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评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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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评比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信安办字〔2020〕16号)和《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评比工作,明确评比标准,提高活动评比工作可操作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争先创优,广泛宣传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营造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范围及频次

(一)评比范围

1.各乡镇及管委会应急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评比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安全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评比范围:县安委会13个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评比频次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以每季度为一个评比周期,分别于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对上季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比内容及分值

(一)各乡镇及管委会应急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第一、四季度)和防汛抗旱(第二、三季度)3大类24小项评比内容,分值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和分值详见附件1。

(二)安全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共分为9项评比内容,分值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和分值详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县安委办负责每季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流动红旗”评比工作,由县安委办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评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打分,并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结果运用

(一)张榜公示。各乡(镇)、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以及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和排名将以公示栏的形式在县政中心内向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样板见附件3、4。

(二)网站公告。各乡(镇)、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以及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县应急管理局专栏网站和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三)评先评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评比结果将作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全年4个季度未获得黄旗且全年评比总分排名在前30%的单位或专委会优先推荐评选为本年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增加该单位或专委会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指标;全年4个季度有2个及以上季度获得黄旗且全年评比总分排名在后50%的单位和专委会取消本年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