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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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以及乡镇(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障基本兜底线,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把握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主线,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着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2019年特色工作亮点纷呈,常规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亮点工作扬特色

(一)养老服务建设创出新模式

1.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老年人的揪心事、烦心事,总结完善新余开展“党建+颐养之家”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党建引领搭建平台,解决农村养老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打造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十条措施。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养老服务业“一年有突破、两年有发展、三年大变样”,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

2.遵循实际原则,推进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主管理、互助服务”原则,严格按照“四助五有”建设标准,整合前期中央和省级支持建设的农村幸福院、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设施,逐步构建满足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根据需要提供助餐、助安、助医、助娱等服务。

3.注重规范管理,全面实现养老服务凝心聚力。稳步推进建设、管理、服务和覆盖面的精细化发展,采取“政府补贴支持、乡镇场财政兜底、争取乡贤捐助”资金筹集模式,探索党政助力、市场化运营、社会力量参与的可持续机制,进一步创新方法、开拓思路,把“幸福食堂”建设好,管理好,确保运营持续、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党建+”的指导性作用,努力将“党建+幸福食堂”建设成为一项得民心、暖民心、聚民心、利民心的惠民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幸福食堂”已开通100家,完成率为30.6%,提前并超额完成省市规定覆盖25%行政村的阶段工作目标。

(二)城镇脱贫解困展现新作为

1.全面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会议。11月1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办公室人员、乡镇(场)主要领导、乡镇(场)第一书记、玉亭镇十三个社区书记和派驻十三个社区第一书记进行工作调度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抓好城镇脱贫解困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迅速开展城镇贫困群众摸排和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开展对城市低保对象(除政策保、涉军保外)进行摸底调查和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扎实打牢精准识别工作基础。全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5024户6943人,其中政策保、涉军保2002户,共计2002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3688.15万元。

2.加快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始终注重时间节点,逐步完成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分门别类,全面落实帮扶政策,严格按照“七个从严、四个甄别”的要求,抓好三类对象的精准帮扶。同时,贯彻落实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业务培训班上提出的四项工作措施,严格各项工作要求,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总目标。二是坚决补齐“短板”。扫除全面小康的“盲区”,做实精准识别,打好攻坚基础。紧盯目标节点,细化攻坚任务,破解关键难题,确保扶贫成效。做到精准锁定扶贫对象、精准分析致贫原因、精准建立扶贫台账。运用大数据,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系统,实施台账管理,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使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得到帮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难点,持续精准发力,破解温饱难、就业难、看病难的问题,用心用情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确保实现我县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打赢全县人民同步全面小康的攻坚战。

(三)绿色殡葬改革取得新突破

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通过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坚定不移推进遗体火化,实现了遗体火化率、骨灰入葬公墓率“两个100%”。深入开展殡葬陋习治理,优化提升殡葬管理服务,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4月份,省委省政府在我县组织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的全省殡葬改革等社会事务工作会议,殡葬改革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及与会同志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市委主要领导总结说“最难,也难不过”。

1.突破殡改制约瓶颈。一是重点整治“七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将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迁入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无法迁移的,采取深埋和植树复绿。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32103余座,其中大墓豪华墓8650座。二是干群结合推行文明丧葬。开展了“四禁止、四倡导、四带头,做绿色殡葬改革拥护者”活动,群众办理丧葬平均减负2-3万元,培育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2.突破传统提升服务。一是组建绿色殡葬服务公司,运用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对全县的公墓(安息堂)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只收取必要的公墓(安息堂)建设管理费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性服务。二是投资1500万元对县殡仪馆进行改造提升,增建火化炉4台,增购殡仪车5辆。不断深化殡葬行业“放管服”改革,创新便民举措,提供“一条龙”服务,满足全县丧葬服务需求。

3.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紧扣殡葬改革公益、绿色、文明的鲜明主题,突出工作重点,主动作为,知难而进,全面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纵深发展。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执法、纪律保障,走出了一条公益、绿色、文明的殡葬改革成功之路,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吸引了来自海南省、山东省秦皇岛市、烟台市、九江市等省、市、县多地考察团的参观见学,殡葬改革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了利国利民。

二、常规工作抓提升

(一)抓规范、提标准,民生保障实现新提升

1.继续加大社会救助保障。一是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64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达到41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45元,达到每人每月3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达到285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735.03万元。二是不断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积极做好农村低保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要将其由低保保障转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确保应转尽转。对有劳动能力、有生活来源、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有能力赡养扶养抚养的违规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全部给予清退。截止到目前共清理68人(其中死亡38人、乡镇上报16人,其他14人)。新增33人。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定下发了《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对农村低保新增申请全面进行入户调查、财产核对、听证公示,防止“错保”“漏保”等问题发生,确保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要求,重点查处低保领域“关系保”“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做到应退尽退,完善了公职人员备案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农村低保备案制度,将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加强管理,对53名基层干部及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进行了备案进一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切实杜绝“漏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自年初以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448户3025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832户3624人,其中未脱贫的贫困户533户1058人,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9033户40612人。

2.继续提高特困供养保障服务。一是实行了提标提补。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0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400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35元;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全县特困人员总数3195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75人,分散供养人员2720人,发放资金2050.77万元。二是强化了护理服务。深入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不断强化了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的服务保障,委托县医院为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进行了现场鉴定。目前全县全失能的老人有116人,半失能的老人有103人,其中养老机构175人(全失能97人,半失能78人),发放护理资金319.7852万元。

3.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铺开“救急难”工作,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492.58万元,救助1332人次。

4.继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通过数据比对,全面排查,简化个人申请、乡镇申报的程序,规范发放时间,确保所有残疾人的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我们做到了由过去半年发放一次,改正为每个季度发放,并于每个季度的第二月中旬发放。二是不断加强残疾人信息核对。为了强化脱贫攻坚成效,对新增颁发残疾证和由低保转为特困供养的新增对象进行信息对比,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识别清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9732人,发放资金1715.817万元。

(二)抓服务、树形象,社会事务走出新路子

1.不断提高孤儿救助保障水平。统一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进一步做好儿童保护和关爱工作,维护儿童身心健康,积极与省民政厅事务处沟通协调,为社会散居孤儿申请“明天计划”体检项目,争取资金6.16万元为全县孤儿进行身体健康体检。截止到目前,全县现有社会散居孤儿143人,福利院养育弃婴30人,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费180.38万元。

2.深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改革。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改进婚姻登记服务,完善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实现了办公信息化、办理自动化和跟踪网络化。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信息共享,实行了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信息与15个部门实现共享,充分利用“赣服通”软件进行实时婚姻登记电子取照,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2359对,其中结婚登记9116对,离婚登记1573对,补发结婚登记1439对,补发离婚登记231对,出具婚姻证明120余份。

3.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审查工作。收养登记以《收养法》、《收养登记暂行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收养登记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对收养人实行收养登记材料进行书面告知,避免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到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家庭寄养和儿童收养工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公民责任心的不断增强,弃婴变得越来越少了。截至到目前,共办理了2例国内收养登记。

4.扎实开展福利彩票公益活动。一是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运转良好。截至到目前站点建设任务77个,现完成69个,完成率89.6%;即开彩票总任务373万元,完成265.8万元,完成率71.3%;电脑彩票总任务2089万元,总销量1196万元,完成率57.3%。二是加大社会福彩慈善公益投入。继续通过内树形象,外塑品牌,积极开展福彩助学等多项慈善公益活动及民生工程的资助,公益福彩的社会效应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慈善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抓基础、争创新,社会治理呈现新变化

1.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组织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工作培训。上半年,参会的村(居)“两委”书记、主任900余人共商村事,县委副书记江忠汉、县委组织部部长占建芳出席并分别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了总结讲话,同时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广大基层工作者通过学习文件,思想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纷纷表示要结合实际工作把村(社区)工作做实、做好。二是在县直单位、乡镇(场)进行了挂牌清理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各单位和乡镇(场)挂牌情况进行了统一清理,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的予以保留并写明理由,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挂牌一律进行清理,理顺了各种工作关系并达到了减负增效目的,有效的规范了政府机关办公秩序和群众去政府机关办事流程。三是积极申报“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试点工作。白马桥乡寺前村、社赓镇五彩山社区、梅港乡大山村紧紧围绕“争创绿色社区,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党建+”为引领,努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规范社区平台建设,丰富社区村民活动,不断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改善村容村貌,整治生活环境,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四是进行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由市纪委牵头,利用10天时间对全县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当选村(居)委会干部的全部进行清理,截止目前共清理23名村(居)委会干部,下一步重点抓好补选工作,配齐配强村(居)“两委”干部,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2.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和统一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截止到目前,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30家,其中社会团体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家。依法办理社团变更登记9家,到期换证21家,更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3件。二是加强年检申报和核查工作。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进行工作年检,截止到目前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445家,其中社会团体17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74家,其中社会团体1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2家均已通过年检,其余登记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材料不齐全没有通过年检,已分别进行督促并要求重新完善申报材料。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僵尸组织嫌疑的社团组织上门核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即社会组织成立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和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检查考核指标。从源头上指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新成立党组织的日常管理,使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真正发挥。四是加强社会工作者业务及考前工作培训。5月份,利用两天时间进行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暨201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培训会,积极组织18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服务得到全面拓展。

(四)抓管理、促转化,专项管理展现新秩序

1.有序推进边界管理工作。根据上饶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饶民字〔2019〕29号)的文件要求,高质量完成同万年县、新建县的边界联检工作,对界线界桩进行了初步检查了解,完成了9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深化了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区域界线档案规范化管理。

2.有序推行地名普查清理工作。充分利用地名普查成果,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不断加强地名管理,制定印发了《地名名称的命名和更名审核流程图》、《居住区、建筑物命名审批表》及《标准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56条,修测标绘出版标准行政区划图2300幅,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有效的推动了地名管理工作。

3.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展了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工作,有序推进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更好地发挥地名普查成果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作用。目前,地名成果转化已完成招标程序,已将行政区划图、城区图和地名志全部列入项目计划之中。

(五)抓统筹、重成效,脱贫攻坚助力新作为

1.扎实打牢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一是多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多次召集局机关全体人员、各乡镇(场)民政所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压实干部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帮扶、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开展扶贫帮扶干部分类分级的再培训、再学习。不断加大扶贫工作督导力度,重点督导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以及脱贫户稳定脱贫情况,推动帮扶干部扎实做好帮扶工作,坚决做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

2.真抓实干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一是紧盯目标做好基础工作。始终坚持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局党组统筹、扶贫工作队分工负责、党员干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扶贫工作“三率一度”,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坚持周六结对帮扶制度,积极参与、指导帮扶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等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圆满完成评估检查工作。7月10日至7月14日,迎接了中央、省脱贫攻坚第三方考核评估检查验收,国务院扶贫办验收工作调查小组第三方评估工作组利用5天时间对全县退出贫困县进行抽查验收,检查组反馈零疑似问题意见,高标准的完成了脱贫攻坚第三方检查验收工作。

(六)抓学习、浓氛围,从严治党激荡新气象

1.强化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党性修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召开2019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践行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2.加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扎实开展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推进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学习教育常态化,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的重要意义,让每名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勇于担当,逐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3.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末端落实。坚持局党组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一把手”带头,按照“上级带着下级干,上级做给下级看”的要求,在作风建设中当表率、作示范,带动形成全县民政系统党风政风新气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多次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风廉政意识,牢记个人的职责使命,形成齐抓共管的集体氛围,不忘初心,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末端落实。

(七)抓关键、广宣传,扫黑除恶营造新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成立了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二是做到互通联动。各乡镇(场)民政所指定了专人负责信息互通工作,做到扫黑除恶斗争有人抓,有人管。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扫黑除恶知晓度。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民政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注重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LED显示屏广泛深入的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互动氛围。局机关大楼悬挂了2条横幅,大厅制作了2块扫黑除恶宣传板报,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的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及应知应会知识要点,局属单位全部悬挂了宣传横幅,扩大了人们的知晓度,做到了人人皆知。

3.深入进行摸排,全面收集问题线索。一是畅通信息渠道。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有效的线索摸排是关键,设立了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二是开展人员摸排。截止目前,共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3条,接县扫黑办移送督办单5件,对摸排出的疑似涉黑涉恶人员,我们进行专题研判,切实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在处理县扫黑办移交督办件上,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甘乃军同志为组长,扫黑办及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调查组。如:对梅港乡王化村个别干部涉恶的举报、玉亭镇排岗村村支部书记涉黑涉恶的举报,经深不打招呼入细致的入户调查,并据实向县扫黑办进行汇报。三是注重工作实效。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机关和基层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为防止和杜绝少数基层走过场,局扫黑办每月对基层进行一次督查,跟踪问效。

(八)抓改革、聚主责,机构改革迸发新活力

1.体制机制更加优化。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相同相近的行政职能,优化调整事业单位布局。根据省级机构改革部署和市委、县委统一部署要求,局机关在划转退伍军人安置办、优抚股、老龄办、救灾股4个业务股室以及社会救助股的大病医疗救助行政职能后,增加了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内设机构总体为“六股一室”,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改革转隶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职能划分和股室内部人员编制设置。

2.工作主责更加聚焦。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责更加聚焦、职能更加明确、机构更加优化、任务更加繁重、标准更加严格、地位更加重要。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时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始终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省民政厅刘金接厅长总结为“五个着力”:着力强化最底线的民生保障;着力提升最基本的社会服务;着力完善最基础的社会治理;着力推进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着力提高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亲情化、专业化水平。

3.责任使命更加神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实践要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贴近基层,把温暖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坚持走群众路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获得感是否提升作为工作评价标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昂扬的精神状态,全面依法正确履行好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低保中存在的“漏保”、“错保”、村干部以权谋私问题。有的乡镇场简单地下放低保申请的主体责任,导致部分村干部在低保申请办理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权谋私,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二)救助对象分类还不够严谨。存在对农村低保非常补对象、常补对象(纯低保户)分类不严谨,造成救助对象之间存在的攀比现象。如:将低保贫困户中无重病或重残的,主要劳动力可外出务工的家庭纳入纯低保户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公信力。

(三)社会救助资金配套还不到位。低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保障资金严重不足。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核对还不精准。部分残疾人没有及时申请、登记残疾证,导致部分残疾人补助资金发生漏发和发放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