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对社区治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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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对社区治理的作用

摘要:通过分析研究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和特征,提出物业服务之准公共产品属性;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在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构建“红色物业”,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党建统领;物业服务;社区治理;准公共产品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物业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物业服务企业应与时俱进,创新在党建工作统领下,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各项服务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之中,走打造“红色物业”提供优质准公共产品的发展之路。

1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概念

按照政治经济学理论,公共产品(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Noncompetitive)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产品。此类产品一般是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公共产品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1.1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准公共产品是既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又具有私人产品属性的产品。其存在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因其不具有完全的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的属性,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同时具有这两种产品性质,一般将其归类为准公共产品,亦称为“混合产品”。1.2准公共产品的特征从属性上讲,准公共产品不可能同时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是其与纯公共产品的本质区别。同理准公共产品也不可能同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这是其与私人产品的本质区别。

2物业服务准公共产品属性分析

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即建筑物和场所的设施设备维护养护、保洁绿化和秩序维护、多种经营和特约服务,根据物业项目和业主资源以增加营业收入为目的多种经营服务,如根据社会和社区的需求积极参与的社区文化、医疗、养老、幼教、教育、家政服务等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务。企业面向全体业主提供的这些服务依据相关产权理论的法律、法规具有私人服务的性质。如《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之第70条、第73条,明确了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物业管理条例》里所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物权法》所提及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都是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产生,是多个私人所有权组成的,因此,这些“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也是属于私人的,只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统一管理而已,据此可以得出物业服务是为业主提供的私人服务而不是公共服务之结论。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小单元。社区承载着他们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职能,肩负着党和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最后一百米”的重任。社区治理工作质量不仅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而且更是关乎百姓的幸福安康、社会的和谐稳定。伴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区治理已经成为其“末梢神经”和极其重要一环。其中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已然成为社区治理的“三驾马车”。那么“三驾马车”怎样才能够合力前行,必须构建协同治理机制,解决好“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一问题。实践证明,必须以社区党的建设为统领,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形成立体化的社区治理巨大合力。其中物业服务水平直接牵系到社区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与落实。因此,处于三者中间环节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在社区矛盾化解、提高业主幸福指数、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文明社区建设、社区安全稳定等方面全面承担起社会责任。故物业服务企业所承担的工作显然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的性质。通过分析可知,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是一个有一定商业模式作支撑的“准公共产品”提供者,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盈利性企业,承担着自治管理、市场运行、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等多重属性的定位和作用,在社区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中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已然成为全面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准公共产品路径分析

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必须自觉践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中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工作和服务机制,在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综合体系的建立健全中有所作为,以构建“红色物业”为基础,保障优质的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为此,首要工作是全面加强党对物业服务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引领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做到党组织在物业企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工作中全覆盖,同时将物业企业内部的工作机制体制与党组织基层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平台充分结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面向新时代社区内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社区生活需要与社区治理中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间的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予以化解,将物业服务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之中。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中,从供给端积极构建党建统领下的“红色物业”,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准公共产品。其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将各项物业服务工作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紧密相连,并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主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创建“红色物业”的进程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将各项工作紧密地与社区治理体系衔接,为增强社区治理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高效性,促进社区治理效能提升做贡献。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在服务中践行和引导人民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绿色家园的创建。其二,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加强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纳入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重视并促进党组织发挥政治组织这一根本作用、政治属性这一根本属性和政治功能这一基本功能,在企业发展和社区治理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企业发展和社区治理成效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如探索社区党员干部与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双向融合、交叉任职”、创建“1+2+N”社区治理体系,“1”即社区党委统筹,“2”即物业企业和业委会两股力量,“N”即街道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社区志愿者、坐落辖区内单位等,强化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综合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及其制度最大优势,既充分体现到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又充分转化为社区治理效能。其三,要以党建创新引领社区治理。做到强化党建引领解难题、根植红色基因创活力、凝聚红色力量强服务、打造红色物业增效益。通过开展争创“党员责任岗、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性,发挥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同时,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要发挥直接服务业主的优势。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一家一户,实现将党的政策宣传“全覆盖、精准化、零距离”,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融入各项服务之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之功效,为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做贡献、打基础。其四,要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企业内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和体制建设,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为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贡献。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建立“社区联动、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制体制,将物业服务深度融入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之中,在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如在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运筹帷幄、领航掌舵,2020年2月10日在北京调研时指出:“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社区居民发动起来,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各物业服务企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之中,主动对接社区网格化管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在物业服务中践行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之职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体现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巨大优势,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及治理效能。再如,新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在涉及街乡职责的42个条款中,体现出了其组织、协调、指导、调处之职能,让街乡在物业管理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其五,要在公共服务市场供给中有所作为。坚持创新驱动,应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以创建“红色物业”为基础,推动企业向服务特色化、项目绿色化、技术智能化和与社区治理工作融合化方向发展,育新机、赋新能,打造新的服务链、产业链,使企业发展目标和方向更加明确、发展动力更加强劲,使增强社区居民的幸福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如应用区块链技术与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及服务机构实现社区管理数据共享、推动“人工智能+物业服务”实施等,在极大地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的同时又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提升服务质量。其六,要将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融入物业服务全过程,如厦门市湖里区探索“支部建在小区上”的小区治理模式、全面推广“党支部主导业委会换届(选举)”“党支部先议”等制度,让党支部真正成为小区治理核心,筑牢创建“红色物业”的根基。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和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紧密围绕社区党组织这一核心,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区治理新格局的构建。在组织社区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日常监督落实上探索新方法、新路径。结合各项服务工作的开展,统筹组织志愿者服务、设立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区文化、服务美好生活、实现德润人心等方面汇聚社区各方力量充分调动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强大合力。总之,面对社区治理和业主需求侧的变化,物业服务企业首先要将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作为企业第一责任,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红色领航”,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的发挥,将企业的工作机制、体制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之中,主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贡献。同时,全社会也应充分认识物业服务企业具有承担城乡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且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从国家层面应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税收调节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承担准公共产品的供应任务且不断提升供给质量,为开创社区治理新局面做贡献。

作者:王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