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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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思考

摘要: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目前,贵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前期的工作中,农户信息采集工作量与力量不匹配、信用评价结果缺乏权威性、农户信用风险难把控、农户信息采集难协调、农户信用意识薄弱等问题阻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因此,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加大农村征信宣传教育力度,建设县域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惩戒机制,促进农村信用体系更好更快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平台;惩戒机制;贵溪市

一、贵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情况

目前贵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三农’”的工作模式。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以农户为单位,信息分为农户基本信息、农户信用信息两部分。农户基本信息包括农户概况信息、家庭主要成员信息、农户耕地及副业用地信息、农户家庭保险信息、农户主要生产经营信息、农户主要资产与负债信息、农户家庭收支信息等七个部分。农户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家庭成员信用状况、民间借偿还情况、银行贷款偿还情况、村委会总体评价等内容。信息采集主要依靠涉农金融机构,部分试点行通过与政府的沟通,得到了政府的帮助,信息采集比较顺利。截至2018年10月,贵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成190个行政村、11万多农户和57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工作。同时,为了达到精准扶贫目的,在全市860多户符合授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评出120多户为信用户,授予3万元~7万元授信金额。贵溪市农户信用贷款得到较快发展,信贷余额4.64亿元,同比增长115.4%,顺利完成行政村全覆盖、农户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的初步目标。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了《贵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了“政府领导、人行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机制,机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农村信用创建的阶段性任务目标。二是建立了联系人责任制。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协同推进。成员单位、责任领导、经办人之间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为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员保障。三是建立了农户基础信息报送制度。由各金融机构定期采集、报送农户基础信息和贷款信息,确保了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信息系统发挥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作用

一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与贵溪市扶贫和移民办、金融办、原银监办联合印发了《贵溪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方案》。二是与贵溪市农业局、扶贫和移民办等部门共享相关农户基础数据,从贵溪市农业局获取了辖内9万多农户基础信息数据,从贵溪市扶贫和移民办获取了辖内57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信息,并结合涉农机构下乡上户收集的2万多信用农户基础信息,完成了辖内11万多农户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三是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利用例会通报农村信用体系创建的最新信息、进展及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商议下阶段工作进度,答疑解惑工作中的问题与难点。

(三)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发展普惠金融就是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让更多金融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贵溪市支行成立了推进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创建了主办银行名单下的首批14个金融服务站,同时全力打造河潭镇河潭村、周坊镇长塘村服务样板站,确保了服务站功能的发挥。推行“双助”模式促支付畅通,有效提高农村支付便利化水平;结合农村地区老年人和新型农业主体的数量呈上升趋势的现状,以服务对象主导支付方式的精准接入,分别推行“商户+取款终端”“经营主体+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直接向新型农业主体布放移动POS及开通手机支付功能,帮助其不限地域、不限时间解决支付问题,手机银行覆盖率达到100%,切实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设施,推进了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

(四)加大信用宣传广度和深度

以强化信用意识、培育信用文化为着力点,丰富信用宣传形式和内容,帮助农户增强用信守信知信。每年根据工作安排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专题宣传活动;深入乡村,利用商业银行网点、金融扶贫工作站、普惠金融服务站等农村金融服务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征信宣传;通过开展金融夜校、征信进农村进校园、征信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不断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有效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有效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五)善用货币政策工具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为农村地区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贵溪市支行不断探索支农模式,充分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并以实施“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契机,不断推出符合农村农民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是大力支持法人机构使用扶贫再贷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2018年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4000万元,扶贫再贷款撬动的精准扶贫贷款支持的扶贫经济组织8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二是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在当地人行的积极推动下,经过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并拓展其运用。截至2018年10月末,贵溪市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4家,累计开展“两权”抵押贷款1153笔,累计贷款金额达30089万元,贷款余额为14198万元。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

(一)农户信息采集工作量与采集力量不匹配,难以保证信息质量

农户信息采集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全市约11万农户信息,其中有约9万户分布在各个政府部门之中,剩余约2万需要组织人手下乡去一户户采集,不仅耗时耗力而且效率低下。仅仅依靠金融机构的少量人手难以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量,致使农户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时效性无法得到保障。特别是还有少数“钉子户”“老赖户”,信用意识淡薄,不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甚至出于某些利益考量而虚报信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二)信用评级结果缺乏权威性

一方面,农村地区仍属于征信体系的空白区域,当前的评级方式难以体现农户真实的信用等级;另一方面,各个金融机构评级标准并不统一,各有自己的一套规范,或者是照搬本单位本系统其他地区的做法,并没有因地制宜,阻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和权威性[1]。

(三)农户信用风险难以控制

农村地区抵押物缺乏,目前涉农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贷往来主要使用信用担保和多户联保的担保方式。这两种担保方式对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有着一定程度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户经营的规模化、信贷需求的多样化和资金需求量的增加,越来越难以满足农户融资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需求。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信用风险频发,金融机构对农户和农企的金融支持越来越谨慎,使真正有需求的农户和农企融资成本高、融资难度大。

(四)农村信用体系信息采集协调难度较大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由于认识偏差和信息分布区域广、工作量大等因素影响,加之缺少领导的推动和有力抓手,凭借金融机构力量难以支撑整个农村信用体系的采集、甄别、录入等工作。再加之相关部门出于保密等工作要求,致使采集相关信息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也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五)农村普惠金融覆盖度不高,信用意识薄弱

近年来农村经济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现代金融新兴事物逐渐向农村渗透,为农村经济体系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农村普惠金融尚未完全普及,大部分普惠责任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的单一局面难以为继,需要培育更多的新型金融业态。目前的普惠金融机制设计不完善,商业金融机构的内生逐利行为必然使其与普惠目标存在现实冲突。农企、农户的信用意识还未真正培育起来,他们信用等级较低和风险定价高,导致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成本难以对冲;金融执法环境不够完善,“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依然是制约信用农村建设的不稳定因素[2]。

三、相关建议

(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虽然“政府领导、人行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预期目标还有不少差距。因此,基层人民银行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借力相关部门,将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政府考核内容,通过联动配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真正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效率。

(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发展

一是出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征信+信贷”模式,针对农户和涉农小微企业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融资方案和融资便利。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对涉农贷款建立对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帮助金融机构分摊风险。三是增加针对性的信用评级机制。将农户贷款信用单独区分开,设立专门的农户信用体系,方便金融机构获取更加精准的信用评级,更好地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出台基于农户征信评估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以及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农户和涉农小微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信用不良的主体予以限制,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作用。

(三)加大农村信用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农村金融发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困难也在于许多农户信用意识薄弱,未能正确认识到征信对自身的影响,未能真正重视征信记录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加大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有助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路演、分发宣传折页、演讲、文艺汇演等多元化方式普及征信知识,借助“文艺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以及具有当地特色的民族节日等大型赛事开展特色宣传。按照“月月有宣传、行行有亮点”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报告查询、信用知识普及、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长效机制的宣传活动。

(四)建设县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构建起以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的信用信息体系,广泛采集各个单位和区域的所有农户及农企各项信用信息,其中包括了个人的基本信息、资产、收入、家庭状况和借贷信用信息等内容。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采取分级采集的方式,最大程度减少采集工作中造成的资源浪费。信息数据精准是对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本要求,一定要进行信息的反复核查,确保每一条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还应该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库建成以后,对数据查阅应事先获得相应的批准。允许有资格的信贷机构对征信数据进行添加备注信息及评级,给予农户、农企更加精准的征信评估[3]。

(五)强化奖惩机制,完善农村信用环境

一是制定鼓励政策,对保持信用良好的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提高其信用评级等级,给予更多的金融资源倾斜和融资支持。设置专项奖励基金,每年度评选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贡献突出的机构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优秀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涉农金融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大惩戒力度,对于信用评级过低、有征信不良记录的机构或个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并处置,对于在某方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也要及时反映到主体的信用评级中,使违法失信主体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失去便利。对失信主体要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增加违法成本,使其付出沉重代价。

参考文献:

[1]陈国莉.对新形势下县域征信体系建设的思考[J].征信,2009(2):54-56.

[2]彭越,吴彦惠.普惠金融背景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J].征信,2016(11):41-43.

[3]操乐凤.安徽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与思考[J].征信,2017(4):60-62.

作者:吴越尧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贵溪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