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共10篇)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共10篇),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共10篇)

第一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先进理念不能跟进,专门部门及专业人才队伍尚未建立

传统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方式上流于形式,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合同管理方面欠缺专业人才,企业管理理念落后,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多由其他部门兼职从事合同管理职责,专职人才队伍尚未建立,多是兼职人员或临时抽调人员,专业化不够,相关配套制度没有建立或只停留在应付墙壁上,专门部门及专职人员尚未能真正履行岗位职责、职能,担负责任。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硬件及管理水平的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合同管理甚至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盲目性较大,科学性很少,企业运行效率低下,风险较高。

(二)思想重视不够,合同相关内容不完整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综述3篇”看来,目前建筑工程合同涉及的项目众多,涉及专业内容繁杂,在建筑工程实践中,由于合同当事人认识不够、重视不足、专业人才不具备,长期以来把合同只当作一种书面形式的“摆设”,潜意识中只把合同当作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同时,由于合同管理职业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相关理念的落后,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对于建筑工程的具体内容,比如工程材料、成本控制、进度控制、措施标准、合同履行等未能予以明确,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能详细列出,导致在建筑工程实践中,出现争议或纠纷时,找不到依据或标准。还有,由于市场竞争等关系,有的承包商为了便于承包到工程项目,在发包商面前底气不足,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不能坚持,一旦涉及双方利益争议,既缺乏相关的依据来解决问题,又不能合法地保护各自的利益,必然出现复杂的经济纠纷。

(三)合同意识或法律意识不足,关键条款缺失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加之为各自利益的考虑,思想中总有一种怕担责的考虑,不愿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关键条款,刻意避开关键的内容和指示,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分工,履行标的物以及履行时间、地点等关键条款在合中未能详细表述或内容不清,或对合同的关键部分的表述含糊不清或有歧义,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了潜在的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合同不能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与项目管理背道而驰。

(四)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本身或部分内容明显违法或违规

有的合同签订过程马马虎虎或不够严谨,有的建筑工程项目,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有的建设单位抛开程序要求随意办事,对建筑工程未经审批、不进行招标,还有的要求对方垫资等等,有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内容本身就违法,这些情形都要坚决予以杜绝,降低建筑工程风险。还有,对于建筑工程中存在转包或分包情况,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的承包商在承包相关项目后,将项目分包给一些小的工程队或根本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单位,给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风险,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后续的服务和管理问题以及出现纠纷的解决等等情况都势必复杂很多。

(五)“重实体、轻程序”,未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实践中,有的施工单位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而是想当然去施工和建设,未能按程序和方法进行,认为只要具体的工程质量做好了,什么时间进度、总体控制和交付方式都不重要。还有,有的合同中,虽然规定明确了违约的相关内容,但碍于双方要长期合作或其他原因的考虑,有的忍一忍息事宁人,有的迁就一味用“协调”解决问题,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不会依合同办事,不会拿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利。

二、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

(一)设立合同管理专门部门

传统建筑企业中,一般重具体的建筑施工和技术部门,轻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多是其他部门人员兼任或临时抽调,由于没有专门的部门,兼任人员或抽调人员大多对合同管理欠缺专业管理和经验积累,加之打杂和临时心态,合同管理很难科学和规范。现代建筑行业市场的发展,要求传统的建筑管理模式的建筑企业必须与时俱进,适时发展,加强合同的管理,建立现代合同管理专门部门是现代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效能管理和健康成长的必要。让现代企业走上有效、科学和优化的发展道路,什么时间能做什么,什么时间应做什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都尽在掌控之中。同时,由于合同管理加强并优化了对整个建筑工程的管理控制,将会大大降低企业运行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企业更优更好地健康发展。

(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培养和培训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既不注重人才队伍的建立,也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亟待加强,往往在合同管理中漏洞百出,大大降低了整个企业的运行效率,拉高了企业运行风险。合同管理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同时还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了解。建筑企业需要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建筑企业发展离不开合同管理,项目优化发展离不开合同管理,提高运营效能降低运行风险离不开合同管理,因此,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必须引进现代合同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必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引进专业人才队伍。首先要在人才招录、人才培养上下功夫,人才招录方面,既要有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又要保证合同项目管理方面的人才。其次,要注重人才培养,同时保证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的延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使合同管理相关人才相对稳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再者,要强化队伍的培训,提高队伍素养。企业要在人才培养和培训方面予以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引进专家授课、外出培训、带资学习、成果奖励等等,切实强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培养,并使之稳定、健康成长并发展壮大。

(三)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企业除了日常行政管理外,必须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比如合同管理由哪个部门承担,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程序、要求和考核、晋升机制等。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大,分工更精细,专业程度也较高,承担统一合同管理可以指定一个专门的部门,并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比如法律顾问部门;小型企业相对来说,不一定有专门的律师顾问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可指定综合科或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当然,一定要配备专职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在合同管理上,应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即由指定部门全面负责整个企业合同管理的全面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的技术、设备、材料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根据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方面的联络员。对于指定的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专门部门,要明确相应的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人员职责。比如:部门的职责应包括制定具体制度、宣传建筑法律法规、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监督落实履行贯彻合同情况,及时总结合同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全单位范围内推广宣传;部门人员的职责:参于与合作企业的接洽、谈判,以及合同的起草、初定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相应审查,及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殊性,因地制宜进行补充、完善,检查单位各部门履行、贯彻合同情况,对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汇总、反馈,报经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做出调整跟踪适应。

三、总结

近年来,我国随着城市建设的繁荣发展,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四处生花,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要进一步保进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保证建筑企业健康和高效发展,必须多措并举,开展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完善相关的机构和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从业单位切实做好程合同管理工作,并使之踏上科学、规范和高效之路。

作者:赵丽霞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土建学院

第二篇:电网工程合同管理

一、工程类合同管理中常见法律风险和对策

(一)合同准备阶段环节的风险与对

1.因为项目的标的情况不明确,并未进行可行性的研究,而边想边干,同时边干边改,也没有进行相对系统的策划工作,就大大地增加该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应的对策:在合同的立项阶段,工程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立项可行性的研究和审查,并且需要做好该项的目的资金筹划。

2.合同项目可能存在着合作的主体不适合、并无履约能力的情况。相应对策就是,尽可能的了解相关对方当事人的有用信息,如对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资信的状况和履约能力、商业的信誉等,并且还应该重点考察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重点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是法人,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过往业绩是否合法并且有效,是否存在着超越权限与经营范围的情况。在履约能力的审查环节中,一定要做好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审查、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能力的审查、历史履约情况的审查工作。

3.审查是否存在着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并未签订合同之前,就因为一方当事人过错而给对方造成了相应的损害,有过错一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问题的解决措施为,在合同签订之前的会议纪要、往来的函件包括了传真、电子的邮件等均可作为直接或者补充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生了纠纷,就可以利用这些材料作为对企业有利的证据。

(二)合同起草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1.合同的条款不完整或者不明确

合同的条款显失公平或者存在着违法情况,合同的条款不符合有关的标准等。相关对策为,要尽力做到合同的用词准确,以确保表达清楚,相关条款一定要约定明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歧义,对涉及金额较大合同还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审查。

2.合同中格式合同的风险

使用格式合同的优势就是便捷并且交易的成本低,然而这同时也产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情况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加重了对方的责任,相反会减轻了己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的对应措施就是,应该严格地审查合同格式的基本内容,防止其格式合同的问题。对交易对方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应该利用补充条款或深入磋商、变更的方式以达到摆脱对方所限定和拘束的目的,并且应该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确保公平原则,适当地修改合同的格式。

3.合理分担工程合同中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经理应该通过购买保险分散与转移风险的手段,在合同的使用环节中尽可能加入保险的条款,以便用小钱获得大的保障。无数事实可以证明,减少自己损失为最小的手段就是风险的转移,而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途径和办法。

(三)合同签订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合同签订不严谨,相关具体细则不规范。电力工程类合同涉及范围较广且投资金额巨大。合同作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开展的重要法律文件,必须保证合同各项条款的细致严密,具体细则的完善规范,各个程序的严格执行,这样才能为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项经济问题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然而,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所订立的施工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合同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施工项目受征地工作推进缓慢因素的影响,出现严重的阻工现象。而合同文件中仅对暂停施工56天以内的窝工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依据,对超过56天的窝工补偿标准无约定,从而引发承发包双方的补偿纠纷。合同应该全面规范,要大力推广使用电力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合同范本条款的严密性比较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采用合同范本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益,可以防止出现合同条款的欠缺和不平等,有助于施工合同的管理。

二、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人才培养

(一)构筑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体系

电力企业应该根据本身的经营规模和组织机构的不同,选择相应合适和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采取了一个部门统一归为管理,其相关的部门一同进行协办的形式,配置一定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和制度的“三落实”,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网络组织。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保证

希望保证合同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法律化,构筑好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系统,就要从完善制度这一环节入手,建立好规章制度,制定其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规范,让管理的工作有章可循。依据着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根本情况,制定好企业的章程,建立一套健全的企业法律层次的规章制度,于合同管理的体系上配备好相应的修订相关制度。

(三)重视培养合同的管理人才

现阶段的电力企业间的竞争根本是人才竞争,人才就是该电力企业的第一生产力,一定要吸纳优秀人才,才能够获得工作中竞争的主动权。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人才的管理一样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合同中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关注该合同的管理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工作。选调出一批素质高、学习能力较强、知识面更广、责任心更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的管理队伍中去。加强人员的理论学习,组织其在职培训,不断地做到学法、懂法并且依法办事。鼓励合同的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项法律与项目管理层面的执业资格考试。创造出一个有效的同业交流途径,开设相应的法律顾问论坛、网络在线交流平台,确保有效地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结束语

电力企业中的工程类合同管理工作是目前市场经济背景下电力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一项核心与关键性内容,工程全过程管理在各个方面都应该围绕着这一核心问题开展工作。在合同的准备、起草、审查、签订、履行与合同的后期处理等经济的活动中,构筑成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制定好电力企业的管理流程,细化相关合同的管理内容与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很好的预防风险的发生,才能够确保将经济纠纷的起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只有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培养与培训,才能够不断增强其合同风险意识,并且使之学会科学防范与控制的方法,才能够在最大的程度上维护好企业本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减少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全面地提高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电网的构建获得了持续、稳健的发展。

作者:徐涓涓 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第三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现状中的常见弊端

1.1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在“前期”出现的常见问题

我国建设部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本是目前我国国内使用广泛的一种施工合同文本,由于不能全面覆盖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围,部分行业根据自身的建设特点依此制定了属于自己行业的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例如说交通部门其公路工程施工便拥有自己的合同范本,一些其他行业借鉴FIDIC合同制定相关合同范本。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主体——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任何一方,都应当对上述合同范本中的具体内容加以详细的理解,这是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若双方主体对合同范本内容和规则不够熟悉,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则可能导致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出现很多矛盾和争议,也为后续合同执行埋下隐患。

1.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合同在“执行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

1.2.1对于合同管理的认知意识不够,导致合同的自身作用性得不到发挥

这点问题最为显著的表现便是不按照合同内容办事。就目前现状来看,许多总承包商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如若遇见与利益有关的纠纷问题时,大多不会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走法律程序,寻求解决。而是借助着各种渠道和关系,甚至是违规途径,以希望问题快速解决。

1.2.2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在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过程中,时常有业主随意的压价、增加范围或提高质量标准、不执行合同中的预付款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行为。但是施工承包商一般都缺乏依据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合同意识,大多数都不会去具体追究业主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些行业现象都证明了我国建筑行业承包企业急需提高合同管理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和保护企业利益。

1.2.3建筑业的市场机制体系还有待完善

在承发包的过程当中,一直存有“阴阳合同”的不良状况,即为非真正的招投标竞争市场。业主单位在进行公开招标或者投标的过程当中,与承包商签订的是一份公开合同,此份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但是这仅仅限于供给相关部门做以备份使用。而在承包商中标同时,业主方面要求就实质性条款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后台合同,这份合同才是真正在实际中执行时用的。可是这份“阴”合同中经常会有一些不平等要求的内容,但行业内暂时无法杜绝此类现象。

2.加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完善策略

2.1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签订以后,具体的合同执行者便是工程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首先对全体人员进行合同宣贯和交底:项目部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该增进自身对项目合同的认知意识,对合同进行彻底的理解与分析,唯有如此,才能减少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细小的偏差。除此之外,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之中,涉及工程项目项目合同管理的细节工作非常多,所以应当组织和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通过规范化且程序化的总承包合同实施制度,保质保量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2及时跟踪掌控工程实际进展,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管

合同管理最终目的要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因此,这个环节乃是合同管理工作当中作为关键的环节。对合同实施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及时掌控工程进展过程中各方面的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给出解决策略,避免留下后遗症,导致合同争议和纠纷,最终影响合同的执行。

2.3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水平是承包商合同管理水平的实质反应。通过索赔事件的管理,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提高合同的专业细节能力。因此,承包商的队伍中,一定要通过索赔管理等工作实践,培养一批钻研合同管理细节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项目合理收益的同时,更好地扩大合同管理人力资源能力增长。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乃是我国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已然成为了目前促进工程企业管理水平优良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国内的许多EPC(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商都非常迫切的需要一个综合全面并且素质、技术、能力皆过硬的管理人才队伍,让我们国内的工程企业真正可以走进世界的经济发展轨道,让国内的工程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全球竞争力,成为真正可持续发展的行业。

作者:徐春富 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1.概念

在一般的合同管理中可以得知,索赔和反索赔是合同制定双方,也就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双方面的行为,这种双方面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出发点是一样的。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业主往往在地位和身份上都压过承包商一头,所以在合同管理中,索赔发生的机率要比反索赔要大很多。一个建设工程在进行招标时,业主和承包商都会将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相关条款的制定当做重中之重。因此,对于工程建设管理来说,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对于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已经成了整个合同管理的重心,只有加强合同管理中对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建筑业。

2.作用及意义

2.1索赔与反索赔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市场选择承包商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当下比较流行的是招投标竞争机制,由于我国进入这种机制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整个招投标机制还不是很成熟,更由于业主和承包商在相关合同制定时的规定和条款不是很明确,以及我国相关招投标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是很健全,对合同在制定初期的重视度不够,甚至有的承包商会将这种有利于双方的合同机制错误的理解为这是业主在争利等,造成了通过招投标承包方式中标的承包商在之后的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后,不能有效的利用工程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越来越频繁的参与进了一些大型的国际工程建设项目当中,逐渐了解并接受了这种形式。国内对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实践之后发现了项目工程管理当中索赔管理的重要地位,这个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中具体规定了工程项目进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要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内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质性的突破。近年来,我国的相关法律也出台了有关索赔方面的法律依据,比如: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专门提出了责任划分和赔偿条款等。实践证明,对索赔和反索赔的管理以及制定,是建设项目合同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

2.2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在于:首先,索赔与反索赔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有关信息的搜集。不管建立合同的哪一方需要进行索赔和反索赔申请,都必须搜集对方违反合同条约的证据,并且这些证据必须具备真实可靠性、及时性。对于违反了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索赔与反索赔规定的一方需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对于提出索赔的一方,证据搜集需要从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方面入手,这些文件都必须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以便将来当做申请赔偿的有力证据,工程建设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对相关信息的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导致证据不足的话都是一种损失;其次,索赔与反索赔有利于整个项目能够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对于当前常见的一些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的现象,索赔与反索赔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因为这样类似于“拍脑袋”的建设项目,对于施工方来说,很容易能在当中抓住索赔的机会,让业主方蒙受经济损失。所以,作为业主的一方需要认真研究索赔与反索赔的相关条款,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事;但作为施工方的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确保工程质量。

3.提高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国际化的大型建设项目工程合同中应用索赔与反索赔的手段不仅是维护自身利益,降低风险的有效措施,也在当前的环境下形成了一种新形势的获取更大利益的竞标模式。由于工程合同从订立到实施面临诸多风险,有合同自身原因或者建设工程合同各方自身造成,也有外部原因造成。承包商不愿承担过多风险,因而以各种理由向发包方提出权力主张,以期通过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担风险,实现己方利益。应用这种招标模式之后,很多的承包商都为了争夺一个建设项目的承建合同,不惜加大对自身实力的提升和投入,比如:强化管理水平,购买先进的施工设施等。与此同时,竞标企业也会对竞标的项目做出详尽的分析和评判,让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士对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以及索赔机会进行研究。

4.总结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工程建设体制也正处于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建设也在迅速发展。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一条连接承包商与业主关系的纽带,承包商更加信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合同制度。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当中,索赔与反索赔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合同管理的发展已经离不开对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合同双方清晰的认识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作用以及意义,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田捷 单位:重庆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合同管理

一、提高合同履约意识,增强合同管理力量,全面实施规范化合同管理是加快解决工程问题的基础

有一个现象不知大家意识到没有,当年大家挤入南水北调这个市场,分享南水北调这一世纪工程带给大家的荣誉,但很多参与者只是把这个项目作为“短、平、快”项目,甚至有些仅认为“挖河”而已,没有认真筹划、细致分析、精心准备,而是仓促上阵。就“技术力量”而言,大家在投标时,恐怕全部派出的都是精英力量,实际到位却大打折扣,施工一线“劳务分包”严重,甚至违法分包,技术工人能力参差不齐,个别单位仅管理到部门一级,经常看到资料做的很漂亮,现场一塌糊涂的怪象。履行合同时却满口抱怨、人云亦云,不知在大家抱怨时,是否忘记了合同履约的准则和义务呢?建筑合同作为加工承揽合同,《经济合同法》第19条规定“:承揽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任务的主要部分。”对照合同,你该做到的你做到了吗?该履行的义务是否真正履行了吗?是否在用投标承诺的“丰富的施工经验、雄厚的施工能力”为业主奉献精品工程?尽管如此,国调办、中线局依然结合实情出台了材料价格调差、人工调差的政策,合同中也赋予了变更索赔的权利,但仍有个别单位“等、靠、要”思想严重,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只会说“没有钱、缺资金、物价上涨”,并不能真正从合同角度解决这些问题,甚至不知如何下手。从前一段时间实践来看,各单位能够认真研究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变更索赔报告,有理有据的提出资金申请的却寥寥无几。尽管建管单位心急如焚,秉夜加班处理,往往要么变更不成立,要么需要多次补充材料,造成变更不能及时定案,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因此,各单位只有提高合同履约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力量,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做到一手抓现场生产、一手抓合同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加快难题破解,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二、强化合同主导意识,勇于破解工程难题,大力推广精细化合同管理是建设精品工程的保障

南水北调工程线路长、投资大、周期长,边界条件复杂,征地移民协调工作繁琐,参建单位就数百家,项目法人职责就是运用合同协调管理,把没有隶属关系的参建各方形成合力,一环套一环,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参建各方均应该尊重合同的法律地位,违反合同约定的不做,有悖诚信承诺的不为。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精细化合同管理必须涵盖工程建设全员、全过程,必须深入工程角角落落。但目前南水北调合同管理中,几种现象不容忽视。一是合同主导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前瞻性不足。个别人员在处理现场事务时,不是站在合同的角度分析,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办理,而是凭主观处理、武断决策,往往造成前后脱节、相互矛盾,或者以工程为借口,违背程序,形成“木已成舟”,给后续投资管理带来困难;二是掩耳盗铃,小车不倒只管推。南水北调工程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再加上前期工作深度、超大规模建筑物技术攻关问题,造成一些合同边界条件的变化。面对这些问题,不是深入研究、依据合同程序合理解决,而是任其发展,推一天算一天,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最终问题掩盖不住,投资也成倍增加;三是不敢或者不会拿起合同维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管理的核心是投资管理,常言说一流工程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项目法人作为出资方,投入大量资金,而各参建单位通过物化劳动生产合格、适用的产品,而不是盲目的追求“高尖端、高安全”,更不能把这一“千秋工程”作为某些单位的试验田、练兵场;四是职能部门未通过精细化的合同管理形成合力,在解决具体问题时通常考虑更多的是部门职责,缺乏从合同角度统筹考虑,甚至认为合同管理就是管合同的事,而合同管理人员普遍缺乏,陷入具体事务,综合管理力不从心。因此,成熟的工程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精细化合同管理,主要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关键在建立合同履行监督、预警机制,强化合同的权威性、严肃性,维护国家利益;重点要加强在建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建立投资控制预警机制,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益和效率。只有精细化合同管理深入全体参建人员、遍及全线全工地,才是建设精品工程的有力保障。

三、统筹兼顾建设目标,把握各方利益平衡,共建优质工程是参建各方共赢的和谐之路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业主方希望以最小的投资获取优质安全的工程,承建方希望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合同执行的过程本身就是双方利益博弈的过程,管理的本质就是通过事先约定的条件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合同管理工作需注重以下几个平衡:一是投资与工程建设目标的平衡,目前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工程建设目标应与我国现阶段的财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工程概算。该平衡的关键是设计和变更的控制,应严格控制设计质量,推行限额设计,通过设计精细化管理,做到经济适用,更要注重初设、招标、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的衔接,严格控制变更总量。二是投资与进度、质量目标的平衡,即进度、质量目标要与我国现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控制各项目标的经济性、可行性。该平衡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三要素的辩证关系,效益是目的,质量是根本,进度是关键,之间应相互协调,达到综合平衡。三是甲方与乙方利益的平衡,即甲乙双方要通过工程建设达到和谐发展、同荣共赢。该平衡的关键是工程管理要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法规为准则,双方均应以合同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合同合法追求自身的利益,通过寻求矛盾的共同点解决问题。针对现场的一些实际困难,建管单位应积极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同时对不认真履行合同、消极怠工的,也要坚决给予合同处罚。

四、结论

2013年是南水北调工程的决战决胜年,通过合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统筹化管理思路的摸索和实践,一是全面提高了参建各方的合同履约意识,为保障年度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二是增强了合同管理力量,形成了“人人讲合同、事事按合同”的合同管理氛围;三是找到了参建各方利益平衡点,促进了合同难题的破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一项超大规模的线性工程,对其管理环境的开放性、材料供应的社会性、技术管理的复杂性、尾工建设的艰巨性,存在估计不足、把握不准的问题,也给合同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作者:吕书广 张启勇 汪炳南 单位: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局

第六篇: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惯性,真正体现市场交易精神和实质的合同并没有被引入交易过程。目前就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还普遍存在着合同管理意识薄弱,主要是领导说了算。然而有的领导法律观念不强,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没有按指定的规范,导致经常签订了不平等、不诚信的合同条款。如为早日完成形象政绩工程,对工期的约束过大,按定额规定工期需要600d的,为了提前工期不顾一切地缩短为500d,且除不可抗力之外的各种情况均不予顺延,最终因盲目缩短工期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问题。领导合同管理意识薄弱,部属则管理不完善、不细致,以至于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带来损失。

2)职能安排不切实际,办事效率低。因前期基本条件不具备,业主只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工程实际需要,临时聘用或增加相关工程师。施工企业虽然可以提前防范风险,在合同中对施工方案的审批、现场签证的办理、工程款的审批与支付、索赔程序等进行了相关约定,但合同签订后,业主因职能部门组建不及时,专业工程师不到位,签批程序较多等原因,使合同难以按照正常约定履行。而合同中“超出多少天,视为对方默认”的约定,多数情况下也在对方回复、不满意、再回复、再不满意中变成了“拉锯战”,最后施工单位疲于折腾,施工过程中又不宜把关系搞僵,只好被动认可了业主的办事程序和效率。业主有时会在施工单位的强烈要求下,迅速配备专业工程师,但临时聘用人员具有不稳定或无法胜任的特点,所以正在商谈过程中的事务和已签认的技术、经济资料,可能会因人员突然更换而中断,或后续接任人员情况不明,对已签认的资料重新审定或否决,造成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与施工不同步。

3)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力,三大目标管理脱节。施工总承包管理,因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上传下达,事务繁杂,所以从业主、总承包单位,到各承包人、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之间的管理,太粗放、太精细都是有利有弊。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太顾及质量,影响了工期;节约了费用,又降低了质量;沟通交流频繁了,妨碍了正常施工;开会联系少了,又导致管理失控。因三大目标相互制约,不好掌握,总承包单位又兼“承上启下”双重作用,所以最后从业主到总承包单位的各职能部门,多以先做好各自分内工作为原则,最后导致从上到下沟通协作不力,三大目标管理脱节,合同履约失控。

4)过程资料收集欠缺,签认不及时、不全面。边设计边施工的大型重点工程,工程变更较多,涉及材料、设备、做法、工艺、功能、美观等方面。同时因工程政治影响较大,导致业主朝令夕改,有些技术或经济资料总承包单位直接报送,但多数情况下需要各承包人配合收集、筛选、整理、计算。有时选定的材料设备厂家、价格刚报至业主,还未批复下来,又被否决重新确定,资料还得重新咨询收集报送。某些部位的做法是口头指令一天一变,书面资料需经正式签批手续,往往滞后于实际施工。如此往复,时间一长,从专业承包人到总承包单位、监理、业主,均本着重点工程不容忽视的原则,先干活,后算账,最后结算时才发现因书面变更资料滞后,现场签证不及时或只签认量未确认价、工程技术人员调动或调整等情况,而使过程资料欠缺,结算依据不足。因时间已过,背景不清或证据难以收集,导致部分经济文件被拒签或大打折扣。

5)工作程序非正常,导致结算争议不断。多数业主无施工管理经验,也不聘用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或代建公司,所以自主管理常有工作程序非正常操作,如:对施工单位不进行进度审核;单方委托审计单位;只有安排施工单位干活的人,而没有对工程量审核签认的人等等。最后全部工程经济文件堆至审计单位审核,因工作性质原因,审计单位不能时时跟踪项目。而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项目,签证、变更、返工、窝工、误工等情况时有发生,任何情况都涉及到经济利益。因特殊原因或特殊背景下而产生的变更、返工、窝工、误工等,往往施工单位需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给审计单位解释明白,明白后审计单位还需再找业主求证,有些甚至最终都无法取得审计单位的完全认可,导致工程结算争议不断。以上问题仅从个体工程实例中总结而出,受工程地域、工程性质、管理模式、管理深度等的不同,还会有形形色色的问题出现。尤其在目前总承包模式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而使合同管理呈现出更大的动态性,加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投资结构多元化,合同利润逐渐减少,风险逐渐增大,合同条件日益苛刻……只有正确认识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才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调整。

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中相关问题解释等的颁布,合同管理法律已基本健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以权谋私的问题;还有审计单位脱离工程实际,不能客观公正认价;业主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故意拖欠或削减工程款的问题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工程管理模式并存,特别是国内正在探索与完善中的总承包管理,如何才能科学与艺术地处理好这些方方面面的关系,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摆在整个建设领域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3结语

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内的任何一种管理模式,合同管理都会因为工程实际情况不同而出现形形色色的问题,所以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更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及管理的技巧。

作者:赵金菊 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第七篇: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1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作用

1.1建设工程合同是法律保障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律保障。在建设前期及准备阶段,将项目中涉及到的一些重要事宜以明确的书面形式作出规定,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通过合同谈判及签订,合理配置双方责任风险,界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关系,可大幅减少后期合同纠纷和违约风险。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建筑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行为的最高标准,是项目成功的法律保障。

1.2建设工程合同是法律依据

在建设工程中合同是必要的,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建设之初做好合同的制订和签定工作,可有效减少相关纠纷的产生。在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中,参建方缺乏法律概念和诚信意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在建设领域法律意识不强,合同概念模糊,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了工程质量、进度及成本。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条件由于受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会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且发包人的要求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工程施工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使履行合同的环境与签约时有较大变化,从而影响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为了顺利地履行合同,就需要签订正规专业的合同。

2存在风险及对策

2.1风险

2.1.1签订合同的意识缺乏

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建设双方在签订合同方面,有时采用口头约定等不正规的合同,这些都为日后的经营埋下了隐患。一旦出现问题,追溯问题的根源,往往是双方产生分歧的地方,而这些分歧主要是因为施工前约定的不详尽,或口头约定没有正规的法律效力的合同,导致各执一词,产生纠纷。

2.1.2缺乏相关的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在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合同解决和规定一些分歧问题。因此,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经验丰富,掌握广泛知识的专业人员才能更好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我国缺乏相关方面的人才,直接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

2.1.3合同不规范由于个别公司所采用合同的相关条款含义不清,含有错误文字,条款冲突或条款歧义等,导致合同不完善。合同本身签署的一些内容不合规定或者签署的合同不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均会对合同的后期执行造成一定障碍。合同法的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微观上是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规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1.4合同变更存在的问题

合同的变更根据变更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合同权利的变更、合同义务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的一并变更三种情形。根据变更程度,可分为全部变更与部分变更。由于合同是建造施工、支付最主要的根据。在实际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后期往往需要根据工程的建设情况,对合同进行一定的变更,其中就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变更,导致合同失效,或者未能达到变更的目的而引起纠纷。

2.2对策

2.2.1建立健全的建设合同法律法规

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从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施行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同时,针对新的问题,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宏观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的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是合同管理的有力后盾。

2.2.2与国际接轨,建立国际统一的管理制度

统一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及书面材料的要求,建立国际统一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一个从合同签订至履约结束,进行总结评价,然后吸取经验教训,应用于新项目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的管理制度应与国际接轨,应包括各部门的各个层次,人人树立正确的合约意识。公司应设计具体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合同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审查审批制度,确保项目处于可控状态中。让合同管理更加正规化、标准化以适应国际市场。

2.2.3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建筑业各专业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系统的管理工作。要提高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加大培训和普及力度,培养专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才。

3结束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项目管理各个方面应围绕核心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包括项目的具体的施工运营内容,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的依据,是缔约双方达到项目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项目参建双方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工作绝非小事,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作者:周小杰 单位: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第八篇: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1招投标的控制

(1)加强招投标的管理机制,尽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有些地方推行摇号机制,即投标单位资审通过后,开标现场采用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这种方式虽然有不合理的地方,但在当下招投标机制下,大大增加了依靠关系中标的难度,也是值得推行的。(2)要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制度。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的质量。要研究制定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及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推动组建跨行业、跨地区国家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为社会提供抽取专家的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3)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细化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应尽量详细地约定招标人及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处理办法及责任划分尽量写详细。以备风险出现后有据可查,不让施工单位钻空子,同时约束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当然合同的约定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不能采用霸王条款,把所有风险都转嫁到施工方。事实证明,采用霸王条款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最终造成业主方被动。

2施工过程中分包管理

很多群体事件的发生往往不是中标单位与业主方矛盾产生的,而是总承包方与分包商之间由于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不完善造成的。所以应加强施工分包商的监督、管理。(1)坚持依法分包。分包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在法律框架内分包,不允许违规分包及转包。(2)坚持择优原则。差的分包商往往生产能力不强,管理不规范,人员不稳定,各项保障措施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差,甚者会出现在项目施工中途主动退场等情况,势必给工程施工造成被动局面。所以,在选择分包商的时候应尽量选择知根知底,能够胜任分包工程,最好是有长期合作经历的分包商。(3)强化管理。总承包商应强化对分包商的管理,总承包商工程部门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部门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交底。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实行动态检查督促。出现偏差时,及时帮助纠正,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为又好又快地完成施工任务,应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劳动竞赛等活动。通过合同管理进行激励,对成绩好的分包商多分配任务,反之,少安排任务。通过每月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进行奖惩。(4)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分包商要按月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台账,登记农民工姓名、考勤记录、工资发放额、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做到工资支付月结算、月支付、月公示。业主及总承包商要不定期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分包商进行严厉处罚。

3加强计量支付的管理

计量是控制质量与进度和投资的重要手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一环。加强计量支付的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选用责任心强、专业知识扎实的计量工程师。高速公路投资大,动辄上亿资金,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大量资金白白流失。这就对计量工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计量工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能贪图小利,因一点小利而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计量工程师要通晓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熟悉合同及招标文件相关约定,要做到“不超计、不漏计、不重计”。(2)要对计量支付规则说明、图纸、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精神要吃透,平时有意识地将各种有关资料(如工地例会、每月综合大检查、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奖励、罚款等)和各类合同的支付条件进行收集、分类、归档、建立台帐,对不满足要求的坚决不予支付。通过现场检查、抽查、各种例会资料等,熟悉工程进度和工程完成情况,在每次计量之前,由业主、监理、承包人计量员进行联合检查,从而在审核完成工程量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效率。(3)建立变更台帐,熟悉工程变更情况,完善变更的计量手续,并应特别注意承包人只对工程变更增加部分予以计量,对减少部分不予扣除的问题。(4)对各类合同的结算应特别注意,要在对合同文件仔细审查,确定所要求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完善了有关手续的基础上才能给予计量支付。

4加强工程索赔的合同管理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过错,而且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要求。索赔是双向的,但在施工过程中,多是由承包商向业主方提出的。承包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利用一切自己认为合理的理由向业主方提出索赔。对于业主而言,认真研究合同文件,尽量避免违反合同,尽量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1)提高设计质量,减少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2)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做好协调沟通,避免因工期延误或工期加速引起的索赔;(3)完善招标文件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因违约、合同缺陷及其他风险引起的索赔;(4)明确监理的授权范围,避免监理越权审批引起的索赔风险;(5)及时支付工程款,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延期支付合理工程款。一旦发生索赔事件,要主动收集证据,先发制人。通过查找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施工缺陷、运输索赔等一系列措施,进行反索赔。

5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经济正在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这就对我们筑路人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工作将会越来越被重视和普及。高速公路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如何规范公路建设市场依然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我们筑路人要勇于攻坚克难,拿出新思路、新办法,为我们公路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做出贡献。

作者:杨现芳 裴晓燕 单位:河南新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九篇:铁路项目合同管理

一、我国铁路项目合同的特点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及流程。铁路项目合同主要确定铁路工程的价格、工期以及质量等问题。并且通过合同能更好的规定双方的权力以及义务关系,这也为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的明晰以及日后出现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较大的便利。对于现在工程项目建设来说合同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同时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管理工作的过程,是构建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分析,以及合同实施控制和合同索赔等相关方面。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作为一个起始点,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和各个方面,为项目实施总投资起限制和保证。

2.铁路合同管理的特点。由于铁路建设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因此与之相关的铁路建设合同也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合同持续时间长。铁路建设往往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工,并且在铁路完工之前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力、责任关系一直有效。(2)合同数量众多。根据现在的铁路建设的运营模式,一条铁路的建设不可能仅靠一个单位就能完成,建设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很多工程的承包和分包问题,因此铁路建设合同往往在存在一个主合同的前提下还要签订许许多多的从合同和分包合同。(3)合同管理要体现动态性。铁路建设涉及的范围较广。涉及的主体较多,并且大多数铁路还会跨省建设,这样以来铁路合同所要规定的内容就很繁杂,不可能在项目建设之前考虑到所有的方面,因此在后期的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根据新情况对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使合同的管理体现动态性。

3.目前我国铁路合同管理现状。

3.1合同管理不规范、轻视合同资料的保管。铁路项目合同由于涉及的方面很多,容易出现的问题也很多,很多时候在签订铁路项目合同时往往会出现一些条款所规定的权力义务不清楚,主要条款不齐全,如有些合同甚至对于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违约纠纷责任划分的规定都很模糊,或者合同规定内容虽全面但是却不符合法律规范,从而使得产生后期纠纷时证据不充足从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进而丧失迅速解决纠纷的时机,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此外,由于相关领导层往往只关注项目合同是否订立,至于合同的其他方面则关注较少,尤其是对合同资料的保管,这就会造成某些合同资料、凭据的丢失,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则很可能由于缺少证据而遭受损失。

3.2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不严格。在铁路建设进入市场化运营以后,铁路项目建设也更多的运用了市场化的手段,比如由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的建设工程指挥部形势逐步转变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当然在总承包的基础上还会涉及许许多多的工程分包。而项目在寻找总承包主体时往往对承包方各方面的考核不全面、不规范,比如不完全了解承包方企业的性质、注册资金、资产、经营情况以及信誉情况,并且有时不索取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书等)或者是虽然索取了相关资料却没有认真去研究看对方当事人是否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和相关资质等,这些方面都会为虚假合同、咋骗合同提供可乘之机。

3.3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由于铁路建设项目的特点决定,铁路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素质,要懂得工程建设、法律以及经济方面的知识。而在现实中这种复合型的人才很缺乏,很多企业及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满足不了这方面的要求。尽管企业会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一些培训但是由于培训的力度较小以及有些单位不重视合同人员的稳定性,合同管理人员更换频繁,这都大大降低了培训的效果。也进一步阻碍了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提高我国铁路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1.规范合同文本、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与保管。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力义务的重要文件,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具体包括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分析、完备性分析以及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合同合法性时要更多关注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招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内容是否复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合同完备性分析主要表现在构成合同的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以及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最后在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时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并对变更部分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分类、保存,以便必要时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

2.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按层级对所签合同的内容分级交底,一直交底到合同的具体执行人员。使得合同的利益相关方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其次还要建立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将合同中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最好落实到个人,从而使得个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共同实施合同。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选好人员。企业要根据合同管理所要求的条件选择优秀的适合人才担任。其次,要加强在职学习。具体来讲企业可以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以及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并且要定期举办与合同管理相关的经济法律讲座。

三、结语

合同管理贯穿与铁路建设的全过程,也规定了相关方的主要权力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机制。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决定了项目建设的效率高低。因此,在铁路项目建设中相关方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为项目的高效建设提供保障。

作者:刘维伦 单位:中铁大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