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行业信用评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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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业信用评级模型

摘要:基于城乡规划行业的特点,深入挖掘信用管理需求,以规划项目为主线,创新性地将项目成果质量与信用主体挂钩,遵循“可量化、精细化、可修复”的理念,制定出项目成果质量定档得分的计分规则,从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三个维度入手,构建“分类评价、分数设限、由点及面、滚动计算”的动态信用评级模型

关键词:城乡规划;合规度;践约度;信用评级

一、信用理论研究及管理现状

(一)信用与信用评级内涵

吴晶妹在《三维信用论》[1]中指出,信用是信用拥有者在社会关系、经济交易等活动中以自己的意愿、能力、行为获得他人信任而实现的价值。信用本身是一种资本、财富、资格、手段,可交易、可度量、可管理,有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时间价值。在现代信用经济中,信用作为一种资本、生产要素,参与社会资源配置。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信用可概括为诚信度、社会交往层面的合规度、经济活动中的践约度三个维度综合构成。信用评级则是按一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从质、量两方面对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信誉情况、践约的可靠性程度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作出全面评价的过程。

(二)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管理研究现状

在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研究方面,陈阳通过研究国内外信用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结合河北省规划编制单位特点,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指标体系,明确了每个指标的权重、信用分数的计算方法和评价等级,对行业信用管理作了有益的探索[2]。安徽、福建、河北、重庆、宁波、南京和厦门等省市规划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先后颁布了各自的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如何记录和评价本省(市)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等信用主体的信用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以加强城乡规划行业的信用监管,(见表1)。这些管理办法中,信用的评价方式主要分为记分制和记录式。记分制的核心是“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分类+评分标准)+信用等级划分方式”。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宁波市和珠海市均采用记分制,但在信用信息分类、计分规则和分值划分上略有不同。信用等级划分方面,河北省按信用主体的信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每20%划分为一个信用等级;安徽省采用定期评定和动态评定相结合的办法,按信息权重计算确定信用综合得分;宁波市制定了信用管理评价标准,并规定信用评价基准分值为100分,按信用得分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四个信用等级。记录式即信用标识,是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以信用分类为手段,核心是对重点信用信息开展信用分类监管。重庆市、厦门市和南京市均采用记录式,但对信用信息的分类存在差异。重庆市列举了5大类40小类规划领域内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诚实守信的行为。厦门市将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信用信息、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并确定了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南京市列出编制单位12条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含规划成果内容合规性、控规的技术审查、入库及成果质量等内容。

(三)思考与启发

各地在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管理实践中,信用信息分类及评价方法是核心内容。根据《三维信用论》[1]可知,现阶段规划行业信用管理尚处于信用标识活动的初级阶段。而好的信用管理制度在履行行业监管的同时,还应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充分分析信用管理需求、信用信息及预期的管理效果。

1.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管理需求

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的评级具有双重需求,一是由于规划编制单位向政府提供的是作为政府决策依据的技术咨询服务,因此对其进行信用标识属于信用监管范畴;二是规划编制单位能够通过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对其进行信用评价,量化其信用等级,有利于营造健康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这一角度来看,与记录式相比,记分制评价方法更利于满足城乡规划行业的双重需求,更便于将评价结果应用在竞标评标、市场准入中,更利于发挥“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监管作用。

2.城乡规划行业的信用信息

贺璟寰在规划实施评估中详细分析了PPR模型的评估标准,其中包含对规划编制成果的内部一致性、外部一致性作评估[3]。针对因规划编制人员的失误造成规划成果出现不一致、不合理,甚至“规划输入”失效,进而导致规划难以实施或重复编制的问题,他提出需对规划编制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估。南京市将控规审查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中予以监管,重庆市也将城乡规划编制成果不良情况记录为信用信息。可见,城乡规划行业信用评级需重点评价其合规度和践约度,评价的实体则是其提供的“规划咨询”服务,即每个项目的成果。

3.提高管理效果还需考虑的问题

要充分利用信用管理手段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提高信用管理的效果,还需要探讨下列问题:鉴于编制单位在资历、项目经历、编制经费及获奖经历方面的差距,如何构建一个客观公平的信用评级模型;如何通过信用评级增强编制单位对其人员及项目成果的如何通过责任意识;如何对单个项目、各类型规划成果进行评价,并有针对性地约束失信主体;对成果质量的评价是抽样还是全覆盖;如何制定信用修复机制。

二、城乡规划行业信用评级模型

(一)信用信息的分类

为建立一种“可量化、精细化、可修复”的城乡规划行业信用评级模型,本文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将信用信息划分为基础信息、良好和不良信用信息和成果质量信息四类,从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三个维度对四类信用信息进行分类评价,并制定出详细的评价细则、评分标准和分值。结合规划编制类型、成果构成及深度各异的特点,本文提出从服务质量和成果编制质量两个层面评价成果质量,制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规划成果的详细评价标准。

(二)成果质量的评价

评价信用主体的合规度和践约度,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对其成果质量的评价。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影响是广泛而长期的,而抽样评价则存在因样本过小导致评价失真的风险,因此,对成果质量评价时,需综合考量其在信用统计期内承接的所有项目,体现成果质量整体情况。本文制定出一个成果质量分布(占比)定档得分的计分规则。即首先对单个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并确定质量等级,然后根据信用主体所承接的所有项目的等级分布情况,确定其成果质量档次。成果质量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85.0~100.0分;Ⅱ级:75~84.9分;Ⅲ级:60~74.9分;Ⅳ级:59.9分以下。根据信用主体承担的所有规划编制项目中成果质量达到Ⅰ级、Ⅱ级项目累计占比情况(见公式1),成果质量得分对应50分、30分、10分、0分等四个档次。这一计分规则,实现了对每个项目成果质量的把控,使得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随单个项目成果质量而变动,可增强信用主体的质量意识。

(三)信用等级的划分

在信用管理中,信用等级的划分很关键,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划分方式。在对信用信息分类评价之后,本文引入“分数设限”控制各类信用信息分值占比,使信用总分更能体现信用主体整体信用情况,提高了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信用分值=基础信用分(100)+良好信用分(有则加之,上限50分)-不良信用分(有则减之,不设下限)+成果质量得分档(50、30、10、0分)。按信用分值将信用等级划分为:信用分值150分<X≤200分之间的为信用优秀,A级;分值100分≤X≤150分之间的为信用良好,B级;分值80分≤X<100分之间的为信用一般,C级;分值X<80分的为信用较差,D级。基础信用分是信用主体在信用管理系统中备案,经审核通过获得的基本分,可使信用主体处于信用良好等级,具备参与项目招投标资格。基础信用分是对信用主体准入资格的控制,既履行了市场监管职责,也确保了市场公平竞争。对良好信用加分设限,可避免信用主体仅有“好口碑”,信用分值很高却存在成果质量不佳的情况,旨在客观地量化信用主体在规划编制行业的表现,为市场竞争提供有效的信用评级结果。不良信用扣分不设下限,可警示信用主体自觉规避不良行为,珍惜其信用等级。成果质量定档得分,侧重于在从业过程中对信用主体进行评价,量化信用主体的合规度和践约度,提醒其重视每个项目成果质量,增强了信用监管的力度。

(四)信用等级的修复

已有的城乡规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中,信用修复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信用主体产生奖励、荣誉称号等良好信用记录而加分,二是其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期结束或整改完善后,消除减分。本文在此基础上,将项目成果质量与信用主体挂钩,按信用主体在项目中承担的角色确定加(减)分值,使其可通过提升成果质量(即合规度和践约度)来修复信用等级,增加了信用修复途径。成果质量定档得分规则是从单个项目这一“点”的质量出发,滚动计算到所有项目,继而全面评价信用水平。这样,平等对待每个完成的项目,使其成果质量在总体质量分布中都能依次客观地得到体现,排除了项目经费、项目类型、完成时间等因素对结果的影响,避免忽视“小项目”的质量。

三、信用评级模型的应用实例

(一)基本概况

基于该信用评级模型及信用管理理念,珠海市印发了《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将相关评价标准录入信用管理系统。自实施以来,在指导行业信用监管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A设计院是珠海市一家综合性设计院,具备承接城乡规划领域各类型规划编制和设计研究的资质。现以该设计院的信用评级为例,验证本信用评级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信用评级实践

统计期内,A设计院承接了多项编制项目,依次完成的项目成果质量及其信用动态记录情况。从表2可知,A设计院的基础信用为B级,具备参加项目竞标资格。完成的第1个项目成果质量为Ⅱ级,成果质量定档得分为30分,信用总分为130分,仍为B级;完成的第2、3个项目成果质量均为Ⅰ级,按评级模型,信用等级为B级;完成的第4个项目其成果质量为Ⅰ级,使得项目Ⅰ级占比达75%,成果质量定档得分为50分,信用等级升为A级。可见,仅凭成果质量得分或良好信用加分,信用总分至多达到150分,仍为B级,该评级模型更倡导信用主体全面发展,向社会推出优秀的编制成果。A设计院完成的第5个项目成果为Ⅳ级,产生不良记录而被扣15分,与此同时,成果质量定档得分为0分,信用等级降为C级。在该不良记录有效期3年内,其信用总分上限为150分,信用等级最高为B级,A设计院会错失一些评优评先的机会。并按项目参与人员所承担的角色给予相应的扣分。第6个项目完成期间,因新获多项国家级奖项,良好信用加至50分,信用等级由C级提升为B级。第7、8个项目完成后,信用等级尚可维持在B级。而第9个项目成果质量被评定为Ⅳ级,且因一项良好信用记录有效期结束而取消加分,A设计院的信用等级降至D级,其执业行为开始受限制。从信用等级对应的分值划分来看,若出现成果质量问题(扣分在3年内有效)累计在3次以下,信用等级尚可保持在B级;若超过3次,信用等级则在C级以下,其执业将受到限制,验证了信用评级模型对行业信用管理的有效性。

(三)小结

从A设计院的信用评级实例来看,该信用评级模型达到了以下四点效果。一是信用管理初期,确保信用主体均可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更注重对信用主体执业过程的监管,其完成的每个项目成果质量均会影响Ⅰ、Ⅱ级项目总体占比,并对应不同的成果质量定档得分,继而影响信用总分和信用等级,将信用管理深入到每位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每个项目上,实现对行业信用的动态监管。三是在信用评级模型中引入修复机制,可使信用主体通过提高践约度来修复信用等级,对市场健康发展的正向引导性强。四是量化信用评级结果,便于应用。

四、结语与展望

(一)结语

本文分析了城乡规划行业的特点,从行业信用管理需求出发,提出一种动态的信用评级模型,并通过实例论证了该评级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该信用评级模型有两个创新点:一是采用独创性的计分规则和信用等级划分方式,以项目为点监管执业过程,依据项目成果质量得分滚动计算信用分值,构建出“分类评价、分数设限、由点及面、滚动计算”的动态信用评级模型。二是注重对信用主体实施全过程信用监管,在资质准入管理中,公平地评价资质不同、实力不同的信用主体,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在执业过程中,把单个项目成果质量与信用主体挂钩,将信用监管深入到执业行为上;最终从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三个维度全面评价和监管信用主体。

(二)展望

该信用评级模型仍存在自身局限,还需借鉴其他评级模型,完善信用信息的评价标准,在管理流程上增加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

参考文献:

[1]吴晶妹.三维信用论[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28-64.

[2]陈阳.河北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体系构建研究[D].石家庄:河北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5.

[3]贺璟寰.城市规划实施评估的两种视角[J].国际城市规划,2014(1):80-86.

作者:赵文燕 袁磊 罗瑨 单位: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