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以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全面增强活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总体目标,着力打造规范完善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助推加速美丽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统筹推进,破立并举,先行先试,加强政策创新体系建设,破除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办事一次成”向“办事不用跑”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方位加强市场行为管控,不断优化市场监管效能,促进市场全要素合理配置;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提升社会诚信水平;从立法、执法、守法环节入手,加大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维护秩序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规范完善的政策环境
1.完善政策制定机制。强化思想解放和理念创新,对标对表先进,勇于打破瓶颈制约,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切实在打造市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上用真招见实效。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快建立政府涉企政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激发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常态化政企互动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认识问题界定问题、找出差距的基础上,确定决策目标和标准,做好方案设计,经济分析和风险评估,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创新政策体系。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实行计划管理,精简审批事项,削减审批要件,调整审批时序,规范项目管理。全面深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批环节、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享受与政府投资项目同等待遇。完善招标投标机制,全力推动县级工程建设、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及排污权四大类交易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紧紧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的工作目标,积极构建覆盖县级公共资源中心一体化交易平台。加强国资国企改革,研究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国有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五位一体”发展模式,打通自然资源变资产变资本“最后一公里”。提升环境和国土空间利用效率,落实绿色GDP核算工作,通过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摸清“环境家底”,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全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推进政策落地实施。深入落实县政府制定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盘活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推进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机制,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联工作制度,大力开展“万企转型”行动和“走千企、帮万家”活动,继续完善驻企政府工作服务站制度,建立实施“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现“政府工作服务代表”县属骨干企业全覆盖,打造各部门协调联动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县有关部门)
(二)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4.提升网络服务效能。完善提升“智慧政务”和“满意”平台功能,启动实施“办事网上行”、“4611”工程,确保4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网上审批,60%以上高频事项实现“全天自助”网上申报,100%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动动手指”网上办理,100%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实现“无纸化”网上评标。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一网展示、竞争择优、规范管理,全力打造“数字政府”、创造“效率”。开启中午“不间断”、周末“不打烊”工作模式,实现延时服务常态化。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加强政务服务监管,建立电子监督系统,实行“好差评”制度,对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建立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编办;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5.加快企业开办速度。精简企业开办环节,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税务事项全流程在线一体化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原用工备案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企业网上办理设立登记时可一步办结。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推广使用电子印章,扩大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
6.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具体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削减审批要件,规范投资概算、预算及变更审查,优化农民工工资及保证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不断破除审批效能提升的瓶颈制约,确保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天。简化土地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县级组卷时间压缩至2个月以内,市级审查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省级审查时间压缩至9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7.提高电力服务能力。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电力服务能力。推行“网上国网”App在线申报,实现客户线上办电。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压减客户获得电力时间。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实现小微企业办电“一次都不跑,小微企业办电全程不超过15天,小微企业外部接电工程零投资。优化电力用户销售电价信息政策,做好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提升电费透明度。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2020年上网电价暂不上浮,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保持现行环保电价政策不变。(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电力公司)
8.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建立健全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便捷受理。将供水、燃气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将用户参与环节减少为“用户申请、现场踏勘、装表接通”3个环节,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容缺受理”以及前置咨询服务等改革,从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对于无外线工程的用户,立即安排装表开通。督促燃气、供水企业大力压减报装安装费用,减轻用户负担。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适时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逐步放开非居民清洁供热价格。(牵头单位:住建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9.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服务,推行“互联网+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3天以内,企业买卖房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至1天。依托市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推进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推广不动产登记信息“即时自助”查询新模式,增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领域信息透明度,实现不动产自然状况、限制处分信息及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情况等内容公开查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税务局)
10.优化纳税服务。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不低于涉税事项的90%。依托市统一建立的电子税务局,积级推行“财税一体化”,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自动转换,即时申报、“一键报税”。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实现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将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30小时内。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范围。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误收多缴、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一般退抵税服务。(牵头单位: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11.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整治不合理收费行为。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进一步精简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和单证数量,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实现网上申报、自助打印加快时效性商品通关速度,优化鲜活易腐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快速验放。整体通关时间相比2017年压缩60%以上。(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12.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13.提高工程招标投标便利度。实行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推进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建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定期清理机制,排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不再备案,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应通过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并同步推送至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开展打击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畅通全县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置效率,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三)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4.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以国有投资项目为突破口,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即时在线监管,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名义费率,落实国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率征收体制改革,实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落实国家社会保险保险费减免缓缴政策,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税务局、行政审批局)
15.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担保、违规吸储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行为,落实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健全完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优化办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将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贷款额度上限由500万元提至1000万元,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优化企业上市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增加上市企业数量,持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
16.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监管。加强土地保障供给,对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用地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市政府下达县级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予以优先保障。除房地产业外的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探索补充耕地指标区域平衡,统筹协调补充耕地指标充足地区和缺乏地区调余补缺。深入推进“1+4+10”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京津冀前列。整治水环境,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三年百项重点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实施减煤、治企、控车、抑尘、增绿五大攻坚;深入开展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努力完成市政府交给的造林任务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任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治理,实现全面排查摸底,依法依规整治,健全科学规范长效机制。(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17.全力搭建市场创新平台,推进双创示范基地高质量建设,完善“双创”服务体系,提升创新创业支撑能力,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6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4家。大力推进高端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引进各行业高端人才80人,实施省级以上创新项目5个以上。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200家,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排名进入全市中等行列。大力实施科技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更大力度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建立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
18.打造诚信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对外合作、遗留问题处理等政府履约践诺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建立招商引资政府公开承诺和奖惩机制,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的承诺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对网上平台举报的失信线索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积极推进聘用第三方对县乡(镇)政府诚信进行评价评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人行、县有关部门)
19.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政府采购、对外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拖欠企业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及街道和乡镇等9个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人行、县有关部门)
20.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行企业、个人信用分类分档管理,完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守信(红)、失信(黑)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完善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和自动惩戒机制,健全跟踪、监测、统计、反馈、评估和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嵌入政务服务、部门监管系统和业务流程,做到“即时核查、自动反馈”,联合奖惩措施全覆盖,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罚”。(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社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维护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
21.坚持“立改废释”四措并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法治与时俱进理念,对不合时宜特别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羁绊,对群众利益造成桎梏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废止,坚持“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法规条例解释,推动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2.完善透明规范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推动落实、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公开、执法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3.依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探索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办理的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政府与法院相互协同的“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减免、企业注销、信用恢复、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提升合同执行质量。完善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机制,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以内;打造一体化智能诉讼服务平台,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在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点对点查控范围,力争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全覆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高专利授权资助政策含金量,大力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建立知识产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持续推动全县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际商标培育,完善激励机制,及时落实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法院;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4.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犯罪,对非法占用、处置、毁坏财产的,依法及时追缴发还、责令退赔。依法受理涉产权类的申请再审案件,畅通产权冤错案件纠错渠道。积极探索集团诉讼、快速审理及要素式审判,加快中小投资者权利实现进程。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依法确定举证责任分配。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工作推进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推进体系各项工作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共同组成工作专班,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举措,使牵头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路径、有举措、有保障。
(二)强化责任保障。各工作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分解任务按时完成。相关责任部门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台账管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动,确保衔接顺畅、信息共享,形成全县工作合力。
(三)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通过新媒体、移动终端、社交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多用企业和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表述,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开展针对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岗位、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公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学习培训,提升政策运用水平。
(四)强化评价考核。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内容。适时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构建多层级、多维度改革成效测评机制,通过动态监测、正向反馈,实现以评促改,良性互动。各牵头部门综合运用现场督导、督查督办、定期通报、明察暗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行表彰激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启动通报、约谈等机制,对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