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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业化技术服务逐渐成为煤矿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结合多年煤矿实际工作经历,总结分析了专业化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煤矿企业和服务单位层面,在规范市场、严格准入条件、合作方式以及煤矿企业自己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化服务的对策和建议,为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煤矿;灾害防治;专业化技术服务
0引言
煤炭是我国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有主体地位。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均占70%左右。虽然近年来国家推进多元化的能源结构,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从我国能源资源和能源安全战略考虑,在可以预见的几十年内,我国能源仍将以煤炭为主[1]。近年来,随着煤矿采深的增加,矿井灾害愈发严重,尤其是瓦斯、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复杂灾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矿井的安全生产。而煤炭生产仍是一个相对粗放的行业,不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相对较低,甚至有大量的农民工从业其中,导致不少煤矿企业在面对日益严峻的灾害风险时,显得左右支拙,智尽能索,甚至束手无策。面对这种局面,一些煤矿企业寻求与科研院所开展专业化技术服务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为煤矿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和技术瓶颈[2]。其中,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为代表的科研院所,在专业化技术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范围涵盖了通风、瓦斯、水、火、监测监控以及冲击地压等各个方面。多年来,这些科研院所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也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本文结合目前国内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旨在提升专业化技术服务水平,为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1专业化技术服务模式
国内为煤矿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基本从2009年开始,至今已有十余年,已经初具规模,其与煤矿企业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单纯技术服务
科研院所派驻科研人员按需到矿解决技术问题,或者长期驻矿提供技术服务,这是专业化技术服务的雏形,派驻的科研人员针对某一、二个专业内容,提供科研攻关、日常技术指导、会诊、隐患排查和处理、安全培训等内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就和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开始合作,借助科研院所的专业优势,围绕下属高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一通三防”和水害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延续至今。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部分地方的煤矿科研服务机构也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类似业务。
1.2技术和工程一体化服务
随着单纯技术服务的发展,其弊病逐渐凸显。因矿井灾害防治是系统工程,从方案设计、措施编制、方案执行、效果考察、持续优化完善等全过程必须全面把控,如果设计者不考虑执行者的施工难度,或者执行者没有领悟和贯彻设计者的意图,灾害防治就会不受控制,难以彻底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出现安全隐患。由此,技术和工程一体化技术服务应运而生,由技术服务团队同时组建工程服务团队,全面参与灾害防治全过程,做到方案合理、执行到位、效果达标。以瓦斯治理为例,由技术团队编制瓦斯治理方案,工程团队负责实施瓦斯治理工程,然后技术团队负责治理效果考察,如此一来,整个瓦斯治理系统工程的全过程得到把控,更加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
1.3煤矿托管
部分煤矿由于自身资质、技术力量等问题,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寻求国内外大型企业或者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进行托管,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但资源枯竭的企业也有托管其他煤矿的意愿和能力,因此,煤矿托管逐渐流行,并成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3]。以往,煤矿托管有整体托管、分项托管和专业托管等多种形式,但由于在托管过程中,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不明、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因素,导致托管煤矿事故频发。为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9年发颁发了《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煤矿托管必须整体托管,并从承托方的准入条件、双方的安全主体责任、托管方式、管理模式以及日常运行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逐渐使煤矿托管走上正轨。
2专业化技术服务存在的问题
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科研院所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也逐渐被广大煤矿企业所接受。在服务的专业性、及时性、系统性等方面与常规的咨询合作相比,具备明显的优势。但纵观多年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是诟病。
2.1扮演了煤矿监察的角色
技术服务的宗旨是为了帮忙煤矿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从而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然而,有部分科研单位在开展专业化技术服务过程中,扮演了煤矿行管部门或者安全监察的角色,往往出现“只提问题、回避解决问题”的情况。服务团队隔三差五到服务矿井巡查一番,然后下达隐患整改单了事,至于怎么解决、解决的效果如何,一概不负责任。这种片面的技术服务,偏离了技术服务的主旨,也无法真正提升矿井技术和管理水平,而且容易带来煤矿的敌对情绪,不利于各项工作开展。
2.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从目前国内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的情况来看,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于煤矿离退休人员招募,以及工作年限相对较短但学历较高的群体。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往往学历不高,科研创新和总结分析能力不足;高学历人员缺乏现场经验,难以发现并解决问题。他们各有优势和劣势,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将技术服务效果最大化。但实际上很多服务单位技术力量或资金投入不足,仅组织其中一类人参与其中,这样势必使技术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2.3扮演了保姆的角色
不少煤矿企业在利用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同时,自恃甲方身份,要求技术服务人员承担了本该属于煤矿企业自身的工作,比如措施的制定、日常报表的编制、简单事务的处理等,完全充当了保姆的角色。长此以往,不仅服务单位人员陷入日常繁琐的事物当中,无暇顾及本职工作,而且煤矿企业自己的队伍没有得到充分的培养和锻炼,荒废了业务,得不偿失。
2.4游离在规则边缘
个别煤矿面对相对严重的矿井灾害,利用科研院所的资质,出具对其有利的鉴定报告,同时为了降低风险,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保障,在日常服务过程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风险。如此一来,双方都在规则边缘游离,不仅煤矿企业面临灾害的风险,而且技术服务单位也在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灾害事故,双方都必须承担安全责任。更有甚者,服务单位和煤矿一起隐瞒矿井灾害的关键数据,以逃避行业监管部门的管理,实为掩耳盗铃,终将害人害己。
3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多年与煤矿科研院所的合作经历,探讨煤矿企业专业化技术服务工作对策和建议。
3.1规范市场,严格准入条件
就目前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的情况来看,市场潜力巨大,但服务单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必须从政府层面严格规范市场,对准入条件进行限制,从技术服务单位的规模、安全生产运营和管理经验、从业人员素质、单位业绩等诸多方面加以限制,确保其有从事专业化技术服务的能力,必要时可以试行专业化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制度。除此之外,从招投标情况来看,相同的服务内容,不同服务单位的报价差异较大,甚至差距数倍,因此,还需对专业化技术服务费用进行规范,不能放任市场,必须结合服务内容、周期、人员质量和数量等,合理定价。
3.2明确服务内容和安全责任
在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中,经常会出现由于合同或服务协议中有关服务内容和安全责任不明确,导致双方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发生。如甲方认为应该由乙方开展的工作,乙方以合同内容没有涉及为由,拒绝接受任务。或者是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甲方认为乙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应该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上述情况的发生,均是由于服务内容和安全责任不明确导致的。因此,在煤矿和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必须尽可能地明确服务单位的工作内容,并以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形式,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否则就会出现推诿扯皮、互相推脱的问题。
3.3最大化利用资源
技术服务单位除了派驻技术人员外,背后还是一个巨大的技术储备库和庞大的关系网。煤矿企业应该合理利用这些资源,充分发挥驻矿团队窗口的作用,通过窗口及时了解和掌握行业动态,以及行业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去粗取精,合理利用。此外,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单位派驻到煤矿企业的人员中,一般都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或者有较高的科研水平,这正是煤矿企业的短板。可以利用服务单位的人才优势,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打造自身的高水平技术和管理团队。
3.4弱化检查职能
在众多煤矿专业化技术服务合作过程中,业主方一般都要求技术服务团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从业主方面考虑,这是对其安全工作的促进,但另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矛盾,造成被检查人的敌对情绪,从而出现回避检查或者敷衍了事的情况。因此,建议煤矿企业尽量弱化服务单位的检查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方面,使双方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即便是参与日常安全检查,尽可能要求服务单位提供安全隐患清单、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方案,并跟踪安全隐患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确保有始有终,避免激化双方矛盾。
3.5杜绝提供虚假资料
一些煤矿为了逃避监管,隐瞒真实图纸和数据,给技术服务单位提供错误的资料,从而误导矿井灾害防治的手段,继而酿成严重事故。此类案例不胜枚举。这种情况,不仅是对煤矿企业自己的不负责任,也会对服务单位的利益造成严重伤害。
4结语
(1)专业化技术服务是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多年实践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2)结合多年与煤矿科研院所的合作经历,从规范市场、严格准入条件、明确服务内容和安全责任、最大化利用资源和弱化检查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可以为煤矿企业和专业化服务单位提供参考和借鉴。
作者:郭泽波 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