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分电压等级成本核算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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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分电压等级成本核算构建

【摘要】在输配电价改革快速推行实施的背景下,政府对电网企业的收入和电价进行预先核定,同时对成本进行严格监管,这使得电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将发生转变。电网企业需要面对资产、成本费用按各电压等级、供输售电量等会计信息多维度计量和核算的需求,本文将从搭建会计信息归集的路径出发,初步构建生产成本分电压等级核算的体系。

【关键词】输配电价改革;生产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为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已拉开帷幕。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明确提出要把“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作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未来输配电价将逐步过渡到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结合已试点单位深圳输配电价改革方案的共性内容进行总结,输配电价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其一,输配电价的总收入监管,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的总准许收入由基期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三部分构成。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其二,输配电价的价格结构监管,价格结构分电压等级核定,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价格结构分500kV、220kV、110kV、35kV、10kV、不满1kV等六个电压等级制定,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等于该电压等级回收的总准许收入除以该等级电网输送总电量。2018年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及财政部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要求电网企业按电压等级划分资产和归集成本,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的精度与准确度提出了新的命题。本文以省级电网公司为例,探讨如何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以更加明细和精确的方式进行成本核算,构建输配电成本分电压归集与分摊体系,以满足分压管控和定价的新要求。

一、搭建会计信息归集的路径

(一)完善财务系统辅助核算项信息

通过财务管理系统基础设置发现,成本、收入、资产等相关科目未设置电压等级辅助核算项,无法支撑管制类业务按照电压等级进行成本核算与效益分析。为满足监管分电压核算的要求,提升成本精益化管理水平,在辅助核算项设置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辅助核算项的设置需明确划分生产活动所服务、所归属的电压等级。在业务前端,对于涉及输配电成本的业务流程,例如购置资产和材料、修理故障等,应在其发生或领用时,按照归集和分摊的原则和方法增加相关的电压等级信息,并通过系统的辅助核算项进行记录,扩大可直接归集电压等级的资产、成本数据范围,减少分摊处理,增强分电压等级核算数据的准确性。

(二)建立业财系统数据的填报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已归集至电压等级的存量资产和成本费用数据,部分缺乏实效性和精确性。业务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应组织开展对资产卡片与业务资产管理台账数据匹配梳理的工作,在了解实际业务基础上,建立对资产卡片的电压等级的判断标准及填写规范,出具相关的管理手册;业务部门需建立业财部门定期沟通和反馈机制,提高对基础业务数据填报的谨慎性,确保业务侧与财务侧填报口径一致,避免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数据的核验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人工于财务与业务系统两个系统分别填列设备信息,由于填列信息标准不同,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导致资产台账与财务固定资产卡片相同字段的信息不同。可能对同一设备电压等级的标识不一致而未在相关数据清理过程中进行匹配统一。因此,一方面,业务部门资产管理相关人员需对于资产管理系统中设备信息进行定期检视修正,系统管理人员应以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为基准,对业务和财务系统进行系统间批量数据关联匹配。另一方面,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间进行关联,并增加系统数据传输自动校验机制,保证系统间数据实现自动、准确传输。

二、生产成本分电压等级的归集

(一)以资产媒介的直接成本归集

由于与资产相关的部分折旧费、修理费、材料费,可通过资产为媒介实现该部分成本的分电压核算,根据资产对应电压等级的认定方法不同可将归集方法划分,一是服务对象电压等级,即该设备所处变电站、工作区域的电压等级,将变电设备均归属于服务所在变电站电力输出,与该变电所电压等级相同。二是工作电压等级,即该设备工作时的承载电压,或开路输出电压,将变电设备按照流入、流出的不同电压等级进行分摊。以输电所、变电站等作为成本中心,其对于成本、费用的归集范围相对明确,任何在该成本中心内资产发生的成本费用均可对应到相应电压等级。以220kV变电站为例,该变电站虽然包括了输入端的220kV电压等级和输出端的110kV、10kV电压等级,但变电站主要就是为220kV电压的转换而服务,即变电站主要服务对象为220kV电压等级,在这里“成本中心相应电压等级”就是220kV电压等级。在成本的归集中按照折旧费、修理费、材料费所对应资产的服务对象电压等级确定该项成本的电压等级,可以更多地对成本费用进行直接归集,减少间接分摊的规模,可以降低分摊规则潜在缺陷对于成本费用核算准确性的影响,使成本分电压核算更符合会计准则中的客观性原则。1.折旧费。在增资环节通过“服务对象电压等级”作为信息必填项,作为后续资产计提折旧核算时可追溯关联电压等级。2.修理费。根据大修项目或接受修理资产的“服务对象电压等级“,需要统一在造价审核与结算环节增加要求,形成标准化的分电压等级的工程结算书。3.材料费。在材料领用环节增加“服务对象电压等级”信息填报要求。4.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根据对应岗位职能和业务性质,可以电网企业人员分为一线班组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一线班组人员可以根据其工作对象坐落站点的“服务对象电压等级”进行直接匹配。

(二)按成本中心建立辅助核算

根据组织机构从省网公司、市供电局、区供电局、县供电企业的层级设置,鉴于省网公司、市供电局本部各部门以业务管理职能为主,主要承担战略规划、财务支持、人力管理、投资计划、内部审计、管理系统支撑、法律服务、后勤服务及其他综合管理等职能,较少直接参与实际业务的开展,并且服务范围不仅包含输配电业务,也覆盖售电及其他非输配电业务,为方便核算,建议可将网公司、省网公司本部各部门发生的上述分摊项全部归集为“间接成本”。针对区局以及县级供电企业、乡镇供电所等基层单位发生的费用,考虑到其直接参与输配电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是实际的业务执行单位,建议可将其发生的成本归集至生产成本。

(三)间接成本的归集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资产和直接人工的电压等级也存在难以准确划分电压等级的问题,如用电计量设备、通信线路及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变电设备中的二次设备均无法对应具体电压等级,与这些资产相关的材料费、折旧费、维护及修理费、保险费等成本费用难以按电压等级分配至相关核算对象;输电线路及设备等,变电站值班人员、输电线路运维人员属于生产人员,其人工成本属于直接人工,但其工作范围却涉及多个电压等级,按各个电压等级进行人工成本的归集与分配存在难度。针对无法通过资产直接对应特定电压等级的管理机构的和管理人员的成本按照辅助维度确定的“间接成本”标识进入分摊池。

三、间接成本分摊的动因选择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提出折旧费、修理费、材料费等与资产相关程度较高的成本,可按照上年末各电压等级的电网固定资产原值或其他合理分摊基础;人工费等成本费用,可各电压等级输送电量(售电量)等分摊基础进行分配。分摊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成本与贡献相对等,即对电网贡献越大的电压等级,分摊给其的资产相应越高,基于这个原则,可以选两种分摊的动因:输电量、资产原值(净值)。

(一)输电量

输电量的计算,需要根据电量的销售与传递情况区分接受上级电压传递的成本和分摊到本级电压的成本,包括线路成本和变电成本,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完整成本分摊较为复杂。在现阶段的实际工作中,也无法精确的采集和校验数据,对分电压等级成本核算的规划带来了挑战。

(二)资产原值

资产原值数据以各电压等级的固定资产原值比例进行分摊,分摊方法较为简单,较输电量数据容易获取。有效资产是输配电价核定的基础,且当已归集至特定电压等级的资产在总资产中的价值占比较大时,资产比例也能较为合理地反映对应电压等级资产对电网的贡献度。采用其中一个动因分摊,还是采用两结合的动因分摊,电网公司可搭建数据模型对历史数据进行验算分析,同时也可与其他省区的输配电成本分电压归集与分摊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确定输配电成本分电压核算方案的选择策略。生产成本分电压归集与分摊根据不同的构建方案,将会得出不同的数据结果。在过渡阶段,电网公司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建立测算模型,尝试使用输配电成本分电压测算模型(excel)手工计算每月各电压等级成本费用,月末通过财务报表展示分电压等级测算结果。从效益性、操作性、前瞻性来综合考虑,与监管机构沟通后,最终确定输配电成本分电压核算方案,再把核算和分摊方法固化至核算系统,实现成本精益化核算规范。

参考文献

[1]田冠初.基于输配电价改革的电网企业分电压等级成本核算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7(163):118-119.

[2]李英,孙素苗.基于输配电价改革的电网企业成本核算[J].财务与会计,2017(12):50-51.

作者:邓俊婷 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