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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局范围内邻近营业线施工对既有线运营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对行车的干扰尤为重要。通过对近几年邻近营业线施工影响行车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提出若干加强管理的措施与手段。
关键词
施工;行车;安全
2014年至2015年8月全局因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不到位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构成的行车事故12件,占施工类24件的50%(同期全局行车事故共计218件),这些事故有影响线路稳定中断行车的,有造成接触网设备断线、接触网设备烧损等,严重威胁行车安全。可见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是多么重要,是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定义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是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畴。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m(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m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1)列为A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①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②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③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④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①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②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③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④营业线路塹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①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②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③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m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④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⑤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邻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纳入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与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公布执行。
2邻近营业线施工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1:2014年3月8日15:09,中铁电化局在近邻合武绕行上行线K9+770处违章进行蚌福联络线接触网立柱吊装作业,吊装带断裂立柱倾倒碰压桃花店站8道正馈线上,导致合武绕行线合武211、212供电单元跳闸。经临时处置后,212、211供电单元分别于15:27、15:30送电成功;影响G592次、G7285次、G7685次列车运行。该事故暴露出施工方案、施工监督计划审查不细致,未发现施工方案缺失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上报月度施工计划审核流于形式,没有发现电化立柱吊装等可能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案例2:2014年12月16日北仑线下穿立交施工,在便梁架设未到位,未逐孔分步开挖的情况下,提前开挖3号基坑,导致路基失稳、线路下沉,中断行车。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方案操作程序,监理单位人员监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未实施旁站监理;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等情况未及时发现指出,并督促整改。宁波工务段施工监督员及时发现险情并提出封锁请求,防止事故扩大。案例3:2014年5月29日13:50,中铁九局杭长客专浙江段项目部在沪昆线衢州站改造进行天桥墩柱拆除施工时,天桥支承柱倾倒砸中衢州站一号站台的通信、信号电缆沟,导致沟内电缆多处损伤,影响行车。暴露出施工安全源头控制不到位,施工方案对支承柱拆除施工方法、程序和安全措施不明确,以及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未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仅凭老经验办事,未考虑支承柱倾倒可能对既有线及行车设备的影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重达60t的天桥支承柱倾倒直接冲击电缆沟。案例4:2015年2月3日,中铁十二局七公司郑徐客专徐州特大桥施工吊装水泥作业,塔吊起重臂吊重小车的牵引钢丝绳绷断,甩向搭在夹北线接触网承力索上,导致承力索烧断,中断行车。工务、供电单位在日常设备巡视检查中,早已发现该处施工使用塔吊作业,但没有主动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塔吊作业可能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隐患进行告知,施工安全监督监管不到位。案例5:2014年7月9日,陇海线铜山站迁改10kV电力线路施工,在无设计方案、未签安全协议、无施工方案,无施工计划,无施工命令,无设备管理单位监护的情况下,非法利用定向钻穿越线路过轨施工,造成线路路基下沉塌陷,中断行车。教训十分深刻,事故直接原因是迁改10kV电力线设备管理单位徐州供电段组织路外施工单位,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触碰安全"红线"规定。同时,建设单位徐州枢纽指挥部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程分包情况不掌握,对无方案、无计划施工失管失察。暴露出相关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无施工方案、无施工计划、无施工命令违法违章组织施工心存侥幸,严重缺乏安全工作责任感和敬畏感。
3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
邻近营业线施工具有线长点多、多兵团作战,使用机械种类多,施工周期长、全天候,一年四季均有,涉及专业多,有的邻近营业线施工需要在封锁点内施工,有的则不需要封锁点进行,特别是在铁路最最繁忙的春运及黄金周停止营业线施工情况下邻近营业线施工经批准仍可以安排,因此邻近营业线的施工,对营业线行车安全威胁始终存在,对运输安全构成威胁。
(1)施工方案、施工监督计划审查不细致,未发现施工方案缺失邻近营业线施工内容。
(2)未按照审核通过并完善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简化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3)未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4)大型施工机械未执行一人一机防护,甚至没有工班长带班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5)施工单位未按照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中的有关要求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监督配合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6)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巡查管控有漏洞。
(7)施工单位心存侥幸,无邻近营业线施工监督计划(或以为施工不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擅自施工。
(8)设备管理单位未履行监督配合职责,施工安全监督监管不到位。
4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针对主要问题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薄弱环节,强调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路局审批单位抓好源头管理,设备管理单位抓好过程监督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可控。
(1)严格施工方案、计划审批制度,认真审核确定施工等级,严禁违反规定降低施工等级,严密卡控超范围、无计划施工及人员、机具违章上道等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把施工准备、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受控。
(3)设备管理单位要切实强化"守土有责"意识,严格履行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施工配合,加强现场盯控,选派胜任人员盯住现场,设备管理单位不到场监管严禁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监控,全面掌握施工组织、进度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各类隐患问题信息要及时上报处置,严防路料机具侵限、扰动线路基础及损坏行车设备、影响行车安全等问题发生。
(4)强化邻近营业线设备设施吊装及拆除施工安全风险控制,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干部包保和现场把关制度,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坚决制止路外施工单位超范围、计划外和非法擅自施工,严格施工安全过程控制。
(5)认真落实路局安监部门《关于邻近营业线设备设施吊装及拆除施工安全风险预警的通知》,强化此类施工安全风险控制。
(6)坚决卡住高温时段扰动线路基础施工。
(7)对未签施工合同、施工安全协议及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准进行施工。
(8)严格履行《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对与既有线平行、邻近有可能发生施工车辆、机具、设备和路材路料侵限等施工,必须采取物理隔离措施,认真落实防护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严密防控,确保施工安全稳定。
作者:陈兴辉 单位:上海铁路局调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