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企业薪酬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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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企业薪酬管理的影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通过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结构,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显著降低了绝大多数职工的个税税额。与此同时,新个人所得税法在税制模式、扣缴方式等方面也进行了改革,对企业薪酬管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本文总结分析了新个人所得税法在涉及薪酬管理方面的主要变化以及对薪酬管理产生的影响,探讨企业在新个人所得税法环境下,通过提高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参与度,调整薪酬结构及管理方式,使用薪酬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持续提高企业薪酬管理效能。

一、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变化

1.税制模式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税制模式由分类税制调整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大类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相较于分类税制,综合税制更能体现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和总负担水平,能更好地体现量能纳税的原则。

2.扣缴方式转变为按月累计预扣预缴

新个人所得税法要求,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3.年终奖计税采用过渡期衔接方案

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二、对企业薪酬管理产生的主要影响

1.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企业薪酬管理

一方面,新税制下,虽然绝大多数企业职工收入按照综合所得计税,但受职工收入水平、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影响,职工自行申报个税的情况会越来越普遍。随着职工深度参与纳税申报,他们会越来越关注企业的薪酬及个税管理,这就对企业薪酬设计科学性、薪酬管理透明度提出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以全年综合所得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职工会更加关注综合薪酬所得,会更加希望了解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薪酬模块,如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各个项目。

2.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有利于促进薪酬结构变革

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前,职工薪酬通过按月按次申报,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方式。许多企业通过增加年度奖金占比的方式,帮职工合理化降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即将废止,从节税角度而言,年终奖逐步失去存在的必要性,公司激励员工的薪酬结构可以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做出调整,以实现薪酬作用的最大化。此外,许多企业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状况于次年年初发放。此种发放方式,在新个税环境下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方面过渡期内,难以选择最优的纳税方式。另一方面,由于采用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年初发放年终奖会造成当月纳税较多,可能导致大量职工次年汇算清缴时退税的情况发生。

3.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给薪酬管理提出挑战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企业薪酬数据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职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内容繁杂,且动态变化,当企业职工数量较多时,数据管理难度非常大。另一方面,个税扣缴采用累计预扣的方式,企业在为职工缴纳个税时需要提取本年度以往薪酬数据进行综合计算,薪酬数据计算量较大。新税法施行前,企业薪酬管理人员依靠办公软件就可以准确核算员工个税及实发工。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若职业数量较多时,仅靠办公软件难以准确核算职工个税信息,这对企业薪酬数据管理和薪酬核算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对薪酬管理的建议

1.主动引导企业职工参与个税申报和薪酬管理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征管将有可能从过往以扣缴义务人为中心的模式,向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并重的模式逐步转变。随着广大职工越来越深入参与个人所得税缴纳,职工对企业薪酬管理、个税管理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首先企业应尽快重点梳理薪酬相关制度,明确薪酬、个税等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增强管理制度科学性、合理性的同时,提高制度透明度,同时积极向职工做好宣贯工作。其次,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员工参与纳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广大企业职工义务,企业有责任组织职工学习并敦促其履行纳税义务,协助企业职工实现纳税自律。最后,企业还应针对个税征缴、汇算清缴提供专业的咨询支持,帮助企业职工科学有序完成个税申报工作,这就要求薪酬、财税的领域专业人员提高自身专业素质,适应新形势要求。

2.根据规定逐步调整薪酬结构与管理方式

薪酬结构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和福利。其中,基本工资和福利变动较小,而奖金作为激励性报酬,在薪酬整体构成中属于变动性较大。新税法施行前,许多企业通过发放提高年终奖比例,合理使用年终奖计税,为职工合理降低个税负担。新税法下,年终奖计税作用不再明显,及时调整薪酬结构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迫在眉睫。此外,现有的薪酬节点、税收筹划等做法也需要适当调整,如企业年初发放上年度年终奖,可能会造成大量员工次年自行汇算清缴。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特别是个税核算应从人力资源部主导向财务部门主导转变。新税法实施前,个税计算方式相对简单,多数企业职工薪酬确定、核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财务部门仅负责工资发放和个税申报。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人力资源部核算个税难度越来越高,而财务部门则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系统相对准确地核算职工个税数据,因此转变个税管理职能必要性较强。

3.借助信息系统提高薪酬数据管理的准确性

在新个税法条件下,企业职工薪酬数据的管理复杂度明显提升。为提高薪酬核算的准确性,大多数企业尤其大中型企业急需借助薪酬管理系统配合薪酬数据管理及个税核算。目前,许多大中型企业都上线了E-HR系统,但多数系统未包含薪酬数据模块,无法对日常薪酬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条件下,薪酬管理系统作用愈发明显,随着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薪酬管理人员可以逐步摆脱办公软件,通过信息系统操作完成薪酬数据确定及薪酬核算工作。薪酬管理系统在大数据存储、处理及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对提高薪酬管理的准确性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发挥好薪酬的保障、激励作用,有助于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个人所得税的变化影响职工实际收入,结合个税法变化调节薪酬管理模式,是企业管理的必然要求。新个税法实施后,企业从薪酬结构、薪酬管理信息化水平等角度出发,积极调整薪酬策略,提高企业薪酬管理的政策适应力。

作者:郭传华 乔正霞 单位: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济钢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