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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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份,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人大相关工委、办的同志参加,在司法局负责人的配合下,组成调查组,深入等七个乡镇及教育、卫生、文化、交警等多个部门,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规划得到认真实施

从整体情况看,年后半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委、政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将“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进展、有成效。通过实地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

1、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年11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之后,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副主任,指导协调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地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人员。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有会议记录,有文件资料,有个人学法笔记,有经费保障,单位负责人比较清楚地知道“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和要学习掌握的重点法律,熟知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总体上我们认为,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是比较到位的,也是符合我县实际的。

2、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以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这一工作思路是清晰的。一是较好落实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两年多来,按照县上安排,司法局先后举办了4期干部法制讲座,受教育人员达800多人(次),人社局每年年终,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并将成绩发文予以公布。二是对中小学校的普法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注重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意见》,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司法系统兼职法制副校长75名,并抽组普法讲师团,不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各校还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采取法制小报、知识竞赛、主题班会、以案讲法、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将紧急避险、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禁毒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融入其中,通过课堂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予以渗透。调查中看到二中、四中、南关小学均采取了各有特色的活动,取得了较好地实际效果。三是加强了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车道乡发生恶性伤害案件之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一学三讲”工程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年以来,先后在、天池、等乡镇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品2.5万份,在农民文化广场和新农村建设点建立“百米普法长廊”22处,制作宣传栏280处,编发了《农村实用法律手册》2万多份。芦家湾等乡镇将司法干部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制成名片发给群众,加强相互联系。

3、重视普法阵地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大部分系统行业如税务、金融、工商、疾控、住建等都能够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多次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效明显。针对油区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的实际,县依法治县办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征地拆迁难度大的实际,司法局组织对城区居民和农民进行了《土地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据了解,两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制作宣传碑(牌)60多面,刷写永久性标语260多条,赠送普法图书资料7万多份。二是宣传形式有所创新。司法局联合县电视台开办了《政法视点》、《法治在线》栏目和《律师信箱》专栏,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并利用手机“飞信”和“政信通”移动办公平台,定期不定期向不特定用户发送普法短信。镇、交警队运用QQ、微博、手机短信开展普法工作。交警队还在本单位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便于司驾人员观看学习。三是普法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各行业各部门都举办了形式不同的培训班。特别是食药监局先后举办了餐饮企业负责人、服务员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班68场(次),培训从业人员达6120人(次)。卫生局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深入街道、农村、学校广泛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司法局先后举办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3次,受训862人(次)。

4、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至目前,全县已经有9个村和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上,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使在册的407名“两释”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两年来,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兑现案件补贴18万元。在重点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上,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农资打假、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活动。交警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牵手平安行”等活动为契机,严格治理超限、超载、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食药监局加大对辖区内49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检查面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有虚于应付和蒙混过关的思想。个别单位负责人对自身的学法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有为学法而学法的现象,个人学法笔记记得不好。有些单位虽有安排,但实际抓落实不够,学法制度流于形式,普法资料不全。

2、普法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普法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并能有所创新,而大多数乡镇只是按照县上安排被动开展工作,仅在宣传日开展口号式宣传,难以使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入脑入心。有执法任务、同群众联系较密切的部门普法力度相对较大,而大部分没有执法任务的单位,还没有提上日程。部分单位自身对干部职工的学法教育抓的不紧,有依赖于政府法制部门和党校培训的倾向。相对而言,农民、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机会比公务员少,而且内容简单、零碎,不够系统。特别是农民和青少年两个群体,面广、量大、难点多,没有实质性进展。

3、普法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部分单位对于普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实践的有机结合缺乏探索研究,未能结合实际建立和推行有效的、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有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具体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不能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特别是对分散居住的山后群众普法教育效果不是很明显。个别单位的普法宣传方式只是就普法而普法、就宣传而宣传,普法宣传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教育流于形式。

4、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在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内容上,涉及民生、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相对较少,同时对企业职工、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不能因人施教,在内容上缺乏针对性,群众不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和途径,在遇到矛盾纠纷或其他困难时往往不知道找谁。由于部分老百姓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也比较淡薄,因此他们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信访不信法”,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而是通过上访、甚至暴力等极端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导致治安、刑事案件频发,影响社会稳定。

5、经费保障水平不够高。基层单位开展一些工作因为没有足够经费而受到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首先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抓自身学法,率先垂范,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并从组织人事入手,督促各级领导履行职责,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以防止基层和个别单位蒙混过关,使考核走了过场。

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督查,确保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借最近全市中期督查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六五”普法督查工作力度。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覆盖、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督查通报,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自身学法不重视、依法治理工作无进展的单位,要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三要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增强工作实效性。要注重从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运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真正让法治入耳、入脑、入心。特别对青少年学生,要从创新普法理念、方法和手段入手,通过以事说法、以案释法开展交通和食品安全教育等活动,让学生知法、守法。各单位在坚持传统做法的同时,要注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要进一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更新普法内容和依法治理重点,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和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对于农民这一重点人群,在深入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法制宣传的内容与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更多地把产业政策、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低保政策、劳务维权、教育卫生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政策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从“我宣讲什么,群众就学什么”转变为“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充分调动老百姓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为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