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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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工作计划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0年12月27日,区上顿渡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53天,优良率为97.51%,PM2.5浓度均值为22.7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年度考核标准。每月组织对上顿渡火焰山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2020年12全年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每季度组织对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四个季度1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二)疫情防控成效明显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同时也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确保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了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环境监管,每天安排人员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全区乡镇(千吨万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执法巡查抽查,对上顿渡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一日一报”制度,保障了疫情期间全区人民群众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二是积极参与全区联防联控,确保人员履职到位,抽调24名干部职工,分成三个组组成疫情防控阻击队,参加了六水桥街办、青云街办、上顿渡等9个社区联防联控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联防联控任务,受到了社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复工复产企业要始终把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求各企业在非常时期更加注重环保工作,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各类危险废物,避免突发环境安全事故。

四是全力抓好疫情期间区委党校、城市便捷酒店二个疫情临时隔离点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

第一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在淘汰18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的基础上,加强在用锅炉烟气排放的监管,对在用燃煤锅炉和其他重点废气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17套,确保达标排放。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渣土运输整治,督促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对执法检查督查到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摊点,督促城区210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面依法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

第二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现有的1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区树立标识、警示牌,实行水源地水质定期检测公开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清河行动”,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完成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整改扫尾工作。持续开展废水重点单位排污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完成废水在线监测设施33套,监督各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全区214座小(2)型以上水库已全部退出水库养殖承包,实行人放天养,有效改善水库水质。严格控制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全区共关闭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46家,66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100%。

第三有序开展“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疑似地块管理,将3个关闭企业用地纳入疑似污染地块,责令1个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场地调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使用、运销、贮存企业开展环境全面排查,对记录在册的33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7月以来,发现并处置涉危险废物问题企业5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家,下达行政处罚1家。全面完成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农药化肥废弃包装收集试点工作已全面推开,收集各类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9吨。

(四)环保基础设施稳步实施

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9月完成运行竣工验收,处理能力达3万吨/天,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投资4.74亿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约13公里、雨水管渠约11.5公里,完成投资约2.2亿元。已完成三个水站和六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15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五)突出环保问题整改推进有序

我区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建立了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细化完善牵头抓总和一点一策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整治时限,实行拉条挂账。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将专项整治工作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所有环境问题做到应排尽排,全面纳入动态管理清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以及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确定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抓好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防控环境风险隐患等整治工作重点。注重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类型情况采取有效举措,坚决防止整改“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扎实推进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坚持压实责任,对照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交办信访件,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并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具体抓总,区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强力推进各类问题整改。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基本民生,以整改成效促进生态环保工作。三坚持督查问效。将各类环保问题整改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同时区整改领导小组也不定期督查责任单位对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区环委会多次在全区范围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现场亲自督导问题整改。

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2个问题,已完成2个;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4个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6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3个问题,已完成2个;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3个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3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13个问题,已完成11个,2个达到序时进度;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10个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28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22个问题,11个已完成,11个达到序时进度。

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134件信访件,区上报已解决132件,完成率98.5%。

(六)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

(1)加大对抚北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集中排查整治

一是于2019年3月,制定了关于开展抚北工业园区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二个月时间对园区内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重点排污企业,特别是化工、造纸、印染、电镀、铜冶炼等行业企业及大亚木业()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查。在排查中,对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产整治通知书。如对市萨弗隆有限公司因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被责令停产治理一个月;飞达再生革有限公司因雨污管网不清、走向不明被停产整治7天。

二是针对园区雨水总排放口水质异常现象,我局会同园区管委会从2019年9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对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单,已下发督办单23件,已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3家,行政罚款31万元。

三是加大对抚北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集中排查整治。2020年11月9日开始,分两个组,每组由局领导带队,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对抚北工业区、才都工业区及抚北镇境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预防、控制因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等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通过集中排查,及时发现环境隐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确保园区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好转。目前,排查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2)建立环保夜查制度

针对园区一些企业利用晚上采取偷排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从2020年9月份开始,从主要领导开始,每月安排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夜查,并从12月份开始,提高夜查频次,基本做到每周2次,将夜查工作进入常态化。夜查组通过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涉水涉气企业生产,治污处理设施运行,企业环境管理环节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通过不定时,不定期,不间断的高压环保执法手段,对园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性打击,实现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零容忍”,促使企业做到全天候、全过程守法生产和排污,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3)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了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二是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有步骤、按计划进行;三是压实责任,开展集中攻坚,确保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我区2个问题按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4)坚持执法从严。2020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排查企业350多家次,责令停产治理企业15家,限期治理企业57家次,关停企业8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2件,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153.6万元。

(七)坚持以环境信访为抓手

进一步拓展环境信访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与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责任,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妥善处理各项环保投诉问题。有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问题,2020年共收到和接待群众反映各类环境信访问题的信访件148件,调处148件,处理办结率100%,较好地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八)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加大环境宣传力度

2020年我局加强了对环境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环保法律法规的传播力度精准度。一是于6月12日联合抚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召开了园区企业环境保护警示会;二是创新“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与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了首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传唱“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环保意识进校园”活动,举办了“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与江南都市报签订了宣传协议,开拓了宣传版面,积极向省、市环保部门投稿,已被生态环境部采用1篇,省生态环境厅采用稿件3篇,市生态环境局采用稿件6篇,被工作简讯采用稿件28篇。

(九)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党建工作当做一项突出工作来抓。一是扎实开展围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调查研究、征询意见、查摆剖析问题、专题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效果。二是坚持“”制度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加强了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积极营造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氛围。三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通过抓党建、促工作,我局在脱贫攻坚、创国卫、房屋拆迁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推动了全局工作上水平。

(十)、坚持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

面对环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状况,必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这是全面完成全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的关键和保障。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2020年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办法》等,用制度管人管事。为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局成立了作风建设督查组,每天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督查,一经发现,坚决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2020年共约谈干部职工4人,经济处罚2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推动了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为了压紧压实干部职工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工作目标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局对执法分局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分工,将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个乡镇和园区企业,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使每个干部职工人员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同时我们还细化全年工作目标方案,排定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促进全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我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目前我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不够。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较慢,产业结构还不合理,产业层次不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低碳交通业、低碳建筑业、特色林业绿色旅游业、节能环保产业等发展不够,需要大力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二)环保问题整改还不够。对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虽能按时序进度整改,但能够提前完成整改的不多,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涉及本地的个性问题整改抓得紧,共性问题整改的还不够,持观望态度,推动共性问题解决力度还不够。具有明确时间节点的问题整改抓得紧,长期坚持和持续改善类问题整改的动力不足,整改中自我目标不够清晰,整改效果有待提高。工程性措施整改进度较为滞后,因财政压力大,可用财力吃紧,整改治理项目的投资保障能力不够,城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管网整改工作进展不快。

(三)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在项目建设中,部分企业重建设开发轻环境保护,运行过程中中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重经济利益轻社会责任,少数企业甚至偷排逃避监管。

(四)生态修复治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生态保护历史欠账较多,任务相当繁重。生态治理工作还存在管理职责分割,产业发展协同机制不够的问题。存在生态治理修复目标重数量轻质量。生态系统管理长期以来以问题为导向,以维持和提高生态系统数量和面积为目标,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关注不够。生态修复资金不足。由于地理区位的自然禀赋,我区位于抚河下游,处于全市各县区的最末端,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未列入国家、省有关生态治理和生态建设的试点,争取的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不足,与其他县区相比生态补偿及流域补偿资金明显不足,基本没有生态补偿资金,只能依赖本地财政资金,要彻底解决生态欠账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保护和修复任务,资金缺口很大。

(五)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困难大,农业畜禽养殖分布散、规模小、数量多,养殖废水收集处理难度大,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发展模式有待进一步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低,农村污水治理模式选择困难,投入资金不足,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保障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发挥不够。我区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5套,因起步晚、实施难度大、资金困难等原因,区农村处理设施数量、污水收集处理规模、受益人口在全市都属于相对落后位置。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老城区过去管道基础未按规范施工,导致管道沉降错位,出现渗漏现象;老城区原有规划科学性不高,地质条件差,雨污分流改造及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十分困难,未做到污水收集全覆盖。抚北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设施陈旧、不够完善,污水主管虽已建成,管网维护不够到位;工业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工程进展仍需进一步加快。

(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大。空气质量部分指标改善不够明显,还存在不稳定因素。2020年前11个月,空气质量虽然达到二级标准,但臭氧出现时有超标现象,农村秸秆露天焚烧屡禁不止,部分乡镇、村组巡查不到位,影响了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效果。燃煤锅炉淘汰整治难度大。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虽已按期淘汰关闭,但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仍很艰巨。餐饮油烟治理设施使用不规范,在营业规模餐饮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净化设施使用不规范,定期清洗不够,使用效果不佳。建筑扬尘治理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扬尘治理体系不健全,防治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布局不合理,施工方为抢工期,未按规定施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接受处罚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情况。

(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畜禽养殖粪污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率不高,奖励机制还未形成,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置能力不足,辖区内缺乏针对小微危废产生单位的转运、处置单位,造成危废处置不及时。区33家涉危废企业中大部分为年产危废1吨以下的小微企业,日常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少、种类杂且分散,转移处理费用又较高,造成危废处置不及时,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三、2021年工作计划

全面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2021年是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在巩固“十三五”环境保护成效的基础上,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应用,发挥生态环境倒逼、领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重点企业绿色化改造,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改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抓好抚北工业园区环境治理,以零容忍的方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关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土壤安全利用、危险废物强化监督利用处置为重点,持续实施土壤污染修复防治计划。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紧盯核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三)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以垂直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四)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要求,建立公安、环保、国土、城管、林业、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联动工作机制。特别对有重大隐患和“散乱污”的企业要加强排查处理力度,严格把好污染防关。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大生态环保格局。

(五)加强领导,加快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快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作风和纪律保证。

2021年,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目标,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巩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持续奋斗,持续攻坚,认真完成2021年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开好头,起好步,为全面实现高质量跨越性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