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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严格按照“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的要求是实施水资源管理的前提和关键。各水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要把握全局,增强社会责任感,尽心尽力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三条红线”的思想和精神逐渐落实到水资源管理的具体实施当中。相关水资源部门要实地考察连云港市各地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并作出详细的记录和说明,整理成综合报告。根据统一安排,结合连云港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水污染治理方案,同时根据水资源情况的变化对治理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
二、根据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
国家规定的水资源管理的指标体系一般包括6个组成要素,它们是用水总量(含地下水开采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一般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连云港市具体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增加相应的指标体系,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资源保护、保障体系建设、公众满意度等。用水总量指标体系包括区域用水总量、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工业、生活用水量指标;用水效率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万元GDP用水量、万元一般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资源保护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指标;保障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包括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水资源信息监控系统安装率和水资源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率;公众满意度考核可以深入了解人们群众用水的真实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水质的监督和管理中来。
三、落实各部门分工,明确相应职责
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光靠上级部门无法真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也无法改变我国当前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相对短缺的现状。因此,只有将水资源管理的任务和职责一级一级细分下来,落实到乡镇、街道,才能调动全民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水资源最严格制度的落实和水资源的保护中来。
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力度
必须以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行政区内已批准或颁布实施的各类规划、行动,并与之有机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往往会遇到大量的阻碍,影响制度的落实。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采用法律和相关行政手段,并将其强有力地实施在具体工作中。
五、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
国家各级水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基础水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具有顽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水资源管理队伍。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具备危机意识,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主要领导要起带头和示范作用,亲自抓水资源管理工作,并担负起主要责任,把水资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同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六、结语
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防止水污染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和长远利益,对子孙后代将会造成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将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保障我国长治久安的重要决策,担负起历史的责任,以创新的思维和理念做好生活和生产用水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作者:潘志富 单位: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第二篇
一、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在明确沂沭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指标的基础上,通过各河流水量分配工作,进一步明确直管区各河流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通过健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调度等制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指标的实现。
(1)严格水资源论证。配合上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凡在沂沭河局直管范围内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一律要求取水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到具有相应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13年以来,在沂沭河局的督促引导下,已有罗庄区、沂南县、临沂经济开发区等所属的6家取水单位已经编制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部分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
(2)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最重要环节,对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3年沂沭河局开展了直管范围内取水口调查工作,对取水工程取水权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取水地点、退水地点、取水方式、退水方式、取水量、退水量、取水用途、退水水质要求、水源类型等进行现场核查登记,按计划对所有取水口进行换发证工作。2014年沂沭河局共换发取水许可证156份,年取水总量为3.798亿m3,其中农业取水140份,非农业取水16份。2013年淮委按照程序已向金沂蒙集团、华盛江泉集团发放了取水许可证,目前沂沭河局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58份,年取水总量为3.97亿m3。
(3)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2013年以来,沂沭河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工作,先后与四家取水单位订了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合同书,按照规定征收了水利工程水费。2014年沂沭河局又与三家单位签订了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合同书,计划开展水费的征收。下一步的重点是与直管范围内所有非农业取水单位签订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合同书,全面规范水费征收工作,督促取水单位依法按计划取用水,达到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根本目的。
(4)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制定沂沭河直管区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沂沭河局在调度管理权限内,按照批准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资源调度工作。刘家道口水利枢纽和大官庄水利枢纽工程是沂沭河洪水东调南下的关键性控制工程,在沂沭河水资源调度、调配中起着关键作用。目前,沂沭河局已经尝试开展了刘道口枢纽和大官庄枢纽水资源调度方案研究,根本目的是在不同来水情况下,沂沭河局对刘家道口枢纽和大官庄枢纽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调度,最大限度节约水资源,为沿河两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二、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2012年通过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项目实施,沂沭河局在直管范围内大力宣传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进一步提高了直管区广大公众特别是取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意识。近两年,借助“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时机,利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在直管范围内广泛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取得了明显效果。开展节水“三同时”管理,直管范围内新、改、扩建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要求取水单位必须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反节水“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同时积极倡导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三、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在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的基础上,2013年沂沭河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沂沭河局水资源〔2013〕100号),对入河排污口的巡查作了规定,要求各基层单位对入河排污口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排污口名称、位置、排污单位以及是否正在排放等,并及时填写水资源管理巡查记录表。根据《沂沭泗直管范围内取(排)水口、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规定》,沂沭河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入河排污口及水功能区的监管,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1)沂沭河局编制了《沂沭河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对机关科室、各基层管理单位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的职责予以确定,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落实到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直管范围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2)开展沂沭河水资源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调研工作。沂沭河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沂沭河水资源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调研工作,进一步摸清了沂沭河水资源管理现状,在立足现状,资料整理、分析、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今后沂沭河直管区水资源管理的思路,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监管提供决策和参考。
(3)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通过不断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加快培养优秀水资源管理人才,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强有力的水资源管理队伍。二是加强水资源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水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资源管理经费投入,配备执法装备,加快水资源执法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与执法能力。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水资源管理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实现新突破。
(4)强化水资源执法检查。近几年,通过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针对用水大户、工业、自来水厂等非农业取用水户进行执法检查,督促部分取用水户办理相关手续,对违法取水的给予立案查处。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取水手续的情况下,在河道内修建取水工程,管理人员多次制止未果,按照相关规定,沂沭河局立案查处,在强大的压力下,该单位已主动来沂沭河局,协商补办手续,目前该单位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等待专家评审。此外,通过多次执法行动也在直管范围内带来了一定影响,先后有7家新取水单位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理完取水手续,依法取用水。
(5)进一步加强监控能力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2〕170号)要求及沂沭河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实现沂沭河局直管范围内非农取水口在线监控,全天候监管,达到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6)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沂沭河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已列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该项目的实施,流域水资源可实现动态精细化的管理,极大地促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五、结语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科学、依法治水以及节约用水、保障用水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及长远意义。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只有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监管,以“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为核心,全面推进直管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才能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作者:徐强以 王伟涛 赵言国 单位: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河东河道管理局
第三篇
一、工作难点
1.群众认识与配合不够
沿河群众及有关取用水单位对国家当前的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政策精神仍然了解较少,对流域直管河道的水资源管理权限尚未完全认可,在河道管理单位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常常难以给予理解和配合。
2.地方政府重视不够
国家于2011年就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2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但是,在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地方政府还未真正高度重视。沿河地方政府经济发展涉河取水项目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为早日见效益、出成果,容易出现未批先建现象。
3.取水项目管理复杂
取水项目常常会涉及到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取水许可、建设方案审查等多项审批内容,审批流程时间长费用高,也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地方水利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水费征收困难。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再加上和沿河水利部门利益冲突,水费计量和征收开展难度大。
二、应对措施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是如何发挥“三条红线”控制体系的管控作用,对于基层河道管理单位来说,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即有效的抓手。
1.用水总量控制
要想实现用水总量的控制,必须要落实对沿河取水口的实际管控,能掌握到真实准确的取水数据,并且当取水量达到许可数量后,能够实施有效的停水处置措施。
2.用水效率控制
通过加强宣传,鼓励引导取用水单位或个人改进技术或工艺,提高用水效率。此外通过依法依规收取水费,也能促使取用水单位自觉提高用水效率。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
加强巡查与监管,对河道水功能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或其他排污行为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置。
三、开展思路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工作重心,充实水资源管理队伍,落实专管机构和人员。全面筹划水资源管理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和领会。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转变轻视水资源管理的老观念,并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有关知识的宣传,例如,在水法宣传工作中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还可以印制部分水资源法规汇编的宣传册,利用水法宣传的时机分送给沿河取水单位,做到点对点对口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四是以取水许可证发放为契机,加强对取水口的管理。2014年,淮委对直管区范围内的取水口开展了颁发取水许可证工作,基层河道管理单位可以此为契机,通过积极与取水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与其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将各取水口陆续纳入有效监管,逐步实现对取水量的监控,为实现未来取水总量控制打下基础。通过水费的收取,一方面实现单位的创收,弥补单位人员经费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能促使取水单位提高用水效率,节约用水。
五是对于取水口的管理策略,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类对待。对于农业取水口,可如实登记后发放取水许可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取水人改进灌溉技术,节约用水。对于非农业取水口,一般取水量较大,须作为工作的重心,要通过主动沟通协调,与取水单位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后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及时督促其水量计量设施及监控设施的安装,落实有效的监控管理手段和措施。
六是加强新建取水口的监控,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新建取水口,及时进行制止并启动查处程序,以查促管,促使取水单位及早开展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
七是加强巡查,落实对排污口及排污行为的监管。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接洽,理顺与其对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发生,逐步强化对河道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控制。
作者:陈宁 单位: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沂河水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