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企业伦理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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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企业伦理与企业发展

一、社会公序良俗是企业伦理构建的基础

企业是作为一个组织存在于社会中的,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其目标有两种,一是功利性目标,另一个是非功利性目标,其中功利性目标通常是企业的核心目标,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这个目标展开的。从大多数企业的使命、目标和愿景上看,其未必直观的反映出功利的内容,然而在这些众多的相关要素中,盈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对于一些企业组织而言甚或是惟一一个。围绕这个目标,企业在展开其伦理关系的时候势必带有鲜明的功利色彩,体现出来的就是在某种价值观指导下的企业行为。多数企业在早期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是较少涉及到正面积极的企业伦理的,在中小规模的企业里面,企业对于资本的高效使用有着本能的敏感和追求,行业竞争越激烈这种敏感和追求的强度越大,“投资回报率”在这样的企业中是经常被提到的概念,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就变得顺理成章,从企业的发展阶段看,在初始阶段的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希望尽快越过盈亏平衡点进入盈利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几乎已经成为相当多的企业的共识,这种具有相当代表性的典型理念背后所折射出的是市场经济社会大背景下的企业伦理对“责任、道德、义务”的忽视。这种现象的出现完全符合企业生命周期发展的规律,并且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都普遍存在,只不过他们在伦理层面表现的是消极的甚或是负面的。在认识到这样一个规律的基础上去探寻企业战略发展才是务实和有意义的。

对于大多数已经顺利越过投入期,甚至已经在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而言,在经济背景日益复杂化的今天,出于多种目的或迫于竞争压力,当企业经营者已经将这种追求利润最大化价值观变为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指导思想的时候,企业在具体工作表现上就会出现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这时候就出现这样一个词“结果导向”,这种“结果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过程,使得过程中负面因素得以扩大,从而使企业伦理受损。一个广泛存在于企业发展中的观念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在这种观念下很多企业为了谋求超额利润往往走在法律的边缘,俗称“打擦边球”。企业稍不小心便触及法律,企业主在经营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很多出现危机的企业又经常利用媒体搞“危机公关”,而部分媒体从业人员出于利益考量又往往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加之在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心理认知中的媒体尚有客观、公正的印象,故普通老百姓往往会被有效误导,因此短时间内社会监督的约束作用无法有效体现,这样的伦理环境是混乱的,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公序良俗的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辩证统一,“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权利不可滥用”意味着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时,其行为应符合善良风俗习惯,并不损害政治国家和市民一般的公共秩序要求。中国现行法并未采纳公序良俗的概念和表述,但《民法通则》第七条、《合同法》第七条和《物权法》第七条关于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通常被认为是承认了公序良俗原则。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但现行法律不足规范约束行为主体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当企业行为忽视了与“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相对应的伦理要求即“权利不可滥用”时,企业的经营哲学就是低层次、不可持续的。也就是说,从长远看企业没有发展盈利的可能。

二、企业伦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自1978年以来,我国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非常巨大,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中,我国企业受西方经营思想的影响非常明显,这个阶段观念的更新、技术的进步都是日新月异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所导致的“中国化”经营哲学产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些哲学思想指导下,企业文化氛围无不透射出某种西方伦理观指导下的企业行为。在中国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儒家文化对中国企业伦理的影响,儒家文化在中国存在着较长的历史和影响,长期以来居于主导地位,其伦理观、价值观一直左右着组织行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历史上儒家思想是与封建社会农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是当时生产关系的反映,其思想在近现代中国虽然也影响广泛,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其根植的土壤环境已经不再是农业经济主导的社会环境。

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营观、价值观在社会主义中国广泛渗透的今天,为儒家思想寻求更具进取性、适应性的发展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追求的新目标。众所周知,儒家思想的逻辑起点是“人性善”,核心思想是纲常思想,认为人是按天生的等级次序生存生活的,所以它与西方“人性恶”的出发点是不同的,但是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认为“诚信”原则是普遍适用的。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就是以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为基点的价值体系构成,是整个商品价值链的构成起点。此外,企业经营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典型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国内企业,在“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导下的企业行为必定关注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也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相统一的。

三、企业伦理有助于企业实现远期价值

在当前中国企业界非常流行的一个说法是企业的价值实现在于“为客户创造价值”,这个认识表面具有普遍性。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个理解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马斯洛价值理论很早就提出“人的价值实现是一切组织的最终目标”,企业也不例外,企业严格意义上是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提供并保障员工进行价值创造,与此同时借助这个平台企业完成价值的让渡,通过这样一个价值的让渡来完成人的自我实现,这个自我实现的过程里面包含了两个基本层面的问题,一个是企业内部员工的价值实现,一个是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这两个层面的问题恰恰反映了这样一个关系“利己和利他”,企业在“利己和利他”之间寻求平衡的过程中产生了企业的历史发展过程,回顾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完全利己”或者“完全利他”的企业都是不能够生存的。

“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观念的不足在于这种观念指导下的企业伦理行为仅仅满足了一部分对企业有利润贡献的特定群体,其伦理的社会责任部分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企业缺乏社会关怀。与此同时,这个观念也忽视了企业内部员工的价值实现,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的企业行为就是今天的“结果导向”、“员工的工具化”、“人文的空泛化”。其现实效果的累积必将极大的破坏企业存续发展的能力。据美国《财富》杂志报道“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年~8年。每年倒闭的企业约100万家,是美国的10倍。不仅企业的生命周期短,能做强做大的企业更是廖廖无几”。

深入研究这些企业的历史不难发现,这些昙花一现的企业早期之所以成功或是资本的领先、或是人脉关系的领先、或是技术专利的领先等,之所以发展不起来不是它们不拥有竞争能力,而是没有真正认识到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来源不在于物质资源,而在于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的一种良好的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伦理关系,正是这种良好的伦理关系保障了企业发展环境的稳定和持续。企业伦理发展到今天已不仅仅是认识上的问题,在大市场背景条件下更是一种利益问题,是一种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将企业伦理的构建作为一种利益实现的手段和工具,在现代中国价值多元的背景下,传统的伦理观念很多淡化掉了,旧的伦理观念作为规范的部分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新的伦理观念又不足够完善,很难使企业构建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企业如缺乏一套正确科学的价值观指导就很难有正确的伦理行为,百年品牌的建设就是一句空话,正如美国IBM公司的董事长托马斯沃森在《一个企业和它的信念》一书中所说:“任何组织要生存和取得成功,必须有一套健全的信念和价值观,作为该企业一切政策和行为的出发点,公司成功的唯一最重要的因素是坚守这一套信念。同时一个组织在其生命的过程中为适应不断改变的世界,必须准备改变自己的一切,但不能改变自己的信念。”

四、企业伦理构建是现阶段社会对企业的现实需求

从宏观环境看,现阶段中国中产阶级不断发展壮大,传统文化精神逐步回归,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更趋理性,文化消费已经成为多行业内的主趋势,单纯的商品和服务作为一种消费的物质载体已不能够完全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了,新的消费观念如“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文化消费”等不断出现,在这种消费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营销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消费的同时还必须关注伦理关系的和谐,这种市场的客观需求拉动必会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改变价值让渡的方式和方法,规范行为,构建健康的企业伦理行为,为市场中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价值满足。企业只有构建出这样一种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伦理关系才能够保障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当风险和威胁来临的时候,当一个企业的外部伦理关系越好其抗风险和威胁的能力越大,同样的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伦理关系较好的企业总是有着优先的选择权。

从微观环境看,中国多数中小企业已逐步进入存续稳定的发展时期,很多已经越过原始资本积累的初级阶段,它们迫切要求市场环境的规范和秩序以保证其经营环境的稳定,而那些初创的微型企业虽对资本的快速累积有着超乎一般的敏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规范,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无序竞争的机会主义空间越来越小,这些企业不得不面对更成熟的市场、更强大的潜在竞争和更理性的消费群体,因此它们对规范和秩序的需求同样强烈。至于规模以上的企业其本身基本上都会主动关心伦理关系的构建及其健康的发展,从管理的角度看,企业只有拥有良好的伦理关系才会在存续经营中关注效率的同时注重公平,这一点无论企业规模怎样都同等重要。

五、总结

总而言之,企业伦理的构建不能够脱离人性的基本假设,伦理关系必须反映出人的价值体现,在构建并完善伦理的过程中,既不能够脱离历史文化背景,也不能够固步自封,应该动态地、辩证地看企业伦理问题,不仅仅将企业伦理看作是企业竞争的一种辅助手段,而更重要的是强调一种社会责任,同时在伦理的建设中还必须保障企业内部员工的价值实现。

作者:周明 单位: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