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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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研究

一、风险投资引入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必然性

风险投资与传统投资的区别在于,给予资金支持后,风投机构并不是一味地关注分红或者盈利,而更重视高技术企业的发展是否在一个正常且良好的轨道上进行。如果企业本身确实由于人才缺乏造成管理不善,风投机构往往还要对其进行特殊的战略经营管理辅导,以及专业的财务咨询。因此,不能简单地将风投与传统的融资路径相提并论,提供资金只是风投机构的一个手段,更深入的理解,风投这种融资路径使得财力、人力、技术、信息等资源得以高度融合,将投资者、风险资本家、管理者三者的角色有机联系,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高科技企业在管理上的劣势。

二、我国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国外的风险投资起步早,在业内获得相当大的成功,但是我国的风险投资尚处于开始阶段,特别是,1998年我国第一个国有风投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破产倒闭,说明了我国的风险投资之路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反映出的问题应该引起实务界和学术界的思考和重视。

(一)风险投资主体单一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业的最大困扰是缺少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主体。风险投资主体的广泛性是风险投资的一大特征,包含风投公司、风投基金以及各种金融信贷机构开展的风投业务。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尚未有明文规定管理这些机构,因此,风投公司以及风投基金从创立之初到后续的营运监管、权责的分担都无据可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章可循。

(二)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的风投机构本身没有向企业提供多种渠道的资金支持,往往只是“一贷了之”,提供一些诸如日常营运管理和财务咨询的增值服务更少。与此同时,我国关于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科学合理的机制,具有强烈的随意性和人为性。因此,整个风险投资业的运行机制都应该有大幅度的转变,由政府作为主导,企业投资主体市场化运行。

(三)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阻滞

风险资本的运作不在于获得企业的控制权,而是在合适的时机能够顺利退出。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实现资本的快速扩张,为业务后续的新一轮风险投资提供了可能性。退出机制是整个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首要环节,必须加以重视。我国目前风投的退出主要是中小板或者创业板上市、股份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但是这几种方式只在理论上可行,实际操作层面都或多或少存在阻碍。

(四)专业性服务机构比较缺乏且规范性不够

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仅依靠各个投资主体,更需要中介机构作为强有力的支撑。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各种商业银行和金融信贷机构组成了我国多层次的中介服务平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风险投资业所需要的专业服务上述机构都能一一提供,比如专门的资质认证就需要诸如行业协会、智力资本评估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等,但这些机构还处于大量空缺的状态,并且相关从业人员缺乏。这导致风险投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比如:各种不同的智力资本评估价值不准确,会直接影响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移。除此之外,许多中介服务机构由于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机构,权责利不明晰,在进行中介服务时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市场经济氛围。

(五)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国外的风险投资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成功,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我国政府在税收政策、人才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支持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但是对风险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微乎其微,风险投资企业在市场准入以及投融资管理的进程中遇到困境。

三、改善我国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措施

(一)宏观发展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和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风险投资业转化科技成果、技术产业化的功能,必须健全其投资主体,建立雄厚的资本基础。所以,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切实引导大量民间闲置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这是风险投资业得以发展壮大的首要基础。鉴于我国特殊国情,政府在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时,要尽量避免直接出资,因为一旦具有浓烈行政色彩的资金进入该行业,势必对其他资本产生挤出效应。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引导,或者以中间人、担保人的角色在风险投资业发展初期介入,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后续再慢慢退出,使民间资本能够在风险投资平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2.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投资本的退出不仅可以通过高科技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的路径,还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等途径。前者要求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证,而后者则需要建立规范化的收购兼并市场。以股份转让为例,股份转让有股份回购和出售两种方式。进行股份回购通常都是企业本身的项目团队,毕竟这是他们的心血和结晶。回购的方式通常采取现金、票据等形式支付资金,也可以通过建立员工持股基金计划,用来买断风险投资机构手中的股份。出售是指风险机构将自有的企业股份进行出售,在我国目前众多风险投资退出路径中,出售作为退出的方式愈来愈受到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但是出售要经过中介机构的一系列价值评估,受让企业与出售机构共同谈判来制定出售计划。

3.加强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这个人才环境需要紧密结合社会的培养制度以及人才流动机制、激励机制等。具体有以下两点做法:首先,培养广大的人才群体。政府应该对于风险投资机构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大加鼓励,采取各种方式和路径培养金融、会计、保险、企业管理、相关理工技术方面知识以及预决算处理、承受风险能力、抗压能力兼备的人才,这样才能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基础。其次,构建奖惩兼并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基于现代激励理论,为了充分发动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可以考虑多种层次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比如给予股票期权、技术入股等。

(二)风险投资企业对策

1.理性、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很多时候,风险投资资本难以有效退出,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所投资的项目本身有问题,如项目周期长、研发出来的创新产品得不到消费者认可。这些问题在投资前就应该思考清楚,但是由于某些风投机构在客观上缺乏专业的知识储备,主观上只看到短期投资利益,没有考虑未来的成长性,盲目投资。如果从投资伊始就全盘布局,考虑到资本退出的问题,不仅可以促使风投机构在项目投资时更加谨慎,也能抛弃一些个人的主观色彩,更加客观地考验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这样,风投机构发生主观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为最终的风险资本成功退出做好铺垫。

2.实行精益化管理以提高退出的可能性,增加获利率。风险投资人在进行项目投资时,传统的观念是谨慎选定项目和选择合适的时机退出,并没有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投资的整体性,这种观念显然已经落伍,亟需转变。风险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是一种互相支撑的合作博弈关系:被投资企业大多仅拥有外界难以望其项背的技术项目,对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市场操作毫无经验可言,一旦遭遇风险,很可能以破产收场,此时风投机构需要提供多项增值服务。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获取增值收益,还要帮助被投资企业解决一系列的非技术问题。如此说来,风险投资机构对被投资企业不仅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还包含技术含量的增值服务。因为只有被投资企业发展好了,风投机构的投资才有收回的可能性,它们要求的高额投资回报率才有保障。

作者:蒋葵 焦阳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