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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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研究

[摘要]

“大小思政”实践运行环节暴露出对象上的重复、内容上的脱节、形式上的误区、基地上的分离等诸多问题,但两者的根本目的趋同、涉及对象一致、采用形式交叉、师资队伍互补,这就为整合和整体设计“大小思政”社会实践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社会调查是“大小思政”社会实践整合运行的最好方式。

[关键词]

高职院校;大小思政;实践活动;实践教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同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2〕思政工作中要站在实践教育教学的维度,区分“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差异,探索将“小思政”校外社会实践教学融入“大思政”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模式,走整合“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道路,确保实践育人的实效性。

一、“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差异

“大思政”社会实践活动源于“大思政”教育观,其教育理念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将思政工作融入到教学管理、学生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之中。”〔3〕充分体现出开放性、综合性和创新型的优势。其核心在于学生参与社会历练和实践活动学习,是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的一部分。“小思政”实践教学是配合课堂理论教学之下的教学,是依据思政课课程教学目标和大纲要求,由教师主导,学生主动参与,通过实践体验加深对课堂理论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教学是其全部的核心所在,实践是围绕课堂教学展开的,是将思政课理论知识体系转化为学生的认知体系和素质体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的一部分。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课程教学内容上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但它并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部。“大思政”社会实践活动是“小思政”实践教学所不能胜任的。实践中,由于学习上级文件不到位、认识社会实践不深入、把握实践形式不准确,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组织者时常混淆“大小思政”社会实践工作,把本属于“小思政”的实践教学要用“大思政”的实践教育活动形式来开展,或把本属于“大思政”的实践教育活动要用“小思政”的实践教学来完成。“大、小思政”社会实践,两者有着性质上的区别,不能混淆,但是可以整合,发挥整体性的功能和效果。

二、整合“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1.“大思政”实践活动与“小思政”实践教学整体设计的可能性

(1)根本目的趋同。无论是“大思政”社会实践活动,还是“小思政”校外社会实践,其核心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从广义上看,就是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遵循大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基本规律,用特定思想道德规范、政治理论观点,教育原理和方法对全体大学生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组织性地施加影响,从而使大学生形成符合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政治素养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目的上都突出对大学生思想、认知和价值观的改造,构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都突出要实现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都是着力培育大学生健康心理和综合素质。因此,两者在根本目的上是趋同的,都通过各类途径和方式改造大学生的主观世界,进一步形成大学生的知识体系和理想信念,从而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涉及对象一致。高职院校大学生具有以下共同特点:第一,基础知识不够牢固。高职大学生由于升学来源不同,不同院校不同专业不同来源本身也存在明显差异,如普高招生学生、职高对口升学学生和单独招生学生在知识理论层面上都处于不同水平。总之,无论是专业硬知识,还是文化软知识,都没有牢固的基础,不会主动思考,不愿主动思考,大学需要的自主学习能力欠缺。第二,思想道德和思想政治水平低,心理问题突出。在当前我国应试教育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的背景下,素质教育成了高职学生的短板,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水平低下和价值观认同能力差。加上高职学生在入学前接受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影响,使得大部分同学心理承受能力低,心理问题突出,甚至有个别是性格障碍,迫切需要教育者的心理指导和思想引导。第三,高职学生社会认知狭隘,社会适应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弱。校园环境的改变,中学到大学学习方法的改变,对高职学生提出更高的信心、能力和社会人的要求。这些高职学生的问题和特点正是“大小思政”社会实践教育实效性提高的难点。

(3)采用形式交叉。“大思政”社会实践是在全院统一组织管理下,团委、学工部具体管理,在全院学生中组织开展,团队组建清晰,从实践启动、实践调研、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成果提炼、成果评审和宣讲、团队奖励表彰每个阶段都组织有效,经费充足,领导者、组织者、管理者权责明确。“小思政”校外实践教学在组织形式上通常是根据各专业各班级学生具体情况自愿分组,确定重点团队,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各小组自发分散实践为主,以思政教师参与的重点团队实践为辅。不难看出,“大小思政”社会实践在组织形式上是交叉的,在方案制定、实践团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实践保障等各个环节都缺乏统一的领导和规划,长期以往导致实践效率低下,不利于发挥教育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也正为整合“大小思政”社会实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了强大基础和有利条件。

(4)师资队伍互补。辅导员队伍和思政课教师分别是“大思政”社会实践教育和“小思政”校外社会实践的教育者、指导者,在组织、管理和实施社会实践中,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就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这种主体性,是两者在发动、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践时表现出来的主导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表现。两支队伍各具优势和特点,辅导员队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但是专业理论不足;思政课教师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但是缺乏学生管理和实践经验。将思政教师的专业理论同辅导员队伍的实际经验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既能丰富专业教学理论,又能为教育实践提供强大理论支撑,实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运用、发挥出教育者的理论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经验,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实践,提升实践教育教学的效果。

2.“大思政”实践活动与“小思政”实践教学整体设计的必要性

(1)对象上的重复。社会实践的目的是要通过各类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觉悟以及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要实现这个目的,就要首先了解大学生本身,即教育对象。了解清楚高职大学生的基本特点,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学习和活动规律,探索出他们富于个性的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形成发展的规律。有了教育对象的认识,还要把握好对思政实践教育教学在教育对象上的定位:社会实践教育应该服从服务于教育对象的发展,充分调动教育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教育对象从实践教育教学的客体转变成实践教育教学的主体。不同的教育对象具备不同的特征:“大思政”实践活动的教育对象具有明显的多变性、创造性、发展性,“小思政”实践教学的教学对象具有受控性、被引导性和可塑性。以此来看,以往的“大思政”实践活动和“小思政”实践教学并没有区分各自的教育对象,没有区别各自教育对象的特征,没有发挥好各自应该具备的教育对象上的教育功能,将教育对象笼统地理解为全体在校大学生。因此,“大思政”实践活动包括全体大学生,在校学习的以及不在校在外实习的,“小思政”实践教学是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的学生而言。这里要强调,虽然两者在数量上是包含关系,但是有着性质的不同,本质的区别。这也是“大小思政”在实践教育教学中容易出现对象重复的源头所在。

(2)内容上的脱节。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内在的规定以及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来看,其内容具有广泛性、全面性,但又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使全体教育对象端正思想观点,坚定政治信念,提高道德修养,优化心理素质,从而形成国家、社会和时代要求的行为规范。因此,内容上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道德观教育;道德与法治、市场经济与法治的法律观教育;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规划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必须紧紧围绕以上内容研究、设计、组织、改进和落实。然而,由于当前“大小思政”社会实践在组织管理、操作实施、教师指导各环节的不足和不到位,“大思政”实践活动与“小思政”实践教学重叠等原因,导致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过于泛化,实践主题同教育教学脱离,没有将实践内容同学生综合素质、专业发展相结合,没有构建出实践教育的核心,不能抓住实践教育的重点和方向,也没有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性,更没有抓住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的实质,形式主义倾向严重。总之,“大小思政”社会实践教育教学不能体现教育重点、没有清晰的思路和层次感、前后衔接不畅,无法做到协同发展。

(3)形式上的误区。形式上的误区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模糊了“大小思政”两者的界限,不加区分地使用同样的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在实践教育教学中,其形式主要包括:理论宣讲、社会调查、学习参观、生产劳动、社会服务、专业实践、行业调研、勤工俭学、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支教助学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等。综合“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形式可以看出,两者在操作中界限不清,都主要通过调查、调研、参观、服务、实习等形式开展。这就混淆了“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差异,产生了“大小思政”社会实践的误区。我们需要看到两者的差异,“小思政”应充分结合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教学的内容和特点,着力围绕课程教学开展教学实践;“大思政”应抓住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需要,体现出综合性和整体性。二是实践形式与实践内容、教育教学目标脱离。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不能为了形式而忽略内容,也不能强调形式的多样而遗忘教育目标。当前的实践教育教学,已经开辟了丰富的实践形式,教育者容易在社会调查、行业调研、参观学习等过程中脱离实践主题和实践内容,走偏了路而忘记了初心,也就无法真正实现教育教学目标。

(4)基地上的分离。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教育教学中,搭建固定化、常态化的教学基地是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大小思政”教育教学连续化的重要平台,具有社会性、广泛参与性、教育性等特点,通过寓教于行的方式,能更好地改造学生主观世界,使学生在亲身体验和实践锻炼中完成从认知到行动再到信仰的转化。虽然高职院校认识到了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却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和科学思路,在社会实践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基地建设中分两条线展开,导致“大小思政”没有统一的基地建设,长期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如“小思政”校外社会实践基地中的地方档案馆、烈士陵园、名人纪念馆等本是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道路选择”专题的实践基地,却又作为“大思政”社会实践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小思政”实践基地的分离,出现实践教育资源浪费、基地建设和实践活动重复、教育针对性不足,管理者、教育者、基地工作人员都忙于应付,师生均感到效果不佳。

三、社会调查是“大小思政”社会实践整合运行的最好方式

1.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和结果来看,社会调查能够结束“大小思政”社会实践长期走两条线的道路,整合“大小思政”的组织和领导,统一项目立项管理,统一经费支出,统一评审和考核,分别发挥出“大思政”和“小思政“在各自领域的优越性和特色。同时,优化了“大小思政”在社会实践教育教学中资源分配,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师生的重复劳动,是当前最科学、最合理、最能达到对教育过程的把握和实践结果的反馈。作为师生乐于接受的实践方法,成为提升师生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部分。

2.从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全面教育来看,学习和掌握好社会调查不仅是提高他们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需要,也是提升其综合素质的迫切诉求。狭义上看,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中综合运用社会调查,是一个理论运用于实践并获得更新的认知从而改进实践的过程,同时是一个科学方法的实施和运用到专业发展的过程,能够实现高职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和工作能力的有效开发。广义上看,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体现在硬知识的专业技术技能和软知识的人文、历史、艺术、修养等,是两者的结合和统一。社会调查的实践,需要大学生充分接触社会,将理论认知同社会实际紧密联系,是培育和充实软文化和硬技能的实践,更是大学生的自我修炼和提升。

作者:邓加强 杨高 单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光明日报,2004—10—15(A1).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教社政〔200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EB/OL〕.〔2005—02—07〕

〔3〕陈刚.刘刚.孙淑萍.“大思政”视域下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