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成本核算化解债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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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本核算化解债务途径

摘要:

如何化解高校债务是现在很多高校面临的问题。由于高校性质特殊,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收入有限,而资金绝大多数都投入到基本建设中。各高校在成本核算方面的关注度不大,但有效的成本核算可以加快各高校化解债务的进程。

关键词:

成本核算;债务化解;教育培养;成本归集

为加快我国教育进程,满足庞大的教育建设需要,1999年全国各大高校开始扩招,为缓解紧张的办学条件和经费不足的实际情况,教育部提倡高校筹资办学。在这一文件指导下,全国各高校举行了空前的举债活动,以此来推动自身的建设。“品牌”效应,也在高校举债行为中起了推动作用。越是知名高校,举债越高。不到几年时间,全国各高校均债务高垒。然而,各高校绝大多数没有进行很好的成本核算,一味地将负债而来的资金投注到形式或硬件建设,忽视了举债建设给自身所带来的收益,更是消极的面对如何还债方面的问题。经过对全国各高校化解高校债务的有效途径的研究发现,我国大多数高校在贷款借债的成本方面有着核算和监控上的缺失。这就提示应该通过成本核算来改善以至于积极解决负债累累的局面。

一、我国现阶段高校的负债特点

(一)对于我国绝大多数的普通高校来说

响应教育部为保证高校教育质量,改进教学工作,而进行的教育水平评估工作,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迎接评估所达到的一系列指标,只能通过向银行借贷来改善软硬件设施。而教育评估的年限较长,高校无法短期取得足够的收入来偿还高额的贷款。

(二)我国高校向银行贷款取得的资金,主要投资在校舍扩建,教学条件改善,师资培训等方面。

然而,由于高校是事业单位,举债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并未给高校带来较高额经济收益,反而致使各项基础建设设施面临一年年老化和消耗。不仅浪费了学校的资源,还增加了将来的维护成本以及相关管理成本[1]。而现今对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我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各高校每年却要为债务负担大额的贷款利息以及基础设施维护费。

(三)高校的体制决定了资金收入来源极其有限,各高校又没有经营理念和理财观念。

就目前来看,绝大多数高校基本靠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来取得资金,这就受各个学校自身情况如招生人数、资产使用等方面的差异性影响。而对高校的财政拨款中,很大一部分是学科建设资金及相对较少部分的科研经费。虽然学科是高校发现、应用、传播知识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各类办学功能的基础,但我国目前大多数学科建设缺乏结构优化、内涵泛泛无特色。资金绝大多数投注于相关设备、仪器的采购,资金配置凌乱分散,有的设施使用率极低,直接面临陈旧老化等问题。使有限的资源不能够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四)高校还款态度消极。

现在高校贷款问题不仅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且综合体现了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过高的负债必然蕴含较高的风险。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来测算,有半数以上的高校处于中等以上的风险状态。当高校无力偿还到期贷款时,学校将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这将会导致学校教学、科研质量水平的整体降低,势必影响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长此以往,将背离教育最初的高等教育普及意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教育培养势必也会对未来的国家建设造成影响。然而面对高校薄弱的还贷能力,各负债高校认为自己属于国家办学,为国家培养人才,扩招、评估也是影响国家号召,而且高校举债后形成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高校债务理所当然由政府负责偿还[2]。即使自己不还,一旦破产了,还有政府能履行担保义务。而作为主管部门的地方政府,因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繁重,财政资金紧张。从高校扩招开始就提出“谁贷款,谁负责”的高校贷款原则,表明了不会为高校贷款全部承担责任的态度[2]。基于以上因素,致使各高校在自身债务化解的态度上极其消极。

(五)综上所述,各高校负债难还最主要的原因,主要还是在成本控制方面考虑不足。

借款金额很大程度上没有与以后年度的学校收入情况挂钩,也没有考虑借债成本的问题[3]。资金的成本控制就是各个高校财务管理方面的短板,各高校在进行财务物资购置过程中,资产重复购置严重、购入资产长期闲置,使用效率低下,都是对资产成本的一种浪费,是隐形消耗高校教育经费表现。部分高校新建房屋建筑物,使用多年,都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入账;对报废资产没有及时处理,余值不入账,造成资产流失。在无形资产方面,无视无形资产管理,更谈不上成本控制。缺乏资产配置的约束机制,在资产配置上随意性较大,忽视了资产成本控制。

二、高校成本核算在化解高校债务方面的运用

鉴于以上因素和各高校债务的特性,我们就需要对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进行归类并进行管理。在借款前就根据自家实际情况规划好本单位的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并对预算收入和偿还能力进行科学评估。禁止过度负债。负债过程中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建立健全高校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管理。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进行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对高校的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可按照高校费用性质大致分类为几大类,如教育成本核算、科研成本核算、管理成本核算、后勤费用成本核算和其他费用成本的核算[4]。其中,教育成本核算具体细化到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归类和核算。要严格控制教学设备仪器,尤其是科研、学科类的过量购买。从节省资金方面考虑,有些价值很高,但是用率极低的设备仪器,不妨考虑建设同类高校群,进行资源共享。避免了有限资金的非必要重复占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已购买相关设备、仪器院校的资金流动性。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仅仅限定各项支出费用所占项目资金的比例,以及准予报销的科目的设置,还要对科研成本进行合理的计算、核准、分析、控制的全成本核算。建立科研评估机制,将科研结果进行归类,并要求年限内提供此项目在实际科学研究领域的应用。将高校的科研项目在人力、资源硬件方面以价值的形式体现在科研项目的成本中。为宏观的高效发展和科研规划提供依据,形成动态的成本控制以及监控体系,促进科研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知识成本的收益性。而管理成本的核算侧重于对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成本进行核算和监控。防止过度购买和闲置浪费。尤其对已经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在经过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及时的清理。促进资金回流。高校随着扩招,学生人数增多,导致高校后勤社会化。虽然后勤工作与教育前线活动分离,但后勤的相关活动也耗用、占用的很大一部分学校的相关资源,包括了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学院统一承担的水、电、煤、取暖等各类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车辆维持使用费、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费、食堂价格补贴等[1]。各高校要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有了合理的分类和归集各高校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全面的监控机制、评价体系,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三、成本核算在高校化解债务方面的意义

2015年10月26日,省教育厅下发了新的《高校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暂行规定》吉教联字[2015]53号文件,明确要求高校应切实加强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未经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要求各高校应加大债务清理偿还力度,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对现有存量债务进行认真清理,加大偿债力度,降低债务风险[3]。由此可见,快速推进化债工作仍是我国目前教育所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这就要求各高校端正态度,“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巧妙的利用成本核算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力把自身债务降低到最合理的可控范围内,无债一身轻的推动自身的教育建设。

作者:胡耀荣 单位:吉林化工学院计财处

参考文献:

[1]王清.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与控制[J].财务与会计,2009,30(160):58.

[2]王刚,孙艳红.浅析高校债务化解问题[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11,7(4):146.

[3]余武明.地方高校债务化解分析[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32(6):64.

[4]张湘洛.我国高校债务形成原因及风险化解[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29(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