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9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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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9全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局的精心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民政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主动谋划,对标对表,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唱响了好声音,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以人为本,社会救助实现新成效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牢底线,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积极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兜底保障扶贫。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精准衔接,坚持“三项倾斜”(农村低保新增对象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社会救助对象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农村重点保障对象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和“三项机制”(稳定退出机制、重点排查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全力推进保障扶贫综合兜底,确保全市兜底保障扶贫持续走深走实。截止2019年10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189户9389人,农村低保和特困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叠人数5324人(其中低保5026人、特困298人),重叠率达56.7%。

---聚焦城镇脱贫解困。坚持城镇脱贫解困与农村脱贫攻坚并重,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健全机制、整合力量、精准识别和综合施策,全市城镇贫困脱贫工作向纵深发展,已成为群众公认的“暖心工程”“贴心工程”。一是坚持四强化定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把城镇脱贫解困与农村脱贫攻坚同谋划、同部署、同攻坚;强化要素保障,出台全力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城镇脱贫解困工作顺利开展;强化部署调度,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推进“一季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工作机制;强化结对帮扶,建立三级干部(即社区、街道与帮扶单位干部)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帮扶机制。二是坚持三精准走位。做好精准摸排文章,重点排查三类困难家庭,上门入户宣传政策和调查摸底,做到摸排“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做好精准认定文章,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规范履行社区初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等程序,确定全市城镇脱贫解困对象精准认定为290户602人;做好精准管理文章,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不定期复查,发现部分对象条件好转,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坚持七落实到位。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到位,完成2019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补等提标提补工作;就业创业扶持落实到位,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教育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为182名城镇脱贫解困教育扶贫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25.2万元;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财政资助参保、“先诊疗、后付费”、“四道保障线”和政府兜底等政策,筑牢健康扶贫“防线”;基本住房保障落实到位,101户城镇贫困家庭已享受或已申请住房保障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为311名城镇脱贫解困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社会资源帮扶落实到位,积极争取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扶持,共同织密城镇脱贫解困“防护网”。

---聚焦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85元,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6693户12535人,今年发放低保资金4596.4万元;农村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0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835元,全市现有特困供养对象895人,今年安排特困供养资金527.6万元;孤儿机构供养和散居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200元和800元;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0元和70元,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50元,今年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两补共59463人次,发放补贴资金425.1万元;高龄和失能老人补贴分别提高到50元至500元不等,今年共发放高龄和失能老人补贴8861人次375.78万元;城乡精简退职人员标准分别提高到455元和415元,全市现有精简退职人员103人,发放救助资金49.36万元;

---聚焦提升救助管理。强化救助治理。严格落实整治漠视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整治社会救助领域“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突出问题,今年共累计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3541人。强化专项救助。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坚持托底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创新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安排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20万元,有效解决了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强化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数字民政”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更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数据信息,细化核对操作流程,规范了核对事项、管理权限、数据交换方式和更新周期,注重核对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

二、坚持示范引领,殡葬改革实现新形象

自今年5月1日启动新一轮殡葬改革以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绿色环保总要求,坚持创新发展新理念,殡葬事业发展实现了八个100%的目标(亡故人员遗体火化率100%、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率100%、城区治丧集中办理率100%、治丧活动时间规范率100%、棺木大碑店铺关闭率100%、惠民殡葬政策落实率100%、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率100%),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得到了省民政厅领导的高度认可。

---全面深入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市、乡、村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均由书记任组长的,形成“三级”书记抓殡改的决策与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到基层调研、指导殡仪设施建设,调度相关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坚持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站在工作第一线,既当政策的宣传者,又当政策的执行者和实践者,为全市群众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好的做法、召开现场推进会议等形式,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全市一盘棋。坚持政策促动。一是落实免费政策,实行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盒和骨灰寄存等5项基本服务免费制度,切实减轻了群众丧事负担。二是落实奖补政策。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对取消“二次棺葬”、“三沿四区”坟墓迁移、公益性墓地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实行奖补政策,确保殡葬改革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强化设施建设。推进公墓建设。以项目为抓手,强化殡仪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四个一”的模式(一个工作专班、一张施工图纸、一支施工队伍、一套质量监管办法),采取村建、联村建、乡(镇)建相结合方法,挂图调度,压茬推进,全市共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139个,所有公墓已于4月中旬竣工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提升服务功能。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新建一批殡仪服务设施,满足城乡居民治丧需要。一是新建殡仪馆。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建设集吊唁、守灵为一体的新殡仪馆,5月1日正式启用,承接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和城区居民治丧活动。二是改造火化炉。坚持绿色环保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火化炉尾气排放新标准,投资370余万元,安装了3台节能环保火化炉,7月22日投入使用,彻底根治遗体火化污染问题。三是建设殡仪服务中心。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新建具有餐饮、住宿等功能的综合服务楼,营造舒适的祭祀治丧环境,计划12月底投入使用。四是建设骨灰安葬设施。投入资金600余万元,新建骨灰存放楼、城市公益性公墓,为亡故人员骨灰安葬提供便捷服务。五是推进乡镇殡仪服务设施。投资300万元,在码头镇九朵芙蓉陵园,建设全市首个乡级综合殡仪服务设施,有序推进重点乡镇殡仪集中办理,规范集镇丧事行为。

---规范丧事行为。全面取消“二次棺葬”。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将取消“二次棺葬”工作纳入公职人员“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内容,采取分阶段分对象逐步取消“二次棺葬”方式,从3月1日起,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取消“二次棺葬”,从5月1日起,全市全面取消“二次棺葬”。规范丧事办理时间。弘扬社会公德,倡导丧事从简,把丧事活动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治丧时间原则上3天,一律不得超过5天,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切实减轻群众丧事负担。规范城区治丧活动。从5月1日起,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丧事活动一律进入市殡仪馆办理,截止11月底,城区亡故人员共106例丧事活动全部在市殡仪馆办理;禁止在城区和乡镇临街主干道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进行治丧活动,全面杜绝了丧事活动扰民现象。规范城乡丧事行为。坚持城乡一体原则,加大对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城区和集镇游丧闹丧、燃放鞭炮、焚烧祭祀用品、抛撒纸钱、吹乐敲锣等丧事陋习行为,文明治丧、节俭办丧的新风基本形成。

---杜绝丧葬陋习。整治丧葬用品市场。民政、市监、城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整治工作组,组织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制作销售棺木、超标墓碑、“棺材笼”等商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实行销账制度,从源头对非法用品进行打击,有效遏制殡葬领域违规行为。整治了6家生产大碑石生产厂家,共关停制造、销售棺木店铺25家、大墓碑石材店铺65家。整治丧葬从业人员。严格禁止在丧葬活动中聘请法师、道士、风水师、哭丧、歌舞乐队、电子炮等有偿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市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分片区召开了全市道教从业人员座谈会,要求道教界从业人员围绕全面取消“二次棺葬”和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主题,严格做到简化丧葬法事程序,杜绝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整治散埋乱葬现象。采取“能遮则遮、能改则改”的方法,切实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三沿四区”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整治,全市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买树木近2万株,遮挡可视坟墓3000余座,“三沿四区”可视范围内再无新增坟墓。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开展殡葬领域、“家族式”“住宅式”墓地、宗教殡葬服务领域等突出问题整治,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查处并按要求整改1处宗教场所面向社会开放骨灰存放设施。

三、坚持融合创新,养老服务实现新提升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补充,实施互助养老、就近养老、居家养老、机构转型养老和市场养老等模式,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和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持续向好。今年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农业农村》栏目组先后两次作了先进典型专题报道。

---强化服务设施建设。养老平台日趋完善。全市已建成养老服务平台127个(养老机构2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106个),设置养老床位1836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9个,养老床位1380张,民办养老机构2个,养老床位232张;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104个,城市居家社区养老平台2个,养老床位224张。重点项目加速推进。聚焦主题教育期间整改任务,全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49名全市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和52个具备助餐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高质量超额完成整改任务完成。加快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结合正在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将市社会福利院纳入新建范畴,项目设计方案正待市规委会审定,预计明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

---实施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居家社区养老。聚焦主题教育期间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问题,结合闲置的学校、村部、文化站和卫生所等公共设施,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题教育期间,已建成52个具有助餐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市30%的行政村,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了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方面服务,深得社会公众好评。推进机构养老。满足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在全市19家公办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市社会福利院承接全市49名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集中照护率达100%。依托敬老院设施和人力等资源,在码头、范镇、横港、南义、桂林五所敬老院开展了养老转型服务试点,通过整合资源、扩建增容等方式,新增代养床位144张,接收代养社会老人213人。推进医养结合。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联合市人民医院建设湓城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引进中医院创办医养结合服务部、6214江州颐养中心开设养老服务床位,均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养老与就医、保健多重需求,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了康养服务。推进社会力量养老。引导民办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如武蛟上湖福寿居养老中心,以市场化方式运作,集养老、照护、康复于一体的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市社会福利院委托社会组织运营,有效解决了公办养老机构编制少、人员缺等运行难题,激发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市场活力。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成立由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通、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坚持对养老机构设施新建或改造予以政策倾斜,安排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运转工作经费,并列入市财政预算,有效破解了公办养老发展难题。三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城乡特困和高龄失能老年人供养或服务制度,采取电话预约、健康档案、上门服务、探视巡访等形式,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了温馨便捷的服务。

四、坚持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实现新作为

---福利事业蒸蒸日上。福彩发行稳中向好。以扩大市场份额为目标,以阵地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福彩发行工作,建设销售站点41个,完成销售额1758万元(其中:即开票54万元,电脑票1064万元,中福在线640万元),市场份额占54.8%,销量和市场份额位居各县(区)前列。慈善事业发展强劲。洪一等乡镇慈善会、蓝天爱心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深圳泽之润慈善基金会继续资助我市256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20余万元;组织洪一、肇陈两所学校申报省级慈善公益课堂试点学校。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登记管理。严格审批管理,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3个,清理注销社会组织78个,全市现有社会组织157个;按时对全市55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参检率和合格率均为100%;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将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录入九江信用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强化党的建设。巩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两个覆盖成果,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与党建工作“三同步”,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社会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主题教育学习。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高位推进社会组织主题教育和意识形态建设,将社会组织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全市党建工作管理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推进,指导督促全市19个业务主管单位和146个社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全市社会组织主题教育活动有声有色,确保了党的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

---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基层治理规范有序。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开展村居“两委”干部补选工作,选择桂林街道潘家堡社区创建社区综合服务站,选择南义镇前进村创建全省“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点,不断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地名普查快速推进。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修缮,安排资金10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正在稳步实施,预计明年6底全面完成;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大词典·瑞昌卷》编纂和跨界人文地理实体核实调查工作。区划边界平安和谐。完成县界柴(桑)瑞(昌)线勘定、边界协议书签订、边界线地形图标绘和协议书附图标绘等工作,开展县界瑞(昌)武(宁)线联检;做好省界瑞(昌)阳(新)段、瑞(昌)武(穴)段联检,签订平安创建协议,边界态势保持平稳。

---社会服务规范高效。强化婚姻收养服务。无缝对接“赣服通”网络管理,婚姻登记实行预约登记、错时延时服务,为登记对象提供免费复印等人性化便民服务,共办理结婚登记3068对、离婚登记1695对,补发婚姻证件1863对,合格率均为100%。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依规办理12例无户口人员登记,努力降低非法收养存量。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了基层“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保护专干”队伍;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将困境儿童纳入关爱保护范围,建立了未年成人关爱保护基金,按照“六有”标准推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以城乡学校为基地,开辟了农村留守儿童“第二课堂”,全市7191名留守儿童和232名困境儿童得到了有效监护。强化流浪救助管理。认真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4人次。

五、坚持从严从实,党风廉政实现新常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视整改任务,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建+帮扶困难群众党建项目,19名党员结对帮扶24户困难家庭,开展党员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党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条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认真开展“八项规定”等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专题知识,聚焦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组织业务领域全面细致排查。落实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切实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发展。

2020年,我们将以党的精神为指引,按照省、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努力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加大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力度,强化城镇扶贫工作成效,在托底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全力完成兜底保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聚焦特殊群体。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努力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不断筑牢基本民生保障防线,积极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三是聚焦群众关切。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更好地共享社会进步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