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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确把握民生水利三个功能之间的关系
云南农村民生水利是服务农民的生存、生活、发展的水利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讲,云南农村民生水利有三个功能:一是农民的生存保障;二是农民的生活保障;三是农民的发展保障。其中,保障农民的生存是云南农村民生水利建设最基本的和首要的要求,集中体现在饮水安全。如果水利发展保障不了农民的生存,其他方面的工作都是徒劳的,因为农村水利发展失去了服务的对象———农民。而保障农民生活是高于生存,但又与生存具有紧密联系的水利事业。生存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最低的最起码应该维持的生活水平,即人体本身对水资源的需求是长久不变的。而生活与农民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及生活水平相关并随之变化,总体上呈一种高需求、高标准的发展态势。发展保障是为农民的生产活动提供基本保障,保障农民以水资源为生产资料和必要条件来开展的生产活动,与农民的生产活动息息相关。在民生水利建设中,保障农民的生存、生活、发展三个方面的内容是同时推进的,但一旦三方发生矛盾,就需要做出重点有别、先后有序的抉择。
如干旱发生时,一般先保生存、再保生活,最后才保发展。现实中,我们一般把生存并入生活之中,所以,当三者发生矛盾时,一般“先保人饮,再保生产”,以此来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水利服务之不足。现阶段,云南农村民生水利仍然满足不了农民生存、生活、发展的需求,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区域性、季节性水资源短缺;二是水利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水资源利用率低;三是水利服务机制不完善,水资源调配不合理。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充分发挥民生水利在农村发展中的保障功能,关键在于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完善水利服务机制,合理调配水资源,缓解区域性、季节性水资源短缺问题。
二、正确处理民生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云南农村民生水利发展既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受制于自然地理等因素,尤其是以森林生态系统及水环境为核心的生态因素,因此需要协调处理好两组关系:民生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民生水利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前者的关系,一方面,要求水利发展与农业发展相适应,满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同时要求水利发展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相适应,适应水旱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以及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技术革新。另一方面,水利发展必须服务于农民的生活需求,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水资源和水利服务的需求而调整,否则,“水利短板”将阻碍云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反过来,需要根据农村民生水利发展的现实状况来选择适宜的产业,否则,农业产业及结构不合理,将打破农村水利服务及水资源分配的平衡,加剧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导致社会经济干旱。协调处理好后者的关系,核心在于处理好民生水利建设与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以及水环境治理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森林覆盖率越高、森林生态系统越完善,对水资源调节所起的正面作用越大;反之,调节功能将退化,加剧区域性水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因此,需要在水资源充沛时,加快森林生态建设,修复和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调节功能,促进区域间水资源分布的平衡。此外,近年云南主要河流近40%的水体受到严重污染,九大高原湖泊中的异龙湖、星云湖、滇池外海、杞麓湖和草海长年处于中度和重度污染状态,水环境呈恶化趋势。在农村民生水利建设中,必须跳出水利建设本身,从水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通过水污染源的清理、水资源循环系统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循环更新。
三、全面把握民生水利建设的基本内容
从现阶段云南农村民生水利发展的实际及水利功能出发,农村民生水利建设应“四位一体”。
①防灾减灾。云南全省每年受旱面积约占播种面积的30%,1/4左右的耕地遭受洪水威胁。无雨旱,有雨涝,旱涝交替频繁,使人们的生产、生活面临严峻的挑战。21世纪以来,干旱和洪涝对云南农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2000—2011年的12年间,云南因干旱和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高达807.94亿元,年均损失高达67.33亿元,干旱和洪涝灾害已经成为影响云南农民生存、生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面对这样的客观现实,把防灾减灾放到农村民生水利建设的首要位置,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加强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能够有效地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灾害不慌乱、不惧怕;保证农业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确保粮食安全和其他基本农产品有效供给。
②饮水安全。云南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首先,水质安全问题仍然突出。许多县市的部分地区农村饮用水氟化物含量普遍偏高。此外,砷污染在全省呈零星分布,个别县市污染严重。其次,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云南饮水困难群体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工程性缺水导致饮水困难,主要分布在滇东喀斯特地貌地区,因为水利工程建设难度大,水资源渗漏严重,导致工程性蓄水不足及饮水困难。二是资源性缺水和饮水困难。2006—2011年,云南农村因旱导致的饮水困难人口累计高达2193.98万人,年均有365.66万人因旱出现饮水困难,占云南农村总人口的10%以上,如果扣除每年600万以上的外出打工者,饮水困难人口比例接近20%;因旱导致1201.31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年均有200.22万头大牲畜因旱出现饮水困难。面对这样的现实,保障农民生存,改善农民生活,消除饮水引起的健康问题,把饮水安全放在云南农村民生水利建设的优先位置,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是各级党委政府重民生、保健康,满足农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民生工程。
③农田水利。云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雷响田”遍布山区、半山区,靠天吃饭耕地比例大,农业水利化程度仅达到38%,比全国平均水平50%低12个百分点。同时,水资源与耕地等经济发展要素布局极不匹配,占全省土地面积6%的坝区,集中了2/3的人口和1/3的耕地,但水资源量只有全省的5%。建设农村民生水利要始终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基础性地位,满足农业生产用水和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
④水能开发与移民安置。云南省境内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908条,分属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全省年水资源总量2222亿m3,排全国第三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近5000m3,水能开发综合效益大。合理开发农村水电是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切实解决无电缺电人口的用电问题、改善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措施。妥善解决水能开发移民安置问题,是重民生的具体实践。
现阶段,防灾减灾、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水能开发与移民安置成为云南农村民生水利建设的主要内容,与保障农民的生存、生活、发展三个功能一致。在“四位一体”的建设内容中,防灾减灾涉及农民的生存安全,处于首要位置;饮水安全与农民的生存和健康相关,因此处于优先位置。由于地处内陆边境,渔业不发达,因此,农田水利成为保生产、促发展的基础性措施,处于基础性位置。而水能开发与移民安置,是促进区域性农村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生活能源的重要措施,在云南农村民生水利建设中处于重要位置。
作者:崔江红 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