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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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目前,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县民政干部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履行保障扶贫、依法行政、从严治党等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落实机构改革部署,提升民政服务效率。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目前已完成优抚、安置、双拥,救灾救济,老龄工作等职能移交,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已于年初到县卫健委工作;因医疗救助涉及医保局重组、历年资金清算等,目前相关移交工作还在进行。同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局设立了养老服务股;将特困供养认定等职能收回局机关管理,成立了社会救助股,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职能管理。机构改革后,我局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有效提升了我局工作效率。

(二)落实深化改革部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完成了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管理平台信息资源数据梳理,关联和领取民政部政务服务事项,做好了互联网+监管事项领取、关联和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对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升了民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了“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办理覆盖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事项下放到各乡镇,有效方便了群众

(三)落实从严治党部署,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今年,民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制度,先后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1次,民主生活会3次(其中巡视专项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1次。迎接好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对巡察组现场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对福利机构、敬老院等薄弱环节管理力度,在全县养老机构广泛开展“感党恩、念党情、跟党走”主题活动,有效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的凝聚力。

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五型”政府建设要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专项事务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打造了一支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服务队伍。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的通知》(吉府办字〔2019〕43号)文件要求,我县自今年元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5元/人·月,1-3月提标提补资金已于4月全面发放到位。截止12月,我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776户26775人,共发放10574.31万元。

2、开展低保年审工作。为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打造群众放心的“阳光低保”,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由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对低保对象采取上门入户调查,采取询问对象本人和附近群众,切实掌握对象的生产、生活及身体状况。以村(居)为单位,召开好听证会,对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和拟新增低保的对象进行听证,将通过听证会对象进行张榜公布。对不符合的对象坚决予以清理。2019年1-12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2户76人,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81户577人;新增农村低保1371户1870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1946户3340人。

3、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应用省民政厅大数据比对平台,结合低保年审工作,全面清理排查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截止10月份,我县纳入城市低保的残疾人共945人,纳入农村低保的残疾人共5804人,纳入城市低保的老年人共783人,纳入农村低保的老年人共8443人;纳入城市低保的未成年人872人,纳入农村低保的未成年人共3144人,较好地保障了我县弱势人群的基本生活。

4、全面落实城镇脱贫解困政策。目前,按照对象识别求精准、建档立卡无遗漏、结对帮扶重实效、政策落实全覆盖、动态调整要及时的工作原则,配合县城镇脱贫解困办抓好了工作实施。目前,我县已认定城镇贫困人口三类人员共2714户4331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632户4048人,城镇特困供养对象63户67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18户36人。2019年1-10月组织乡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和社区干部开展了3次培训390人次;印发政策宣传手册、宣传单8000份发放至群众手中。政策落实全面到位,干部帮扶顺利铺开,对重点帮扶对象600户1087人落实了帮扶单位126个,帮扶干部560人。

5、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我县临时救助已开展多年,在社会救助中作用明显,能有效快速为群众救急救难。为了进一步简化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的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困难,今年我局制定出台了新的临时救助办法,简化了程序,制定了操作性强的硬性临时救助标准,便于群众申请和工作人员办理。及时下拨乡镇了临时救助备用金58.8万元,同时下放了部分临时救助对象的审批权限,让困难群众能就近救急,更快更好的享受到民政救助的温暖。

6、抓好民政保障扶贫工作。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年初脱贫攻坚国检省检所发现我县问题和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保障扶贫相关问题,我局进行全面自查,制定了问题整改台账,对民政保障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列举出来,并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时开展了贫困户低保信息比对工作。实行按季比对,与低保动态管理实现同步,及时将符合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保障贫困户及时享受到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实现低保和扶贫政策无缝衔接。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6006户16391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对象4557户8675人,纳入特困供养689户752人,纳入城市低保44人。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户重叠率达到85.7%,人重叠率达到55.6%;其中未脱贫对象享受农村低保户重叠率达到95%,人重叠率75%。

7、有序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19年以来,县救助站救助流浪乞讨对象40人。6月19日在县人民广场开展救助日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份,群众反响良好。重大节日及平时每月按例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察,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到位。

8、平稳过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原由我局负责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移交至县医保局负责。本着“着眼大局,平稳过渡”的工作要求,积极沟通,扎实工作。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阿日医疗救助8692人次,发放资金1207万元。

(二)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1、制定城乡社区治理意见。参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5号)精神和《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18号),我局将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并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县领导的批示。目前,已制定新增社区方案新增3个社区,对城区社区重新规划。

2、围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使全县各村能够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下发了《关于要求把扫黑除恶纳入到村规民约的通知》。我局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对全县村(居)“两委”干部进行了联审,联审到村(居)“两委”13名干部不合格。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取消了候选人资格。按照选举办法对缺额的村委会,督促各乡镇党委组织补选符合要求的村居委干部,已落实到位。

3、围绕“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以“和谐社区创建”为契机,提高社区建设工作质量。我县社区硬件设施建设相对完善,按市局要求今年我局组织社区申报了3个社区批复了2个“中山社区、上田社区”,并认真分解细化解读相关文件,逐项落实、逐条对标、自检自查,明确实现绿色社区创建目标的对策措施,做好了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

4、做好区划调整工作。按照省、市批示,配合省市做好了①碧溪行政区划调整工作;②泰垦设街道办事处工作。从前期走访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召集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目前的已收集资料上报;省政府已下批复对碧溪划转井冈山目前正在办理划转交接工作。

5、做好不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联合七家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通知》。对清理出不规范的地名,要求整改、重新命名备案。

6、做好全国地名普查后期成果转化工作。根据地名普查前期的工作方案,审核22个乡镇行政地图地名。

7、做好县、乡界线联检工作。我县牵头完成了泰(和)永(新)线县界联拉;完成了上(模)冠(朝)、桥(头)碧(溪)、冠(朝)灌(溪)、冠(朝)沙(村)、上(模)沙(村)、上(模)沙(村)水(槎)乡界联拉。

(三)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1、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全县共建设167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都已正常投入使用,确保了群众葬有去处,为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已全面开展验收工作。城区公益性一期21亩已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二期追远陵园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已完成,规划图纸已在审核,项目前期迁坟和附着物补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年底全面完成施工招标工作。“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整治散埋乱葬坟墓27621穴,其中迁坟17319穴,拆除活人墓6357座,改小改卧、深埋不留坟头3945穴。县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已完工,初步验收已通过,正在送审计部门审计。7月26日,县殡改办组织了相关单位对马英岗山场的活人墓进行了全面依法拆除,共拆除活人墓158座,年底前,我们将对已葬的坟墓进行全面改小改卧,确保不影响蜀口洲景区风景观瞻。

2、弃婴收养工作。我局以保护孤残、遗弃儿童的合法利益为己任,认真做好弃婴(儿童)的安置收养工作,今年截至目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人,维护弃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定期巡查和监测评估孤儿养育状况,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2019年为11名不能依法办理收养手续而私自收留抚养无户口人员确认其落户地址,妥善解决现存私自收养子女问题。

3、做好福彩发行销售。我县是福彩销售强县,连续八年获市民政局表彰,今年销售势头依然强劲,截止12月31日,我县共销售福利彩票3285.2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1856.3万元,中福在线销售1130.9万元,即开票销售298万元。

4、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办理婚姻登记5375对,其中结婚登记2738对,离婚1080对,补发结婚登记证1501对,补发离婚登记证56对,合格率100%;进一步做好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放一次性办证告知单,实施免费婚姻登记,虚心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让新婚夫妇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并自愿进行婚前检查;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做到及时整理归档,大大方便了群众查阅利用,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了网上预约及2019年春节和每星期六上午延时服务,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

5、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一是截止目前有10个社会团体和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了年度检查,不断完善和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各项制度,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机制;二是为贯彻省民政厅关于降成本优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营造“不敢乱收费”“不能乱收费”“不想乱收费”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氛围,积极支持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管理和商会服务性收费行为,从而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的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三是2019年,依法依规新登记成立了汽摩运动协会、螺溪镇商会、篮球协会、新农村建设促进协会4个社会团体;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爱心养老院、泰垦德晖医院、西昌诊所、鸿远职业培训学样);四是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统计,目前我县共有行业协会商会18个,已脱钩有17个。

6、提升福利慈善管理水平。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数据管理工作。2019年按照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的保障标准,上半年为全县残疾人发放320.408万元,下半年发放409.586万元,为逐步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供相应保障。

7、规范了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积极跟进2018-2019年市慈善会下拨的项目资金落实,截至目前落实了2018年下拨项目资金30万,2019年下拨项目资金66万元;2019年慈善助学发放“科瑞助学”活动助学金10万元,共资助2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恒耀助学”活动助学金5万元,共资助10名贫困大学生;做好201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和捐赠工作。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汇聚社会各界慈善力量,实现我县脱贫攻坚战略目标。

8、加大孤儿救助力度。2019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50元、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350元的保障标准,上半年为全县失去父母的52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31.2万元,下半年为42名未成年孤儿发放生活补贴31.61万元;加强儿童福利院建设,做好孤儿的抚养和教育工作,我县现有综合性社会福利院1所,内设儿童部,现收养孤儿21名,尽最大努力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教育,让他们健康成长。

9、留守儿童工作。今年6月我局联合爱心企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爱心企业助力”送爱心系列帮扶活动。为全县每个行政村3户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赠送“爱心书包文具”,开展“爱心帮扶成长照片”活动,格林儿童摄影公司按照每个行政村5户名额对过生日的农村户口0-12岁儿童开展“爱心帮扶.成长照片”活动。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370人、困境儿童312人。今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家庭教育和关爱儿童服务工作的通知》(泰儿保办字?2019?1号)至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要求儿童主任开展受委托监护人监护确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落实委托监护责任,受委托监护人100%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同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农村留守儿童的基础信息。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固的平安防守线。

(四)突出建设养老服务工作,构建新型养老体系。

1、全面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为贯彻落实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保监局《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有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老龄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帮助老年人,支持参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体系的建立,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我县已经政府全额出资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各乡镇政府公告栏、各养老院中全部张贴有老年人意外险的事项公告。与保险公司协调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投诉与理赔工作,今年共发生理赔案例45起,理赔金额共35460元。

2、加快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开展了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截止2019年12月底,服务对象1786人,发放手机1460部,其中:信息服务对象1460人、累计服务17386人次。提供上门实体服务326人、累计2359工时,受到广大老年人的好评,共发放服务费用46万多元。并对实体服务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采用数据筛查、电话问询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实服务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对养老员实体上门服务是否满意,同时还了解服务对象的各项需求。在开展购买居家养老实体服务中受到服务对象高度评价,并送来多封感谢信和锦旗,宣传报道被今日头条采用1条、通讯上稿采用2篇。

二是今年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定位关爱、一键呼入、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归集、服务工单派送、服务质量管控、主动关怀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养老服务,并实现互联互通、实时监控、大数据统计等功能。将实现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以此为支撑,打造集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县综合性居家养老服中心。目前已与禾康商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预计2020年年初投入运营。

三是做好农村养老互助之家建设工作。根据省、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与安排,要求各地迅速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按照今年覆盖不低于25%的比例,我县已建议76个具备助餐服务的农村互助养老之家,并于12月全部投入正式运营。

四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巡访制度,由乡镇党委统筹指导、村党组织负责实施,组织村组干部、农村党员、村老年协会骨干、低龄健康老人等,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和关爱扶助。并要求今年12月中旬将留守老人录入“三留守”系统。

3、特困供养工作。近年来,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基本建立起敬老院管理服务机制,全县特困供养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我局认真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己任,抓住机遇,用好政策,加快设施建设,强化服务管理,提高了供养和服务水平。

现有特困供养对象1399人,集中供养率为35.5%,其中集中供养455人(含城市三无人员31人),分散供养944人(含城市三无人员36人)。特困供养按季拨付,2019年拨付标准为集中供养6060元/人·年,分散供养4800元/人·年,城市三无人员10020元/人·年,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失能、半失能人员保障标准从2019年7月起执行城市集中供养标准10020元/人·年,分散供养对象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集中供养对象资金直接拨付至敬老院账户,由敬老院统筹管理使用。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已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64.1万元,较好解决了我县特困老人的基本生活。

4、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机制的建设管理,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水平,我局于元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乡镇敬老院会计,以补充各敬老院工作人员配置,此次招聘人员,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3人。5月份,我局对新招聘敬老院会计及部分原工作人员安排至吉安进行养老护理员为期3天技能培训,所有人员均培训考核合格。二是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我县苑前敬老院的中央发改委新建项目按进度投入建设,项目投入资金780万,占地面积3900?,目前项目施工进展至已封顶。为推动我县失能老人集中护理,在县福利院新建了60个特殊护理床位,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目前已正式运营,收住40余失能、半失能老人。2019年3月份,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所有敬老院进行消防检查,并针对各敬老院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及制定消防安全规划,目前已完成中龙、澄江敬老院的消防喷淋报警设施改造。三是强化制度管理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养老机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我县组织借鉴、学习永丰、上高县各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初步拟定乡镇敬老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我局多次对各养老机构用电、用火、安全通道、灭火器材等食品安全、电动车充电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进行通报整改,落实安全责任人,成效明显,目前所有养老机构整改情况良好。

5、高龄补贴工作。为防止出现漏报、虚报、误报、瞒报等情况,杜绝财政资金流失,使广大老年人更好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我局于今年3月底下发了《关于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高龄补贴发放对象的年审工作,通知中明确了年审的时间、对象范围以及方式方法,并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年审方法进行了说明。全年共发放高龄补贴710多万元。

6、精简退职资金发放情况。现有精简退职人员76人,救济资金按季拨付至个人“一卡通”账户,2019年拨付标准为城镇精简退职人员5760元/人·年,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已发放精简退职救济资金49.4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建设进度滞后。二是民政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低保清查、城镇脱贫解困信息采集、失能半失能老人认定等工作,需要对全县数万户城乡对象进行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用于敬老院建设资金紧张,目前,我县已实现农村敬老院全覆盖,但随着上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消防喷淋系统、护理床位等设施建设,工作人员的待遇提升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而上级下拨的资金有限,受资金影响,我县敬老院建设已落后于周边县市。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四、2020年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城乡脱贫工作。将重点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落实好帮扶政策。加大农村贫困家庭兜底保障力度。

2、加快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将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实施社会化改革,争取年底完成1个农村敬老院改革试点。

3、完善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快推进城区公益性公墓山一期扩建项目实施;尽快启动城区公益性公墓山二期工程建设。

4、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法管理好社会组织,特别是加强我县宗教类社会团体的规范管控,履行好意识形态建设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

5、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完成好救灾物资交接,医疗救助职能移交和相关职能股室人员转隶工作。准备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

6、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完善好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等。

7、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