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项目污水中试的采购管理创新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煤化工项目污水中试的采购管理创新,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煤化工项目污水中试的采购管理创新

摘要:本文主要来源于日常管理实践,在国内某煤化工项目未正式开工建设之前,根据国家对环保的要求,为确保污水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可靠性,建设单位提出了项目污水中试的方案。本文重点介绍了污水中试项目的采购管理过程,包括合同模式创新、采购程序创新、谈判策略创新以及合同工作界面管理创新等等。

关键词:煤化工项目;污水中试;采购;管理;创新

0引言

该煤化工项目是西部某省转型综合改革试验重大标杆项目,项目以煤为原料,年产天然气40亿立方米。项目通过煤的气化、变换、净化及甲烷合成等工艺合成天然气,配套的污水全流程处理装置含生化处理、中水回用、膜浓缩、蒸发结晶四个子装置等。污水全流程处理装置处理的污水主要包括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经过酚氨回收后的排放水、粉煤气化废水、低温甲醇洗废水、部分其它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循环水排污及脱盐水站浓水等。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煤化工的污水排放标准也日渐提高。为了实现项目的污水零排放,项目组委托设计院实施了中试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工作。本次中试项目拟在现有的煤制气工厂内,临时建设一套污水处理中试装置,通过中试试验、数据分析,验证设计院的初步设计,寻找一种煤化工高含盐废水分质资源化方法,将煤化工高含盐废水中的NaCl和Na2SO4分别结晶,得到工业盐,变废为宝,为工业化生产提供技术、经济评价依据。

1合同模式

中试项目通常是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发包,由承包商实施详细设计、采购、建设、试验等所有工作,最终移交合同成果(包括中试装置及试验数据分析)。项目组在分析研究本次中试项目的工作性质和实际需求后,明确了本次中试的最终目的是获取核心工艺段的最佳运行参数,为该化工项目的污水处理提供工程设计依据,对中试装置的所有权没有要求。据此,经过慎重考虑,项目组确定合同采用总包服务模式,最终成果就是服务商提供的试验数据。总包服务模式与EPC总包模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在EPC模式下,项目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中试装置属项目组所有。鉴于中试的设备、材料均不能在煤化工项目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上使用,中试完成后,项目组需要拆除中试装置,并处置所有设备、材料。项目组还需按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投入人力较多。在总包服务模式下,服务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主体,中试装置的设备、材料属于服务方。服务方以租赁形式提供设备、材料,项目组按试验期2.5年支付租赁费。其优势在于以下三方面:(1)理论上,中试的设备、主要材料可以在其他中试项目上重复使用,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年限分摊,应低于采购费用;(2)项目组无需考虑中试后设备、材料的处置;(3)工程建设的管理及风险均由服务方承担,合同模式简单,理论上项目组投入人力较少。本次中试项目如按常规EPC总包或工程建设采购模式,既不能满足中试时间需要,又会增加后期的建设、管理成本。而采用总包服务的合同模式除满足中试目的外,还规避了上述两点不足,理论上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2采购程序

本次中试需要服务商取得某一煤制气企业的许可,获得污水水源,在其工厂内建设污水中试项目。经过市场调查,国内仅有大唐克旗、河南义马、新疆庆华等几个煤制气企业在生产。因此,有能力且有意向参与的服务商有限。为了确保采办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组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公开招标的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旦招标失败,采办进度至少将损失二十日,且在招标公告时,需要完整的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办法,合同、技术附件),前期投入人力较多;如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招标失败,采办进度损失十日,且资格预审公告时,只需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标准等相关内容即可,投入人力较少。因此,项目组最终采用了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方式。在资格预审公告后,只有一家服务商A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导致第一次资格预审失败,耗时5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的规定,项目组修改了资质条件、注册资本金、财务状况等重要资格预审条款,进行第二次资格预审。在第二次资格预审中,有三家服务商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但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日,仍然只是服务商A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耗时12日。据此,项目组将采办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经过两次资格预审后确定的单一来源采办方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本项采购工作预算金额较大,经过市场调查,有能力、有意向参与的服务商有限,如直接采用竞争力较弱的单一来源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存在审计风险。在公开招标的方式下,采用资格后审的比较多,其原因是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比资格预审耗时短。资格后审的程序是: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收标评标、授标;而资格预审的程序是: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评价资格预审文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并发售标书、收标评标、授标。而针对本次采购工作,考虑到公开招标很有可能会失败,这样采用资格预审反而节约了时间。

3谈判策略

项目组组织参与谈判人员成立了谈判小组,小组成员签署了《保密承诺书》和《纪律要求及廉洁自律承诺书》,在程序和制度上对谈判进行了规定。前文已经提到,总包模式和EPC模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工程建设投资额上,而在中试试验、数据分析方面,两种模式没有太大差异。因此,项目组谈判的侧重点在于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我们将工程施工费用分为设备费用、主要材料费用、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四部分。服务商A最终报价约为149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1110万元。项目组分析其价格明细表,设置的谈判目标如下:(1)设备费用:报价中设备费计算依据的折旧期为6个月,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内折旧计算要求,残值率较低。国家规定: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折旧期限为7—14年。因本次为中试项目,使用后需要拆除,再次使用也要运输、安装,拟定折旧期限为5年,按中试试验2.5年,残值率20%计算设备使用租赁费;(2)主要材料费:报价中材料费按设计中工作量计费,无残值率;项目组考虑到此部分为一次性投入,没有再使用价值,拟按残值率20%以及核实的设计工作量计算费用;(3)安装工程费与建筑工程费:报价按设计工作量计费;项目组考虑到此部分为一次性投入,没有再使用价值,拟按核实的设计工程量计费;(4)分析化验费包含中试考核期分析化验,按照双方工作界面,此部分工作内容由项目组与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调试运行期的分析化验次数按经验值估算,数量及金额较高。此部分实际费用的高低,取决于服务商的技术水平。因此,项目组拟以总包固定价计费,激励服务商优、快、好、省地完成前期调试、运行期工作。(5)公用工程消耗、药剂消耗量为经验估算值。项目组决定在合同中约定公用工程、药剂单价,按实际消耗数量结算。这样,项目组就能够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掌握经济评价的真实数据。

4谈判过程与结果

在谈判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项目组与服务商A开展了第一轮谈判。本次谈判明确的工作范围,以及合同计价模式为:服务商负责详细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装置调试/运行(包括分析化验)等;项目组负责考核期的分析化验工作;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单价模式,装置消耗的药剂以及公用工程采用单价计费,按最终实际消耗数量结算。第二轮谈判明确了设备的残值率为20%,折旧期为5年,本次中试租用期为2.5年;主要材料费用残值率为20%。经过以上两轮谈判,项目组与服务商A就总包服务合同价格达成了一致,谈判后价格见下表。经过谈判,最终的合同价约为910万,较报价节约了580万,其中,工程费用节省了390万元。采用固定总价+单价的合同模式,项目设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调试及稳定运营、污水分析化验、设备处置等均由服务商具体负责,列入合同固定总价,减少了项目组合同风险,有利于促进服务商增强项目管理;公用工程、药剂消耗按单价及实际消耗数量结算,有利于项目组掌握中试消耗的真实数据;项目组负责考核期的分析化验等,有利于控制最终的试验成果,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5结语

在本次污水中试采购工作的起始阶段,参与人员没有按照习惯以及常规程序开展工作,而是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讨论,认真识别中试真实需求,分析各种可行方案,并从中选择了最适合项目需要的合同模式;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有前期市场调研工作的基础,没有按常规的资格后审方式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而是选择了资格预审,节约了进度;在界定工作范围时,没有将所有工作交给服务商,确保通过中试试验,项目组能够掌握真实数据,为今后项目设计提供详实的基础,真正实现中试目的。本次采购工作在程序上、最终成果上,得到了项目组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的认可,这与中试项目工作人员的认真思考、勇于创新密不可分。在工作开展前,对工作方法、程序进行了深入思考,探讨了各种可行方案,认真衡量利弊,选择了最适合工作需要的工作方法与程序。如果工作人员一直照本宣科,墨守成规,那么管理永远是一套程序工作。通过管理创新,按照超常规不违规原则,既节约了成本,保证了工作进度,又规避了审计风险。

作者:安文忠 张辉 单位:中海油大同煤制气项目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