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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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建设

内容提要:本文阐述了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现状下信用管理建设的紧要性,并围绕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建设面临的诚信缺失、监管乏力等现实问题,从体系建设的目的和宗旨入手,就征信渠道建设、信用信息服务完善、信用联防构建等方面,对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全面论述和分析。

关键词:艺术品市场;征信;信用管理;信用服务

一、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建设的紧要性

最近数年,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迅猛,艺术品市场交易火爆。据《TEFAF2014全球艺术品市场报告》在“聚焦中国的全球化艺术品市场”一节中所述,2014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份额已占全球总份额数的22%,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艺术品交易国。但在国内艺术品交易市场繁荣的背后,却是艺术品市场法制监管的乏力和征信建设发展的不健全。目前,我国关于艺术品交易的相关法律条文还相当匮乏。中国的拍卖法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有20年的使用时间,其中的很多条文已明显滞后于行业发展,无法全面地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法规多方面空缺,信用诚信缺失,致使中国艺术品市场丑闻不断,极大地制约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赝品泛滥,虚假鉴定、假拍、拍假、交易炒作等问题频现,艺术品交易市场俨然成为“造假制假”“知假卖假”的重灾区。2011年所发生的“金缕玉衣”骗贷丑闻、2012年汉代玉凳造假案、2013年《功甫帖》真假之争等一系列艺术品交易案件便是这种市场现状的缩影。从根本上说,所有经济问题的核心都是利益问题,但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是公平公正交易。艺术品市场的问题尽管是多层面的,但归根结底首要的还是要从“诚信”这个基点上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随着艺术品市场业态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已将人类带进全新的信息时代,仅靠行政部门和法律法规的力量,很难做到对艺术品市场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有效管理,这就特别需要市场参与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力量,利用民间优势,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形成多方面的合力作用,实现对艺术品市场的“近身式”“融入式”把控。信用管理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只有短短十几年的时间,还是较为新兴的产业,而面向艺术品市场的信用管理则是更为崭新的探索领域。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和多维信息融合的大背景下,信用管理行业更应该把握住网络时代的节奏,进行前瞻性的探索和实践,将诚信的力量注入艺术品市场交易之中,助推中国艺术品市场走向成熟与完善。

二、中国艺术品市场现状简析

艺术品市场作为创意产业的重要分支,是文化领域和经济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市场高度活跃,业态特征独特。因而,要探讨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就必须立足于艺术市场的发展现实。

1.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层级关系严重倒置。在成熟规范的艺术品市场中,画廊和拍卖行分属于一、二级市场。前者负责发现、培育、推介艺术家,后者则专注于艺术品的市场交易。然而在当下的中国艺术品市场中,很多拍卖行则直接征集艺术家作品进行拍卖,而且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愿意直接进入拍卖市场。无形中拍卖行担负起了艺术品真伪鉴定工作。拍卖行作为盈利机构,追逐利润最大化是其本质需求,所以在各方利益博弈之后,就演变成了造假成风,乱象丛生。

2.艺术品市场中的创作、经营主体良莠不齐。在艺术品市场中,除了少数公司化运营的中小企业,绝大部分经营主体是个体式、作坊式的微型化“蝇级”实体,其间还充斥着海量级的纯粹个人化的自由职业者,而且往往又一人身兼数职,其从业身份无法确实。

3.各类“大师”“专家”铺天盖地,鉴定机构、资质认证五花八门。“只为名声担责,不负法律责任”“真专家说假话”一类的负面评论不绝于耳。更有大量赝品千方百计地购买所谓的“权威鉴定证书”进行身份漂白,伪装成艺术真品流入交易市场,以致出现了由创作者本人或其家属出具权威证明的行业怪象。

4.由于艺术文化领域发展的独特性,艺术收藏品、艺术商品、工艺品、古董、仿古工艺品、艺术衍生品等大量商品概念和产品形态充斥市场,加之艺术类商品本身的非标准化特性,往往无法用普通商品的一般性指标进行性质和品质衡量,造成了价值评估和评价标准千头万绪,对于一般商品所涉及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一片盲区。

5.艺术品金融化、艺术品份额交易、艺术品质押融资、艺术品保税跨境交易等全新的商业模式在短期内大量涌现。艺术与金融的跨界结合,给本就处在初期阶段的中国艺术金融行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行业监管部门缺位,监管手段稚嫩也必然导致管理错位和监管盲点。6.艺术市场的消费者、投资者鱼龙混杂,往往本着投机目的进入市场,心存侥幸,种种“捡漏”“赌博”“炫富”心态更加刺激了市场朝着不诚信的畸形方向发展。

三、完善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2014年6月,国务院在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系的建立也应该紧紧围绕《纲要》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进行。

1.以实现失信惩戒为目的,以树立信用品牌为宗旨,构建科学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是艺术品市场管理的必需工作。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此,艺术品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必然是以征信数据为依据,通过对信用信息的公开,来降低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利用合法的经济手段和道德谴责手段惩罚失信者,达到约束市场参与主体信用行为的目的。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有效发挥信用管理的“奖诚信、惩失信”的管理作用,大力培育和树立诚信品牌典型,让市场主体尊重市场、敬畏市场,心存市场归属感和自豪感,才能起到自觉维护艺术品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的根本作用。

2.以立足市场现状为基础,建立灵活、多元的征信数据信采集渠道。现阶段,我国艺术品市场征信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尚未形成,艺术品市场征信业务监管也基本处于空白。艺术品信息的不透明,艺术市场经营散乱,艺术品市场征信缺乏统一具体的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和规范化操作流程。此外,除了拍卖和零售等公开销售渠道,艺术品行业广泛存在的网上交易、圈子交易甚至物物交换等形式也是不可忽视的。正是艺术品交易隐秘、交易过程短暂、交易方式随意、重复购买率低等特点,导致艺术品市场的交易信息碎片化严重,征信数据难以获取。因此,鉴于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艺术品交易的特殊性,仅仅依靠照搬或套用传统征信行业的一般性采集手段,从常规的宏观、微观渠道将难以获取及时可靠的征信数据。这就要求征信机构进行行业创新合作,多渠道、多层次地采集征信信息。通过加速整合政府体系信用信息,实现不同信用管理体系之间的数据融合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同时,注重融入文化艺术圈子,与各级美术家协会组织、国内外美术馆、博物馆、知名藏家、策展人、经纪人及艺术家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确保征信数据的及时准确。

3.以信息化架构为依托,完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讲,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服务系统,如果脱离了自身的应用场景,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如何围绕艺术市场参与主体灵活多样的提供针对性、创新性的服务,是其本质要求。征信机构开展艺术品市场信用管理创新服务,必须深入研究艺术品类特点,把握文化艺术产品的内在发展规律,理顺艺术品市场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市场交易特点。在具体的信用服务项目上,应立足于艺术品市场现状,系统研究信用信息供需关系,以充分完善和整合现有的各级各类艺术品数据库、艺术家档案库、艺术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艺术品交易数据库、艺术品鉴定体系和艺术品价格体系等一系列底层数据支持系统为基础,推进艺术品相关行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数据挖掘分析等技术,针对不同门类、不同地域甚至不同流派等方面的差异化,建立专门化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针对性地开展能够体现行业典型特点的信用管理咨询、商账管理咨询、信用管理培训以及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信用衍生产品等服务。

4.以繁荣市场为出发点,构筑信用联防机制。信用联防机制是若干市场风险防范、控制和转移机制的总称,主要包括商家拒绝授信、失信举报和奖励、企业防范信用风险指南、职业信用服务、市场秩序风险点预测、非经济类违法记录分派功能以及新型信用信息源开发等多个方面。以信用“黑名单”为基础的联防机制是信用管理的重要环节。构筑市场化运行的联防机制,能够减轻监管部门执法负担,实现及时发现、快速核实和深入查处的高效联动,形成“全天候、无死角”的失信防范打击网络。联防机制的建立要充分发挥当下的信息传播优势,把握信用信息产生、采集、传输和利用规律。积极普及诚信文化,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艺术品市场诚信问题专项治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环境,在全行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最终将有严重经济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主流市场中剔除出去,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全面主动参与维护行业诚信建设的持久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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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平 单位:瑞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