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应急管理中网络信息公开弊端,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信息公开是应急管理有效进行的基础,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成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政府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突发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并了解社会反馈信息,及时遏制谣言,维护社会稳定。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质,网络信息的公开也存在政府行动迟缓的假象,及虚假信息泛滥和信息获取不对称等弊端,政府在利用网络平台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规避互联网的缺陷,充分发挥其优势,实现以网络平台为关键技术支撑的应急管理模式。
【关键词】网络;应急管理;危机
突发事件,即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它的出现往往会对人的生命财产、社会的稳定秩序造成极大破坏,所以,突发事件的发生一定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公众在面对突发事件之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都会对相关信息有着极大的期待,公众信息获取不及时就有可能导致被谣言侵袭而引发社会慌乱;因此,政府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也成为政府应急管理是否有效的关键。在我国2011年颁布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规定“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可见,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坚持信息公开是政府的责任,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也有着重要意义。信息公开是应急管理的基础,封闭的信息管理会造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政府掌握的信息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公众的问题、态度、情绪等状况没有有效途经被政府了解,从而可能导致政府行动迟缓和群众的不信任。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成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政府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突发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并了解社会反馈信息,及时遏制谣言,维护社会稳定。许多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由于其未知性本身就极易刺激公共情绪,如果处理不当还会爆发大范围的公共恐慌;因此,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公开透明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原则。我国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启动是在2003年,受“非典”的影响,当时的应急管理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方面,之后逐步完善,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过程中已经显示了我国初见成效的应急管理建设[1]。政府的应急管理技术也在不断提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网络技术的使用,例如在2001年的“抢盐风波”中,由谣言引发的公共危机通过网络传播迅速发展成大范围的公共恐慌,政府利用网络平台密切关注谣言动态、追踪谣言散播者,及时信息、破除谣言。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网络平台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点使信息得以更加快速、更大范围的公开与传播,但是,网络上的信息公开也存在诸多弊端,政府在利用网络平台处理公共危机事件、开放相关信息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规避这些弊端,以发挥网络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最大作用。
1突发公共事件与应急管理的内涵
依照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定义,突发公共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一般来说,突发性公共事件有五大特征:1)爆发时间偶然,尤其是一些人为造成的公共危机,人们对此不仅毫无防备,更无法立即掌握事故的起因、控制事件的发展。2)爆发地点随机,毫无规律可循,人们很难预测下一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地。3)影响范围广泛,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引发的公共事件,它们所造成的影响都不是局限于当时当地的,可能是区域性的,也可能是全国甚至全球性的。4)集体损失严重,这不仅指治理突发事件本身所需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还包括突发事件被有效控制后的灾后建设,除此之外,由于危机事件爆发而影响的生产与生活也会对集体造成了巨大损失[2]。5)破坏大小相对可控,突发公共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不仅取决于事件本身的性质,也与社会的响应机制有关;因此,政府在公共事件突发时的应急反应是至关重要的,好的应急管理能在最短时间内、利用最少的投入降低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公共危害。应急管理主要是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出的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防控过程,包括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应急管理的行为主体既有政府,又有其他相关机构,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的政府,应急管理不仅是其职能,也是其重要责任。在现代国家,政府的应急管理系统是由政府机关和民间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共同组成的,它们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形成资源共享、应急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在突发事件爆发时有能力动员社会多种力量相互协助,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作用就是实现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行动。“居安思危”,在突发事件爆发前就有充分的物资储备和财政预算,通过日常培训形成一批高素质的应急管理人才,通过多种途径对大众进行适当的宣传教育;“临危不惧”,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井然有序,积极调动应急小组、民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等集体力量,并利用多种媒体途径及时公开信息,保证应急处理稳定有序进行;“扶危定倾”,在突发事件结束后,积极安排复工复产、灾后重建等工作,使国家建设快速恢复到正常秩序中。
2网络平台在应急管理中的弊端
网络平台的出现打破了信息传播的传统途径,这种开放式的平台为政府的信息开放提供了新的便捷方式,但同时也存在这一些弊端,是政府在应急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首先,政府成为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公开的“迟缓行动者”。在网络开放的环境下,公众不再只依靠传统的媒体形式和权威机构获取相关信息,自媒体、营销号成为了信息公开的主体之一,而且,他们通常还成为一些事件的领先报道者,通常这种“小道消息”能够瞬间激起公众的兴趣,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者趁机对事件进行的负面引导,极可能引发大范围的网络舆情[3]。在公共事件爆发之后,与自媒体信息的主观随意性相比,政府信息的公开是按照一定流程的,政府信用是政府公信力的核心,这就决定了政府不会像网络自媒体那样可以不经调查核实就信息。公共事件的突发性使政府不能在瞬间掌握其全部信息,加上许多突发事件都是首次发生,政府在向公众公开信息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损害程度、控制情况等多种状况,对于不同的公共事件,其信息掌握的难易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是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了解其爆发原因、防护措施等问题要更加困难,这时政府的信息公开就会滞后于自媒体的信息,公众通过非官方渠道获得消息后通常会质疑政府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或是故意隐瞒信息,这一时期最容易出现公民“网络问政”的现象。危机事件爆发后,社会需要在政府组织下经过严格调查后,不断深入了解公共危机的状况,在这期间不断有自媒体或个人各种消息,公众便认为政府行动迟缓,尤其是一些后来被证实是真实的信息,最容易引发公众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质疑。实际上,自媒体的消息,无论虚假与否,在最初时也多是未经严格调查和科学研究的,政府作为一个权威性组织,其信息必须要做到严谨性;因此,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政府可能会成为信息公开的“迟缓行动者”。其次,网络环境下虚假信息泛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从之前相对封闭的环境下释放出来,网络平台为信息传播提供了新的渠道,公共事件爆发后可以在很短时期内快速传播,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公众的重视。由于现代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公众不再只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也成为者和传播者[4],但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和交互性使其成为了虚假信息泛滥的重灾区。危机事件爆发之后,为避免公众的盲目慌乱,政府通常需要先调查清楚再公开信息,而公众在这一时期对突发事件关注迫使他们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多是未经证实的,加上一些营销号利用公众对信息的渴望不惜编造虚假内容以增加点击率或误导公众,与此同时还会出现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趁机散播不实“内幕”,煽动网民情绪。一般来说,虚假信息有3种类型:1)捏造事实,即者所的消息完全是凭空捏造,而且谣言散布者为了增加消息的可信度通常还会对事件的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等内容加以细化。2)夸大描述,这类信息的者并非空穴来风,但却是对已发生事件的夸大,扭曲事实真相,者甚至配有图片、视频等混淆视听。3)捕风捉影,一般是者通过权威媒体公开的信息后主观臆断得出的一些结论,这类信息看似很有根据;因此,更加容易被传播。这些虚假信息人可能是为赚取流量的营销号、企图借此牟利的商家、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也可能是博人眼球的个人,但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谣言的传播对于寻求真相的公民来讲都是一种误导,严重的不实消息还可能引起社会混乱[5];因此,政府必须严查谣言传播链,处罚虚假信息散播者,及时辟谣,而这一过程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最后,网络平台的出现会引发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公众通过电视等传统媒体统一获取信息的现象,但移动网络使用量的快速增长并不表明人人都习惯于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年龄、地区、职业、性别等因素都会影响个人对网络信息的依赖度和信任度。由于网络平台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使许多信息的比传统媒体模式更加迅速,一部分对网络依赖度较高的群体会更早地获取信息,同时由于政府行为的有序性和规范性,这些网络信息甚至会出现早于地方政策的应急反应,这便与不依赖网络平台、只听信传统媒体或政策安排的群体之间形成了信息不对称。尤其是偏远或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这部分群体对网络平台上信息更倾向于持怀疑态度,这种由政策上传下达的滞后性与网络平台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带来的矛盾会导致信息的地方受众不平衡。除此之外,由于网络信息有随时更新、随时查看、随时保存等特点,对网络平台依赖度高的群体在危机发生时会更容易受到信息的轰炸而加大对危机的重视。由于信息获取不对称或者信息接受程度不同而使整个社会为一部分人的失范行为埋单,这些事件通常会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与不满。
3网络信息公开弊端的规避
突发公共事件往往与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这一时期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社会关注,政府需要在公共事件爆发后及时推出应急管理措施,而有效的应急管理必须要以信息公开为前提。网络的出现使传统媒体不再是信息公开的唯一主体,网络平台的即时性、互动性为公众了解信息带来了极大便利,在政府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时,也需要注意规避网络信息公开的弊端,扬长避短,才能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条件下,做到信息的充分公开。《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由此可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的信息公开首先要做到“第一时间”及时公开,同时还需要“核实”,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除此之外,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还需要注重网络的互动性。首先要做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的公开,即突发事件的具体状况,及可能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危害等。对突发事件状况的公开是应急信息公开的基础,只有公众对突发事件本身有了清晰认识,政府才能稳定公众情绪,有序组织社会力量。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信息公开的传统模式,一拨自媒体在网络上兴起,并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网络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也使公众可以顺利地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消息,表达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信息传播的话语权已经不再只属于大众传媒机构。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统一规范管理制度,虽说许多平台依照国家政策推行了实名制,但互联网依旧是一个虚拟开放的环境,自媒体准入门槛低,公众传播虚假信息的代价小,在公共危机事件爆发后,网络媒体容易利用社会对事件的关注和对信息的渴望散播未经核实的信息,虚假信息一旦大面积散播,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慌乱;因此,在许多突发事件中,政府不仅要坚持信息公开,还要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做到实时与更新[6],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网络媒体或个人趁机为盈利或流量等目的,散发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为此,政府要提高内部搜集信息的能力,尤其是在公共事件突发时,政府需要第一时间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而对信息的及时、准确地把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其次,在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政府的网络信息公开更需要反复核实,保证其信息的权威性。现代社会中,各种新媒体的崛起挑战了传统媒体作为信息唯一者的权威,加上许多官方媒体也开始采用新媒体的形式,信息的不再像传统媒体模式那样通过采访、编辑、审核等流程,当政府或官方媒体凭借自身地位获取一些信息时,为了抢占先机,可能未加详细确认便向社会公开。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应该建立在真实性的基础上,虚假信息不仅不具备任何价值,而且可能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尤其是在公共危机爆发时,公众由于对突发事件的未知与不确定心理,而出现焦虑、慌乱等症状,加上网络上各种消息此起彼伏,大多数人并没有自行判断真伪的能力,便期待政府可以可靠信息[7]。政府的获取信息的严谨、可靠性使其可能时间迟于自媒体,表面上成为了一种“行动迟缓者”,也正因为此,政府需要更加注重其信息的准确性,在此起彼伏的各种网络信息中显示政府权威[8]。实际上,信息一经政府公开便会成为传播的主流,如果政府在这个时候一味抢先而导致信息报道失误,即使后续能及时辟谣,其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最后,网络的出现改变了社会沟通交流的方式,公众不再是传统媒体中被动的“听”和“看”的角色,而是很容易在社交媒体进行问题讨论和信息交换,同时,网络平台也打通了公众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渠道,使政府能够直接了解社会诉求。在现代社会,任何新闻的出现都有了互动平台,政府政策的也获得了反馈途径,网络成为公众表达意见和偏好的新空间;因此,政府需要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的互动性。公共危机事件迅速引起的社会关注必然会引发公众在网络上的热议,政府在制定应急措施前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有效获知公众需求,在政策后及时了解公众反应,对于政策的实行效果,政府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其利弊并及时作出回应或调整。在互联网时代,公民习惯了“网络问政”,如果政府在治理危机的过程中,忽视了公众的反应,便有可能发酵成更大的舆情危机,甚至引发政府信任危机[9],扰乱危机管理控制进程。任何一个公共危机事件波及范围都不仅仅局限于事件本身,公共的情绪和态度是决定影响大小的关键,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对公共行政提出意见、建议及质疑的开放平台;因此,在危机管理过程中,政府在网络信息公开后需要持续关注公众在网络上的反应,对于不同的声音采取不同的回应方式,澄清误解、吸收意见、采纳建议,这种互动性也体现了现代危机管理中公众监督权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推进危机治理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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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百潞 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