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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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影响

【摘要】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的交互发展形成了当前有异于传统金融模式的开放型的金融格局。互联网金融不仅正悄然改变着人们的思维观念,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产品也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而回顾历史,商业银行并不会因为新技术的出现而被颠覆,银行必定会主动出击,锻造出新的竞争优势。在这一背景下,本文从梳理商业银行产品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产品发展现状入手,并对它们的优势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互联网金融技术、平台和产品三个方面对信贷产品的影响。根据以上分析,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提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大数据、移动支付、云金融等为代表的金融创新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为金融业带来一个全新的创新时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交互发展已经快速融入到传统经济的方方面面,并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在互联网技术的急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催生了一系列包括支付、借贷、理财、众筹等领域新型金融产品。这些新产品改变了传统的支付、信贷、理财等行为方式,弱化传统金融中介作用。而这其中点对点借贷平台(P2P)、电商融资平台、众筹等互联网信贷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产生一定的分流作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极其迅猛,商业银行如不采取积极措施来应对其带来的冲击,必然使商业银行作为传统信贷主体的地位受到挑战。而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业务之一,它不仅是商业银行形象和营业能力的展示,它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表现。目前,国内外各大商业银行都推出了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新型信贷产品,但又有便捷度、普及度不够等问题。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如何进行信贷产品创新使商业银行占领信贷先机,成为业界普遍思考的问题。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信贷产品发展现状

(一)商业银行互联网信贷产品发展现状

自2013年以来,国内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推出了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主要面向个人、商户、小微企业等小额资金需求的信贷产品。这些新型的信贷产品利用了互联网金融的新优势,对产品的交易渠道由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再到微信银行一步步的扩展。如民生银行的网乐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微信银行进行申请。由此可见,信贷产品的创新不断向互联网金融新方式靠近。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信贷产品的优劣势

1.互联网信贷产品优势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推出的新型信贷产品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客户自主权更大。产品的期限、额度可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这相较于传统的产品更为灵活,给予客户的自主选择权更大;第二,降低借贷成本。产品根据实际金额、期限计息,同时对个人来说产品大都采取纯信用形式,对企业来说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随借随还,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借贷成本;第三,申请便利。需要提交的材料很少甚至不需要提交,资金几乎实时到账,突破了传统信贷的时间和空间限制;第四,渠道多样。产品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微信银行多种渠道申请,大大省去了客户往返银行网点的麻烦;第五,申请门槛低。银行利用大数据信息可直接通过网络筛选客户,对小额贷款风险能够更好把控。

2.互联网信贷产品劣势

自2013年以来,商业银行的互联网信贷产品已发展年5之久,但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不足就是普及度还不够。一方面,产品推广度不足,比如民生银行的网乐贷只在北上广等11个城市上线;另一方面,产品面向客户有局限,比如建设银行的善融e贷面向的只是在建行电商平台的小微商户。此外,对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不熟练,也导致了在产品的客户、风险等方面的评估仍存在问题。而且,产品大多在网上银行交易,网站的运营速度、维修等问题也影响了用户体验。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技术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影响

1.对潜在客户营销方面的影响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逐渐普及,客户数量也逐渐增加。商业银行对潜在客户的利用效率远比互联网公司要低,比如阿里可以通过后台分析用户交易情况,就能够了解这些用户们的真实情况,从而推知谁有信贷产品的需求,信贷需求的额度有多少等,从而做出准确的营销策略。而这对于具有“尊贵血统”的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产品来说是难以想象的。由于互联网的便利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潜在客户的获得以及客户的调查和管理变得更加容易,这很有可能改变“二八法则”,也使银行对于当前的产品服务对象以及营销方式进行思考。

2.对风险管理模式的影响

在过去,银行信贷产品之所以不能下沉,是因为风险管理的成本过高,而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大数据技术的出现使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善。大数据技术能够帮助银行更有效的分析已有的通过各种业务收集的大量金融相关数据,进而分析客户的真实信贷需求和信用水平,同时也可以帮助银行获得互联网图片、音频、视频等非结构数据,对客户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把控。

(二)互联网金融信贷平台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影响

1.分流客户群体

P2P平台的门槛低,对申请人财务状况等要求不高,基于互联网,范围非常大,而且信贷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都较为灵活,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完成交易,简化了业务流程,资金可以迅速到账。此外,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化以及政策支持的大环境下,一些大型银行进行了产品创新、业务下沉,将个人和小微企业等小微信贷作为信贷产品转型的目标市场,而P2P平台的飞速发展正在分流商业银行的潜在客户群体。

2.对产品理念的启发

P2P平台作为有效的金融融资渠道,使个人和企业通过平台实现资金的最大效用,弥补了长久以来银行产品的空缺。这为银行处理与客户关系、改善信贷流程机制以及产品创新提供了新思路,正是因为这样,银行致力于对产品目标市场的下沉,并且纷纷涉足P2P领域,如2011年平安银行成立陆金所,招商银行紧随其后推出e+稳健融资,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则成立了“中银投融服务平台”,这些P2P平台可以直接联系起投融资双方的投融资信息,增进投融资双方的互动。

(三)互联网金融产品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影响

1.对银行利润的影响

互联网信贷产品的出现以及以上提到的网络信贷平台为客户提供了融资的新方式和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这使得对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产品的需求锐减。随着客户资源的收缩和转移,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交易量下降,进而影响商业银行产品的利息收入。收入方面,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收入受到互联网信贷产品的严重影响。而在产品成本方面,无论是人力成本还是运作的固定成本商业银行都要远远高于互联网机构推出的信贷产品。所以,相较于互联网信贷产品所产生的高成本和低收入,导致了商业银行基于信贷产品的利润收入大大减少。

2.对产品销售渠道的影响

互联网信贷产品皆通过手机或互联网终端线上交易,而以往的商业银行更为依赖物理网点的销售。但如今,国内各个商业银行进行的产品创新都开始重视渠道问题,建立了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和微信银行等新型销售渠道,追求渠道多样化和提供便捷的产品,从而得到市场的青睐。

四、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建议

(一)加快金融科技的使用推动信贷产品创新

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需要认识到金融科技对信贷产品的重要性。金融科技利用包括人工智能、征信、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前沿科技手段,致力提高金融行业整体效率。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它的目的在于深化金融科技的研究和统筹金融科技工作协调发展。显然,金融科技技术应用于银行业已是大势所趋。如今在金融科技的应用上,国内各商业银行仍处于摸索阶段,银行可以从大数据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二)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信贷产品创新

互联网金融发展得如此迅猛,其主要的原因得益于它便捷的使用方式和实现手段极大提高了其客户满意程度。因此,传统商业银行应转变服务意识,可以根据客户细分,提供信贷产品的定制化部署,充分考虑不同客户的特点,最大的满足客户对于信贷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如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可以推出适合旺淡季的有季节性的产品以及针对短期融资和企业成长所需的中长期融资等不同需求的专属信贷产品,从而使客户对产品的利用效率和客户体验实现最大化。继续致力于推出操作简单、处理高效的互联网信贷产品,以小额、信用、灵活为主要的创新方向,提升客户满意度。在产品的营销方面,也可以让客户参与设计、提供意见、信用打分等环节,增强客户的参与感,提升银行产品的口碑,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信贷产品体系。

(三)推动渠道一体化建设辅助信贷产品创新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渠道皆为实地物理网点。近年来,随着银行产品的多样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手机银行、移动终端、网上银行、微信银行等新渠道逐渐普及,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下一步的创新方向要紧紧围绕着渠道一体化。一方面,要加快线上产品渠道的完善和扩展。首先要解决在交易时网站不稳定和手机(移动)端操作界面不便捷的问题,创造更便捷、更安全的产品交易通道。此外,对于线上渠道的扩展,微博日益成为年轻人主要的娱乐和信息获取的渠道,商业银行可考虑将微博作为数据收集和产品推广的新渠道。另一方面,要加速线下渠道的整合,发挥智能自助设备的优势。要尽量做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让客户无论在哪种渠道获取、提供的信息在各渠道之间都能够同步,提高智能终端、移动网络、线下网点的联动效应和产品运营效率。

(四)深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助力信贷产品创新

商业银行应该与互联网企业建立完善的合作体系。一方面,银行可以建立与互联网企业的信息共享机制,扩大自身的信息库;另一方面,银行可以学习借鉴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挖掘、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自身产品的转型。而在互联网企业中,尤其要深化与P2P企业的合作。商业银行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可以实现双方双赢的局面,对银行来说能够开拓小额信贷市场,更好的为小微企业服务,强化小微客户金融服务理念,对互联网平台来说也有利于资金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马文刚.2013开启互联网金融“元年”[J].上海信息化,2013(02)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金融研究所联合课题组,纪志宏,王晓明,曹凝蓉,金中夏,伍旭川,黄余送,张晓艳.互联网信贷、信用风险管理与征信[J].金融研究,2014(10)

[3]狄育红.互联网+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产品创新研究[J].现代商业,2016(16)

[4]张翔.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7(05)

作者:赵姝铭 单位:黑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