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能力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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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能力问题研究

摘要:

中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期间发生了很多突发性的公共事件,甚至演变成公共危机。因此,具备一个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危机能力的政府对于国家的安定团结与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发生在天津港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同时,也折射出了当前我国在危机管理之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当前我国危机管理的亟需进行改进和发展。

关键词:

公共危机管理;执政能力;天津港爆炸事件

公共危机管理是现代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工作组成部分,相对于政府其他管理活动而言可能更加复杂,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危机中的危机”。目前,我国正处于跨越式发展与和平崛起的重大战略机遇期,这个关键时期往往是整个社会秩序、行为范式、道德规范调整重建的时期,同时也是危机频发的时期。因此,现代政府应该对这一管理活动要加以特别关注。

一、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的政府危机管理问题分析

2015年8月12日晚,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一次国内罕见的公共安全事故,但从其中也可以现当前政府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危机意识淡薄,危机应对能力薄弱。在这次天津港爆炸发生之后,我们看到的是相关部门非常羸弱的危机反应能力和缺乏效率的危机处理能力。在这次事故中,政府部门作为危机管理的关键主体没有表现出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处理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而事后的真相表明,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疏于管理,没有采取措施来进行预防,最终酿成了这场重大事故,给民众的生命及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2.危机事件信息公开不足。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出现之后,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以致出现了各种小道消息,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也出现了多个版本的事件介绍和分析,严重扰乱了视听,误导了大众,而这些谣言的出现以及快速传播,在事实上造成了大面积的恐慌情绪。一旦发生危机后,民众如果通过正式沟通渠道无法得到及时的消息和准确的数据,这些通过其他渠道传递的小道消息就会迅速传播开来,极易造成不良后果。3.政府危机管理运行机制不畅。通过分析本次天津港爆炸事故处理工作,可以明确地发现政府部门在前期的危机处理过程之中出现了协调能力、运作效率的低下等问题。同时处理进度缓慢,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也凸显出来,这样的处理方式很难赢得公众的满意与支持,社会各界都对此次爆炸事故的处理工作提出了质疑。当真正的危机事件发生之时,由于缺乏联动机制和有效的资源整合,各个部门之间无法快速的配合完成救援工作,导致了很多无谓的牺牲。此外,民众长时间得不到官方报道的全面真实的信息,亦引起了民众的不满。

二、提高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路径

危机管理是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有必要思考如何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公共危机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同时结合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遇到的问题,构建起一套科学有效、合理运作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才可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危机频发化。

1.建立健全政府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危机管理工作应当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作为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其中的危机预警机制非常重要,通过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尽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避免更大的损失。其次,还要重视预警机制的作用发挥,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不但可以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还为政府处理危机事件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一个完善的危机处理系统不仅包括预警机制,危机识别机制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所谓的识别危机的机制即前置型控制机制,即在危机发生之前通过这种提前性的预判来察觉潜伏的危机,将可能发生的危险提前扼杀。

2.提高政府部门对危机的正确认识。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稳步发展,整个国际社会也处在基本和平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公众往往缺乏危机意识,并且非常容易忽视潜在的各种危机因素,政府部门在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也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正是在和平稳定的大环境下,政府部门也放松了警惕,忽视了危机管理工作。政府部门应切实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树立危机意识,能做到居安思危,处惊不乱。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对于已经发现的可能爆发的危机必须要根除在萌芽期,迅速解决,不留后患;对于不能及时根除,有一定粘连性的,应做到未雨绸缪,加强监督,做好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

3.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危机管理法,在这个领域尚未形成危机管理的法制化方式,这也给危机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在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战略,是我党一直秉承的治国理念。在法制化国家,政府的所有管理行为,包括危机管理都应纳入相关法律体系的范围内,而危机管理则还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我国政府应适当借鉴西方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立法领域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针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尽快将危机管理工作纳入法律规范中,使危机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危机处理能力。衡量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对公共危机的反应速度,反应速度越快,就越能降低损失,尽快恢复社会稳定。在进行危机管理的工作中,作为权威公共组织的政府机关,进行强制干预是十分必要的,这恰恰是政府权威和有效管理的直接体现。我们应该尝试建立一种政府各部门之间同时干预,资源整合,快速反应的机制。当发生公共危机时,通过快速反应机制,进行危机评估,及时分析原因,果断采取措施,制定处理方案,明确分工和组织责任,落实资源保障措施,尽可能把危机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从而有效地战胜危机。

5.加强信息流通,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危机处理时期的信息沟通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各类数据真实。政府部门要想取得公众的信任,塑造政府公信力,必须构建一个能够在危机发生之时,迅速反应的沟通机制,这应该是权威的、真实的信息系统。公众在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或危急事件,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方,尤其是一些身处危机发生区域较远的公众,如果政府此时不能够迅速做出反应,权威实时信息,就会使公众不明真情,为谣言的传播创造便利条件。在危机发生后,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引导舆论,让民众远离谣言,克服恐惧心理,减少不安定因素,形成了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三、结语

天津港爆炸事故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惨痛教训,是一次严重的公共安全危机,而政府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暴露出了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政府应该重视公共危机管理工作,将危机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公共管理的常态化工作中去,建立长效机制,预警机制,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和广大民众的风险管理意识和危机意识。当发生危机后,政府部门应该迅速采取措施,正确处置,并与外界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消息,公布危机处置进程。

作者:华贝 单位:贝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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