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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思辩——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作用
1.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定义界定及其观点阐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诞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代表人物是David•Osborne和Ted•Gaebler,宗旨是为针对传统公共行政难以解决政府实力的问题而提出的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及管理的模式,其概念非常的松散,涵盖着对传统管理的取代行为,又是当前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改革的延续。在各个国家对其定名也不尽相同。但在各国的实践中总结出的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较为集中的,阐述如下:
1.1重新定位政府和社会间的关系。政府转为“企业”,纳税人转为“顾客”,二者的服务是相互的。政府要将公众的所需和利益纳入措施的制定中。
1.2政府在履行管理职能上,要做引领者,而不是执行者。政府要以政策方针对管理的行为进行治理,而不是去直接管理。
1.3政府要将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性质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广泛学习各领域的管理手段。
1.4将竞争机制纳入制度层面上。用多元化的方式对政府的服务质量及效率进行提升。
1.5在组织方面政府要以效绩的明确代替严格的规制。
2.将新公共管理理论融入公安社会管理是可行的。
新公共管理理论一经问世便引起广泛的关注,多年实践证明其时效性和指导性极强。与我国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是可行的。可行性概括为:
2.1科学理论指引的必要性。
2.2公安的社会管理具有与公共管理相同的属性。
2.3西方国家的改革中,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成功实践是将其引入我国的实践基础。
二、新公共管理为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指引新方向
1.管理的理念,摒弃控制,实行服务。
理念创新是任何创新的最初环节。理念带动实践是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际进展的关键。传统中公安在社会管理上主要是控制性的,非常僵化。新理念下,管理要回归到公众的利益和需求之上。形成治理与服务的良性循环。
2.管理的主体,摒弃单一,实现多元化合作。
公安社会管理主体的创新,需要多元化的发展。传统上公安独揽社会管理的工作,手段法律性高、强制性大,以强力的手段维护稳定,使自身陷入与社会对立的境遇。对自身形象和警民关系都有害无益。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是公安机关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协作对社会进行多元化的管理,实现多方参与社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升管理效绩。
3.管理的模式,宏观与微观相统一进行管理。
传统上公安的社会管理模式过于直接、微观细化细节繁杂,管理困难非常大,范围广。而事实上过于细致的管理使得大众的自由空间极大的减少,阻碍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民众素质。对公安机关而言,重压在身,劳苦却力不从心。新公共管理所提倡的是政府应该指引,而不是执行。公安的社会治安管理应该在自身领域的管理上直接管理、微观细化,其它领域可以由适当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承担,公安机构只在宏观上对其管理方式进行策划和调整。
4.控制的机制,弱化执行,重视过程和结果。
传统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只注重执行政策,却忽略了反馈机制的建立,无法监督和评价自身的工作成绩、发现不足,难以创新。新公共管理对目标的实效性非常重视,将目标的责任确定下来并监督其完成的状况。公安机关对此应该加以借鉴,注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科学的反馈机制,获得有效的评估。
三、以新公共管理为指导,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
公安的谁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不断改进的过程,需要党和政府的协同合作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大力推动,同时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以更好的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1.对公安民警服务的理念教育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有待加强。
教育立国是一个国家强盛的保障。在转变公安民警的管理理念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服务理念的教育也是非常必要的。民警的教育不实行变更,公安社会管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对民进服务和法制理念的树立势在必行。首先,对民警的服务理念教育进行强化。以各种激励的方式对民警进行引导,从培训、晋升再到讲座,无一例外进行教育。其次,强化监督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力度,完善监督和制衡机制。对警务的公开化进行推进,在阳光下运行管理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警务,以规章制度辅助公安社会管理的活动不走偏路。强化监督公安社会管理的力度,建立专门化的部门和机构以及机制,严格惩处违规民警和行为。
2.不断推动公安社会管理社会化的改革。
社会化改革,即使更多方群体参与到其中,使得更层面参与到公安的社会管理工作中,实现警务的多元化合作。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以及各地警务的情况,不断探索,积极创新,探索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路程。其方式如下:
2.1转移相关业务。在安保方面,诸多大型的活动耗费极大的警力进行安保活动,这样的状况需要改进。公安机关可以在政府的协助下对安保相关的单位进行法规的规范,以竞争的方式进行承包,公安机关本身则进行监督指导。
2.2权力下放基层。在基层的治安委员会方面,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授权,扩大基层的权利和职能,减轻公安机关负担,增加基层的参与度。公安机关仍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引。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公安社会管理的创新是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式的势在必行的重大措施。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良性进程,必须与我国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当前实际的状况相结合,不断在实践中进行研究和经验的论证,对公安的社会管理创新实施的前段时期和实施之后的阶段其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和估计。评比的衡量是投入产出的比较率,未达到目标和创新要求的工作点,要对其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加快实现对工作和实施措施的改进步骤。对于达到要求和完成目标的创新工作,要彰显其良好的成效和积极的作用,总结其成功的优秀经验,积极进行推广和宣传。
作者:陈素华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