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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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停车场建设、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学校应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建设要求,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七)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6月底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定期对辖区内的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