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我县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入落实“六个精准”和“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开展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春季整改”、“夏季提升”、“秋冬巩固”攻势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巩固提升工程”,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举全县之力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2019年,全县贫困户脱贫665户2169人,贫困发生率由2018年底的0.72%下降至目前的0.06%,剩余4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退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

1.注重高位推动,履行主体责任。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根本遵循,将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始终保持对脱贫攻坚工作高位推动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安排5名县四套班子领导主抓脱贫攻坚工作,由县四套班子县领导挂点乡镇分别担任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团的正副团长;同时,全县156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居)均安排了“第一责任人”,构建了县乡村一体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落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至少5天深入扶贫工作一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了遍访贫困村,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村(居)党组织书记做到了遍访辖区内所有贫困户。

2.坚持尽锐出战,凝聚攻坚合力。坚持“摘帽不摘帮扶”,按照每个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3名以上、其他村至少2名常驻工作队员的原则,继续实行“8531”结对帮扶模式,确保了单位挂村、干部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和156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社区)扶贫工作队全覆盖;严格执行“扶贫工作日”制度,所有帮扶干部按照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落实驻村工作队管理、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驻村工作队员无故脱岗、请假逾期未归等现象下发了5份通报函,严明了工作纪律。

3.把好识别关口,确保对象精准。按照精准识别“七步法”工作要求,动态开展大数据比对,严格审查“七清四严”对象,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户,及时做到“应退尽退”。开展精准识别大普查,全面过筛“6+3”类重点人群和“边缘户”,对拟新增对象,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逐一入户核查,确保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贫困人口精准纳入。

(二)聚焦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精准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

1.围绕“一达标”,帮助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长短结合抓产业扶贫。全面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在出台政策积极推进脐橙主导产业复产工作的同时,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大力发展紫山药、红蜜薯、百香果等短平快产业,并优化了产业直补政策,截止至11月29日,全县农业产业一、二、三季度累计申报12029户2382.5595万元,已发放12029户2382.5595万元。大力推进金融扶贫,按照符合条件的“需贷尽贷”原则发放产业扶贫小额贷款1167户4692万元,完成产业扶贫贷款贴息967万元。二是创新模式抓电商扶贫。发展适合网销的订单式电商扶贫产品,全县种植红蜜薯7563亩、紫山药近1万亩、猕猴桃1.1万亩、百香果3000亩。积极实施消费扶贫,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订单+农户”五个加优选模式,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原材料采购直供基地,链接贫困户1200余户,目前已向贫困户、合作社定向采购共计2500余万元农产品。三是因人施策抓就业扶贫。搭建“六大就业平台”,实施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扶持能人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扶贫车间岗位补贴、园区企业就业岗位补贴等政策,全县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37人(含省内新增3501人);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552人,补贴607.77万(其中,园区企业吸纳861人,补贴185.70万元;交通补贴8552人,补贴422.07万元);创建就业扶贫车间128个,引导贫困劳动力就业907人,拨付补贴486.97万元;全县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630人;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095人。

2.围绕“两不愁”,确保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无忧。一是切实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强化对全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小型水厂日常运行管理,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水厂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开展了农户饮水安全“回头看”大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全县农户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二是强化兜底保障扶贫。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清理关系户、人情保,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县累计取消低保对象5563人,目前全县兜底保障9471人。

3.围绕“三保障”,提升贫困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一是实施教育扶贫确保“学有所教”。建立“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度,杜绝贫困群众学龄少年儿童因贫辍学现象发生;同时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全县累计发放教育资助43736人次3038.596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补助941人次275.55万元。二是实施健康扶贫确保“病有所医”。全面落实“四道医疗保障线”,推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实行贫困户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卡通”即时结算等“一条龙”服务,全年“四道医疗保障线”补偿8572.66万元,占总医疗费用9522.35万元的90.03%;对完成建设的126所产权公有村卫生室调整用途11所,安排坐诊(巡诊)的有115所。三是实施安居扶贫确保“住有所居”。进一步完善了安居扶贫政策,对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有房屋进行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制作并张贴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标识牌9085张。制定了农村保障房闲置整改措施,成立了督导组,对全县农村安全住房及农村保障房闲置整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同时,开展了农村工匠培训,提高了农村建筑工匠专业技术水平。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巩固提升工作,扎实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政策落地,1144户4539人建档立卡贫困搬迁对象已基本实现了产业、就业全覆盖,其中发展产业762户1362人,实现就业798户2037人。同时,强化教育、医疗、金融、兜底等政策保障,已享受教育扶贫783人、健康扶贫4539人、金融扶贫132人、低保或五保1265人。加强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两园安置点以及孔田中心镇安置点均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聘请了专业的物业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人、物业管理人员5人、保安5人、保洁员11人。

4.围绕环境提升,推动村庄面貌不断焕发新颜。一是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扶贫。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数为430个,资金总投入为2.4547亿元(其中投入整村推进项目资金1123.86万元)。目前,377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356个;44个光伏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7个黑木耳基地基础设施项目、2个产业贷款贴息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中。二是继续实施基础设施扶贫。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计划实施进村主干道改造77.2公里/41个,目前已完工70公里/37个,在建7.2公里/4个,预计今年12月底可全部完工;已完工危桥改造9座,在建11座;打造完成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52.4公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方面,新建10kV线路33.241km,新建配变台区27台/643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113.45km,完成立杆1029基,架线120.89公里。通信设施方面,截至10月底,共投入资金1786万,完成新建4G基站132个(预计到2019年底,将投入资金1906万,新建4G基站142个),鹤子镇棉地村、镇岗乡樟溪村等深度贫困村均完成光纤宽带安装,贫困村光纤宽带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配齐配强乡村保洁队伍,进一步完善“户入桶、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四级运行机制,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全力整治农户家庭环境卫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和“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开展“小手拉大手”“清洁家庭”评比等活动,实现“五净一规范”户户达标。

5.围绕问题整改,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巡视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认领反馈的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坚决扛起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常委和其他县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履行好整改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共性问题39个已完成整改37个,2个正在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21个,1个正在整改;省委巡视反馈共性问题28个已全面完成整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即“夏季提升”整改攻势)反馈73个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整合为69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66个,剩余3个正在整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8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1个正在整改;《退出贫困县专项评估检查报告摘要》反馈5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县本级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1个正在整改。

(三)压实干部责任,突出群众主体,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效

1.加大精神扶贫力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创新“1+3”精神扶贫新模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这一平台,大力实施乡风文明、法治扶贫、“赣南新妇女”运动“三大行动”),扎实推进精神扶贫工作。一是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县已启动运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及孝老食堂18个,试点建设行业部门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点3个,建设“学习强国”线下学习平台18个,组建县级行业系统专业志愿服务队25支和乡村志愿服务队36支,共975人,开展“幸福生活感谢党”文艺巡演、“屋场夜话”、“普法宣传”、“乡村义诊”“童谣汇演”等文明实践活动330余场。二是创新方式,以文化人。依托赣南采茶文化,编排了以脱贫攻坚、移风易俗、扫黑除恶为主题的《精准扶贫到我家》、《走,接妈去》等剧目。全县先后开展了脱贫致富典型、脱贫技能培训、“话脱贫颂党恩”等宣讲巡演180余场,印发《家风流韵》、《脱贫故事汇》等励志书籍4200余册,印发了乡风文明《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40000余份,巡回放映乡风文明微电影《彩礼》230余场。三是多措并举,倡树乡风文明新风尚。扎实开展了“五大”创建活动,以全省第五名的好成绩成为了全省第十五届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个村(单位)保留了“市第九届文明村镇(单位)”称号。鹤子镇棉地村成功创评省级村史馆。深入推进“好人”、“五好家庭”评选常态化机制。对2018年已评选出的100户“清洁家庭”“好家风家庭”“最美家庭”“好儿媳家庭”“五好家庭”等5类文明家庭进行了全县表彰,全县评为省“最美家庭”3户,市级“最美家庭”4户,选树“好人”180余人,其中肖邦伟被评为“好人”,赖传林、梅桂声、李桂香、唐永灿等5人被评为“好人”。全县传承良好家风、弘扬社会文明风气,好人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2.深化干部作风建设,锻造过硬脱贫队伍。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连心连情促脱贫”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机关帮扶干部在结对帮扶贫困户、困难群众家中同吃同住同劳动2天以上,协助引导贫困户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排查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协助解决1个以上问题,每位帮扶干部购买贫困户的扶贫产品价值50元以上,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增强帮扶工作实效,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专项审计,从严从重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019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5起4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起15人。

3.严格督查考核问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一是领导明查暗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精准扶贫工作分管县领导及县纪委书记,采取不打招呼、一插到底的形式,深入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明查暗访。二是实行“三线督查”。持续发挥三支脱贫攻坚暗访督查队伍作用,有侧重、分区域、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实行跟踪问效。2019年共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及明查暗访9次,下发暗访督查通报9期。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坚决执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剩余94户231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改善,村风民风更加文明和谐,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扶贫开发合力攻坚机制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乡村振兴取得重要成效;全力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确保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

(二)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1.抓好问题整改。执行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梳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省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逐村逐户逐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县乡村三级力量对所有贫困户、贫困村进行一次大排查,重点排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贫困村水、电、路、通讯、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全面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3.扎实推进“十大巩固提升工程”

(1)扎实推进产业扶贫。进一步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坚持长短结合,重点发展脐橙、蔬菜、百香果、猕猴桃、鹰嘴桃、红蜜薯、林下经济、水产、畜禽等短平快产业,高标准规划发展脐橙复产等持续长久收益产业,引导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等新型产业项目。持续扶持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直补奖补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计划,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有1-2项持续增收产业项目。继续大力推进电商扶贫,靶向发力,强化产销对接,提升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有条件的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产业基地或1个农业扶贫合作社,继续整治空壳空转合作社。强化指导服务,推进农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村“一对一”结对帮扶,实现74个贫困村(含7个深度贫困村)农业技术员全覆盖;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教育培训,整合全县各类农业技术人才资源,点对点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培训全覆盖。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做好户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工作,切实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

(2)扎实推进就业扶贫。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贫困人口职业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防止年龄偏大或丧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参加培训等不合理想象发生。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对难以正常经营、带贫成效不明显、环境污染大的扶贫车间,及时关停或改变用途,严防资源浪费。科学设置和管理公益性岗位或扶贫专岗,做到人岗相适,防止扶贫专岗安排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现象发现,严格管理从业人员,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作用。

(3)扎实推进教育扶贫。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严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异地就学资助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教育扶贫校长负责制和乡(镇)属地责任“双重负责制”,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全面落实“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全覆盖政策。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4)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综合利用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的作用,继续实行贫困户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卡通”即时结算等“一条龙”服务,严格将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控制在90%的适度要求。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推进由现行的“四道医疗保障线”向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衔接过渡。及时帮扶贫困慢性病患者申报特殊慢性病鉴定,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慢性病患者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应享尽享”。探索设立医疗扶贫救助基金,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开展“控油限盐”健康行动,提升全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健康素养。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实行免费新婚夫妇地中海贫血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提高新生人口素质。

(5)扎实推进安居扶贫。持续关注今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房屋受损情况,督促乡镇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指导好乡(镇)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房质量安全问题。做到督导力度不减,采取不定期、随机查看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情况进行督导。持续抓好农村保障房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筛查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对新出现疑似危房、改造后质量不达标、新建住房后未拆除旧房等问题督促乡镇做好整改,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抓好抓实建档立卡贫困搬迁对象后续扶持工作,抓好搬迁户园区就业产业扶贫,进一步规范安置点社区管理和做好搬迁群众服务工作,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6)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强化动态管理,坚持低保每年开展两次动态排查,聘请第三方购买服务专业人士对入户调查、核对产业收入、固定资产等进行认定,对不符合低保政策人员全部清退,对符合条件程序纳入,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渠道,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强化与公安、银行、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模式。完善“三留守”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服务体系,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

(7)扎实推进基础设施扶贫。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南片半天小循环,中北片一天大循环”的思路,在优化提升南片现有美丽生态文明示范路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中北片“四好农村路”美丽生态文明示范路网络,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点;全面完成库内危桥改造;优先规划建设旅游路、产业路和资源路,支持我县脐橙产业复兴;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增加养护资金投入,逐步推行市场化养护;实施乡镇客运站场标准化建设,建成二级综合客运站,力争18个乡镇都建设客运站。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全力解决农户饮水安全,对有安装自来水需求的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原则上由县水利局提供管材,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水厂负责施工安装,接通自来水,提升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加快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尽快建设一批骨干性供水工程,尽早实行城乡供水同网同价。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普及信息服务,实施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加强与市级运营商沟通对接,争取加大对我县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入,项目向偏远村组倾斜,实现偏远村组移动网络及通讯信号全覆盖。

(8)扎实推进金融扶贫。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摸排工作,脱贫攻坚期内要持续满足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脱贫户贷款需求,做到应贷尽贷。二是严格规范贷款用途。加大对新增贷款户贷前审查力度,严格界定贷款用途,确保贷款用途使用精准。对已发生的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督促贫困户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确保用于发展生产;仍不调整到位的提前收回贷款。三是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整合银行和乡村及帮扶干部力量做好贷后管理工作,针对贷款到期不同情况采取展期或续贷或转贷、司法手段、启用风险补偿等方式处理,不搞“一刀切”。启动风险补偿的,持续开展贷款本息追偿工作。

(9)扎实推进生态扶贫。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开展水土资源保护,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生态公益岗位,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选择一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其提供生态护林员、护河员等岗位。

(10)扎实推进精神扶贫。将扶贫、扶志、扶智、扶勤、扶德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督导乡镇创造条件参与“文明村镇”、“省级村史馆”、“星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组织”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清洁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行“三讲一评”颂党恩,持续开展“赣南新妇女”运动,继续开展以“百善孝为先”“传承孝道好家风”“幸福生活感谢党”等为内容的巡讲巡演活动,引导广大妇女、扶贫户及家庭成员知恩、感恩。继续常态化抓好乡风文明行动工作,协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广泛深入宣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行动工作。继续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阵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边好人榜等内容,开展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建好管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我的扶贫脱贫故事”宣讲、“机关干部下基层,连心连情促脱贫”等系列文明实践活动。

4.强化动态管理。依托国办扶贫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致贫返贫预警机制,将全县农业农村人口纳入预警系统管理,动态、分类监测脱贫户与非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贫困户致贫和脱贫户返贫。强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工作职能,及时准确更新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信息,提高数据质量。

5.狠抓结对帮扶。抓实结对帮扶工作,做到“四不减”。一是县领导包乡力量不减。继续推行县领导联乡(镇)挂村(居),每一名县领导联系1个乡(镇),挂点1个相对薄弱村。二是帮扶单位不减。继续推行每个村(居)单位结对帮扶全覆盖,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三是驻村力量不减。继续执行村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帮扶单位派驻工作队制度,确保每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居)均有驻村工作队,强化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工作队驻村帮扶作用。四是帮扶干部不减。继续执行“8531”结对帮扶模式,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确保帮扶工作得到落实。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治理扶贫领域“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立行立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同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开展“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扎实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健全“社会扶贫网”爱心帮扶平台。

6.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和监管力度。继续加强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持续保障扶贫资金投入需要,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进一步优化县、乡两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库。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政策措施,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发挥行业主管单位的作用,对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需求、带贫机制等进行管理和规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7.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村倾斜,在工作思路、政策支持、工作力量、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8.强化督查考核。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扶贫、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派的监督作用。坚持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成果应用,对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规追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