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问题探索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岩土工程勘察问题探索,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岩土工程勘察问题探索

摘要: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的相关规范要求,从野外作业、室内试验、勘察报告编写三方面,分析了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有利于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水平。

关键词: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作业,室内试验,勘察报告

0引言

国标版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在不断地更新,而不同的地区又有自己的地方勘察规范,勘察规范中有些是属于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中的规定是要求在勘察过程中严格执行的,是不允许违反的;有些是属于一般性条文,一般性条文允许在勘察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应用。这些规定中,有些是针对野外作业的,有些是针对室内试验的,还有些是针对勘察报告编写的,下面就从这几个方面分析讨论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1野外作业存在的问题

1)勘探孔的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勘探孔的布置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勘探孔的数量不足;勘探点的类型不满足规范要求;勘探点的间距不满足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未根据地形的起伏程度和地层的复杂程度适当加密勘探点;在建筑物基底压力变化较大处没有布置勘探点;在有湿陷性黄土的场地,没有布置探井取原状土样进行湿陷性试验;需要布置的波速测试试验场地未按规范要求布置波速孔;取样和原位测试的间距偏大,变层处未进行取样和原位测试等等。

2)勘探孔的深度不足。勘察规范中针对不同基础形式的建筑物其勘探孔的深度有不同的规定,尤其是对有大面积堆载或软弱下卧层等特殊情况时的勘探孔深度又有特殊规定。在勘察时要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规范的相关要求综合确定勘探孔的深度,尤其是对于采用桩基或大面积、大厚度的挖方地基工程勘探孔的深度更要注意。在野外勘探工作期间,要根据现场的实际地形和地层情况合理增加或减小勘探孔的深度。如果勘探孔的深度不满足要求时,必要时还要进行补充勘察。

3)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点数量不足。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点数量不足是岩土工程勘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尤其在勘探孔数量较少、层厚较小的工程中,这种情况更加突出。在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勘察方案的审核和对野外作业的管理,确保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点数量满足规范要求。

2室内试验存在的问题

1)室内试验项目不满足规范要求。室内试验项目不满足规范要求,也是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例如,对于有边坡开挖和基坑开挖的工程未进行剪切试验;对于有降水工程的项目未进行渗透性试验;作为持力层的地下水位以下的粉土,未做粘粒含量试验;砂土未进行水上、水下休止角试验等等。勘察人员的技术不过关、业务不熟练是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2)室内试验结果不合理。造成室内试验结果不合理的原因也有很多。有些送至实验室的土样已经扰动,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前没有进行筛选;试验人员操作仪器不规范,没有按照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操作试验仪器;数据录入人员粗心大意等等,这些均会导致试验成果的不合理或错误。

3勘察报告编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依据的规范标准不合理。目前我国的规范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同标准之间往往差别也较大,因此不同行业的勘察所依据的规范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2)地层划分粗糙、不合理。地层划分不仅要综合考虑土层的颜色、成分、结构、构造、土工试验成果、原位测试指标等因素,还要考虑场地的地形地貌,土层的时代成因等现场因素。尤其是有些河流冲积和洪积地带,不能把较薄但性质不同的地层任意合并在一起,这样这些地层就失去了一些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3)试验指标进行分层数理统计时不合理。土工试验指标进行分层数理统计时应先剔除异常值后再进行统计,如果勘察报告提供的统计指标不准确、不合理,为设计提供的勘察数据也就失去了意义。

4)对不良地质作用分析评价不准确。不良地质作用的分析与评价是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因此不论拟建场地存在不良地质作用与否,岩土工程报告中均应对其进行评价。对于分析评价不准确的情况在勘察报告中也有很多,比如存在滑坡、泥石流的场地,评价为无不良地质作用,甚至有的报告把黄土的湿陷性评价为不良地质作用。

5)对地下水的分析评价不全面。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要对地下水的性质、类型、分布、变化幅度、抗浮设计水位和地下水的腐蚀性均应进行说明和评价,有的勘察报告会漏掉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尤其是对于抗浮设计水位不进行说明的情况居多。

6)对于桩基工程没有进行沉降验算和评价其成桩的可行性。规范规定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桩基、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和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建筑桩基均应进行沉降验算,勘察报告中应提供进行沉降验算的有关计算参数。除此之外,勘察报告中还应针对成桩可行性和桩基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7)没有分层提供地下水位。对于有多层地下水的建筑场地应分层提供地下水位,不能只提供混合水位。对于地下水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基坑降水的工程还应建议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8)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不全面、不系统。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包括对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评价、地震效应评价、天然地基可行性评价、地基均匀性评价、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的分析评价等等。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不仅要全面、系统,而且提供的参数要准确、合理。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内容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关键所在,地基基础方案设计的质量完全取决于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质量。因此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要重视岩土工程的分析评价,提高勘察报告的质量。

9)附表和附件的签字不完整。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附图和附件均有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勘察单位应严格审核、审定环节,确保勘察报告中附表和附件签字的完整性。

4结语

本文阐述的上述若干问题是我们在勘察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当然还有许多问题笔者没有发现或由于本文篇幅有限没有进行总结,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岩土工作者不断去总结,但更重要的是通过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勘察成果的质量。在工作中要重视理论的学习,理解和灵活应用规范规程中每一条的含义;在野外作业现场,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勘察方案精心勘察;在室内试验环节,严格控制土样等级,熟练操作每台仪器;编写勘察报告时,尊重事实和土工试验成果,全面、深刻地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只有做好勘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能真正地提升勘察行业的水平,推动勘察事业的发展。

作者:杨高锋 单位: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1]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2]顾宝和.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现状及发展问题述评[J].工程勘察,1998(4):96.

[3]莫汝仁.岩土工程勘察的存在问题及措施分析[J].科技资讯,2008(18):42,44.

[4]白德荣.工程地质勘察现状及发展[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9(2):16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