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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牧民的核心权益,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内容,也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基石。通过查阅权威文献,本文梳理了从九十年代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的沿革,通过对比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对新疆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进行区域分析,得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结论。本文结合现有学术理论和自治区农村实际情况,提出了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财务管理职能发挥上的局限以及内部监督机制的缺乏,并提出了一部分解决对策,以期能够对完善和改进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学术上的建议。
关键词:
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村账乡管”模式
众所周知,村级财务管理是村级事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要环节,有效的村级财务管理能够维护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提高和促进农村事务管理民主化,能调动农牧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农牧民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进而提高农区和牧区治理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地处西北边陲,是西部大开发重要省份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辐射区,但是新疆经济发展相对内地落后,并且农牧区人口比重较大,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大力提高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的水平应该成为自治区农村和农牧区建设的当务之急。农村和农牧区工作是自治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自治区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将会对自治区在“十三五”期间顺利完成各项规划具有重要作用。
一、新疆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概况
(一)新疆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沿革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由来已久,其具体形式随着国家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变化而不断丰富。据文献记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自治区全面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以“统分结合”为特征的双层经营体制,自治区政府也同时开展农牧区审计工作,审计内容从财务收支审计发展到农业和牧业承包合同、财产物资、结算资金、固定资产管理、村(组)干部离任、农牧民负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多项审计。可以说,最早自治区农牧业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来自外部的自上而下的财务监督。针对农牧区财务混乱现象,1997年自治区各级农经部门结合贯彻执行新的财会制度,相继实施清产核资工作、“两公开一监督”和“双代管”制度、凭证上岗制度、以及会计工作日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农牧民上访的趋势,得到了农牧民的拥护。1998年5月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农牧区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新疆各地区政府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财务管理办法》、《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牧民承包土地管理办法》、《农村财务审计制度》、《村干部误工补贴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章,为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以及民主管理建设打下了夯实的基础。村级财务管理中农牧民参与最深入和广泛的两项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由此开始建立。2000年部分乡镇实行了“村账乡管”的管理制度,村账村管的村也建立了会计集中办公制度,提高了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规范了村组财务,有效地防止了村组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2001年部分县(市)逐步开展农村会计电算化工作,提高了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规范了村财务管理,有效地防止了村组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2004年,自治区政府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公开村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情况;新疆政府各部门结合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工作,对农牧区涉农收费进行公示;结合整顿乡村债务,公开村级债务债权状况,逐步实施和实现农村经济事务的全方位公开。2006年,自治区开始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农村“一事一议”、以及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审计,丰富了村级审计监督途径,村级财务外部监督作用得到加强。2011年,自治区开始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8月19日,自治区纪委在特克斯县召开全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特克斯县的先进工作经验,自治区开始全面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截至2015年底,自治区实行财务公开村数8500个以上,占全区总村数的97%以上。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8000个以上,占总村数的九成以上;实行“村账乡管”的乡镇数接近700个,占全区乡镇的80%以上。综上所述,自治区自治区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随着农村和农牧区经济制度变迁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从最初单一的来自外部的财务监督发展到对农牧区集体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制度上包括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小组、“村账乡管”、专项审计和重点审计等内容,人员管理上实施财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科技领域推进会计电算化制度等,这一系列措施在制度上、人事上、设备上丰富和发展了村级财务管理内涵,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自治区的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各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水平测度分析
目前学术领域公认的是,村级财务管理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与农牧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关。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当地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同,自治区不同地区财务管理水平差异很大,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村级财务公开和“村账乡管”以及村财务监督上这几个方面上。
1.部分地区实现完全的村级财务公开和“村账乡管”模式
从村级财务公开程度上和“村账乡管”实施的程度上看,截至2013年底,只有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昌吉、阿克苏等地州实现完全的村级财务公开。截至2013年底,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州、阿克苏地区等地实行完全的“村账乡管”模式。
2.不同地区村级财务监督水平差异较大
从村级财务监督内容上来看,来自上级的外部财务审计监督是村级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阿克苏、和田、阿勒泰等地州村级财务管理外部监督实行的比较到位。阿克苏、和田和阿勒泰地区在2009年以来较全面较及时地实行了村级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审计监督内容包括村干部专项审计、农村集体经济常规审计和村资金项目清查三类审计工作。其中阿克苏和阿勒泰地区率先实施村干部任期内专项审计工作。从村级财务监督效率上来,外部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结果作为村级财务监督效率的重要衡量指标,可以反映出不同地区村级财务监督效率不同。本文选择阿克苏和和田作为对比地区,由于不同地区实施外部监督的时间不同,再加上资料不完全的原因,和田地区选择2010、2011和2012年份三年的统计数据,阿勒泰地区只有2013年、2011年和2009年的统计数据以作对比。虽然年份不完全相同,但是考虑到年份差异只有一年,且不同地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惯性,短时间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不会发生较大变大,所以认为差异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影响对比结论。对比结果显示,和田地区违纪金额占审计金额比例远高于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违纪金额比例三年来看每年均大于百分之一,而阿克苏地区最高的违纪比例不到千分之三,因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和田地区外部监督效率很高,查出许多违法违纪行为,有效地抑制住了村干部腐败、填补了财务漏洞,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违法违纪金额比例较高也间接反映出和田地区村级财务监督有很多漏洞,监督机制仍需要改善。综上所述,大体上看,阿克苏地区和自治区北部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较高,其他地区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二、自治区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账乡管”模式存在的缺陷
“村账乡管”模式是我国较为普遍的村会计模式,有助于规范农村财务收支行为,有效遏制村干部腐败,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必须认识到,“村账乡管”模式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实施仍然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体现在财务成本、会计信息质量和村民自治权利的行使这三个方面上。
1.村组织与乡机构路途远造成乡成本增加
首先,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由于地处干旱地带,面积广大但是人口数量少,村落分布相对分散不集中,这就导致村组织与乡机构之间的地理距离较大,再加上路途遥远,交通工具相对落后,这会很大程度上造成财务管理工作上的延迟滞后。在村会计制的背景下,会计费用由自治区村委会和村民承担,因此地理距离的不便会加大会计的成本,进而增添村委会和村民的经济负担。
2.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及时性被削弱
其次,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机构只是村级财务会计业务,就相当于市场上的“代账公司”,机构的财会人员对村里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不十分熟悉,大多时候不知道整个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这也使得财务会计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时会受到困扰,无法判断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进而使得“村账乡管”在监督和财务管理上的作用无法发挥。会计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入账存在时间和空间的人为分离,这就使得机构不能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会计信息,导致村委会用会计信息进行管理决策的时间不得不发生延迟,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3.村民自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村账乡管”在一定程度上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1998年我国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而“村账乡管”模式将村级财务分离,会计记账权利转移到乡级,这就不同程度地干预了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使得村民自治权利的的行使受到一定约束。
(二)村级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受到限制
广义上的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的作用除了体现在对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作用外,还有财务预算、资本运营和财务决算的职能。村级财务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村民相当于企业的股东,拥有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第二,村委会类似于企业的管理层,负责村集体财产的经营和管理。第三,村级财务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产生的理论基础都是理论,由于村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所有者需要借助财务管理这种手段来进行行为监督,以防止自身利益受损。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村级财务管理与企业层面上的财务管理有许多相似之处,从组织形式到理论基础都有共性。因此,村级财务管理除了对村财务活动具有监督和控制的作用外,村委会还可以利用村级财务管理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决策,利用财务管理知识进行村财务预算和决算,以及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估等财务活动,从而帮助提升村集体财产的价值。遗憾的是,目前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作用只体现在监督和控制农村经济活动、保证农村经济业务合法合规上面,村级财务管理其他方面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发挥。再加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起步较晚,大部分地区仍未实现100%的村级财务公开和“村账乡管”,因此,政府把资源主要投入在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基本制度上,对于更高层次的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并未投入资源,从而导致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难以再上一个台阶。
(三)村级财务的监督力度较弱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监督主要来自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主体是县乡两级农经部门,由农经部门组织审计人员到农村财务审计。这种监督主要来自外部,自上而下发起的监督,这就会导致村级财务人员和农牧民缺乏主动监督意识,过分依赖外部组织的监督。外部监督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外部监督不可避免地具有时滞性,因为监督的主体和客体分属于两个组织范围:主体是农经部门,是村委会的上级组织;客体是村级财务管理,本质上是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审计的主体和客体空间的分离使得当财务问题发生时,村民没有办法要求外部审计部门立刻来对问题进行核查,使得不良影响无法得到立即遏制,这就减弱了监督的效力。其次,农经部门派出的审计监督人员只对农经部门负责,不对村民负责,这就使得审计监督难以完全从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审计监督人员有可能会偏袒责任人来达到以权谋私的目的。由于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使得村民无法及时地行使审计监督的权力,这是新疆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有一大问题。
三、完善新疆农牧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
新疆自治区政府应充分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持续提高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改进自治区村级财务管理软硬件设施,重视完善通信网络设备,扩大互联网和通信信号覆盖率,并对电子设备及时进行更新换代;调动各相关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改进进行严格督导,并且从法规制度上为村级财务管理的提高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二)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新疆自治区有关部门应该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进行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除了知晓财务的基本流程外,还应该学会利用财务管理进行村项目投融资决策以及财务预算和决算等财务活动,以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资金保值增值上的作用,提高村集体资金的利用率,力图最大限度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
(三)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除了来自外部的监督外,村委会还应该制定合理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村委会应通过全体村民共同决策的方式制定具体措施,赋予村民进行内部监督的权力。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扩大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范围,丰富村级财务管理控制手段,以此来保障农牧民村级财务知情权,并且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危害。
(四)继续推进村务公开
村务公开是保障村民知情权的重要举措,新疆自治区政府应该继续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力求尽快在全疆范围内实现村级财务全公开。特别是在村级财务管理相对较弱的南疆地区,更要加快实施村务公开,促进社会发展。
作者:姚天竹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潘自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评价[J].农村经济,2009;(2):118-121.
[2]马青,陈刚,张文婕.浅议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务会计,2009;(8):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