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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点,对监理工程师的寻租行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了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寻租的主客观原因和“寻租”行为成本,针对监理工程师寻租的动机和条件,相应地提出了制度完善、恰当的激励机制和提高寻租行为成本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寻租;逆向选择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监理合同等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活动[1]。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为保证质量、提高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业主和监理的互不信任。一方面,有些监理利用信息优势欺骗业主,减少工作投入甚至损害业主利益;另一方面,业主不愿意放权,甚至干涉监理按照合同正常的监督和管理。本文从“寻租”理论和逆向选择角度进行分析,以期揭示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1寻租理论与委托-
何谓寻租?从社会福利视角,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性的、有助于增进社会福利的经济活动;另一类属于有损社会福利的非生产性活动。前一种我们称之为正常寻利活动,后一种则被称为“寻租”[2]。因此,寻租是一种非生产的盈利活动,结果导致社会经济资源的浪费,同时,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造成了经济资源配置扭曲,降低社会经济效率。寻租理论被大量用于描述和解释非生产性领域中的交易行为,特别是与特权、腐败相联系的社会现象。它是拥有某种特权的人们利用特殊权力寻求特殊利得。而委托—关系的存在正是产生特殊权利的根本原因。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形成委托关系,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当委托关系发生时,人就会由于委托人的委托而获得某种特殊的权,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及其目标的非一致性,当人的行动不能或难以为委托人观测时,人就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产生针对企业资产的寻租动机,对委托人的利益产生损害。尤其当寻租收益大于寻租成本时,人就会由潜在的寻租者变成了现实的寻租者[3]。
2监理工程师寻租的原因
根据寻租理论和委托-的特点,监理工程师在介入工程带来好处的同时,客观上也带来了这种组织安排特有的风险——打开了监理工程师寻租风险的大门[4]。为什么会出现监理寻租问题?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从两个角度进行阐述:首先,客观原因是制度缺陷,即制度上的漏洞为寻租活动提供了空间[4],包括以下不足:
2.1监理费的取费偏低
根据相关统计,我国现行的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为1992年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其费率为工程概(预)算的0.6~2.5%甚至更低,实际仅在0.5~0.6%左右。[5]这一取费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水平,国外工程监理取费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10%,高出我们好几倍。使得监理人员待遇低下,而且导致监理人员的寻租行为时有发生,社会形象不好。
2.2工程保险和担保机制还不够完善
按照国际惯例,一般都会为监理工程师投保职业责任险,当监理工程师由于疏忽或过错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其赔偿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我国目前在工程保险领域并没有将职业责任险纳入,按照国家规定,监理工程师工作失误给业主造成损失,赔偿的最高额度是监理报酬,当损失大于报酬以后,超过的部分由业主承担。这导致一方面监理工程师不愿因技术创新而承担更多的责任,另一方面甚至故意与承包商勾结,通过人为的过错来制造寻租的机会。
2.3委托监理合同的计价方式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有效的监督必须使监督行为的好坏与监督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建设监理的效果对业主利益的影响远大于对监理人利益的影响,我国委托监理合同大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这就导致监理工程师无论监理的效果好坏与否,只要不出现大的差错,他得到的报酬都是固定不变的。监理工程师寻租的动机就是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如果权力不能进行寻租,则他不会关心业主赋予的更多权力,而是关心工作和责任增加之后,自己的收益增加了多少。其次,从主观原因分析,就是监理工程师本身的寻租行为增加所导致的寻租活动数量的增加。笔者认为,监理工程师主观上进行寻租行为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2.4信息不对称
是指市场活动参与人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一些参与人比另一些参与人拥有更多的信息。工程监理市场上,业主和监理方从一开始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局势,而这种信息不对称引发了监理方道德风险的产生。[6]下面从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著名的旧车市场模型提出的逆向选择理论来探讨这个问题。旧车市场上,买者和卖者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卖者知道所售汽车的真实质量;但一般情况下,潜在的买者只能通过外观、介绍及简单的现场试验等来获取汽车质量的信息,很难准确判断出车的质量。买者在购买汽车之前,并不知道哪辆汽车是高质量的,他只知道汽车的平均质量。在这种情况下,买者只愿意根据平均质量支付价格,这导致质量高的卖者就会撤出旧车市场,只留下质量低的卖者。结果是,平均质量降低,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较高质量的汽车逐步退出市场。高质量汽车被低质量汽车排挤到市场之外。高质量的汽车在竞争中失败,这违背了优胜劣汰的选择法则。这种现象叫做逆向选择。这同样适用于目前的工程监理领域。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公开和信用评级体制,业主对监理也是处于信息不对等的位置。根据逆向选择的原理,业主只愿意按市场的平均水平来支付监理单位的报酬,这就导致中标的监理企业往往来自于行业里的低水平企业,高水平企业反而难以生存,除非它们也降低自己的服务水平以节约成本,其结果必然是监理工程师大量地进行寻租行为。
2.5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预期的经济租金要大于直接寻租成本
在塔洛克看来,寻租成本是由三部分构成的,寻求垄断耗费的成本;垄断本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寻租所失去的技术创新的机会及其福利。监理工程师寻租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经济成本是为了获得收益而付出和放弃的代价,是一种机会成本。这里经济租金指额外收益。监理工程师为了获得这种收益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另外寻租行为存在着法律制裁、舆论谴责和名誉扫地的风险,以及自己良知的谴责等,这都会带来社会的压力,引发社会成本。若这两个成本之和超过了应得的经济租金,他就没有必要寻租。
3对策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了监理工程师产生寻租行为的主客观原因所在,因此要防止其寻租行为也需要“对症下药”,在此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1)首先要提高监理行业的准入门槛,规范监理市场有序竞争,将不合格的企业和人员尽早清理出去。其次要建立公开的行业信息制度,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业绩和努力水平进行评价和度量,形成对监理工程师的信用等级评价。同时相关数据完全向社会公众开放,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推进不良记录公示制度,这样业主就能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正常的顺序选择,而不会产生逆向选择,逐步提高整个行业的水平,产生良性循环的优胜劣汰。
(2)完善保险和担保制度,推进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的改革,增加职业责任险和强制监理企业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担保制度。这样既能够免去监理工程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又能通过招投标时的强制担保制度,促使监理企业重视自身信用,改进企业形象,间接提高准入门槛,将不讲信用的企业淘汰出局。
(3)提高监理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待遇。这等于增加了监理工程师寻租的机会成本,减少了寻租的边际收益,还能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入监理行业,从而提高整个监理行业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还应该大力提倡新型的CM、PM管理模式,推进监理工程师按照完整的项目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管理,而不是只停留在施工阶段的“三控两管一协调”。
(4)改进监理委托合同的计价方式。建议监理委托合同应采用成本加浮动酬金模式C=Cd+F+ΔF,计算式如下:若Cd=C0,则C=Cd+F(1)若Cd<C0,则C=Cd+F+ΔF(2)若Cd>C0,则C=Cd+F-ΔF(3)上式中:C代表工程总造价;Cd代表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C0表示预期成本;F代表固定酬金,ΔF既可以是一个固定值也可是一个百分数。这样监理工程师的报酬就与监理效果直接挂钩,从而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同时给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5)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重对寻租行为的处罚力度,既要加强经济处罚的力度,还应大力加强在社会信誉和个人信用的处罚力度。这样大大增加其寻租行为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从主观上杜绝其寻租行为的产生。
4结束语
我国建设监理工作范围主要限于施工阶段,即新、扩、改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监理工作。目前国内许多监理单位还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并未真正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化组织,国内咨询业不够发达,所以监理行业整体水平不高且寻租行为普遍存在。本文对这种行为产生原因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针对性提出了措施和建议,有利于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和长远发展。
作者:王星海 单位: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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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殷红春,曹玉贵.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博弈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08.
[4]王雪青,赵辉,喻刚.工程建设领域监理寻租问题对策研究[J].软科学,2008(3):96-97.
[5]姜开峰.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对建设监理的约束与激励[J].中国科技信息,2005(15):152.
[6]项勇,任宏.信息不对称下工程监理激励与监控分析[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6):235-236.
第二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析
摘要
论文通过分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现阶段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0、引言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必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合同体系的研究,结合国内实情,完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法制建设为根本依据,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坚持按照合同办事,积极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中出现的风险,通过合同索赔斗争来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承包商和发包商树立规范的合同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1合同管理是工程履约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水利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必须要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水利工程涉及较多的建设单位,严格的合同管理既是水利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工程履约的重要保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的合同条款都受到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但也有诸多影响因素无法事先预见,必须要通过对合同的强化管理,提高合同的权威性,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和纠纷现象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1.2合同管理有利于实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
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都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成本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所有单位在工程合同规定的内容里达成共识,才能确保合同的履行。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按照合同履行各种义务,满足施工要求[1]。
2、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须认识到风险的存在。合同的风险由施工合同的特点、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一般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按照合同主体进行划分,将合同风险归结为客观性风险和主观性风险两种。
2.1客观性合同风险。
客观风险主要是指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类合同风险无法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进行控制,合同条件和国际惯例规定的风险责任是双方规避的。例如,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中,如果工程变更后出现工程差价,如果差价在合同金额规定的15%以内,将不会对承包商进行补偿,此类风险可以归结为工程变更风险;如果没有调整合同规定的价格,由承包商承担全部的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规定的价格进行调整,则承包商将承包其中的部分风险,这类风险可以归结为市场风险;当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需要在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手续,则索赔失败,这类风险可以归结为失效风险。
2.2主观性合同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主要是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同时必须认识到主观性风险都是可以通过人为进行控制的。就国内的现状来看,很多业主为了保证拥有便利的竞争条件,在起草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将风险隐藏。承包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一般委曲求全。另外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对众多合同条款并没有深入研究。合同中甚至缺乏相应的风险担保,导致在工期延误时出现经济损失,对工程师的工作效率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约束,这就导致双方签订了不平等的合同,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2]。
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实际现状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为保证施工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必须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以确保参与方履约。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以监督和审查为依据,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如,有些项目资金不到位,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禁止招投标活动。针对垫资和带资的施工单位必须严厉打击,进一步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性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人才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它是提高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根本保证。建设符合国内产业的高素质队伍,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1)承包人应选择施工经验丰富和处理周边关系及突发事件能力强、办事果断的人员作为施工项目经理,并组建现场团结精干的施工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一经实现,承包人应尽快完成乙方人员、设备、材料等的进场,组织开工,避免因此引起建设(监理)单位向承包人发出督促开工的备忘通知甚至提出反索赔(指业主索赔)。(2)承包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熟悉和研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条款,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解释答疑,承包人也可在此提出与招标文件不同的工程布置、建筑物结构型式或施工方案及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不合理规定,由监理、设计单位分析研究,请建设单位决定是否采纳,由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执行。(3)承包人应注意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道路或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施工所发生的土石方开挖弃渣弃土及其他具有商业利用价值的物料,除按合同约定用于本工程外,对其处理权利属建设单位,承包人一般不得私自处理或改变用途。上述弃土弃渣对工程现场管理造成不便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提出妥善处理措施,按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施工。若承包人自行处理,将会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4)承包人应加强乙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尊重当地社会风俗习惯,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尽量避免与当地发生利害冲突,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加,建设(监理)单位一般不予考虑承担。
3.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度的加快,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的建筑市场面临着较大的困境,工程管理与国际进行接轨的过程中,需要在施工合同的管理方面加强研究,用于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市场经济规划,保证合同管理模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例如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以往合同相比具有较高的完善性,保证建筑市场的完善性和健康性。
3.4加强合同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较多,管理工作也比较复杂,施工合同文件的归档和管理是合同管理中重要的一步,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依据。当合同签订之后,必须做好建账工作,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合同管理工作中,一般只重视合同文本的管理,不重视合同的归档,在长时间的建设施工中,工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或者其它工程问题需要以重要的书面材料作为依据,合同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认识到文件管理的重要性,另外注重计算机技术的应用,选用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
4、结束语
中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等改革也在逐渐深化,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在法治时代必须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坚持按照合同开展建设施工工作,合同条款也应该重视多方的利益,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者:王志宏 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田林钢,孙淑侠,孙明权等.水利工程的风险分析与防范研究[J].人民黄河,2012,(12):73.
[2]刘素玲,李付新,张西德等.浅谈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和方法[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4,(20):71-72.
第三篇: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
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相关部门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项目的重视度也是逐步提升,这不仅表现我国对于公路建设的关注度提升,更重要的是表明我国的经济建设水平也在不断增高。本文主要论述的是目前我国对于公路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认识,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很好地保证我国经济建设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
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一个国家的公路建设水平可以很好地展示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而重视我国的公路工程也是重视我国交通系统的完善,所以说,想要提升我国交通建设水平,最重要的就是要大力推动公路工程的建设规模,从公路工程招投标做起,使用最科学的方式对我国的公路工程实施高效益的监督与管理。
1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
在进行公路工程投标的时候,并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是由各种不同的因素对工程投标进行要求。首先,在进行企业投标的时候,投标企业自身条件会直接影响招标情况,也就是说,提升招标企业的运营效率,保证该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才能为招标提供优势。其次,招标方的自身条件也会影响企业招标的情况,在进行招标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个有责任心,高效规范的招标方,这样才能放心地实施工程。再然后就是要注重施工项目本身,施工项目的自身情况会影响招标情况,如果不能够保证施工的难度能够让招标方接受,或者不能保证施工条件,那么最终的招标结果也不会理想。最后,就是外界环境的影响,社会治安是否安全,市场建设是否正常,或者说建设地点的周围是否有足够的条件能够促成工程的顺利竣工等,都是环境因素对招标的影响。
2公路工程招标管理优化措施
2.1根据不同项目实行灵活的评标方式
在实现我国公路工程招标的过程中,想要优化管理,首先应该重视评标方式的使用,也就是说想要保证每个不同的项目实施顺利,就应该根据不同的项目实行相适应的评标方法。每一种评标方式都是有适用范围的,但是通常情况下采用的是标底法,因为标底法适应性相当强,这样一来既能够很好地保证招标工作的成功,又能够很好地提升工作的效率,可以说是两全其美的方式。在使用这种方法的时候,切记要提高保密程度,防止投标人暗地里使阴招。
2.2加强并完善建设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要想保证我国的建设市场更加完善,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我国建设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需要进一步提升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并且实操性较强的制度才可以很好地对我国的建设市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优化。制定一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仅仅有利于市场的运行,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规范我国的公路工程招投标项目的顺利实施。一般来说,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能够很好地对投标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还有就是可以很好地划分义务以及权利,这样一来,我国在进行建筑行业招投标的时候,能够降低出现问题的机率。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3.1公路行业合同管理的特点及现状
3.1.1合同的定义及类型
所谓的合同定义,主要是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定义进行总结得出的,合同主要是要求平等的人或组织之间建立或者更改、终止义务、权利的协议。总而言之,所谓的合同就是利用合法手段来维持双方之间的契约,已保证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不出现法律上的争执。合同的不同分类主要有15种,比如有买卖合同、技术合同等。在签约的时候,要根据合同中拟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价格定位。
3.1.2合同管理的目的
使用合同对我国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是目前市场上维持良好秩序的关键方式。所以说,提升合同管理效率非常重要。随着市场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签订合同双方都有着更高的监督力度,所以说,要想保证我国的市场秩序更加尽然有序,保证市场建设水平不断地提升,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升我国的合同管理力度。总而言之,保证合同管理力度能够很好地在签约双方进行法律和经济方面的约束,这样就能够极大地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的速度以及效率。
3.1.3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及特点
在制定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其中包含单项合同管理以及项目合同管理这两个方面。之所以要确保这两个方面都具备,就是由于目前我国的合同管理需要双重保障才能够顺利进行。从合同的洽谈一直到解除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指的就是单项合同管理,而项目合同管理则是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通过两方面的管理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竣工。
3.2优化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就应该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对合同中每一项规定都了解透彻,保证每一项条款都能够明白其中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够正确地处理每一件事情,同时保证工程中出现问题的时候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解决。
4结束语
通过全文的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目前我国对于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正是由于公路建设工程的相关性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所以说,想要保证我国的经济建设质量,就应该重视上文提到的有关完善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以保证使用最科学合理的方式来完善我国的公路建设工程。为了保证公路工程施工良好,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对工作中的各种细节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总而言之,提升我国的公路建设水平,从实践建设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工程计划,这样才能提升建设质量。
作者:杨茂华 单位: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艾晓妮.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统筹论证[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8):28-29.
[2]孟海荣.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27):274-275.
第四篇: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方法
摘要:
国际工程,具有综合性的特征,由多个国家参与的经济合作。国际工程中,参与主体来自于不同的国家,竞争力非常大。国际工程的合同,是竞争的核心,要做好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工作,才能提高国际工程的施工水平。文章主要探讨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及索赔方法。
关键词: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索赔
国际工程是现代工程公司的主体组成,便于获取更大的工程利益。为了保障公司在国际工程中的竞争力,需要准确的认知合同,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获取国际工程的经验,注重索赔方法的应用,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引起经济损失。国际工程内,合同管理与索赔,成为两大主体要素。
1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
1.1合同签订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首要环节,是顺利的签订合同,合同内,要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表明合同中对质量、进度及费用的要求,根据目标执行。国际工程合同比较复杂,签订之前、签订过程中,都要掌握好合同的内容,提前预估工程内的风险,利用合同实现风险的预防[1]。国际合同的签订,除了要遵守FIDIC条款以外,还应该加入本国的合同文本,细化合同内的条款,提供准确的解释,体现合同的价值。
1.2管理体系
国际合同的管理中,根据管理的要求,构建保证体系,实现合同的严谨性。(1)按照合同的交底,设计管理目标,要求合同的执行者,认真学习合同条款,在合同交底的过程中,落实管理目标,以免在执行合同时出现偏差。例如:我国某公司国际工程签订合同后,直接将合同存放在档案室,而项目执行者在国外工程现场,并没有找到合同文本,此项行为严重违反了管理体系的要求。(2)管理体系内,明确合同的程序、报告及相关制度,减轻合同事务管理的压力,注重合同管理体系内容的相互协调。合同管理体系内,要求国际工程的业主、承包商、监理部门等参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对工程进行交流,最终还要利用书面的方式,总结最终的交流内容,促使合同管理体系内的各项内容,都要实现程序化、规范化。(3)构建文档系统,国际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人员的职责,不同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国际工程材料的收集、保存等,将大量繁琐的资料,整理成系统的文档资源,方便合同管理时使用。
1.3过程管理
国际工程合同的过程管理,难度和复杂程度都比较高,主要在三个方面,分析过程管理的方法[2]。例如:①根据国际工程的主体,控制合同管理的目标,确保国际工程能够依照计划实行,即使国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化,也要实施合同的内容,避免合同偏离真实的目标,可以灵活的调整合同的实施方法;②采取信息化的合同管理方法,强化国际工程现场的信息交流,通过计算机管理合同中的信息;③合同执行的及时性,合同管理的对象,如业主、承包方等,要及时响应合同的动作,在相关的内容上签字,体现合同管理过程的执行性优势。
1.4变更管理
国际工程的合同,具有变更的特点,工程项目越大,变更的频率越多,主要是国际工程本身多变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的变更管理,关系着价格、利益等问题,做好合同的变更管理,才能避免发生经济纠纷,确保各方的利益。合同变更,是随着国际工程变更展开的,其与工程索赔也存在密切的关系,合同变更管理中,要明确变更的原因、责任,不能盲目的实行变更处理,经过合同变更后,明确规定合同的应用。
2国际工程的索赔方法
我国工程公司,在国际工程的合同方面,比较注重索赔方法的应用,完善工程索赔的制度内容,按照国际工程的特点,适度改进索赔的方法,保证工程合同内的索赔,符合国际工程的特点,进而顺应国际工程的发展。例举国际工程内合同索赔的方法:
(1)国际工程公司,依照合同构建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围绕合同展开,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规划合同管理,而是利用市场规则,调节国际工程的合同条款,尤其是索赔条款,充分发挥国际市场在索赔内的作用,以便通过索赔合同的协调作用,降低国际工程的索赔应用,为国际工程提供风险自控的作用。
(2)国际工程索赔时,不采取统一的定额标准,尽量控制定额的使用及权威,同时将定额改为索赔参考。国际工程内,一旦发生索赔,当索赔中没有定额规定时,就会利用成本预算的方法,推进国际工程的公司,自行编制索赔中使用的测算表,做为工程内部的定额方式,站在国际工程参与公司的角度上,此类索赔的思路,更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的实践性,确保国际工程索赔的成熟化[3]。例如:国际大型的土木工程公司,为了做好合同管理的索赔工作,公司单独成立工程造价部门,降低政府的职能,公司分析索赔时,注重市场的价格分析,优化成本的组织。
(3)工程公司在面对国际工程时,健全工程索赔制度,要求公司按照工程索赔的标准体系,提升索赔的行为水平[4]。我国工程公司内,索赔行为欠缺成熟,大部分索赔的标准,是引自几项工程,不具备社会认知的能力,因此应该在全范围内,推行索赔的概念,并且索赔内,必须具备索赔法规,构建索赔制度,专门为国际工程,提供法规化、制度化的索赔。
(4)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不断的实践中,参考别国的索赔方式,建立国际工程索赔的基本模式,形成新型的、有效的索赔方法,运用到国际工程内,在不影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前提下,发挥索赔的作用,降低工程经济损失。以我国工程在非洲承包的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为例,在设计审批及变更阶段出现了索赔问题,由于工期较紧,在工程设计后期转移到了现场,一边进行设计和审批,一边进行施工,其中涉及的索赔包括拖延设计进度、设计变更、工作内容变更,通过采取上述索赔方法,很好的将损失降到了最低,同时也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小。
3结束语
国际工程内,合同在整个工期内发挥保障作用,完善合同管理的过程,注重索赔方法的应用,才能提高公司在国际工程内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保障自身的利益。因此,工程公司在承包国际工程时,要全面落实合同管理,深入研究索赔方法并执行,以此来加强合同控制的力度,逐步应用到国际工程内。
作者:袁健人 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
参考文献:
[1]洪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5.
[2]杨慧.浅析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J].现代商业,2012,23:108.
[3]候化坤.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4.
[4]翟伟锋.国际工程合同索赔及争端解决方法探讨[D].河海大学,2005.
第五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依法治理国家建设事业,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近十几年来,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的重视,同时对工程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目前我国的工程合同及索赔管理水平还相对较低,是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工程索赔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关注的焦点。本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索赔管理的研究以及提高我国的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索赔
1引言
我国对于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起步晚,从时间上来看我国自1984年第一次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而FIDIC合同出现于20世纪初期,由此可见我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方面落后与先进水平近一个世纪,并且我国在合同管理方面匮乏相应的人才,这也是我国目前合同管理工作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近几年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已经在合同文本类型及合同内容条款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新成果。由此可见,我国建筑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总体来说仍然没有国外先进水平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的深入、具体。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合同的建立、履行、索赔、违约及解除等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复杂性、投资数额巨大、对社会影响大、生命周期长等特征,与此同时,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比较复杂。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的施工合同管理具有以下优点:①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②减少纠纷和合同违约发生的概率。
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
2.2.1专业性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要考虑建设项目整体的实施过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自身要具备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还要足够的了解与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而言,管理的内容繁杂,要从施工合同的各个方面去考虑管理工作,因此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能够避免合同纠纷和违约事件的发生以及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管理人员一定要有相当专业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与此同时,工程的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由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决定。从现代国内工程建筑市场来看,“买方市场的”大环境已然形成,在这种环境下,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利润不会太高,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必然会导致一定的损失甚至亏本。所以,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为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能够给从合同管理中给承包商带来相应的利润。
2.2.2风险性高
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复杂,生命周期长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意外状况频频发生从而增加风险。从施工合同管理中来看,其产生的风险分为两种:管理人员主观错误产生的风险和合同条例所产生的风险。基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长,施工过程中涉及面广泛等原因,合同条例所产生的风险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受外界的干扰因素大,从而存在很多风险。这类风险无法避免、客观存在,只能降低其发生的概率。对于管理人员主观错误产生的风险是指合同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储备,或是自身管理操作的失误所造成的风险。这两种风险实际存在,并且相互联系,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风险性。
2.2.3复杂程度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复杂程度非常高,在管理中必须严密、精细、准确的管理合同,其复杂程度高是由以下几点原因造成的:(1)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需要较高水平的施工技术、其结构也比较复杂,造成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2)合同条件的复杂性,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详细准确,施工合同的条款也随之增加,且与其相关的其它合同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3)施工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再到结束,整个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落实的任务、工作进展情况的考察、结果的验收等,都要经历许多繁杂的合同事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整个项目施工的管理体系中,要想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其大的前提是施工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全面,为了能保证施工合同全面正确的履行,顺利圆满的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施工合同管理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具体作用如下:
2.3.1保证了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必须遵守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基本原则。而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与约束,将大大减少无效合同等事件的发生。
2.3.2减少了合同违约与合同纠纷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明确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责任与合同利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尽可能的避免合同内容含糊不清、风险分配不合理、措辞有歧义、合同规定的某些内容无法或难以实现等,从而引起合同违约事件以及合同纠纷的产生。
2.3.3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管理对于整个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施工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都有着深远的意义,施工合同管理确定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目标与管理目标,从根本上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3工程索赔管理的研究
3.1工程索赔的内涵
工程索赔的概念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过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完全的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不能够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使自身的权益受损,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3.2工程索赔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及实际意义
3.2.1有助于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索赔的意识,加强索赔管理的能力
因为索赔从本质上讲是合理再分配项目风险,索赔管理工作做得好,索赔成功率高不仅促进了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还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无疑是施工企业继续发展的动力,所以必须重视索赔管理工作。
3.2.2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
索赔则是施工合同法律约束力的体现,即无论哪一方出现了违约等现象而造成另一方利益受损后,另一方都可以向对方进行索赔,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这样,索赔用以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确保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进而使合同顺利的履行。
3.2.3有助于提高我国施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一些对外工程承包中丧失了许多的索赔机会,或者因索赔管理水平不高导致索赔的成功率极低,失去了许多可得的经济利益。然而,在现在的国际建设工程承包的大市场中,施工索赔很大程度上影响经济效益。所以,为了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必须提高建设项目施工索赔的管理水平。
4加强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才培养
国内目前建筑业建设工程施工普遍存在合同的约束力低,合同管理意识不高,工程索赔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匮乏。
4.1培养工程索赔管理的专项人才
虽然我国建筑业对于工程索赔管理的认识与研究起步晚,但是我国建筑业也在加紧努力的提高自身工程索赔管理的水平,但是仅仅意识到问题还不够,必须从根本上出发,解决问题的根源。在培养的过程中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入手,进而深入到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中的索赔问题研究,将工程索赔管理的专项人才从法律、经济、工程技术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的培养。
4.2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中索赔资料的管理
经过调研发现了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审计资料中无索赔资料的体现,这个现象说明了我国建筑业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及索赔资料的管理还是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工程索赔管理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核心内容,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工程索赔管理资料的缺失正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必须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中索赔资料的管理。
4.3可以设立第三方机构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这里指的第三方机构是指单独管理有关工程一切经济价款的机构,比如银行、仲裁机构(如法院)、或是政府审计部门等。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由第三方机构来单独管理工程相关经济的一切费用。这样能够有力的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及时的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更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平原则,杜绝一些问题的出现,如发包商要求承包商垫资、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工程结算等。第三方机构与发包商和承包商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利益中保持中立,以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正确、顺利的履行。
作者:罗标 单位:松滋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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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摘要:
当前时代,我国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飞速发展,针对目前现状,在新形势下,工程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的风险越来越高,本文通过对其在当前情况下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与控制措施,以期将风险降低或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且增加更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
工程合同;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社会进步迅速,经济发展,但是在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上,防范措施与控制措施效果并不明显,合同管理水平方面与国际仍有差距,工程合同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综合竞争力有待提高。
1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
1.1合同管理的风险成因
工程合同的管理风险存在于合同工作中的每一环节,贯穿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转移合同直到终止合同的每一部分。其风险成因分别为环境、人员素质、制度、防范控制风险意识等因素。工程合同管理的环境不但涉及法律以及经济上的调整,还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控事故,这都是风险存在的客观因素。中国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国家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进行调整,以便其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经济情况,这样才能合理进行宏观调控。基于当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我国市场经济受其影响,必须进行预测并且开展规避风险的工作。人员素质包含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高低以及知识结构优劣,在合同管理的工作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其素质的优劣对风险的产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不够将会导致在工作中不能在起草合同时采纳专员规避风险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能及时发现合同中条款存在的“陷阱”;不能在发现问题时提出合理意见解决问题修改合同。而知识结构过于简易将会导致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时候因其工作人员对大环境变化迟钝、知识结构单一,导致合同风险存在。管理制度包含结算管理、工程款支付、成本核定、合同评审等制度,是合同风险存在的关键因素。结算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其不能及时结算已竣工项目;很多工程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按照合同对工程款进行支付,更有甚者出现挪用工程款的行为;在工作过程中,工作单位在成本的分析核定过程中没有按照制度开展工作;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各个部门没有完全按照评审的流程以及标准开展工作,这些行为都将导致合同的签订和履约产生问题,使合同风险存在并且大大提高。防范控制风险的意识包括对合同的责任、法律以及风险意识等,它也是影响合同风险的主观因素。责任意识淡薄,对合同风险的认知不清、程度不高,将会导致在开展风险的防范以及控制工作的过程中问题频发;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重视度低,将会导致其在签订及履约的过程中无法规避风险;风险意识淡薄,对合同风险重视度低,将会导致无法正确对待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这些都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发生存在的因素。
1.2合同管理的风险表现形式
合同管理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其履约环节,但却贯穿合同的整个工作过程中,根据其性质,可以分为直接与间接管理风险、内部与外部管理风险以及可控与不可控管理风险。直接与间接管理的风险是按照防范控制风险的责任进行划分的。企业在管理合同的整个过程中,直接参与进合同的评审、履约等方面,但是由于其管理、监督不规范以及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将会直接导致合同管理风险;在企业管理合同的过程里,因其中的第三方或分包方等因素导致合同履约、变更、转移或者终止,这将会间接导致存在管理风险。内部与外部管理的风险是按照防范控制风险的范围进行划分的。内部风险,即因为合同管理过程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低、监督执行率低等问题,导致企业的经营决策失误,为企业带来十分巨大的损失。外部风险是鉴于合作签约的对方通过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或者信用等级低、财务危机等问题蓄意欺诈,进而违约等方式造成的合同风险。可控与不可控管理的风险是按照防范控制风险的等级进行划分的。可控风险,即在进行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中,对其工作流程进行十分规范的管理,评价信用、履约的风险,解决合同争议以及解除合同管理等等,使其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不可控风险是风险管理中的客观因素,即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发生了自然灾害以及经济、政治等环境影响而导致不能对合同进行正常的签订以及履行。
1.3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当今时代,全球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大环境下,企业之间的合作只会越来越多,合同管理的工作不仅与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还对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当前关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许多企业都是做一些表面工作,并没有真正重视,这使得即使是基础性工作也无法到位,必须对工程合同加强管理,以便提高竞争力。合同管理的工作开展主要体现在建筑工程的范围里,所以其顺利开展也有助于发展工程并优化其施工过程。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以及投资资本都起到影响,作为施工依据,合同必须经过科学严格管理,才能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完成施工目标。
2针对风险的防范以及相应控制措施
在防范控制风险时,因为其贯穿于合同工作每一环节的特点,所以不仅要在签订合同时进行预防,还要在其履约过程以及随后的各个环节积极进行防范与控制。必须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风险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知,才能对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
2.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在合同中必须制定一个明确的管理制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对各单位的施工权利及义务进行细分,明文规定,将责任分配到个人,使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的各个部分的责任有其承担人,明确任务的目标以及工作措施,使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能实际落实。工程的监督部门必须监管合同的整个过程,在其准备、签订、履行等环节重点监管,确保合同各方面合法并且内容属实,做好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将管理经验总结介绍给技术水平低下的单位。这样能使合同的风险有效降低,对其可以进行完善的防范与控制。
2.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员工是工作中的主体,只有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才能够真正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人资部门在招聘时提高招聘标准,优化员工队伍的质量,完善人员培训机制,在已有的员工中开展培训与定期考核的工作,并采取举办经验交流会、分析案例、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进行专项培训等方法,提高其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为表现优异的员工提供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以此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高其工作质量与素质。
2.3加强合同管理风险意识
工程合同作为法律文件,不仅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体,还是其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加强风险意识,结合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经验,针对其进行整理归类,并且分析评价发生风险的原因以及风险的影响范围。必须对合同管理的风险导致的后果进行加强宣传,使工作人员重视其后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3结语
工程的最终目的是追求经济效益,如何规避合同中的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力一直是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只有分析合同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针对其不同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与控制,才能合理规避或者降低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风险,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作者:胡海龙 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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