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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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挂牌成立以及《食品安全法》的修正,体现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与时俱进。但与欧盟、美国和日本相比,我国在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方面还存在着差距。本文主要比较了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在监管体制上的不同,发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与这些国家与地区的差距,为今后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监管体制

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组建后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主要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欧盟、美国和日本进行了比较研究。

1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比较

1.1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欧盟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采取欧盟与成员国两级监管的体制。欧盟级别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要有3个:①欧盟理事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政策。②欧盟委员会及其相应的常委会,负责提供食品安全建议和议案,其下属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的食品和兽类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管理。③欧盟食品安全局,负责监管整个食物链以及风险评估和交流工作。

1.2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采取了全国与各州的两级监管的模式。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安排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具体执行的部门为: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负责肉类、家禽、加工蛋以外的食品安全;农业部负责肉类、家禽、不带蛋壳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局负责饮用水、农药及制定耐药标准。

1.3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日本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主要包括由内阁府管理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由中央省厅管理的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3个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风险信息的沟通与公开;厚生劳动省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林水产省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2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的比较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包括《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此外,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含了大量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在其他的法律中,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亦存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规定[1]。

2.1欧盟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欧盟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欧盟的法律法规,覆盖了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的所有环节。欧盟所有的法律都以2001年的《食品安全白皮书》为食品法律法规的主要目标。在这一白皮书的指导下,欧盟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动物饲料法规以及添加剂》等法律。除欧盟层面法律之外,各成员国也制定了法律。

2.2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美国是全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最健全的国家,以《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为核心,建立了《统一产品责任法》《纯食品与药品法案》《婴儿食品法》等众多法律,以保障美国的食品安全。2011年1月4日,《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颁布使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范围已经达到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的80%[2]。

2.3日本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日本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基本法》为核心法律,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农药管理法》《植物防疫法》《转基因食品标识法》等法律。此外,日本还制定了大量的配套规章,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实施性和可监管性。

3食品安全标准的比较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纵横交错。纵向方面,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类。横向方面,包括卫生标准、包装标准、产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准4类标准。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被称为是全球最严格国家之一,其80%标准沿袭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标准。除了欧盟层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各成员国亦制定本国标准。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在其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美国制定了400多项食品技术法规,建立了接近700项食品安全标准。美国制定和实施了完善的HACCP体系,以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日本食品标准实行三层标准体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多为国家标准的补充,企业标准多为与企业的生产操作流程相关。日本作为国际上较大的食品进口国,在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标准上相当严格,在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上表现的有为突出。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全部为强制标准。列举法编制标准,提高了监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3]。但是,这种编制方式极易产生标准空白。我国编制标准的方法应吸取其他国家的优势,尽快做出相应的调整。

4结语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本文旨在发现差距,为后续改革提供建议。

参考文献:

[1]孙成媛.中国与欧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乌鲁木齐:新疆大学,2017.

[2]刘录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

[3]锁放.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以比较法为视角[D].合肥:安徽大学,2011.

作者:王静 单位:天津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