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理论食品安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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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理论食品安全解析

【摘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不仅有着深厚的现实意义也有着科学的哲学原理支撑。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人民的利益至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十八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坚持了这一哲学原理。当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生活的领域表现十分的广泛,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还有生态的。其中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所坚持的以人为本应当在我们的社会实践上重点地体现在衣食住行上,其中“食”尤为重要,自古皆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人民解决温饱,让人民吃饱饭是历代统治者必须重视的重大的政治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如何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实现食品安全,就这一问题,笔者从企业、政府和第三方三个方面提出了,如何以人为保障食品安全。

【关键词】

以人为本;食品安全;政府;企业;第三方

笔者认为,以人为本,保障食品安全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企业要建立责任伦理规范食品企业的行为;我国的食品监管要从之前的管制的方式到合作治理的方式转变;第三方要用于监督,制定行业规范,树立消费者对行业的信心。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就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突出,食品安全成了社会关注的重要领域。食品安全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的其他领域,影响着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协调平衡发展。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本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成了衡量各个领域发展的一个根本的标准。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注食品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内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应有之义。当然关注食品安全是不能解决当下突出的食品安全矛盾的。必须对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做一个综合性的认识,把握影响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各个参与主体,统筹考虑,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有效的管理。当下的食品安全大致有如下问题,一是企业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不够。二是政府的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与对企业产业链式的生产模式不相适应。第三是我国用于监管的检测的技术设备整体技术落后,跟不上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方式。第四我国的食品安全生产的标准是统一制定的,但是我国的食品生产单位,规模不一,技术参差不齐,而且地域分散,这让统一的标准很难一刀切的得到贯彻和实施。第五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起步比较晚,整体的监管机制尚未成熟,监管力度相对薄弱。这些问题都是我国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一、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是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尽管中国的食品生产单位有个体工商户和食品生产企业共同构成,但是,由于企业在食品生产中代表着现代化市场的方向,而且从规模上来看企业从事食品生产要远远大于个体工商户,其影响也远远超过个体工商户。企业有着明确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另一方面,企业生产较为规范,其生产的各个环节皆具有一定的标准,企业的食品生产包括食品的加工、包装、销售各个环节,这些环节都可以通过有效的监管而实现食品安全。所以企业在食品生产中需要重点关注,是食品安全研究的重要对象。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这一点是基础,但是企业也要履行其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严把食品安全关,保证消费者利益。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可以说,企业是与市场共同成长的,是市场的主要要参与者。企业之间的竞争要建立一定的竞争规范,淘汰不符合市场要求的企业,避免恶意的市场竞争带来的企业损失。逐步提高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加大科研创新,用更好的科技来服务食品安全,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监督体系,要在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把关,采取动态跟踪,实时反馈的生产监管方式,要在生产源头保证食品安全。此外,企业还需要做到以人为本,把员工放在食品安全的第一位。因为员工是食品生产的主要的参与者,是公司的主体,没有员工就谈不上企业生产。一方面,企业要加大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主体,可以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企业要把食品质量,食品安全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之中,在文化建设的同时培育企业的伦理,要在肯定员工人格、尊严个性和机会平等的基础之上理清员工在生产过程的责任,让每一位员工深感食品安全的责任与自己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文化素质,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的竞争力,要保持企业在食品安全中,始终掌握食品安全的前沿知识,从而有力地把握食品的质量。企业要通过产品价格,这个市场规律的晴雨表来调节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通过价格的调整向消费者传递出食品质量的相关信息,让消费者在购物的选择时获得食品的信息的提示。企业只有严格把控食品质量,才能在消费者中赢得更多的信任,获得更多的利润。消费者在食品消费的过程中,通过购买、消费的方式对所消费的食品产生一种个体性的判断,企业的生产出来的食品要在消费者的消费中获得评价,评价高的即获得更多的消费者认同,获得更多的信任,可以强化消费对企业产品的认同。评价低的甚至产生负面评价的产品会及时反馈到市场上,让更多的消费者知晓,这个时候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就会遇到接受危机,甚至因为某些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而破产。所以,针对这一点,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和高效的危机处理机制。要保持与消费者的动态联系,了解消费者对食品的反馈。通过价格机制来获得更多的利润,承担更多的责任,接受更多的监督。

二、政府要坚持公民本位,保障食品安全

政府的职能从传统的统治型政府到近代的管理型政府发展到今天的服务型政府。传统的统治型政府只是为了某一个统治阶级而服务的,他们保障公民的权益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已,是获得统治的合法性的手段。这样的政府在近代社会就面临了存在危机,他们因不能适应迅速崛起的大工业生产,资本扩张而被新兴的资产阶级推翻。为了建立更有效的更符合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政府,西方资产阶级采用政治和治理二分原则,建立起了高效的管理型政府。这类政府在“价值中立、效率中心、技术至上”的主导价值观的指导之下对社会实行强有力的管理。政府开始把公共管理作为其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其服务型的特征也日益明显。这类政府的基本特征是“①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体;②政府的公共管理无处不在;③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的领域;④政府机构膨胀的趋势不可遏制;⑤在担负公共管理职能时有着公共预算总额最大化倾向,造成高成本、低效率。”[1]但是随着生产技术的快速变革、信息化社会的出现以及民主化浪潮的高涨,这类政府暴露出了诸多的弊病,比如腐败问题、官僚主义问题尤其是政府的机构随着生产部门的增多而不断地膨胀,由此带来的极大的管理成本。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效率和公平,等待着继续变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政府“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2]公民本位认为政府的管理权力来自公民,政府受人民的委托行使权力,是公共权力的人和行使者,所以政府要为人民服务,要做人民的公仆。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要保证公民的参政议政的权利,要用法律来保障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最终实现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为此政府要结合当下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综合分析各种主要影响因素,探索出一种切实有效的治理方式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制定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法律规则,要让食品安全的涉及各方都能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中来,要统筹考虑民众、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利益诉求,而不是偏听一方,要让所有涉及各方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友好协商,共同探讨一个各方都满意的法律规范。同时,立法机关要对制定出来的法律条文做出事先的解释和说明,要避免在法律制定后的理解性偏差。制定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法律条文要避免法律条文的宣誓性,突出法律条文的实用性。其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自我管理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劳工保护、消费者保护等状况。企业要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即使向社会分享食品信息,让大众了解企业的生产,实现对企业的监督。政府要大力为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平台,广泛开展恳谈会、座谈会、听证会,通过互联网、广播、新闻等形式向大众介绍政府的工作,要让大众了解政府的工作,了解食品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公众得以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的监督。第三点,要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划清责任,建立层次分明的责任公担体系。只有责任明确才能各层主体更好地认识和履行自身的责任。政府应该在这个责任体系中承担主要的治理责任,民众和弱势群体可以承担少量责任。第四点,要建立多方合作的机制。政府要处理好与媒体、企业、公众以及第三方之间的关系,要主动鼓励媒体、企业、第三方、公众积极参与相互协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三、第三方以人民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做好监督

在市场上,第三方是指那些除了对立与企业、消费者、政府机构之外的起着监管作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一般情况,在食品市场的第三方主要有食品行业组织、媒体、消费者协会、食品检测检验机构、非政府组织等。由于第三方也是主要的社会活动参与方,跟企业、消费者、政府关系密切,有人又称之为“简介利益相关者”[3]第三方的出现是为了协调企业对利润的追求,消费者对价值追求的矛盾,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时候可能会忽视消费者的健康利益,从而陷入被消费者抛弃的危机。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可能会压低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获利较少,很难组织再生产和生产工艺的提高,从而使产品的质量降低,或者是行业的生产效率下降。最后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第三方可以作为这个矛盾的协调者的角色出现,一方面,第三方可以及时获得消费者对企业的反馈,成为沟通消费者与企业的桥梁,当企业生产出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售出的产品出现了变质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与企业对话,获得企业的补偿,同时也可以给企业一个良好的解决问题的途经,维护企业的形象。第三方还可以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的监督效率。第三方独立于政府、企业、消费者之外,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由于第三方组织与行业主体、消费者比较近,其建议比较容易获得企业和消费者的接受。政府在对市场进行监管时,会受到两个方面的原因影响而大大降低其监督的效果,一是政府的组织机构庞杂,多方监管有可能形成多方都不管的扯皮局面,本该有的监管大打折扣。二是政府在对食品企业监管的过程中,自己同时也是监管的评价人,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的困境中。第三方的介入,可以从一个独立的角度来为政府监管提供新的视角,也可以为政府的监管提供更多的可靠的材料来推动政府的有效监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也是当代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食品安全问题是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最基础的内容,必须要重点关注,科学研究,有效治理。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建立以人为本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需要企业、消费者、政府、第三方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最终才能惠及人民,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利益。

作者:亢震威 闫晓荣 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宋同飞.责任伦理视角下的食品安全[D].中南大学,2013年5月.

[2]井敏.构建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页.

[3]詹承豫.转型期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五大矛盾分析[J].学术交流,2007年10月.

[4]周清杰.第三方检测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优化[J].食品科技,2010年第35卷第2期.

[5]齐萌.从威权管制到合作治理_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之转型[J].河北法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