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为了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结合全省深化“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突出以危险化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冶金用起重机械、港口码头用特种设备、“三无”电梯、气瓶充装站为整治重点,进一步摸清设备底数,全面排查隐患,厘清监管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特种设备科全体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科,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月底。
四、整治内容
(一)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召开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特种设备安全近期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督查督办,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开展部门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年初检查计划和双随机工作及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特种使用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隐患后处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纳入隐患治理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须立即停止使用,按照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开展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1.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将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列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查处结果;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通报给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隐患,要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继续规范和推进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冶金用起重机械方面。摸清本辖区内冶金起重机底数,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设备是否超范围使用,使用单位是否选型错误,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满足《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要求和设备是否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抄送当地工信部门。
3.港口码头用特种设备方面。摸清本辖区内港口码头底数和在用特种设备底数,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尤其要关注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大车轨道松动、偏移和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抄送当地交通部门。
4.“三无”电梯方面。巩固“电梯攻坚战”的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三无”电梯整治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仍未解决的“三无”电梯,要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的协调作用,报请当地政府,发挥乡镇、街道等作用,协调解决问题;要建立“三无”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开通“三无”电梯绿色通道。
5.气瓶充装站方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无证充装行为和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和报废气瓶的违法行为;整治气瓶充装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超期未检的问题;规范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行为和充装制度及充装记录的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抓好关键环节,紧扣打击重点,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要注重源头治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强化联合惩戒。
(二)加大宣传,强化设备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有关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探索“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设备监督。
(三)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检验检测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事故隐患查处力度,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使用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四)加强工作调度信息报送。切实做好特种设备集中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特种设备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0年2月20日前向市监部门及安委办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