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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背景下,新形势对我国多种类型公司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建立的一系列法规已经无法满足新环境下公司发展需求。因此,为了能够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并赢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新的《公司法》应运而生,其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可以带来积极的影响。文章围绕《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适应性开展分析,并阐述了所发挥的作用及优势,仅供参考。
[关键词]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法制环境;《公司法》
1引言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多种类型公司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而且公司的快速发展本质上是满足社会环境及自身需求,但公司不仅为国家发展及群众的工作岗位提供帮助,同时也是社会资源分配中的一种形式。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长效发展并赢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在公司竞争激烈的过程中取得自身的地位,则应该加强对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可以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做好相对较为全面的分析,加强对《公司法》的重视,使得其适应性效果有效发挥,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2《公司法》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联系
2.1公司经营管理的属性
在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公司管理与生产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作为社会劳动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创造新生产力的必要手段。这是公司管理的一般形式,在这种形式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重视,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这样还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好相对较为全面的提升。但是,有社会生产力所阐述的公司管理一般形式,经常会受社会经济关系的约束,而且在不同社会关系中,公司管理具备特殊的形式,主要体现着由劳动过程的形式所产生的管理需求,使得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帮助。这种社会劳动过程的形式所产生的管理一般性质,以及有社会经济关系性质所产生的特殊性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得到工作人员的重视,只有落实好各项工作,才能够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对其属性有着较为充足的了解。
2.2《公司法》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关系
《公司法》的提出,是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的一种约束,通常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是适应新经济环境下各种类型公司产生及发展的要求。公司管理层通过对《公司法》的了解与制定,可以在进行交易及资金活动的过程中节省交易资金,减少公司开支的同时,增加公司应力,并且可以通过《公司法》对市场上有投资能力的投资商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公司法》明确要求,公司管理层在与员工签署契约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有更为明确的指导方针,从而在与公司出现合同纠纷时,有明确的规定来确定孰是孰非。总的来讲,《公司法》的产生与实际应用,对公司管理层带来一定帮助的同时,还需要其面临一定的挑战,并变相地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市场价值,使得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具备良好的默契与契约精神,全面发挥《公司法》运用的效果。
3公司经营管理受《公司法》的主要影响
3.1提高公司法制环境
公司在发展中未使用《公司法》前,我国公司并没有明确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商业活动的规范,这种现象会导致公司法制环境不够健康,而且受多种因素影响,无法高效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对于《公司法》的全面应用,对管理层及员工之间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减少公司劳动纠纷,使得公司的手续、注册资金以及管理人员做出了一定的调整,相比于《公司法》前发挥宽松的特点,对于公司在市场的发展有着明显的帮助,使得公司在法律范围内长效发展,赢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促使公司不断扩大。
3.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指导
公司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促进国家经济增长,解决群众就业以及提高公司经营收入等各项工作,但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多种高新技术的应用,使得传统经营模式无法适应当前时展,甚至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导致经营理念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倘若公司无法提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对策,则不仅无法保证公司长效发展,甚至会产生较为严重的限制。对于《公司法》的提出,对公司在现代环境下的发展提出了更加有利的建议,而且通过《公司法》的指出,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进行优化,对低收入的经营方式加以避免,使得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走弯路,促使公司更加迅速高效发展。
3.3提高公司的专业化程度
《公司法》的制定使得公司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而且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权利,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帮助,促使公司管理层以及领导人能够对公司的决策制定提出宝贵意见,更加充分严谨地开展各项工作。对于风险投资来讲,管理层应该在公司现有的基础上从多角度进行分析,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经验,避免有触碰法律的现象,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帮助。
3.4公司激励条款的完善
公司激励条款不仅是针对员工所提出,而且比较常见的员工激励主要是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内部条款,并通过到岗程度及创收程度进行有效的奖励。对于《公司法》所提出的公司激励条款,主要是面向公司管理层及领导所提出,激励条款的产生,不仅可以避免领导人偷懒以及对公司发展不重视情况的出现,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完善了公司监督体系,为日后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更多帮助。通过激励条款的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及创造性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及领导人应该对公司发展及未来规划有着较为全面的了解,这样可以做好相对较为全面的分析,掌握公司发展现状,确保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不断融入新鲜血液,并加强对创新的重视,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能够取得自身的地位,吸引更多投资,不断扩大公司规模。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激励条款的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各项工作有着较为全面的了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做好优化与调整工作,最大化发挥激励的效果,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帮助。
3.5增加公司控制风险难度
《公司法》的有效建立,促使公司的硬件条件及从事范围得到宽松,但这也意味着公司风险程度的增加。再加上整个市场经营范围难度与公司承担风险呈反比,所以管理层必须要重视自身的责任,在落实好《公司法》的基础上,不断做好相对较为全面的分析。而且《公司法》的建立为公司增加了创收的可能性,使得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承担各项风险,要求公司在建立合格监督体系的同时,强化对信用体系建立的重视,使得公司能够选择法人代表公司形象,并且对公司参与的各项资金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提高各项工作的晋升性,为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更多帮助。所以说,对于《公司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必须要得到公司管理人员的重视,这样可以更加高效完善各项工作,为日后工作的开展与顺利进行提供更多帮助,控制公司发展所面临的风险,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4《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适应性表现
4.1适应经济发展
首先,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进一步调动投资者设立公司的积极性,而且《公司法》的运用不再根据公司不同产业进行优化,需要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低至3万元。其次,改变资本确定制以及单一的足额缴纳制度,同时可以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做好相对较为全面的分析,将股份公司改为授权资本制,允许公司注册大额资金,并实现分期的模式。再次,增加出资形式种类,适当的提高知识产权出资比例,以货币出资或实物的方式,明确知识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从而通过货币估价依法转让非货币财产,鼓励投资拿出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强化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最后,对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的允许,这样可以不断对公司开展方式进行优化,并针对《公司法》给予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国有股,有效适应经济发展。
4.2将市场作为导向发展
《公司法》在设计公司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管理运作模式有着全面的了解,同时应该添加适度条件。将市场作为导向,可以减少对公司的干扰,治理工作的过程中有效对公司与股东自治空间进行扩大,尊重公司与固定的自治,减少对公司生活的限制,公司自治的扩大,主要目的就是在允许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自由选择的同时,还应该强化对民主的重视,落实好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公司在设立与经营的过程中,不断对自身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进行扩大,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有序进行。除此之外,股东出资比例还应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重视,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按照实际比例进行优化,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公司各项决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有效发挥《公司法》建立的意义。
4.3公司社会责任突出
《公司法》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承担社会责任,并且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了职业责任制度,加强对股东权益的重视,加重高管人员的责任。除此之外,针对公司与外部管理来讲,《公司法》作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并从不同的角度使得公司的公信力不断提升,促使公司更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突出社会责任的同时,有效借助《公司法》所带来的机遇。
5结论
总而言之,《公司法》的提出与应用,作为一个适应新环境及新形势公司发展管理信号,有效地对新的《公司法》进行制定,不仅是为了公司的发展而进行修改与调整,同时是帮助公司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这一机遇,再加上《公司法》的提出为公司的建立放宽门槛,提高对公司管理的要求,同时携带着全新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应该强化对各项工作的重视,不断落实好各项工作,明确《公司法》的建立要求,掌握其与公司管理的联系,使得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帮助公司更加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赖祖太.新公司法的现代化研究[J].法制博览,2020(32):113-114.
[2]舒颖超.《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完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视角[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0,23(4):58-63.
[3]张玲玉.近代中国公司法:历史价值与富强梦想[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0,24(5):129-135.
[4]李光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战略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20.
[5]王云锋.探究公司法与公司监管体系[J].法制与社会,2020(33):41-42.
作者:薛韵 单位:四川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