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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唐山市在绿色信贷对去产能和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下,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环境级别明显改善。但从该市绿色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整体情况来看,客观上存在供给不足和需求较大的困境。因此,应强化银行机构主体的责任意识,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力度,逐步完善绿色信贷外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绿色信贷专业能力等举措,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绿色信贷供给方的积极性。
一、唐山市产业结构升级情况
(一)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近年来,唐山市朝着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加速迈进。利用唐山的港口资源与优势,唐山在港口腹地设立的内陆港达到了20个,港口腹地首次覆盖华北、西北和东北地区。构建“4+5+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推动城市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把唐山建成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唐山市还举办了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中国•河北国际经贸洽谈会、金鸡百花电影节等系列重大活动,让人们对唐山的城市形象有了新的认识。2015年以后,积极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污染,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传统产业加快向中高端产业转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3年的9.2∶58.7∶32.1调整为2018年的7.1∶54.9∶38.0。
(二)传统行业深化提质增效
2018年,唐山市将河北省下达的产能化解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市)区和企业,共安排压减7座转炉、7座高炉,安排1146万元专门用于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唐山市2018年化解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98万吨、焦炭产能185万吨、煤炭产能201万吨,多压减炼铁产能17万吨,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化解任务。启动包括唐钢在内的主城区周边13家钢铁企业退城搬迁。
(三)企业污染治理政策增强
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2018年12月22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222,同比下降8.56%;PM2.5浓度60ug/m3,同比下降7.69%;重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15天;优良天数198天,优良天数比率58.06%,同比减少3天。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和省考核的6条河流9个监测断面中有7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其中4个断面实现水质提升;全域消除劣五类水质;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近岸海域5个国控监测点位全部达到海水Ⅱ类水质标准。高标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对140台烧结机、竖炉实施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实现超低排放;全部完成22家焦化企业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启动推进17家电力企业烟气消白治理。常年实施错峰生产,在完成秋冬季35家钢铁企业1821万吨高炉炼铁限产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钢铁等行业常态化限产措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控调度指挥机制,全年有效应对23轮重污染天气。
二、绿色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信贷供需关系变化
(一)从绿色信贷供给端来看
1.偏紧信贷政策为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置换更多信贷资源。在国内外社会环境的变化下信贷政策逐步收紧。从2012-2018年唐山市存贷款增长情况来看,企业贷款特别是采矿业和制造业贷款,呈现存款高速增长的趋势下贷款增长乏力,存贷比从2012年的65.33%下降至2018年的59.04%,减少了6.29个百分点。唐山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防止污染政策力度的逐步加强,促进了唐山银行业信贷政策的转向,促使更多的信贷资源从旧产能、低效益企业中腾退出来,为发展绿色信贷提供了更多的空间。2.绿色信贷服务创新发展但供给仍需加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唐山市发放绿色贷款余额194.39亿元,积极推进唐山绿色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例如某唐山分行累计为某钢铁项目提供环保、节水、节能信贷资金9.33亿元,促进钢铁产业优化布局;再如某金融机构为某科技新型煤化工产业项目提供信贷资金7100万元,将煤焦化气体变废为宝,既增加了企业收益也减少了大气污染。唐山银行业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我们应该看到,2018年底绿色信贷余额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3.51%,较去年提升了2.48个百分点,但占比依然很低。
(二)从绿色信贷需求端来看
1.生态修复和保护促进融资需求。唐山作为重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离不开持续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污染物处理公共设施的投入。在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中,水质治理、排污管控措施改进,电能、气能供应、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增设,重度污染企业迁址改建,一系列措施的推进离不开信贷资源的支持,也急需更多银行业机构参与到政府环保治污工程中。2.产业转型融资需求较大。面对整体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环保监管趋严和企业竞争趋弱,促使唐山市产业结构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和节能环保生产。2018年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加快沿海地区开放开发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支持唐山市全面提升国别园区、跨省共建园区的开放合作水平,打造与国际产业分工深度相融的现代滨海工业区,推进唐山港由传统卸载港向国际综合贸易大港转型。曹妃甸区要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打造河北对外开放“新窗口”。鼓励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根据自身特点和对外开放需求,积极争取承办有关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论坛,支持将海洋经济曹妃甸论坛打造成国际论坛,拓展国际合作渠道,也给绿色信贷创造了更多的投放空间。
三、绿色信贷供需不平衡产生的原因
(一)绿色信贷发展长效机制不健全
一是认识还有待深化。部分银行机构对绿色信贷理解片面化、狭义化,单纯理解为社会责任,没有认真研判唐山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治污政策强压对银行信贷的新需求,没有基于“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去挖掘银行业务与绿色经济的结合点,因此对绿色金融投入有限。二是发展机制不完善。大多数银行机构未制定绿色金融战略,未建立完善的绿色信贷专营组织体系、产品体系、风险管理体系。
(二)绿色信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
从唐山市绿色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看,客观上存在供给不足和需求较大的困境。从供给方来看,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普遍回收期长、投资金额大,绿色信贷门槛高、短期效益较低,唐山市当前还未建立财政贴息、风险共担、增信担保和坏账核销等措施来调动商业银行提供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因此,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供给激励不充分。从资金需求方来看,在经济下行期和环境污染防治逐步增强,众多企业竞争压力大,生存发展成为第一要务,企业绿色信贷需求受到一定影响。供给与需求的合力作用,造成绿色信贷发展缓慢。
(三)绿色信贷发展的专业能力存在不足
一是产品创新滞后,多样化需求无法满足。目前,唐山市绿色信贷主要围绕着压降“两高一剩”行业信贷和为新能源、环保行业及环保节能降耗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两个方面,绿色信贷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严重,针对制造业转型升级量身打造的创新产品较少,难以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二是风险管理滞后,不能适应新要求。相对于传统产业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在项目可行性分析,环境风险识别、监测、控制以及抵(质)押担保方式等方面差异较大,需要银行机构调整既有的管理方式方法,建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机构距离这一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绿色信贷发展相关配套条件还不成熟
一是绿色权益要素市场不发达。碳排放权市场的交易规模小、交易主体少;排污权交易主体有限、流动性不足、排污权存续期间与银行授信期间不匹配等,降低了其作为抵质押品的价值。二是环境信息共享不充分。企业绿色环保信息、环境信用评价等信息来源于发改委、环保、财税、工信、安监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渠道相对分散,银行业机构全面掌握企业相关绿色环保信息的难度较大。当前人民银行会同环保部门建立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主要以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为对象,对于众多中小企业而言,企业环境信息仍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构建绿色信贷长效机制
强化银行机构主体责任意识,鼓励支持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和营销,为绿色信贷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环境优化战略机遇。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尤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综合采纳国内外绿色金融相关指标,科学审慎评估和管理融资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增加对绿色信贷的考核权重,加大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完善绿色信贷外部激励约束机制
激励层面,建立绿色信贷财政贴息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发放的绿色信贷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降低绿色信贷融资成本;建立风险补偿与担保机制,设立专业化担保基金、增信基金以及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信贷提供信用增级,同时,对绿色信贷形成的不良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撬动更多银行资金进入绿色产业;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商业银行加快绿色转型步伐。约束层面,建立严格的环保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顶格处罚,破解环境污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强化企业绿色生产意识,提升绿色信贷需求。
(三)提升发展绿色信贷专业能力
加大绿色信贷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充实岗位人员,打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绿色信贷产品体系,积极寻求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与绿色信贷供给的契合点,围绕企业与行业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设计研发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化解绿色信贷从少量创新实践到大量推广应用的障碍,充分满足多样化绿色信贷需求。银行机构应结合绿色信贷中的节能减排定量测算、项目可行性分析、抵质押物价值评估等业务特点,建立涵盖绿色信贷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绿色信贷风险。
(四)积极推进绿色信贷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充分发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作用,健全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合理的跨行政区域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试点,推进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建立完善环境权益定价、抵质押登记及处置机制,支撑各类环境权益融资业务的开展。搭建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以及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环保部门应及时披露动态环境评价指标,企业应及时公布各项环境绩效指标数据,商业银行应定期披露绿色信贷执行情况,以有效发挥市场的监督作用,促进绿色信贷健康发展。
作者:司佐峰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