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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从涉氨制冷企业现场检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着手,分析液氨制冷企业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全面监管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液氨制冷;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对策
1氨的特性
氨气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被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制药等领域。为了便于运输和储存,氨气常被加压或冷却为液态形式存在,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液体。液氨由于其廉价而且制冷效果突出,常被用作制冷剂,在工业制冷企业中较为常见[1]。近年来,液氨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事故风险高。如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8”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上海翁牌事业有限公司“8·13”液氨泄漏事故等,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巨大。标准GB1268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将氨列为2.3项:毒性气体,次要危险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2020年5月30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名录(第一版)》公布实施,氨被列为有毒化学品,CAS号为7664-41-7。该目录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对某市41家涉氨制冷企业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共分为13项检查项目、34条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涵盖营业执照、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冷库建设、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备案登记与检验、消防安全与应急救援。根据现场检查评估,结合隐患统计结果,现将该市涉氨制冷企业的问题总结如下。
2.1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未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管理资料更新不及时,出现只建立、未落实等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走形式主义,未进行有效地教育培训,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液氨制冷设备维护保养有问题,表现为氨用压力表未定期计量、储氨罐液位计未标记高低位、有毒/易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不当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落实,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票审批未登记建档,作业现场监护人制度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备不足,未配有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等个体防护装备和急救药品;紧急泄氨器未设事故水池或液氨储罐周围未设置围堰,紧急泄氨管出口未高出周围50m内最高建筑屋脊5m;应急演练重于形式,不能有效组织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41家企业液氨安全事故隐患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2.2企业与周围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部分企业建成时间较早,与居民区安全距离不足,一旦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周围居民疏散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和伤亡事故发生。而且液氨制冷企业存在火灾爆炸事故风险,厂房应该采用防爆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防爆结构,老旧厂房做好防护提、防爆墙、泄爆措施等。
2.3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专业性强,这对监管人员提出了越发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同时承担着多种工艺类型的企业安全监管,难以全面掌握各企业的风险因素,使得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一定漏洞。
2.4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液氨制冷方面的专业知识,难以把控生产风险,认为只要不出现人员伤亡就是做到了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部分企业涉氨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复审,对液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液氨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例行巡检等专业技能掌握不扎实,不能较好地处理突发状况。
3对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
3.1企业层面。3.1.1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线作业人员加强液氨安全基础知识的教育,确保掌握液氨危险特性、相关法律标准要求。着重突出对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突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设备日常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教育培训,要求熟练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能准确发现液氨制冷系统内各种超压、泄漏等异常现象。完善特种作业票证审批手续,落实监护人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3.1.2强化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提高职工队伍专业技术素质。液氨制冷系统包括贮氨器、压缩机、低压循环桶、氨液分离器、蒸发器、冷凝器、传输管道等多种设备,既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也含常规电气设备。企业应该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定期对特种设备及化工仪表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定期对事故风机、氨气浓度报警装置等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检查[2],确保装置安全可靠。3.1.3升级改造,积极探索安全制冷工艺液氨制冷工艺存在发生液氨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危险,应该积极倡议企业进行产业升级,通过工艺改造,采用水、二氧化碳、环保氟利昂等制冷剂替代液氨制冷。新型安全制冷剂正在逐渐走向市场,常见制冷剂价格如表2所示。从安全角度考虑,新型制冷剂从本质安全上避免了液氨制冷剂所带来的安全风险。企业应努力提高自动化水平,在涉氨场所采用仪表控制系统等[3],减少人员进入液氨场所的频率。
3.2政府部门层面。3.2.1健全涉氨企业安全监管机制,实行分级管控。监管部门应根据所辖地区涉氨企业分布情况综合考虑液氨制冷企业液氨储存在线量、设施设备现有状况、安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等给企业分级[4]。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要求企业做好各项防护防范措施,邀请外部专家实行现场服务,督促跟踪落实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抓严抓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设备两个环节,保证持证操作和设备定期检验检测;针对企业风险评估分级结果,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管控,合理安排监管力量,达到统筹兼顾、有的放矢的监管效果。3.2.2推进制冷新工艺应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府应该积极推进二氧化碳、卤代烃及其他新型制冷剂工艺在企业中的应用,从本质上消除液氨存在的风险隐患。3.2.3拆除、搬迁部分液氨制冷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企业存在安全距离不足、建在居民区等情况[5],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政府应该统筹推进搬迁计划,拆除重大隐患及设备设施老化、工艺老旧的小企业、作坊。推进新型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土地高效利用,降低传统产业发展风险。
4结语
综上所述,部分液氨制冷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液氨的事故风险性也较高,因此,液氨制冷企业应该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政府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促进地区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永福.关于涉氨企业安全管理的分析与探讨[J].化工管理,2020(01):73-74.
[2]朱江安.涉氨化工机械设备腐蚀危害分析与对策研究[J].价值工程,2019,38(27):10-12.
[3]张晋瑜,许舟.涉氨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实时监控系统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2019,14(05):54-55.
[4]高玉格,关磊,李湖生,等.城市涉氨企业缩小最小隔离区域范围的探讨[J].现代化工,2019,39(S1):9-14.
[5]李清江,李金珊,王国斌.涉氨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与防火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14,30(08):65-68.
作者:高恒志 张金进 刘韦光 梁峻 单位: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