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的调查与建议,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一、信息管理工作现状
为增强《管理规定》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人民银行还推出并正式投入运行与之配套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金融业机构信息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南京地区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工作,同时承担辖区内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登记、复核、审批等日常管理任务,并指导有关金融业机构做好信息的新增、变更、撤销及申请工作。近年来,南京地区的金融业机构不断增加,2010年底,登记在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南京地区金融业机构(包括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支付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共计682个;2011年底,系统中登记的金融业机构增至1293个;2012年底,系统中登记的金融业机构已达1343个,其中新增机构数量为110个,变更机构数量为428个,撤销机构数量为60个。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预计金融业机构数量未来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同时,人民银行总行对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今后该项工作将更加艰巨。为切实做好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近年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持续开展南京地区金融业机构信息验证检查工作。2011年度的信息验证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查阶段,各金融机构共向人民银行上报《金融业机构信息年度验证报告书》46份,其中与管理系统一致的信息852条,与管理系统不一致的信息314条。在抽查阶段,人民银行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对5家商业银行、2家信托公司、2家财务公司、4家资产管理公司和10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信息资料进行复核验证,对与管理系统一致的信息予以确认,同时更正与管理系统不一致的信息。2012年度的信息验证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查阶段,各金融机构共向人民银行上报《金融业机构信息年度验证报告书》49份,其中与管理系统一致的信息1004条,与管理系统不一致的信息287条。在抽查工作中,人民银行除对当年新增的5家村镇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外,还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业机构、分支较多的金融业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查的金融业机构数量占辖区内金融业机构总数的31%,其中有分支机构的金融业机构抽查比例达61%,营业网点机构抽查比例达24%。联合检查组经检查验证,对与管理系统一致和不一致的信息分别予以确认和更正。
二、存在的问题
1.指标体系不健全
目前,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指标体系尚不健全。一是缺少反映金融业机构运营状况的动态指标。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指标体系由基础信息、地区信息、法人信息和编码变更信息四部分组成,共33项元素,其中绝大多数属静态信息。由于缺少反映金融业机构运营状况的动态指标,导致该系统的内容难以准确反映金融业机构的经营管理现状。二是关键指标的编制规则不统一。金融机构代码既是系统中的关键指标,同时还应是金融机构的唯一身份标识。目前存在两套不同的代码,一套是人民银行在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编制的金融机构代码,另一套是银监会在核发金融业许可证时编制的金融机构代码,两套代码的编码长度、编制规则均不一致,使金融机构代码缺乏标准性、唯一性。
2.信息采集不及时
《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新增、变更或撤销,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的7个工作日内准确、完整地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信息。”但调查中发现,依然存在一些金融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新增、变更、撤销信息的现象,其中有的机构滞后数月甚至一年才报送相关信息,有的机构经人民银行多次催促也无动于衷。究其原因,一是这些单位的领导不重视,二是牵头部门不明确,三是交接手续不完备。由于信息报送严重滞后,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严重影响了金融业机构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3.开发应用力度不足
调查发现,金融业机构信息开发力度与应用力度均显不足。一是金融业机构负责信息开发的部门少、人员配置不齐。目前,主要是科技部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信息开发,而其他职能部门及其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并未参与。由于开发力量不足,致使重要的信息资源未得到深入发掘和充分利用。二是金融业机构信息应用范围较小。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外汇管理、征信管理、金融稳定、支付结算、反假货币、反洗钱等业务信息内容。此外,作为金融机构身份标识的金融机构代码也没有在各业务系统中得到推广应用。因此,该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显现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的作用。
4.处罚方法不明确
目前,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机构尚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虽然该规定指出:“金融机构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注册、维护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机构究竟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进行怎样的处罚,至今没有具体规定与实施细则。由于处罚依据、处罚尺度和处罚程序尚未明确,《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存在较大难度。
三、建议与对策
1.扩建、完善指标体系
一是拓展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指标体系,将关系到人民银行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业务指标以及反映金融业机构运营状况的动态指标纳入其中,使扩建后的指标体系有助于人民银行开展和加强“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二是完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指标体系,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在与银监会沟通协调的基础上,采用唯一的金融机构代码,并使其编制规则、编码长度完全一致,从而使金融机构代码这一关键指标实现共享通用。三是建立统一的指标体系,建议人民银行对现有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代码更新转换计划,分期分批地把相关业务处理系统中的类别码、检索码、查询码等更新为金融机构代码,由此构建规范统一的指标体系。
2.加强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的采集与报送是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有效解决信息采集滞后这一突出问题,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着力抓好“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要明确各金融业机构负责信息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主办人员,做到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牵头部门加强协调、主办人员按时报送。二是培训落实,人民银行要对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主办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信息报送要求和操作要领。三是检查落实,人民银行每年应组织开展金融业机构信息验证检查工作,在复核验证的基础上对各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予以确认或更正,尤其是要将法人金融业机构、分支多的金融业机构、问题多的金融业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严格检查提升信息采集报送质量。
3.加大信息开发应用力度
一是尽快建立金融业机构名录库,在现有银行业机构信息的基础上,将证券业、保险业机构信息加入到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之中,通过建立规范、完整、全面覆盖的金融业机构名录库,推动金融业机构统一身份标识,提高整个金融业信息系统的协同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加速构建业务信息数据库,在扩建、完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以金融业机构信息为核心,以银行账户管理、货币管理、金融稳定、征信管理、外汇管理、调查统计等重要业务信息为基本内容的业务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库中反映金融业机构运营状况的动态数据,为人民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三是加大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由科技和业务人员共同参与的开发应用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应用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各相关业务部门推广应用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信息管理
建议人民银行总行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信息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以分管行长为组长、以科技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业机构信息应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金融业机构信息的开发、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管理。二是尽快制定出台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处罚办法,对处罚的依据、尺度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使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在实施处罚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增强信息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作者:陈建华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