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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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论文3篇

第一篇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显著区别于一般的承揽合同,主要有如下几个特征:

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具有固定性、唯一性、规模大、周期长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2)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不能仅仅是公民,建设人必须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建人必须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资格的法人。

3)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行政性: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国家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虽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其订立具有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受到国家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作用

1)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付款控制的法律依据。

2)建设工程合同能够规范合同主体的行为,是合同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建设工程合同为处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端和纠纷提供了法律证据。

2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活动,这就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挑战性和易出错性,同时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建筑市场不够规范,造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存在一系列问题。

1)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法律体系还有待健全与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严谨,有漏洞存在,对于某些合同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缺乏处理的依据,给一些不法分子谋取利益带来了空间。

2)对合同作用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缺乏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控制。有一部分建筑企业对合同重要性的意识不强,把合同管理工作视为简单的文档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条理性和严密性,没有对合同签订后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追踪调查,缺乏对合同结算的控制,合同管理程序不够明确,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审核步骤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普遍存在违法签订合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违法分包现象,同时规定转包是非法行为,而当前的建筑市场中,存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如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分包活动未经业主同意、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总包单位将建筑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等。

4)普遍存在低资质等级企业利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现象。建筑行业利润较低,一些低资质等级企业为了生存,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情况下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签订无效合同。这些低资质等级企业缺乏对承包工程的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能力,并且未采取有效的监督手段,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5)合同管理行业人才资源匮乏,普遍专业素质不高。建设合同涉及面广泛,内容繁多,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工作需要高素质、专业知识丰富并且能随机应变、掌控全局的人,他们不仅要熟知法律知识,还要精通工程项目的运作流程。现阶段,我国很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机构专业人才稀缺,普遍存在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一般人员代办合同管理工作的现象。

6)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和索赔意识淡薄,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得到实现。一些建设项目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订合同。通过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条件,减轻自身责任,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待工程竣工后,再补签合同。同时由于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很多建设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干扰了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索赔工作难上加难,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损失。

3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使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立合同违约、信用缺失信息记录平台,对违约次数高的企业取消招投标资格,进而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各地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合同法律知识普及的培训,要求建筑市场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识,在各地成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部门,把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资质等级核查的范畴,保证建筑企业重视并做好合同过程管理。

3)积极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良性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借用他人名义非法投标等行为,取消出现多次违法行为企业的资质等级。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增加对业主的相关制约条款,补充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规定和有效的惩罚措施,保证合同的公平性原则,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建筑企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4)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行业推行就业准入制度,采取公开考试招聘方式选拔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在职人员定期举行专业知识培训,选派管理阶层和工作出色人员到相关高校学习深造,逐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5)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中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的重视,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规范化、合法化。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确保发生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合同双方特别是承包方要提高索赔意识,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综合、系统的工程,是工程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步骤,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必将会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增加做出贡献。

作者:汪黎明 单位: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第二篇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中条款不明或缺项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非常多,很多部分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特别是对于承包范围这块内容,经常出现不够明晰或者是缺项的状况。如土建施工的抹灰工程内,只写了一个含抹灰工程,但是工程实际中,有些位置是不需要抹灰的,这就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施工单位的误解,或者是有些该抹的位置没有抹,引起双方的争议。特别是不同工种之间的交接面划分一定要在合同中给予足够的明确,否则容易导致后期双方重合或者都无人施工的现象。

1.2文字不严谨引起歧义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很多实际中由于合同谈判人员或者是编写人员的疏忽,导致部分文字不严谨,而引起歧义。如对于风险承担的材料价格变化调整中,很多项目都会写以工程完工时的前才个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值来作为调整,但是实际中材料使用的时间并非是工完工的实际,并且这个时间差中可能价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引起了双方价格调差的不同理解甚至引起纠纷。

1.3部分条款违反法律,形成无效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应该建立在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但是建筑工程市场上,建设方与施工方名义上是合作关系,实际上还有很多不平等的地方。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得中标的机会,往往会低价中标,而且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占有更多的主动权。合同条款自然会偏向与建设方,即使施工单位明知才条款对自身不利,但仍然不得不签订合同。基于这种情况,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合同已经违反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因此可以判定为无效合同,对后期建设也就不具备实际法律效应和约束力。

1.4示范合同文本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建筑工程技术日新月异,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等各方的扮演角色也发生了不断的变化。各种施工技术、材料工艺、工程管理、款项支付等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不断调整着。而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市场整体情况而制定的通用版本,并且在一定时间段内没有进行任何的更新。因此在某些施工项目中,这些示范合同文本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双方约定内容的具体体现,导致出现合同签订不全,约束不明,也同样会造成纠纷的产生。

1.5合同争议的解决和处理不够细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很大一部分作用就是调节工程建设中各种纠纷的处理方式。但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都没有把这部分当做重点来约束,只是简单的以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节的形式一笔带过。这就导致了在工期后期真正出现纠纷的时候,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出现拖延、外界环境影响工程进行需要进行索赔,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时候,如何处理这些纠纷,就变成了非常麻烦的事情。处理的依据不全、协商的范围不全、调节人员的选择不确定,走法律途径的程序也没有明确,所以导致纠纷的解决一度陷入僵局。

1.6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及时的解读和交底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有经营管理部或合同预算部来洽谈合同和负责合同的签订,但是工程的具体实施是工程管理部门。很多企业在在合同签订后,就马上交给工程部去进行具体的实施。而工程管理部门由于工期紧、工程事物繁忙,也很少有时间去专门研究合同。导致工程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对工程承包范围、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工程款的支付条件、纠纷处理等重要款项没有深入的研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并且双方对合同条款没有深入解读的情况下,就不会知道本工程合同的具体风险在哪里,就不会去有针对性在工程建设中注意这些问题,而造成风险的产生和各种预想不到的纠纷产生。

2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1提高双方合同意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也是完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前提。要明确,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文本,而是能指导双方具体开展工作和解决纠纷的主要措施,在签订合同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双方均应该加强合同管理意识,确保合同尽量完善、准确、全面的签订。

2.2加强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签订的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是以招标投标为前提的。合同签订的内容应该参照招标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规范合理的签订。做好招投标工作,建设方可以选择到合适的有能力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也可以放心的施工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工程,这对双方都有利益上的保障。

2.3尽量使用最新的建设部门颁发的示范合同文本

建设部门颁发的示范合同文本具有比较全面的内容,并且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编制的,并具备法律权威性。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应尽量采用最新的示范合同文本,以保证各方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4加强合同内容的分析和交底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内容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价款、索赔、签证、目标等各项要求和具体规定。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双方均应该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和风险因素,并找出合同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并及时与工程部门人员进行沟通。让现场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各风险点和重点控制因素,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

2.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的谈判到签订已经后期的跟踪管理,需要有专业人员来执行。所以要做好合同管理,首要要求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敬业的责任态度,控制好合同从签订到后期管理的每一个过程。特备是对于合同的变更,补充等内容,必须要谨慎对待,并及时传达到工程现场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做到信息的及时流畅传递,随时了解合同内容的变化。

3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是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明确双方权责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种纠纷事故的基本依据。要做好合同管理,就必须从合同签订、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到后期合同变更的跟踪等各个环节入手,才能有效发挥合同的作用,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及工程圆满完成。

作者:夏才树 单位: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篇

1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要素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又称必要条款,明示着合同的类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等条款;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一般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预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预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博弈,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约束,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是合同管理的事前管理,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

3.1信息错位风险

投标人会由于国情、惯例不同而产生对于工作

范围的理解偏差;投标人会因为投标期短,信息量大,对项目情况理解不透;例如某些外资项目中,会由于语言障碍、翻译误差等原因,对项目认识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3.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暗含的风险包括: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未能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未能预计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有二义,导致投标人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及其他对投标人苛刻的要求,如要求投标人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过紧,超常规的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等。

3.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微观市场的价格和货币等。如:建筑工程、建材、劳动力等的市场供应能力、条件和价格水平,生活费用价格,通讯、能源等的价格,设备购置和租赁条件及价格等;通货膨胀率、汇率、贷款利率、换汇限制等。

3.4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包括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的工程中断或终止。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资源、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等。微观环境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场地状况等。

4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4.1项目信息力求精确,善于调查沟通

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做充分调查,大量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项目进行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等;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积极进行沟通,包括招投标人之间书面方式的询问、答疑等,充分利用标前澄清会议,进行三方深度接触。澄清会议上,业主对于投标文件的疑问,文件中的矛盾、错误、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可进行答复、解释,甚至对实施方案、组织措施或工期也作出修改,使其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关于投标范围、工作划分接口、工作深度等内容,将可能会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需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确认。

4.2招标阶段合同条款的确切编制

招标文件从性质上不仅是招标人的要约邀请,还相当于招标人的要约。招标文件直接关系到项目合同管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之前就应制定出来。技术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工作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技术方面的各项论述与规定。合同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承发包双方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制定得科学、合理,能够使项目实施要求更清晰,项目管理承发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更明晰、公正、公平,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顺畅。在条款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借鉴行业内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充分征求具体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多找一些专家进行专业咨询,尽量采用同行业先进的管理规定,确保制定出的各项条款规定可操作性强、易于施行,切实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2)提高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衔接好合同管理工作。作为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者,不仅牵头负责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也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招标文件审查的专家、各部门的专业人员,都是从各自负责的内容上进行把关,前后相关内容上的衔接和对应,需要招标工作组织者总体把关。因此,招标文件的质量高低,与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相关较大。作为一名招标工作组织者,要组织好一次招标工作,应从熟悉招标项目的设计报告开始,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定稿过程中,全过程认真、细致把关,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专业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者都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各专业技术和管理都有分工把关,努力做到招标项目的管理无缝连接,才能确保招标文件的高质量,进而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在项目实施开始之前,招标工作组织者应该给具体合同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或者直接邀请具体合同管理者参与到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使具体合同管理者了解和掌握前期招标文件中基于通用技术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都考虑了哪些特殊影响因素等,这样能够使合同管理工作顺利交接,能更好地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4.3使用保险政策,降低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风险,如果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情况,一般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进行规避。但有些业主,会将地震、台风及罢工等因素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这样,投标人就需要通过购买特定保险来避免这类风险。自然环境和微观环境的风险,如发生连续多少天的暴雨等,一般可咨询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另外,外资业主一般会特别关注工程对环境的损害,并且会对此有较高要求,投标人也可通过购买此类保险,减少自身风险。

5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应属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范畴,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建议从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抓起。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杨永红 崔本东 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