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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功能的客观性。
从学生认知规律上看,旅游管理专业的部分理论课程若缺少实践环节的支撑,则难以实现知识的内化。从就业需求看,缺乏实习这一载体,学生的职业精神与伦理、职业技能和素养难以形成。对学校而言,实习更是检验教学质量、获取反馈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尽管在现实中出现了种种问题,但这并不能成为完全取消实习环节的充分理由。实习功能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二)实习功能的有限性。
实习的目标仅在于让学生获得最基本的、最通用的技能,初步适应企业文化,从而比较顺利地实现“学生到员工”角色的转化,完成学校和企业的对接。当前有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专家都认为,实习阶段的训练就是让学生在毕业前成为一个熟练的员工,企业招之即可顺手使用。这种认识并不切合实际。从宏观看,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同样面临妥善处理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关系的问题。若以熟练员工作为实习的终极目标,实习时间必然要拉长,通才教育将受到影响,二者此长彼消的关系相当明显。当前,旅游高职教育正面临着“高等性”和“职业性”协调的突出矛盾,以“职业性”取向为特征、强调起航能力的实习环节若占用学时过多,则代表毕业生持久发展能力(或曰远航能力)的“高等性”往往无法通过充足的理论课学时落实。我们在对用人单位进行的毕业生质量调查结论证实了这点。诧异的是,多数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抱怨的并非专业技能,而是感觉毕业生在发展后劲方面与中职生、高中毕业生相差无几。他们普遍希望学校在外语、计算机及人文素养方面的培养上加大力度。
(三)实习功能的指向性。
从逻辑上讲,高职学生在三年学制期内均为学习者身份,通过校内课程来完成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校外实习完成实践环节的学习。遗憾的是,我国旅游高职教育专业的实践表明,实多已异化为就业:譬如企业来学校大张旗鼓地举行招聘见面会,学生上岗后领取一份还算体面的工资,尽管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还并不承认学生的劳动者身份。学生的“学习者”属性淡化的同时,“劳动者”属性日益彰显,学校与学生的联系松散,教育管理职责难以落实,最终“放羊式”实习盛行全国。其直接的后果是,社会各界开始质疑三年学制存在的合理性。学费按照三年来收取是否经得起正义尺子的检验?正如北大的朱苏力先生所言,在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情况下,非教学管理期间收取的学费变成了法律上的、实实在在的“不当得利”,学校的公益性形象大打折扣。总之,实习环节的教学本质属性意味着学生实习不应以获得报酬为前提,实习仅作为一种正式的职业探索,其主旨在于检验所学知识,积累必要的经验。实习环节的这一本质属性还意味着其时长的设置应以技能学习的必要性为限度。超出这一限度的实习将背离我国的教育目的,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亦难以找到法律依据。从内涵的归属指向性看,实习应界定为教学工作的自然延续。
二、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传统实习模式的反思
20世纪90年初起,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一些过去乐意承担批量实习任务、对经营成本和收益不太敏感的旅游企业渐成为真正的自负盈亏、独立面对市场风险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基于理性人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在接受实习生方面态度发生了变化。据权威媒体调查,70%以上的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愿意接收实习生。其主要原因有:担心影响正常工作;担心泄漏商业机密;担心增加额外负担;有可能为竞争对手做了嫁衣;担心安全事故;实习生不好管理等。同时,在教育内部领域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旅游管理学生数量开始大规模增加,据国家旅游局统计,至2013年底,全国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959所,在校生49.44万人。旅游管理学生的外派实习(尤其是到大、中型旅游企业)面临僧多粥少的困境;二是学生的就业方面实现了由计划分配向完全自主择业的转变。这也意味着学校再无法通过行政命令为特定的旅游企业输送急需人才,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互惠关系发生了变化;三是实施了学费改革。较之以往的无偿方式,学校与购买教育服务的学生之间的关系亦发生了变化。作为民事主体身份的学校的任何一举措,都必须首先考虑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的问题;四是学生的就业领域呈现多元化状态。即在供需机制的制约下,不再强调专业的完全对口。但在上述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高职旅游管理实习模式并未有相应的革新。
(一)实习组织方式的反思。
据我们的调查,在组织方式方面有分散的自主实习和学校指派的集中实习两种模式。前者由学生自己通过应聘、家庭关系介绍等方式与实习单位进行接洽,获得岗位。后者适合于大中型旅游企业的批量式实习,它由学校出面联系外派单位,就实习待遇代表学生进行谈判,并外派随行指导教师。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自主实习是学生个体与单位进行一对一博弈的结果,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体现了双方的意愿。从经济学上看,自愿达成的交易一般属于典型的帕累托改进。故暂抛开学生的“学习者”身份,纯粹就资源配置角度看,这种实习组织方式无疑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但其弊端在于:基于管理成本的考虑,学校的教师无法进行有效指导,学生在企业很难结合所学理论课程进行系统训练,从而形成岗位必备的核心能力。学校指派实习模式能使学生获得在当地一流旅游企业锻炼的机会,随行教师的指导工作成本较低。可是,由于学生本人不属于企业谈判的直接对象,因而这种实习安排难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例如在某校的实践中,某国有大型旅游公司以整班建制形式一次性接收了实习生40人。然后,按照学生的外貌条件进行了岗位分工,一些面容和体态较好的学生被分配到工作相对轻松的前台接待、检票等岗位,另一些学生则被分配至餐饮等对体力要求较高的部门。未获得期望岗位的学生情绪低落,希望早日结束实习生涯。客观而言,站在企业角度,岗位的安排上让大多数人甚至让是,1/3的人满意,确非易事。学生情绪不稳定,企业要求学校出面维稳。为了省心,多数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实习,于是自由式实习日渐成风。
(二)实习路径的反思。
笔者在前文论述过,实习的本质是学习而非就业。按照教育心理学家们的定义,学习是指人在生活过程中,凭借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更进一步指出,学习的本质是把获得的知识和已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积极地建构知识体系。他在这里特别强调了已有生活经验的重要意义。学习迁移理论的研究也表明,已有经验的概括水平越高,迁移的效果越好,学习越成功。教育心理学家们要求我们在实习路径设计问题上遵循“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式交替进行的模式。我们研究了各校公布的旅游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及实践,发现80%以上的学校实行一次性的连续式实习。即将实习时间集中在第三学年度,或第五学期的后半部分与第六学期。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实际上,旅游管理专业的很多专业课程需要前置的实践,例如《旅行社运行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厅与客房管理》等。缺乏一定生活经验支撑的课程,学生感到枯燥难学。一种与理论课紧密配合、分段择时进行的实习所产生的良好效果已经被一些学校的成功实践所证实。
(三)实习时长的反思。
以基本技能的学习为宗旨和存在理由的实习到底需要持续多长时间?笔者认为,第一要考虑支付教育成本的家长及学生的意愿。为此,我们进行了问卷调查。时长的设置有3个选项:1年、1个学期、3个月。三个选项的时长均包含在总学时以内。73%以上的家长和毕业生选择3个月。家长希望孩子坐在校园里面多学点知识,人的一生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当有限,但实践锻炼在毕业后有的是机会,即长时间的实习要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第二要考虑专业技能形成的难度。旅游行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最好不要少于6个月;第三要考虑资源配置的优化问题。我们对旅游管理学生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高达45%的人有意愿学好本专业知识,但却不要求毕业后能对口就业。对他们而言,专业知识与技能作为一种储备性的资源即可,并非一定要拿出来用。近年来,旅游专业毕业生就业去向的统计也显示,高达70%的人从事的工作与本专业无关。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信号,意味着不宜在特定的职业技能训练环节上消耗过长的时间,因为相当大的群体在支出这部分成本后无法获得期望的收益。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考虑,学校要认真严肃地考虑实习领域的边际收益递减的问题。在学生实习的边际收益为零,即学生在基本技能训练方面已处于无所收获的状态时,学校应果断终止实习。这是设置实习时长的重要节点。
(四)实习内容的反思。
以《前厅与客房管理》的实习为例,本应包括客房预订、前台接待服务、前厅管理实务、客房卫生服务、客房安全管理、客房劳动管理等多个训练项目。但现实中常常是:甲实习生站了1个月的岗,乙铺了1个月的床……酒店的实习本应是培养学生职业荣耀感、使命感的第一站,事实上却成了学生与旅游职业分道扬镳的节点。他们在实习后对行业大失所望,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专业选择。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仅从自身利益出发,以磨炼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为由,无视学生通过轮岗提高综合技能的诉求,令其全程在单一操作岗位上工作;另一方面在学生抱怨被企业当苦力使时,学校考虑到企业支付了工资报酬,为维护校企合作关系,多数情况下只是派指导教师做一些象征性的心理疏导工作。
三、新形势下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模式的重构
基于上述分析,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出发,从平衡学校、学生与企业利益关系出发,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模式应在以下方面进行革新:
(一)在组织方式上,自主实习与集中实习并行。
这两种实习方式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对学生能力的培养都是必不可少的。若学校完全排斥自主实习,意味着寻找实习单位的责任全落在学校身上,学生将很难获得足够的实习机会。若学校废止集中实习制,尽管仍然会有一部分学生会认真进行专业实习,但毕业生在技能方面的统一规格将不复存在。或者说,不符合最低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向社会已在所难免。
(二)在实习路径上,实行螺旋式交替进行式。
建议整个实习划分三个阶段,第一、二阶段为教师监督下的粗放式的认知实习,分别放在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总时长约3个月。认知实习不占用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学时,可由学生在家乡附近自行联系酒店、风景区或旅行社。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实习单位,但学校应为实习接收单位设定一个最低的资质。在有资质单位完成的实践,方被认可为有效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般不需要临场实地指导,但要通过现代的技术性措施加强过程的监督,保证学生的出勤到位,学生实习结束后要提供详实的予以佐证的资料。第三个阶段为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在有一定接待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完成,为时3个月,可安排在第五学期末和第六学期初,或全部安排在第六学期。此阶段的实习应由教师全程带队指导,严格按照事先拟定的实习计划进行。这一阶段的实习主要让学生接受全面系统的训练,可选择在2~3家企业依次进行。
(三)在实习时长上,坚持适度原则,合理照顾各方主体的关切。
建议总时长为6个月。为确保素质教育目标的实现和通才教育的实施,其中3个月利用暑期进行,不占用基本学时。
(四)在实习内容的安排上,力戒单调,尽量让学生轮岗体验。
当然,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岗位频繁变动,不太符合企业利益。这需要学校做好企业方面的沟通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因为企业在实习生的管理成本加大的情况下,可能会下调实习补贴,甚至提出收取实习指导费的问题。其实,这都是正常的回归,这正好反映了实习生的“学习者”本质身份。四、结语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实习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远非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它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精细的设计。本文结合实际,运用经济学、法学、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对现状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建议,一些具体的措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作者:成华 单位: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