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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迅速增长,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问题日趋凸显。近年来,国家和各高校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以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X高校为例,分析其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措施及改革后的不足,并以X高校为例,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以便为国内其他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信息化;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化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肩负振兴民族、强大国家的重任,在科学研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X高校结合自身实际,不仅出台相关政策,也采取实际措施,如明确科研经费使用的“红线”,规范科研经费结余管理,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和公务卡制度等,科研经费管理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预算管理不到位、信息化程度局限、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违规查处披露力度不大等问题。
1X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概况
1.1X高校科研情况概述
X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科研经费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大类。其中纵向科研经费是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对外开展科研及科技服务活动,从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的非财政性资金,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采购、军品供货等方面的经费。
1.2X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措施
1.2.1明确科研经费使用的“红线”
X高校规定横向科研经费中业务接待费开支总额控制在计提管理费基数的15%以内,单笔支出金额若小于3000元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支出金额大于等于3000元,需增加项目所在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纵向科研经费直接费用中不得列支通用设备、办公材料、业务接待费、专利维持费、业务通讯费等费用,这些费用连同项目组的科研绩效支出一并在间接费中列支。
1.2.2规范结余科研经费管理
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后的结余资金,可在2年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上缴。对于没有预决算要求的一般纵向及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其结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任人的科研发展基金。结余经费可由学校统筹用于申请新项目预研阶段的开支和项目自筹资金的配套;或列支与科研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通讯费、培训费等业务费用;或支付参与项目研发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及社会保险费补助。
1.2.3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为了保障科研管理改革顺利推进,减轻教师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X高校还推行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审核经费支出,编制决算以及项目验收和审计等工作。科研财务助理接受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系统培训合格后上岗。年科研经费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可聘用1-2名科研财务助理;年科研经费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单位可聘用1名科研财务助理;年科研经费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单位,可统一由学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科研经费预决算等提供咨询服务。
1.2.4推行公务卡制度
X高校还实施了公务卡结算方式,结算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内的经费支出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支付和现金借款业务。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须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或银行流水单和相应的原始发票,在公务支出发生后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X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中的不足
2.1预算管理不到位
X高校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2.2信息化程度局限
X高校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涉及到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审计处及学院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各自独立,数据不能共享,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输费时费力,常出现中断或不连贯的情况。X高校科研经费的上账流程为项目负责人到财务部门查询并记录到款信息,然后到科研部门开具到款经费分配单,再回到财务部门办理上账手续。项目执行完毕结题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系统中查询项目的收支明细并编制决算,到财务处审核盖章后,再去审计处、科研部门盖章。落后的数据采集方式使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科研、审计等业务部门之间“跑断腿”,数据缺乏共享导致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低,整合程度差。
2.3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
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是管理部门依据评价标准,对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所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实施的评价。X高校目前仅提出了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概念,尚未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绩效评价的概念理解非常有限,更谈不上重视;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尚未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具体操作层面缺乏指导依据;目前科研项目管理滞后,仍停留在重申报轻结果的阶段。结题验收时往往将发表的论文数量,发明专利的数量作为唯一的标准,这种单纯的数字化管理无疑是片面的,缺乏科学性的。
2.4违规查处披露力度不大
X高校的审计部门会不定期抽查部分科研项目的支出情况,对发现的各种经费违规问题,一般是要求项目负责人将不合规的支出调账或者直接退还已报销的不合规支出,对科研人员的违纪行为并没有实行公开披露。学校内部除了项目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的办事人员外,其他群体并不知道此类科研经费违纪行为。学校外部人员,更无法了解X高校内部的科研经费违纪行为。不能公之于众的科研经费违纪行为是无法起到真正的警示效果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科研经费违法行为。只有将一切违纪行为公开披露,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潜在的违纪行为,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3推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建议
3.1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的介入和监控
X高校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针对X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后的情况,建议采取如表2的措施进行规范。
3.2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高校应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的充分集成和共享,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财务系统将到款信息实时推送到科研系统,项目负责人和科研部门可以直接在科研系统中查询到款信息,进行经费认领。项目负责人认领经费后由科研系统生成科研到款经费分配单,并将分配单内容推送至财务系统。以往的管理方式是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分离,信息共享后,财务系统中的经费信息通过接口推送至科研系统,科研系统对项目基本信息和经费信息进行整合,可查询项目的全部信息。传统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完全是纸质档案,可采用高拍仪和成像技术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将数据通过接口推送至审计部门,只需输入项目的科研编号就可自动调取记账凭证及附件,实现科研经费审计时的联机查询与分析,既能提升审计效率,还能避免科研人员“跑断腿”。
3.3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化
只有加强高校对科研违纪行为的披露和惩处力度,才能提升警示效果,强化科研经费监管,最终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合情合理。高校要达到预期的披露力度,就必须改进现存的对科研违纪案件的披露方式,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化。高校只有建立健全的、适应自身发展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才能调动起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校科研活动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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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欣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