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零星事故安全管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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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零星事故安全管理探讨

【摘要】在煤矿作业中常常发生零星事故,事故的发生对于煤矿产业实现“零死亡率”目标有一定影响,降低煤矿工作零星事故需要煤炭工作者在岗位上提高警惕,降低人为因素对此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煤矿事故;煤矿安全;煤矿管理;安全监管

1引言

近几年科技的快速发展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在设备的更新和使用上,更多安全系数高、监控力强的科技设备开始走入企业中,科技的运用对于企业实现高速安全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尤其降低了人为因素对于事故增加的影响[1]。在煤炭作业中,时而发生的零星伤亡事故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有效避免,作为以“安全第一”为发展目标的煤矿行业需要将“零死亡率”作为最崇高的追求信念。

2煤矿行业事故安全的监管问题

2.1煤矿行业零星事故定义解读

在煤矿行业,零星事故的定义为在煤矿作业中因一人或多人工作失误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零星伤亡事故与大型事故相比有所区别,与大型煤炭事故相比零星事故伤亡程度较低,且大部分是煤炭工作区的小规模范围内发生,一般发生原因是由于单个人或几个人出现工作失误,导致顶板塌陷、工作区漏水或者煤炭区爆炸等事件,一般发生在零星工作岗位和零散性煤炭作业的过程之中。虽然属于小规模事件,但是为了避免此类伤亡事件的发生,煤矿区工作人员还是需要在工作中做好预防和控制性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影响,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煤矿区工作中一些零星性的岗位也是容易导致零星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谓煤矿零星岗位指的是三人以下的一些岗位,这些岗位常常采用流动性工作制,同时也是煤矿区工作的重要岗位[2]。这些岗位包括机房硐室岗位工作、固定设备操作工作、地面检修工作车间及清洗选择岗位等等,这些采用轮流工作制的岗位,常常存在换岗时的交接问题,为事故危险埋下伏笔。煤矿区也存在一些零散性的工作作业,这些工作作业属于小组内单独完成,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随意性,在煤矿区工作时,这种零散性工作小组的工作调度时常常不会向上级工作组报告,行动上相对自由,作为其他工种的重要补充和支援力量,这就导致此类工种在工作中可能遇到很多危险,而且由于工作少有汇报,在危险发生时可能出现救援不及时的现象。

2.2煤矿行业零星事故发生时的安全监管问题

由于煤矿行业工作的特殊性,很多危险事件的发生都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同时,由于很多煤矿行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诸多安全条例在生产中并未得到落实,工人和管理人员都对诸多条例视而不见,导致管理不善、工人自觉性差,尤其是在很多煤矿行业中比较重要的岗位监督部门,很多监督部门均采用单人上岗的状态,缺少制度的有力束缚,由于采用单岗制度,监督人员容易出现脱离工作岗位、岗位上偷懒等违规现象[3]。同时重要的监督岗位,监督人员的缺席自然无法及时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在煤矿行业人员分配上,很多煤矿行业为了节约成本,经常采用“一人多岗”的工作制度,工人对不同工种的操作不够熟练,非常容易在工作中出现误操作的现象,一些绞车工、挂钩工等重要岗位是不能一人同时兼得的。缺乏人员管理很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提前早退的不良现象,也由于人员的精力不够集中、状态不佳,容易发生因为放松警惕导致的恶性事件,之前就发生过由于煤矿工作岗位上人员急于下班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所以煤矿企业在安全意识的建立上一定要下大功夫,不仅在思想意识上不断向员工传递“安全第一”的观念,让员工自觉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在人员分配上也要采用科学的方法,予以员工一定的保护措施。

3降低煤矿行业零星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3.1在以往不良事件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虽然我国一直都在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对煤矿行业严格要求,但是依然无法从根源上遏制煤矿行业零星事故事件的发生,在这些惨痛的事件中,只有不断反省和发现,才能有效降低煤矿行业零星事故事件的发生,为了实现“零伤亡率”,国家多部门和煤矿企业只有一同努力,才能在安全性上给所有的煤矿企业职工提供最大保障[4]。根据调查显示,大部分零星事故的发生并不是无章可循的,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违规作业,正是由于疏忽,所以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因此在实际煤矿工作作业中,一定要树立安全行为规范,在遵照规范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再去追求煤矿产出量等等。煤矿行业管理部门也应当不时对煤矿各个生产部门进行抽查整顿,对那些不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在安全意识上不够的生产部门进行严加管理。

3.2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

因为零星事故的发生多是出现在零散性作业组中,所以在确定零散性作业组工作人数、工作性质上,管理人员要更下功夫,该组内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具备高于一般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工作好手,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确保进行煤炭作业时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在零散性工作组人员配置上,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采用双岗工作方法,避免单人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性。

3.3加强对风险岗位工种的管理

煤矿作业中有一些岗位的风险性要高于其他岗位,例如安检员、信挂工、放炮员等等,这些岗位都要求员工具备一定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所以在人员选择上,煤矿企业管理人员需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做到员工持证上岗,并且更加注重对这种风险岗位的安全意识培养。

3.4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煤矿企业管理者应当做到每个岗位都有一份安全规范操作指南,明确工人在实施作业时的操作正确,在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安排监督员对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工人在作业中的安全性[5]。其次,煤矿工作可以采用汇报制度,随时随地将问题反映出来,汇报制度有利于上级随时了解情况,对危险做出预警。最后,煤矿企业管理部门也应当注重设置一定的监督岗位,避免单人上岗,监督岗位可以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并且可以随时发现危险源。

3.5加大对零星事故高发点的关注和监督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了解哪些岗位、工作区属于零星事故高发点,并且对事故高发点进行重点盯防。在人员配置上,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这些危险高发岗位的监督力度,增加人力设立重点关注区,同时对于高发岗位中一些体力较大的工作采用多组工作制,避免员工疲劳施工。针对零星事故高发区的工作特性,煤矿行业领导部门也需要提前制定出一定的紧急救助措施,对该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救知识培训,让工人了解到如何避免危险,在危险中如何自救,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设定一定的安全监护人,即时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4结语

煤矿行业零星事故的发生虽然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但并不代表在可能的危险面前我们只能坐以待毙,保障安全生产是煤矿行业工作的最大前提,煤矿行业领导者应当尊重每一位煤矿职工的安全问题,不仅在思想意识上要积极引导员工重视,在煤矿作业必要设施的建设上,煤矿行业管理人员也要做出积极应对,做到对风险心中有数,并且能及时地发现风险、遏制风险,只有通过不懈地坚持和努力,在煤矿生产每一个环节上都不放松警惕,制定科学有效的整顿措施,才能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和谐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魏乐平.关于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问题的思考[J].江西煤炭科技,2015(2):21-22.

【2】王瑞琴.对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构建的思考[J].社会科学:全文版,2016(2):00308-00309.

【3】穆秀清.煤矿斜巷运输安全管理的实践[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6(22):115-115.

【4】杨海.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3):148-149.

【5】李顺利.加强煤矿机电设备技术管理的实践及思考[J].技术与市场,2014(8):293-294.

作者:王建东 单位:郑煤集团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