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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两年来,税务稽查机关就如何做好绩效管理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很好地激发了税务稽查一线干部的潜能和热情。但从运行情况和基层稽查干部反映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效能还参差不齐,许多单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是在调查了解和全面梳理、分析思考的基础上,就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税务稽查;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作为一种以开发人力潜能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模式,已被现代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广泛运用。自2014年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作为专司偷、逃、抗、骗税的税务稽查机关,通过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也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以查促收”、完善税收管理“以查促管”、震慑税收违法行为“以查促改”等作用。但从两年来各单位绩效管理运行情况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绩效管理机制不够成熟,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开发人力潜能作用不明显,管理目标与整体建设融合度不够高。为此,笔者对有关单位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克服思想认识误区,不断培养稽查干部正确的绩效观
税务稽查机关的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岗位的工作,融入了稽查干部以及有关人员大量的智慧和技能,这些智慧和技能往往难以用具体数字进行考量,加上税务稽查本身所具有的工作特性和长期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一些稽查干部对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存有一定的认识误区,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人认为,对于税务稽查来说,每一个涉税案件中的企业规模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查处结果不同,把这些不确定因素案件去量化,可操作性不强,也存在很多不公平性。还有人认为,稽查工作从选案到执行融入不同部门和很多人的智慧和精力,很难界定哪个人为此付出工作量或贡献的多与少,对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其结果难以“服众”。也有不少人感到,就天津市地税稽查干部队伍来说,大部分人思想觉悟较高、担当意识也较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天津市地税稽查收入由2010年的10.85亿元猛增到2015年的28.7亿元,而且选案准确率、结案率、入库率也都逐年提高,税务稽查震慑效应在各领域纳税人中得以显现,根本用不着再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和时间搞绩效管理。这些认识和观点无疑影响和阻碍了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推动和深入。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消除片面认识及抵触心理,主动支持和参与到绩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不间断地开展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时机,就当前税务机关推行绩效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教育,让每个干部切实认识到绩效管理是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加快职能转变、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激励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同时,要在税务稽查干部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运用绩效管理的氛围,逐步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使绩效管理真正成为抓重点工作落实的“指挥棒”,税务稽查干部改进工作、提升素质的助力器,不断促进税务稽查工作质效的持续提升。
(二)适时与稽查干部就绩效考核考评情况进行分析、沟通
绩效沟通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事前沟通可以明确绩效目标,事中沟通可以做到事半功倍,事后沟通可以促进有效整改。因此,税务稽查机关的每一位领导者要针对所分管部门、干部的实际,有重点、经常性地与税务稽查干部进行有效沟通,特别是绩效计划制定与执行、日常管理与考评、绩效分析与改进等环节的沟通,要做到及时周到、细致入微,并通过这些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分析与沟通,找出绩效差距和提高绩效的途径,使广大稽查干部在推进绩效管理过程中不断刷新自我“存在感”和成就感,进而逐步克服和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提高参与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增强自身工作绩效的创新、创造意识。
二、克服考评指标权重失位,不断优化绩效考评体系
目前,一些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的绩效管理,只是把方方面面大量考核考评指标简单累加后再进行量化,甚至依靠单纯的、细化和量化的指标来进行绩效管理,并在绩效考评中过分强调工作完成量的考核,忽视了工作质效和潜在的对整体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以及长远发展的指标考评。比如:就涉税案件查办方面,往往对易于掌握的案件查结数量、查补税款金额、涉案企业处罚率等考核占比大,但对办案质量高低、办案经验总结、查办案件影响和干部能动作用发挥等带有税务稽查可持续发展、稽查干部潜能挖掘以及促进税收秩序规范这些指标占比少、权重低。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所存在的指标权重失位、考核目标值失衡、指标设置与总体建设偏离等突出问题,应在今后优化绩效考评指标时加以注意和克服。
(一)考核考评指标的设置要考虑全局性
绩效考评既是对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工作绩效的考评,也是对全员干部绩效的考评,因此,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要兼顾机关工作上的整体性,也要考虑人员岗位、工作性质上的差异性,不能顾此失彼。尤其是那些在岗位职责中没有明确或难以细化量化,但又决定稽查工作质效、提升建设水平,甚至是打造机关品牌、创新机关文化的工作,更不能被忽视和遗忘。比如: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查办案件的质量影响、各类培训的效果运用以及机关正气的树立扶持等,如果在考核考评指标设置中被忽略了、淡化了,甚至被遗忘了,广大干部的士气就难以激发,稽查干部的潜力也难以挖掘,机关整体建设及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也就永远在低层次上徘徊。
(二)考评指标的设置要突出中心工作
税务稽查机关的职能就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因此,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紧紧围绕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不仅在指标设置上不能让税务稽查这一权重失位,在分值设置上也要突出税务稽查的中心地位,不能没有重点地面面俱到和求全失重,更不能偏离中心另辟蹊径。对其他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也要围绕税务稽查这一中心工作去进行,也就是从保障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服务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维护税务稽查的地位等去设计考核考评指标、分配考核权重,并通过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考评,提高其服务保障水平,最终达到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提升和长远发展。
(三)考核指标设置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适时、适度调整
考核指标的设置既要立足于税务稽查机关日常工作的完成,又要着眼于税务稽查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与上级机关对自身绩效考核的对接,并且很好地应对由于时间、空间转换所带来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变化。因此,考核指标设置一方面在日常工作指标上要保持相对稳定,另一方面要随上级乃至中央重大部署和税制战略调整以及重点工作转换,适时、适度调整考核指标、权重分配等。通过考评指标设置上的动静结合,确保在全面系统地对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考评、实现税务稽查中心工作稳步发展的同时,也能保证同上级重大部署调整、重点工作转换的融合及统一。
三、克服与税务稽查机关全面建设脱节,提升机关整体水平
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目的不是绩效考评结果,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持续性改进、税务稽查质效的不断提升,从而最终实现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因此,要克服撇开机关整体建设只强调抓绩效管理和只重视考核考评结果的唯绩效观,也要克服空泛地追求机关整体建设和长远发展,认识不到日常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的作用。
(一)要防止孤立地看待和追求绩效考评结果的行为意识
绩效考核考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但过分地强调绩效考评结果、追求绩效考核名次,势必会削弱绩效管理开发潜能、激励干劲、推进工作提升的作用,也容易让考核对象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规避绩效“犯规”被罚失分上,最终导致干工作、抓落实只为取得较好的考核考评结果,不考虑工作质效和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二)要把绩效管理与其他管理模式相融合
尽管绩效管理是现代企业和政府机关都公认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但就税务稽查工作和机关整体建设来说,绩效管理不是管理范畴的全部,单靠绩效管理也不可能实现税务稽查工作整体建设的持续发展。因为税务稽查各环节工作以及机关的有些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看到工作的绩效,还有一些工作也难以用具体数字去衡量多与少、大与小,难以靠量化去评价优和劣、高和低。这就要其他的管理方式去弥补、去辅助、去完善,以实现税务稽查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护和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比如: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工作中精力付出的多少,干部思想觉悟的培育,争先创优氛围的营造等等,这些都难以去量化和用数值去评判,就需要靠传统的、情感式的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去推动、去补救、去完善,也只有把这些管理方式与绩效管理有机地融合,才能达到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要把绩效管理目标和税务稽查整体建设相统一
绩效管理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个管理过程,其根本目的和目标就是提高税务稽查机关的整体建设水平。因此,绩效管理的推进和各个环节的把控都要紧紧围绕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做文章,不能片面追求绩效管理中的量化考核结果,更不能人为地把绩效管理与整体建设割裂开,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绩效考核结果很好,但干部队伍人心涣散、领导班子没有凝聚力、机关整体缺乏合力等现象。所以,在抓日常工作落实中要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把注意力放在发现问题短板上,不断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同时,还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整体工作上水平的一个抓手,通过完善的内部运转流程和顺畅的协调沟通,把绩效考核考评融入整体建设之中,有效地解决绩效管理与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两张皮”的问题。
四、克服与干部利益、升黜背离,营造挖掘潜能、争先创优的氛围
税务总局要求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业绩、改进工作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主要运用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面。就是说绩效考评须与个人利益、个人升黜、个人荣辱同步推进,与稽查干部的物质追求和精神需要相一致,否则,就难以激发稽查干部的工作动力和工作热情,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就更谈不上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和税务稽查整体建设水平。“事业兴衰,关键在人”,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充分挖掘开发人力潜能、激励激发主观动能、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势在必行。
(一)与稽查干部的成长进步挂钩
绩效考评结果与稽查干部的成长进步挂钩,是对稽查干部工作绩效的再次肯定,也是对稽查干部的不间断激励,因此,各级组织要按照各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名次和个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能力素质水平、廉洁自律状况,结合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规划等,有计划、有梯次地做好稽查干部的培养、选拔,让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所为、有其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反之,对个别部门和个人连年考评较差、能力素质较低的干部,应及时予以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逐步构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机制。
(二)与稽查干部的荣辱羞耻挂钩
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对税务稽查干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将有助于形成个人与部门同发展、共荣辱的良性循环。要按照年度绩效管理评估考核结果,分析评价各部门、个人的工作落实和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并充分利用奖惩机制,对目标完成度高、成绩突出者采取通报表扬、发光荣榜、授予荣誉称号等褒扬措施,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全覆盖、高规格的宣传,使之时时处处感受到工作成绩所带来的自豪和荣耀。对工作懈怠、考评不佳的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改进、诫勉谈话和调离岗位等惩罚性措施,让其切身体会到工作懈怠所带来的羞耻。通过旗帜鲜明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积极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逐步完善充满活力、持续激发正能量的内生动力机制。
(三)与稽查干部的物质利益挂钩
不可否认,物质利益是关系每个干部工作热情和事业成就感的基本动力之一,尤其是在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考评结果脱离了个人物质利益将无法全面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风向标的导向作用。因此,税务稽查机关各级领导要客观看待干部物质利益需求上的满足,克服吃大锅饭、人人有份的平均主义思想。在绩效结果运用上一方面按照各部门和每个干部考核结果优劣分开档次,进行年终绩效奖金的评定、发放。另一方面,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前提下,对部分业绩突出的干部,采取奖励健身卡鼓励干部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的体魄和旺盛的工作干劲;奖励图书卡降低干部读书学习和自我充电的成本;报销一定比例学习培训费用鼓励干部主动提升素质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税务稽查工作。通过这些公益性质的物质奖励,逐步形成广大干部加强学习、完善自我,提升素质、追求进步的良性循环,推动税务稽查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郑克为 柴晶 王玉良 段智晓 单位:天津市地税第二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