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问题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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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大数据时代,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是时代所需,笔者主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就当前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式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16年《“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全面部署人社领域的“互联网+”行动计划。2019年3月29日,人社部消息称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到12.41亿人,社保档案信息化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数据为支撑、应用为创新的全国一体化信息化服务平台。人社大数据进入加速发展期,但在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探讨社保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一)社保档案信息化是数据运用需要

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利用,以人为本为群众服务。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一向重藏轻用,如果不将收藏的档案加以利用,档案将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对于社会保险参保者来说了解他们的参保情况是他们的权利,2019年9月15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单位及个人可以通过自助平台查询个人及单位参保信息,这是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档案利用价值的最直接的体现,切实维护了参保者的自身权益同时也实现了档案的利用价值。

(二)社保档案信息化是提高效率需要

2014年5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计划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民参保登记。在社会保险档案急剧增长的情况下,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档案信息进行采集,进一步加工实现海量数据的共享与融合,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效率。

(三)社保档案信息化是保障服务需要

在手机移动端或互联网设备上使用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状态相同、功能相通的电子社保卡,实现能够在互联网上查询社保参保信息、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资格信息、职业技能等级信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信息等,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二、当前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量档案数字化建设滞后

我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于2003年正式上线,因涉及的时间跨度大且存在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及参保单位劳资人员的变更,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参保者如有些参保者在所在单位参保存在单位的变更及社保跨地区转移,参保者身份发生变化等情况,档案数据系统可能会将最初的存量档案遗漏,对于这种情况要获得完整的参保档案信息最终仍需通过查阅档案室的纸质档案参保缴费凭证解决。

(二)数据信息分散化客观存在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涉及到不同的经办机构,不同的经办机构保存不同的档案资料,特别是关系到机构改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脱离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目前社保管理系统未实现全国联网甚至全省联网,档案资料仍分散于不同的机构不同的地区各自为政,社保经办机构无法与专业档案部门实现资源融合,不同地区之间也不能互通有无。

(三)社保档案利用率普遍不高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上线,参保者可以通过登陆身份证或者社保编号查询自己的参保信息档案,同时各个社保经办机构也设立了自助服务设备,为参保者提供自助服务功能。但是目前来看,参保者对这些便捷的服务使用效率并不高,仍然借助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和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四)档案数据安全性存在隐患

社保档案信息依托于计算机设备及网络平台更容易遭到外界的侵入,导致社保信息遭到窃取和破坏。支付宝、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APP等档案信息对采集利用存在信息共享风险,一些敏感信息如若没有被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就公布出去,很可能造成信息泄密。与此同时,这些档案利用方式会遗留大量的用户数据,包括用户性别、年龄、电话、住址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如若被不法分子盗用,必将暴露用户的个人隐私。

三、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完善社保信息运用的法律

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对社会保险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各个方面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在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方面到目前为止还未设定统一的标准,虽然一些地方为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但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支撑。在社保档案信息逐渐大数据化发展的背景下,加强档案信息安全风险防护基础,国家相关部门顶层设计,规范档案信息工作的具体行为,制定完善相关信息获取、运用法律法规,辨清各方权属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建设完整统一的信息系统

完善档案数据信息,利用信息化比对技术,对档案信息进行核实,积极推进存量档案数字化。目前的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还停留在数字化阶段,数字化后的数据共享、数据融合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化管理需按照2020年互联网计划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将包含教育、工作经历,参保缴费、工资收入、权益保障、表彰奖励,用人单位职业评价等个人简历,同时将公安数据、民政数据、税务信息、教育信息等行政部门数据进一步整合,构建社保大数据。通过对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等数据资源分析,提前预判劳动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待遇资格认证”将逐步改变传统的单纯依靠现场认证的方式。

(三)加强档案数据的安全防护

大数据时代不仅要求对档案信息、档案平台以及档案主体进行全方位管理,而且要求对档案信息的安全风险进行防控。档案管理部门应将档案信息的安全风险监控列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中,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可持续控制。档案管理部门应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结合新发展的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数据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档案信息的安全预警。同时构建网络防火墙、数据加密技术、服务认证技术等安全防护壁垒,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杨翠.社保档案信息化建设浅析[J].黑龙江档案,2011(03).

[2]鲁冰.论“大数据”时代下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9(29).

作者:周香怡 单位: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