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教育系统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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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教育系统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扎实开展“两创一建”工作,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基层党建质量,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拼搏奋进、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教育铁军”,进一步展现教育系统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政治担当和作为,为打造“国家公园•学自开化”品牌、助力“三区三园”建设、书写新时代开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

1.突出政治建设,做对党忠诚的模范。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基层党支部抓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深入开展学校基层党建研究工作,围绕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事关教育长远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党建课题,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2.强化宗旨意识,做为民服务的模范。树立为民情怀,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初心意识、公仆意识,竭诚服务社会、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落实党员教师教育培训制度,增强服务本领,积极适应新时展需求。深入开展“有礼园丁•情暖乡童”县域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认真履职尽责,做勇于担当的模范。坚持党建“三个用来”的理念,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管理体制创新。打造“党建+”育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学校改革发展融合。局机关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职责界限、抓好工作衔接、明晰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有效推动职责落地,营造担当干事的浓厚氛围。

4.坚持改进作风,做求真务实的模范。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效果导向,有效开展机关党员网格化管理和机关干部联系学校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针对教育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推进“大学调研大抓落实”常态化。学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三联”(联系班级、联系教师、联系学生)活动,提升师生满意度。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

5.严守纪律规矩,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扎实推进清廉学校(机关)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章党纪党史、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学校和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开展“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的“清廉教育”,形成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两创一建”工作将通过三年时间抓落实求实效,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完备规范,权利运行高效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学校和机关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力争在建党一百周年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学校。

1.部署落实。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两创一建”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领衔领办党建项目,压紧压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本校实际对“两创一建”工作进行系统筹划,研究制定开展“两创一建”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安排,明确目标和责任,组织动员部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两创一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创建实施。“两创一建”工作要突出党建主体责任,各学校(单位)要以教育系统“两全”党建示范点创建为基础,融入清廉元素,聚焦学校(单位)党建薄弱环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补齐短板,同步建设清廉学校(单位);局机关党支部要继续推进“两全”党建示范点建设,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组织人事科牵头落实学校(单位)党建示范点和清廉学校创建工作,并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指导、考核及评估工作。2019年底,建成10个教育系统党建示范点和清廉学校(单位);2020年底,全县80%以上学校(单位)党支部达到党建示范点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年局机关争取创成县级模范机关。

3.申报考评。组织人事科负责“两创一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评估工作,每年结合学校(单位)党建述职评议和日常党建工作督导,建立考评档案。各单位在自创自建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向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申报,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对申报单位逐个进行核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随机问询等形式进行审核,评选出的教育系统党建示范点、清廉学校(单位)初步名单,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发文公布表彰,并在年度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两创一建”工作将纳入年度学校(单位)组织工作考核体系和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积极创建,主动申报,制定方案,查找问题,强化整改,落实责任,推进“两创一建”活动有序开展。各校(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两创一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于12月31日前通过钉钉将工作方案报局组织人事科。同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报当季“两创一建”工作开展情况小结。

2.坚持统筹兼顾。各校(单位)要把“两创一建”工作与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建重点工作和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体部署,协调推进。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两创一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发挥示范效应。各校(单位)在“两创一建”工作中,要注意以点带面,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典型。局党委将组织“两创一建”工作论坛,交流“两创一建”经验,展示“两创一建”风采,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实效的党建品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两创一建”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