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作者人才管理激励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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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作者人才管理激励模式研究

摘要:本文以网络文学作者人才管理激励模式研究视角,阐述了人才管理的激励模式的内容构成,分析了作者在基本收入、奖金福利保障、IP版权改编方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了建立更弹性的报酬模式、丰富奖金福利保障体系和加大版权维护与改善授权模式等相关建议,以期能对完善网络文学作者管理模式提供一定的探索价值。

关键词:网络文学;作者管理;激励模式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产业商业化程度的提高和“互联网+”模式的飞速发展,一般大众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个体创作如文字、图片、视频等行为,也通过新型企业形成了全新的商业模式。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网络文学,依托于互联网平台,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以内容IP为核心的泛文化产业链经济。企业的核心价值来源于网络文学作品,而创造这一内容IP的智力资本即网络文学作者。

二、研究主题

网络文学作者这个群体生长于具有匿名性的互联网,他们不同于传统作家,初期通过网络作品,进入门槛低,创作形式松散,群体年龄较年轻,工作时间和地点具有弹性特征。笔者认为网络文学作者分为签约或非签约两大类,他们是通过网络文学网站进行文学作品创作的文化产业的工作者。实际上,网络文学作者是无边界组织下企业引入的外部人力资源,以签约的写作合同与企业维持着松散的工作联系,故组织承诺和心理契约水平均较低。网络文学作者创造了企业的核心财富——文学作品,但本质上不是企业的直属员工,他们的出现更加类似一种人力资源的外包模式,因此存在对他们进行人才管理的难度性和模糊性。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模式,健全人才管理系统,使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则至关重要。

三、激励模式的内容构成

激励制度是指:“对员工内在需求的准确把握与满足,提供差异化的人力资源产品与服务,以驱动员工朝着组织所期望的目标努力。”激励制度依靠薪酬系统,福利报酬制度及其他内在激励机制来实现对员工的需求满足。

(一)基于产业链的收入分成模式

网络文学网站的作者收入以分成模式主导,主要收入为作品线上阅读的VIP收费和线下作品内容IP改编的版权收益,呈现出泛娱乐的产业链特征,具体内容、渠道及分成方式如图1所示。1.VIP阅读收费收入。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上发表公开作品,以章节的形式连载,当一部作品的人气关注度符合一定的数据指标标准(如点击量、收藏量、评述数、总字数等)以后,可以通过与网络文学网站签订合约成为职业作者,对后续章节开启VIP收费阅读。收费阅读的收入与网站按照签约合同的规定比例进行分成。故读者通过PC端和Mobile端阅读作品收费章节的部分收益为作者的基础收入组成部分。2.奖金福利系统。奖金福利系统是指作者的作品符合一定的规定要求后,网络文学企业给予的某些项目类奖金和部分基本保障。(1)奖金系统。为了激励作者连载更新的速度和写作的效率,为企业更快的创造收益,网站会给予勤奋达到相关要求的作者一定类别的奖金奖励。例如起点中文网的作者,若保持每月更新字数在10万字以上,VIP收费作品的新增单章订阅稿酬的20%则作为奖金发放。主要的奖金类别和形式情况如表1所示。(2)福利系统。作者与网站通过松散的签约合约成为超组织的人力资源,由于不是企业的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得不到劳动法律最低工资保障。为保证签约作者的基本创造动机与需求,网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给予某种最低保障和保险。主要的福利类别和形式情况如表2所示。3.顾客打赏制度。打赏制度来源于读者以人民币兑换给作者的虚拟礼物的收益分成,它是粉丝经济的产物。读者在网络文学平台上对作品进行评论,这实际上是一种“心智消费”:“这种不涉及金钱回馈的心智消费活动,也是网络文化的特征。”心智消费是免费的行为经济学,但正是通过这个虚拟平台的心智消费,使得读者与读者之间产生口碑自营销,读者与作者之间加深互动与情感缔结,使得读者对作者的喜欢情绪转为了非阅读购买行为外的额外消费。4.版权IP收入。IP是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即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IP收入首先来自书籍的出版,在网上连载完结的作品最终以实体书出版再售卖。其次则包括通过游戏、影视剧、动漫、音乐等形式授权、改编作品所获收益。最后还包括针对核心粉丝的话剧、广播剧、周边衍生等形式的改编及授权作品的收益。故版权IP收入有基于产业链的庞大娱乐价值。(1)电视剧方面根据艾瑞咨询2017年前9个月对于电视剧网络播放覆盖人数的数据统计,如图2所示网络文学IP改编的电视剧占据总榜单前四,影响极大。例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微博话题为105.4亿阅读量,《楚乔传》网络播放总量达到400亿。(2)电影方面。网络文学IP改编的电影自带原著读者的消费群体,且通过读者粉丝产生的自营销扩展了影响力。观看电影后也会影响新的部分受众又转为读者,环环相扣,产生了持续的粉丝经济价值,形成投资风险较小、获利较高的双赢局面。基于表3的数据可以看到近几年很多经典的网络小说电影都取得了不错的市场反馈和票房成绩。(3)游戏方面。根据艾瑞数据的统计显示,网络文学IP改编游戏的典型案例数据如下:手游《花千骨》首月月流水近2亿;页游《盗墓笔记》2016年10月流水破亿;手游《琅琊榜》上线10天后获得千万流水等。(4)动漫方面。当下动画作品行业的IP也部分源自网络文学作品,基于2017年动画行业的影响力报告可知,第二季度的前20名榜单中有25%的作品为网络文学改编。其中,热门小说《全职高手》表现优异占据第2。

四、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基本收入水平

网络文学作者基本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且呈现了职业化程度对收入水平的影响特征,如图3所示全职作者的收入呈现收入水平区间越高占总体人数比例越高的趋势,兼职与闲余写作作者则呈反向变化。如图4所示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作者占50%,故写作创作对大多数作者而言只是一种兼职或附属收入,而顶级作者的月收入可以达到上万甚至几十万,但只占总体的19.83%。

(二)奖金福利保障

基于笔者117份样本的问卷调查数据,33.96%的作者没有奖金福利。在获得奖金福利的作者中59.43%获得全勤类奖金,即保持每日更新速度和字数的奖金,它本质上仍与作品的价值变现有关,强调了工作强度而不是一种基础保障。此外,获得最低收入、社会保障、商业保险等类型奖励的比例均低于5%。作为一种非直属员工,作者所获得的非货币型报酬较少,内在动机的激励很低。

(三)IP版权改编

根据笔者的问卷调查显示,作品获得改编与版权收益的主要类型为:实体书出版占68.97%;影视剧改编占22.41%;游戏改编占15.52%;动漫改编占12.07%;其他占34.48%。故作品连载完结后集结出书仍为主要途径,影视剧、游戏及动漫改编所占比例也丰富了收入构成的来源,并且商业价值潜力巨大。与版权收入相对应的是盗版问题所带来的版权价值的损失。根据艾瑞咨询的推算模型:2016年网络文学的盗版使得PC端损失为29.6亿元,移动端损失为50.2亿元,合计79.8亿元。在笔者的问卷调查中关于网络文学网站的审核管理制度的内容构成中:94.62%的作者认为应有“版权保护”且91.4%的作者认为应有“作品内容抄袭”。网络文学作品大多采用“全版权”授权模式,即作者在产业链中下游进行的任何作品改编收益网站全权参与分成,这大大弱化了作者的收入水平和自主授权的权利。根据笔者的问卷调查在“与网站的合作关系上,关于版权问题管理”主题中,希望“自主选择授权方式”占60.38%,“网站部分”占32.08%,“网站全权”仅占7.55%,可见全版权模式对于作者会产生消极的动机影响。

五、建议策略

(一)建立更弹性的报酬模式

笔者认为应建立以VIP收费阅读分成为主导的浮动比例收入与固定基本收入相结合的激励模式,以挖掘作者的创造动力和保证作品的质量水平,从长远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商业价值。优秀作品的后期产业链IP运作潜在商业价值大,企业不应局限目前速度和数量为主导的单一激励模式。如中文在线旗下17K小说网于2015年7月对作者的收入结构进行了改革,对A级和B级作者的基本收入加强了保障:A级职业作家每月的固定薪酬为5000元,B级职业作家每月固定薪酬为3000元,在此基础上作者再以付费阅读分成创收。这对于曾经完全依靠VIP收费分成收入的作者来说,打破了完全浮动收入的压力,增加了内在激励动机。

(二)丰富奖金福利保障体系

建立基本的保障制度才能留人、育人和激励人,作者作为一种以合约为形式的松散外包人力资源却创造了企业的核心商业价值。在基本保障上,职业签约作者相关的奖金、补助和社会保障内容比例太低,需要建立作者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对优秀作者也能建立相应的类似“五险一金”的完整保障体系。

(三)加大版权维护与改善授权模式

国家、行业、企业层面应该形成联动趋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保障,监督机制和技术性保护突破,打击盗版问题带来的商业损失。此外,在版权授权和分成比例上应该给予作者更加自由的选择余地。如亚马逊的自主电子书出版模式“KindleDirectPublishing”只需要作者上传电子书在24到48小时左右就能进行网络发表,并且70%的版权税收归作者所有。

六、总结及展望

网络文学作者通过签约的方式以网络为平台发表作品,与企业形成松散的外包型人力资源关系,并为企业创造核心商业价值来源。人才管理的激励模式主要以VIP付费阅读收入和版权改编收益为主,呈现出多渠道的产业链为导向的泛娱乐IP特质。这种人才激励模式还存在以货币型收入为主,缺乏内在动机激励的问题,并且目前盗版问题的猖獗仍旧是影响作者创作动机的巨大消极因素。在未来仍需要完善相应的激励模式,丰富激励途径保证作者基本权益,才能够真正达到留住人才创造价值的目的。

作者:邓晓诗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