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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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论文

1农村饮水安全概况

影响饮水不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缺水,北部山区以山溪水或大口井水为饮水水源,春、夏常因旱缺水,遇干旱年份部分地区群众不得不靠远距离挑水、高价买水满足日常用水需求;水质高氟、苦咸,由于地质原因造成我市咸淡水分界线两侧、遵化汤泉一带地下水含氟超标;南部沿海地区饮水钙、镁离子超标,水质苦咸;有的地区铁、锰超标,味道腥臭。水源污染,部分有毒有害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即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工业废渣任意堆放,其中有毒有害物质逐渐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源;工程损坏,部分饮水工程因设计寿命到期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管道断裂、井壁塌陷、淤积或供水设施损坏等一系列问题,致使工程停用、报废。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成效

2005年,唐山市由实施“人畜饮水解困”转入了“农村饮水安全”阶段,实现了农村饮水从“量”到“质”的跨越式发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据统计2005~2012年,全市共完成投资15.97亿元,解决了4045个村、340.2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使受益群众告别了远距离拉水、买高价水、饮用劣质水的历史。其中仅2006~2010年5a间总投入就达到了“十五”期间投入(1.09亿元)的11.97倍,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达到了“十五”期间总人数(41.60万人)的8.18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十五”期间的46%提高到了87%,全市农村群众比省内其它地市提前5a用上了安全水、健康水。为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长期效益,2009~2011年唐山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唐山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对农村饮水工程的产权归属、管理责任主体、运行管理制度、水价制定及水费计收加以规范,不断在全市掀起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热潮,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基本构建呈现了产权责任明晰、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用水以量收费、水源保护日渐加强的良好局面。

3主要经验做法

3.1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县2级分别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也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党委领导、分级负责、情况反馈、跟踪调研、巡回督导、抽查把关的工作机制。特别是2008年,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赵勇书记、陈国鹰市长亲自动员调度,市人大专题调研督导、听取汇报,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徐景田亲自主持研究方案,王久宗副市长亲临农村一线抓落实,市政协副主席卢晓霞陪同省政协委员深入乡村视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农办多次督查和协调。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了强大的组织和领导保障。

3.2坚持标准,科学规划

市水务局在逐乡逐村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相关资料,制定印发了《唐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方案》,明确提出了“城乡统筹、科学布局,合理开源、净输结合,水源保证、供水到户,计量收费、建管并重”的技术路线。确立了“城市自来水扩容、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小型联村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水净化处理”5个基本建设模式。对距县城较近或纳入城镇规划区的乡村,尽量延伸现有管网,实施自来水扩容;对规划的小城镇或水源较缺乏、乡村人口居住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优先建设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对于已经或计划实行行政村合并的村,村规模较小、距离较近的村,实行统一水源,建设小型联村饮水工程模式;对于沿海深层地下水超采的地区和水源水质不合格的单村工程,采取水处理净化技术解决;对打深井取水时水量水质满足饮水标准的村,采取新打水源井,建设单村供水工程的办法解决。同时,在工程建设中还将实施自来水入户、分户安装水表、安装变频恒压供水控制设备纳入了建设内容,并对井房和水表池建设提出具体方案,达到一村一图、一表、一说明的的设计要求。

3.3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为确保工程建设投入,按照“政府主导、财政补贴、群众参与、社会捐助”的原则,坚持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据统计,2005~2012年期间唐山市已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3.75亿元,省配套资金1.16亿元,落实市级资金2.35亿元、县级3.34亿元(含农发行贷款1437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37亿元(含社会支援600万元)。在资金管理上,饮水工程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了专人、专账管理和县级报账制。规定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规定程序、票据,不得开支;明确配套资金不落实、自筹资金不到位,项目不开工。同时,市财政、水务部门不定期地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村务公开,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总投资、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等内容进行了公示,真正增强了饮水工程资金的透明度,保障了资金使用安全。

3.4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唐山市各地严格执行了项目建设规程,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在材料、设备采购上,实行全市市场准入和各县(市)区协议供货制,有效避免了“三无”产品和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设施进场。在施工安装队伍的选择上,各县(市)区通过打捆招标选定具有乙级以上钻井能力等级的井队和较高等级的管道安装队伍进行施工,实行水质、水量、工期、造价四约束。在工程监理上,单村工程实行村委会、施工单位、村质量监督人员、县级技术指导人员代表签字制度。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监理制,由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负责工程验收监督,推行分级验收制度。

3.5狠抓管护,持续安全

3.5.1明晰产权责任

全市已建农村饮水工程基本明晰了产权和管理责任主体。591处城镇自来水扩户工程,产权全部归受益群众所有,统一纳入城镇自来水公司管理。21处有水厂的联村供水工程,19处工程产权都已划归受益群众集体所有,由乡镇政府、水务局和受益村代表组成用水协会,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大部分单村和无水厂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的产权全部划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主体,选用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集中供水工程所属户内工程及分散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3.5.2健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节水、用水等规章制度。完善机电设备操作规程、职工工作守则、安全生产规定、水费收缴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办法及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做到制度严明、责任到人,杜绝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的现象。

3.5.3落实水费收缴

各地根据《办法》要求,在充分照顾用水户利益的前提下,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对供水水价进行了科学核定,并不同程度推进了用水分户计量和按量、按户(人)收费。

3.5.4加强水源保护

要对全市饮水井实施“井口加盖、一井一房”封闭保护,对集中供水工程蓄水池、过滤池、检查井等均加设防护罩或防护栏杆;要严格划定工程水源及管道工程保护范围;发严禁在工程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物料、植树,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企业污水,设置厕所、水坑、粪坑、垃圾池等污染源。要加强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和定期监测,确保水质持久安全。

4存在问题及今后总体思路、总体任务

4.1存在问题

4.1.1已建工程管理尚不规范

管理落实不充分。部分镇(乡)、村管理责任意识不高,工程产权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落实不充分;水费计收不规范。有相当数量工程还没有实行计量收费,“大锅水”现象仍较为普遍,工程维修资金没有保证;水源保护任务艰巨。需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落实保护措施,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仍存在面源污染、工业污水排放等安全隐患。

4.1.2持久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机制仍不完善

早期已建工程标准偏低,由于水源变化、工程损坏等原因,导致部分工程饮水不安全状况时常发生,需要应急处置、维护;独立的中小学校和县属林场原虽已纳入解决范围,但仍未完全解决。

4.2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富民强国”,按照新民居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持续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为目标,狠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完善和提高,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应急服务机制,推进农村饮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4.3总体任务

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和责任主体、落实管理制度、实行计量收费、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应急服务机制建设,确保已建工程良性运行、持久效益;重点解决好“十二五”剩余151.39万人的饮用水氟超标、苦咸水、污染水以及局部缺水问题,努力抓好基层建设年帮扶村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确保力争“十二五”末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民居示范点建设的需要,认真抓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一体、送水入户、分户计量、全天供水”的要求,实现饮水安全城乡等值化;以“入户计量收费、水质定期检测、水源保护范围划定”为抓手、以建立维护基金为支撑,狠抓工程运行管理,实现饮水工程长久良性运行。

作者:张金红 单位:唐山市陡河河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