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对学生德育教育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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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对学生德育教育的必要性

一、引入和创新德育学分制

德育学分制是全新的管理制度,用学分衡量学生在校的道德状况。与专业学分制相似,德育学分制将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各方面的表现纳入评价之中,学生必须获得相应德育学分才能升往更高的年级。

1.德育学分制的教育优势。

首先,可以避免传统评价的片面性。传统评价多以教师的评语为主,对学生优缺点的点评具有片面性。德育学分制用学分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进行定性评分,不再依靠“评语鉴定者”的喜好评价学生。其次,评价更具体。传统评价中极好和极差的学生不多,大部分学生都处于中间水平,中间水平这一概念较模糊,评价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每个中间水平的学生其评价内容基本一致,学生不知从何改变。德育学分制通过德育指标来衡量学生行为,并且参照指标得出测评分数。通过分数对比,学生可以了解差距和改进方向,从而易于改善自身思想道德行为。

2.创新德育学分制。

我国部分学校已引入德育学分制来引导学生思想道德行为。例如:湛江师院德育学分指标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志愿服务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素质、文化艺术素质、社会工作能力、出勤情况等,正向行为则加分,负向行为则减分。既然德育学分制能约束并引导大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因此,应着力研究并创新德育学分制,使德育与智育两者的学分相联系,德育课程与专业课程相联系,形成一面学科间相互交织的网。例如:学生考英语作弊,学生除课程重修,相对应德育学分被扣除外,其在一年级所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学分被扣除,因为理论与实践不统一。或可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学分在毕业前认定,只要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学分即可认定。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公共必修课,其学分不能用其他课程学分替代,这样便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有较大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完善本科导师制

导师制发源于牛津大学,任何人进入牛津大学读书,必须同时得到某个学院和大学的同意。新生入学后,学院给学生安排一名导师,导师是学生所选科目领域内的学者,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业和品行。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费巩曾提及英国牛津和剑桥导师制的优点,“此种教法,重博览群书,不重捧住一本课本或几篇讲义,重思想见解,不重强记呆诵,足以尽启迪诱掖之功,养成有气势抱负之学者。因材施教,尤足使聪明才智不为愚劣庸陋所牵累。导师与二三学子,时常相聚一堂,或坐斗室相对论学,或集诸子茶点小饮与导师之家,剖析疑难而外,并得指示学生修养执法,解答学生个人问题。导师视门人如子弟,门人视导师如良师益友,从学之期虽暂,而缔交终身,受其潜移默化,不觉品德与学问俱进也。”从费教授评价中,可知导师制的优势在于能使学生做到“品德与学问俱进也”。本科导师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的引导还不够,需要加强制度管理。

1.明确本科导师制的定位与导师职责。

明确定位导师的岗位职责,必须处理好其与学分制和导师制的关系,不能将导师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工作混淆。笔者认为现阶段导师制应是学分制的补充,目标在于弥补学分制在学生人格发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不足。导师的职责,不可能做到大部分人所希望的那样对学生各方面进行引导,导师职责的泛化将导致其什么事都做不了。笔者认为现阶段导师引导的重点应放在专业上,所谓“亲其师而信其道”。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和以诚待人的品质都将深深地影响学生,发挥“隐性教育”的重要作用。

2.完善配套制度。

与导师制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导师的选拔制度、岗前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这些都是导师制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制度。完善选拔制,能让学校选出政治觉悟高、人品好、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导师。完善岗前培训制度,能让导师进一步加强“教书育人”的意识,使其成为导师后仍不忘“育人”的重要性。完善考核制度目的在于,对导师实施引导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对不合格的导师及时予以教育引导。建立激励制度是能让导师全身心地投入到引导学生的工作中;导师从众多教师中选拔出来,在完成日常教师工作外还要履行导师的职责,其工作压力非常大;缺乏必要的激励制度,无法体现工作多和工作少的区别对待。

3.创新导师制模式。

我国本科导师制模式尚处起步阶段,目前因各校实际情况不同产生了众多导师制模式,如:全程导师制、高年级导师制、精英生导师制、专业导师制、特长生导师制、双导师制和德育导师制等。研究认为,根据学生实际成长需要,可采取分阶段式导师制。学生在校的四年时间共分为三个阶段,一年级、二三年级和四年级。一年级学生对大学比较懵懂,此阶段实行全员导师制能对学生四年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二三年级依托学科竞赛载体,将竞赛指导教师作为“临时导师”。虽然没有参加比赛的学生没有导师,但是能让学生从学校开始感受竞争的激烈,从而努力学习。四年级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作为导师。通过实行阶段式导师制能降低师生比,提高引导的有效性。如梧州学院高校本科生9120人,专任教师541人,师生比1‥17。实施分阶段式导师制,一年级2270人的师生比为1‥4,四年级2242人的师生比为1‥4。担任导师的教师不一定是专任教师,可根据学科的需要选择。例如: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可在学校机关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作为导师,从而再次降低师生比。

三、加强载体引导

1.加强课程载体引导。

加强课程载体引导,首要的是丰富选课内容。首先应加大选修课学分比例。要求学生在公选课总学分中选择并获取与德育相关的学分不低于某一分值,从而加强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的引导。其次应加大选修课数量。在教学中,经常听学生抱怨感兴趣的可选课程不多,而且很容易爆满。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教师不太愿意开设公选课,使得选修课数量不够。学校应通过各种制度鼓励教师多开公选课,选修课的内容可灵活多样,可将自身科研作为一门课程,上课过程中也可获取相当数据,也能在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中得到新的启发。但上课讲义应在课程开设前经学校教务处审批,以免教师因错误言论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产生不良影响。最后应对课程名称进行一定的包装。增加学分和课程数量目的是加大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引导的机会,但往往过于“原生态”的课程名称让学生“望而却步”。

加强课程载体引导,还得丰富授课方式。传统“课本型”的授课方式比较单调,学生对此不感兴趣,因而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引导的效果也不高。如老师可提炼课本精华,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授课。一门课也可由多位老师上,每个老师都能发挥自己的强项。如上心理素质课,涉及心理健康、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内容,可将每部分内容分别安排给不同老师,从而丰富授课方式,提高引导的实效性。在丰富授课方式时可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手段。如德国课堂采取研究性教学法,老师通过创设一种类似研究的情景与方式,围绕某一主题,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探索性的学习,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制订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实践教学引导。

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的形成离不开实践,思想道德的构成因素包括知、情、意、行,只有当这四个因素充分发展时,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才得以最终形成。学生学习思想道德知识,掌握了理论,然后用理论指导行为,然后由行为养成习惯,习惯最终上升为理念,此时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才真正扎根在学生的灵魂中。要达到这样的效果离不开社会实践,只有经过实践学生才能真正体验到道德的力量。因此实践教学环节的引导必不可少。

3.丰富教学管理平台。

当代大学生特别是“90后”大学生,他们是在信息、经济和科技全球化快速发展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的思想行为和价值理念等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他们求知欲望强,认真努力学习;思想活跃,心态开放。但合作意识比较薄弱,个人中心主义思想较重,功利化倾向明显等。针对学生特点,在学分制和导师制基础上,为能更好地提高教学管理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引导的实效性,还必须丰富教学管理平台,以平台为依托创新引导手段。

作者:张俊杰 单位:梧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