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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期, 要做好农村人力资源培训工作。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好培训工作, 整合培训资金和师资力量; 积极探索开展线上培训、 推广 “培训券” 式培训、 推行培训输转一体化服务; 扩大职业院校培训, 择优选定培训机构, 打造实训操作基地, 用好对口帮扶培训资源; 合理设置培训课程, 突出培训过程监管, 严格培训资金监管; 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做实用工信息发布。 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 切实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技能培训实效。
关键词: 农村人力资源; 技能培训; 实效; 措施
新时代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培训资源利用率和培训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措施并贯彻落实,主要解决培训对象选择不精准、就业培训效果不明显、参加培训后就业率不高等问题。
1 统筹安排培训工作
1.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劳动力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成立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按照“用途固定、渠道固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培训项目、资金、师资等资源,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1]。
1.2 落实好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产业发展和群众务工导向,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好培训“菜单”,分解培训任务。培训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联系企业、乡镇、村组摸底掌握企业职工和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培训责任部门要按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培训进展情况,汇总后汇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培训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发现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培训责任部门开展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价,对不落实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不足等问题,认真查处。
1.3 整合培训资金和师资力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统筹各类专项培训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培训经费,合理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相关职能部门一线人员、企业技术骨干、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地方专家”、“田秀才”中选聘兼职教师,建立全面、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根据培训项目(工种)的需要,实行动态管理,协调部署和使用。
2 创新培训方式
2.1 积极探索开展线上培训。培训部门按照“线上常流水、线下择机办”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线上学习与线下实操相结合的技能培训新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 APP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推广居家网络线上教学培训服务,做到“不出门学习、不见面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在线培训平台的在线支持服务功能,完善用户评价反馈机制,合理设置在线培训的教学、作业、练习、评价等功能模块,有效提升在线培训效果。要加强线上培训成果应用,线上参训学员可依据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优先参加线下实训,做到“线上培训强理论、线下实操长技能”[2]。
2.2 推广“培训券”式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推广和探索“培训券”培训服务,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制作“培训券”,注明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各培训责任部门根据摸底情况发放、登记“培训券”。劳动者对照“培训券”自主选择参训项目,凭“培训券”到选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凭“培训券”结算培训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券”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培训券”的发放、使用、管理和审核提出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倒卖“培训券”和欺诈行为,以确保培训效果。
2.3 推行培训输转一体化服务。依托企业开展“嵌入式”培训,以“企业 + 岗位 + 培训”模式开展以工代训。充分发挥劳动力转移行业协会、劳务中介公司和培训机构的作用,以“岗位 + 劳务中介 + 培训”模式开展培训,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需要,开展缝纫、物流、产品营销、水电维修、爱心美发等岗位技能培训,对技能型岗位力争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衔接,根据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制定培训“菜单”,开展保安、保洁、护井、采油、运输等辅助岗位培训。鼓励邀请用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培训机构授课,培训后优先到用工单位就业。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应将在线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就业需求信息对接,鼓励各类企业依托在线培训平台开展在线招聘,提高培训后就业质量。
3 优化资源供给
3.1 扩大职业院校培训。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面向具备资质的职业学(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开放。大力支持职专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加强线上培训平台开发建设工作,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职业培训学校培训收入的 50%可用于学校公款。 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转换为全日制学生培训工作量。学校内部调配时,应优先考虑承担培训的一线教师。
3.2 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按照立足当地、面向全省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已公布的民办培训机构中择优选定,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贴性培训。对于乡村旅游、农副产品深加工、种植养殖技术等实践性较强的内容,要进行现场教学。对于没有优质培训资源的,可组织学员到外地开展实践教学。
3.3 打造实训操作基地。加强与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支持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对务工人员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效利用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实训设备、场地、师资、技术等优势,组织引导劳动力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并实现就业。
3.4 用好对口帮扶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外地沟通对接,积极依托职业院校培训资源、资金开展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教育局、科技局、体育局等机关要广泛宣传,对于未能继续深造的初中、高中毕业生,要引导他们到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建档立卡[3]。
4 加强监督管理
4.1 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培训对象的就业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和内容。就业技能培训内容应突出操作规程,实践课时数与理论课时数之比为 7∶3。农业培训课程要突出实用技术,实训课程要优先安排在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和种养殖大户等基地。我国经济学家刘劲哲、邹恒甫指出: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各类培训必须将安全生产、消防常识、职业道德、法律维权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不得压缩课程内容、减少培训课时,确保培训质量。
4.2 突出培训过程监管。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批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计划、教材、教师资格等。培训期间,通过图像数据采集和抽查等方式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问卷调查,掌握学员满意度。培训满意度低于 90%或培训内容掌握率低于 80%的,责令培训机构组织“返校”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工作,严厉查处培训机构,对不落实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管理造假的,减少培训时数,取消其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投标资质。4.3 严格培训资金监管。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培训任务的执行情况,严格审批培训经费。如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则在资金配置上要倾斜。对培训任务执行情况、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培训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肃处理骗取、套用培训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4]。
5 强化跟踪服务
5.1 加强网络信息服务。要建立健全县(市区)、乡、村三级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引导劳动力转变就业思路,合理选择培训项目,增强就业创业观念。要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就业政策宣传、咨询等服务,积极响应职工培训就业需求,增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的社会影响力和政策意识。
5.2 做实用工信息发布。利用活动载体,向参训人员推送岗位招聘信息,促进参训人员实现就业。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和行业协会,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学生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及时向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发布推送就业岗位信息。要充分发挥村级劳务工作室和劳务信息员作用,落实劳务信息员补助政策,建立培训人员信息库,及时发布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信息,做好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工作[5]。
作者:卓自玲 单位: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